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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XXX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公司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二条全面预算管理是公司根据XXXXX公司下达的经营目标,逐层分解、下达于公司各单位,以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内容,对其分工负责的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并对实现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的内部控制管理系统。

第三条预算范围

(一)收入预算

公司按照XXXXX公司下达的经营