国内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例.docx
《国内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内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例.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内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例
国内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例
7.孕激素与女婴外生殖器男性化
许多地方曾广泛应用孕激素来防治流产。
1950年,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医院的医生发现,一些女性患儿的外生殖器像男孩,但化验尿中没有男性激素,手术探查时腹腔内却是女性的内生殖器。
这个现象报告以后,别的医院也发现类似情况。
经过流行病学调查证明,这是由于患儿母亲怀孕期间曾应用孕激素保胎。
1939年~1950年在美国发现这样的病人达600多例。
8.己烯雌酚与少女阴道癌
己烯雌酚也是一种广泛用于治疗先兆流产的药物。
l966~1969年间,美国波士顿市妇科医院在短时间里遇到8个十多岁的女病人患阴道癌,比同龄组二十世纪以来报道的阴道癌总数还多。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证明这种情况与患者的母亲在怀孕期服用己烯雌酚保胎有关,服药妇女所生的女儿患此癌的危险性比不服此药的大132倍。
在这8个病例以后,其它医院也陆续有所报道。
到1972年,各地共收集到91名8~25岁的阴道癌患者,其中49名患者的母亲在怀孕期间肯定服用过己烯雌酚。
这个案例说明,己烯雌酚的这种不良反应要在几年、十几年甚至二十年后在下一代身上才暴露出来。
9.黄热病疫苗与病毒性肝炎
1942年,美国军队里曾普遍接种黄热病疫苗,结果在接受预防注射的300万军人中,有28000多人发生传染性肝炎,死亡62人。
调查发现,在177批黄热病疫苗中有9批疫苗的血清中混进了患传染性肝炎已痊愈的志愿者的血清。
10.沙利度胺(反应停)与海豹肢畸形
反应停是1957年首先在德国上市的,因它能治疗孕妇的妊娠呕吐,上市后不久就被推广到十几个国家。
1961年10月,三位德国医生在当时西德的妇产学科会议上报告了一些海豹肢畸形儿的病例,引起了大家的重视,以后其它地方也有报告。
通过长时间的流行病学调查,证明这种畸形与患者的母亲在怀孕期间服用反应停有关。
调查发现,该药在17个国家里共引起海豹肢畸形1万多人,仅当时的西德就有6000多人,日本在1981年前发现309人。
此外,该药还引起有时能威胁生命的多发性神经炎1300多例。
11.二硝基酚致眼及骨髓损害
20世纪30年代初期美国流行“药物减肥”,在美国、欧洲部分国家、巴西等国许多妇女使用二硝基酚做为减肥药。
到1937年,人们发现这些国家的白内障患者大量增加,调查发现这些患者均使用过二硝基酚。
二硝基酚致白内障失明占总用药人数的1%,致骨髓抑制177人,死亡9人。
12.醋酸铊中毒
20世纪20年代,儿童头癣特别多,当时尚无抗真菌药物。
皮肤科医生使用醋酸铊治疗。
铊是最毒的金属之一,服用后可引起脱发,呕吐、痉挛、瘫痪、昏迷甚至死亡。
1930~1960年在各国一些患者用药后近半数慢性中毒,死亡万余人。
13.非那西丁致严重肾损害
非那西丁系解热镇痛药,1953年以后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瑞士、当时的西德和捷克、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忽然发现肾脏病人大量增加,经过调查证实主要是由于服用非那西丁所致。
这种病例欧洲报告了2000例,美国报告了100例,加拿大报告了45例,有几百人死于慢性肾功能衰竭。
有关国家政府采取紧急措施,限制含非那西丁的药物出售。
此后,这类肾脏损害病人的数目就明显下降。
但是也有证据表明,有的病人即使停用非那西丁长达8年以后,还可因肾功能衰竭而死亡。
14.心得宁事件
心得宁为抗心律失常药。
1968~1979年在美国至少有2257人因服用心得宁而出现毒性反应,致眼-皮肤-粘膜综合征。
1974年Helix等人在英国医学杂志上发表关于心得宁可引起眼-皮肤-粘膜综合病变的报道,随后不久,各地陆续报道类似的病例,在明确了因果关系后,终于在1975年停止出售心得宁。
这是在100万/年病人的世界范围内广泛用药多年后才发现,给人类带来了深刻的教训。
15.替马沙星事件
替马沙星是第三代喹喏酮类药物,由美国Abbott公司生产,经过大量研究认为无严重不良反应,于1991年首次在瑞典上市,1992年在美国上市。
截止1992年6月FDA收到了318例不良反应报告,包括:
溶血性贫血、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急性肾衰、肝损伤、低血糖等。
这些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当于其它喹喏酮类药物的4倍。
该品种在美国上市仅4个月,收到8例肝肝损伤、低血糖休克报告,死亡3人,即迅速从市场上撤除该品种。
药厂被迫在1996年6月宣布停止销售替马沙星。
该事件暴露出该药开发时受试的人群样本太少,许多严重的不良反应难以发现;同系物的开发放宽了安全性试验;管理过程不严的问题等。
16.拜斯亭事件
2001年8月8日,拜耳公司宣布:
即日起从全球医药市场(除日本外)主动撤出其降胆固醇药物拜斯亭(西立伐他汀)。
拜耳公司做出这一决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报告证实,拜斯亭单用及和吉非罗齐联合使用时,出现了肌肉无力和致死性横纹肌溶解的副反应。
横纹肌溶解是一种罕见的潜在威胁生命的不良反应,开始的症状为肌肉无力、疼痛,严重的可能引起肾脏损害。
拜斯亭于1997年上市,1999年进入中国市场。
自拜斯亭推入市场后,全世界80多个国家有超过600万患者使用该药,美国FDA收到31例因拜斯亭引起横纹肌溶解导致死亡的报告,其中在12例报告中患者联合使用了吉非罗齐。
全球共有52例因服用拜斯亭产生横纹肌溶解所致的死亡报告。
据FDA资料记录,拜斯亭引起致死性横纹肌溶解反应显著多于已经上市的其它同类产品,且多发生在大剂量及和吉非罗齐等其它降脂药物的联合使用中。
国内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例
我国是药品不良反应的重灾区,每年约有500~1000万住院病人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其中严重的事件可达25~50万件,约19.2万人死于药品不良反应。
以下是几例发生在我国的影响较大的事件。
1.四咪唑(TMS)引发迟发性脑病
20世纪70年代以后,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一种病因未明脑炎。
至80年代,该脑炎发病数猛增,人群发病率达11.35/10万(福州市,1981年),遍布全国(见图1)。
至1986年全国报告病例已逾2万,但仅福州市1981年发病率就达11.35/10万,可见实际发病数远超出报告病例数,估计受害人数上百万,并一度成为神经科的主要危重症,仅次于中风。
1976年该病被命名为“散发性脑炎”(散脑)。
1982年全国“脑炎”座谈会认为该病可能为一组多病因的脑炎综合征,涉及原发性病毒性脑炎和过敏反应性脱髓鞘脑炎。
但由于缺乏流行病学群体性研究的论证,既难以肯定,又无切实有效的预防对策。
为查明“原因不明脱髓鞘脑炎”的病因,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神经科郑荣远领导的“脑炎研究组”,运用流行病学方法,开展了温州市该脑炎的病因研究;历时十多年时间,在较大规模的人群中,实施了多项目的系列流行病学研究,最终确认服用驱虫药TMS和LMS(左旋咪唑)是该脑炎的病因,为该病的预防与控制找到了对策。
2.药物性耳聋
据二○○○年三月第一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材料,我国有听力语言残疾人1770万,占全国人口的16.77%,其中七岁以下聋儿达80万,老年性耳聋有949万,每年新生聋儿3万余名。
听力障碍严重影响着这一人群的社会交往和生活质量。
据调查,在全国1770万听力语言残疾人聋哑人中,由于用药不当造成的约占据20%,并以每年2-4万人的速度递增。
目前已发现能引起听神经损害、导致耳聋的药物有百多种,药品的不良反应和耳毒性药物致聋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耳毒性药物致聋不仅威胁着成年人的健康和生活,而且威胁着成千上万的儿童,危害着祖国的下一代和国家的未来。
3.乙双吗啉诱发白血病
乙双吗啉通过抑制人体细胞的分裂繁殖,从而达到治疗牛皮癣的目的。
自20世纪80年代初批准生产以来,由于治疗牛皮癣见效很快,价格也便宜,有不少厂家在生产。
乙双吗啉是一种免疫抑制剂,能抑制DNA的合成,很容易引发白血病,是一种极强烈的致白血病的细胞毒药物。
它在治疗牛皮癣的同时,除了对表皮细胞具有抑制作用外,对骨髓的造血细胞等也有抑制作用,常见的毒副作用为:
白血球减少、血小板下降和肝肾功能损害。
但它的潜伏期较长,一般为3个月到15年,所以患者一般察觉不到它的危害,等真的得了白血病时,为时已晚。
我国牛皮癣患者数千万,每年都有部分患者因使用乙双吗啉导致白血病,这是一个数量惊人的群体。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肿瘤中心的张茂宏教授曾联合省内18家医院建立协作组,总结了自1984年到1992年3月间,因乙双吗啉治疗银屑病引起的相关性白血病病例。
令他们吃惊的是,最终统计结果竟然有140例之多,其中男性90例、女性50例,患者以20至50岁之间最多。
乙双吗啉早在1985年就被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为禁用药物。
国家卫生部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收集不良反应报告,乙双吗啉是近20年来报告例数最多的5种药品之一。
从1999年开始,国家药监局每半年就对列入“黑名单”的药物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由于乙双吗啉等药物因上报资料不全故在此前未被列入禁药。
2001年12月,乙双吗啉被列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第一期通报名单。
由于使用乙双吗啉治疗银屑病可能会引起白血病的信息被通报后,经专家们进一步评价,SFDA于2002年10月正式发文,决定停止使用该品种。
4.龙胆泻肝丸导致肾损害
龙胆泻肝丸中的关木通含马兜铃酸,马兜铃酸造成的肾损害,医学上最初报道于1964年,因其只是个例,所以未引起医务界的重视。
1993年,比利时医学界发现马兜铃酸导致肾病,国外将其称为“中草药肾病”。
北京中日友好医院肾内科1998年10月收治第一例马兜铃酸肾病病人,此后共有100多例此类患者入院,其中最多的就是服用龙胆泻肝丸导致的肾损害病人;北京协和医院、北京朝阳医院等亦多次有此类病例报告。
针对此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自2003年3月1日起对含关木通的“龙胆泻肝丸”严格按处方药管理,后于4月2日取消了关木通的药用标准,要求将含关木通的药品采用木通代替。
5.酮康唑引发中毒性肝损害
酮康唑又称里素劳,为广谱抗真菌药之一,但可明显引发中毒性肝损害:
口服后出现恶心、乏力、食欲不振,皮肤及巩膜黄染;外用部位呈现皮肤红肿、瘙痒加剧,特别是以往有肝炎病史或饮酒者,可加重病情。
发生此现象者以大于40岁的女性居多,疗程越长发病率越高,病死率也很高。
1986~1992年酮康唑治疗甲癣、脚癣,引起肝损害22例,死亡3例。
6.20世纪80年代乙亚胺治疗肿瘤,诱发白血病66例。
7.上世纪80~90年代,蝮蛇抗栓酶临床应用后引起过敏反应、头晕、肢体疼痛和急性肾衰竭等500余例。
8.1989~1991年,环孢霉素引起肝脏毒性30余例。
9.90年代,感冒通治疗感冒引起血尿60余例,大部分病例为儿童。
药害历史事件的启示
国内外类似的药品不良反应危害事件还有不少。
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这些事件的产生,有的是因为法规不健全,未经审批或审批不严;有的是由于人的认识水平的限制,在批准上市以前没有发现;有的是由于新药开发时受试的人群样本太少,许多严重的不良反应难以发现;还有因同系物的开发放宽了安全性试验,管理过程中要求不严等原因造成。
这些严重药害事件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同时也给了我们许多启示:
1.提高临床前研究水平,完善相关资料。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药品作为直接与人体相互作用的物质,其安全性必须受到高度重视。
因此,不断提高临床前安全性研究技术水平,完善相关资料,提供全面、详细、科学的药物安全性信息,无疑对于降低药品对人体的危害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2.加强药品上市前的严格审查。
药品是关系到人体健康的特殊商品,由于现代生产技术的突飞猛进,经批准上市后,其产量巨大、应用范围广泛,一旦药品本身存在的缺陷未能在临床前研究中发现并加以控制,其后果是严重的。
因此,药品审批部门应对药品上市前的申报资料加强审查,确保安全性不确定的药物不能上市。
例如,尽管反应停事件的危害面如此之大,但是在美国、瑞士和当时的东德等国家,由于在进口药审批方面严格把关,仅少数人从国外带回少量反应停,因此基本上没有受到这个事件的冲击。
3.加强药品上市后的再评价
药品不良反应的产生是复杂的,既有药物的因素,也有人体差异的因素。
此外,临床前的研究存在动物与人体间的差异,上市前的各期临床试验也存在种种限制,导致即使经过临床前深入研究和新药审批部门的严格审查,药品在上市后还是会出现种种不良反应。
因此,在药品上市大规模应用于人群后,要继续跟踪和评价,密切关注新出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杜绝药害事件的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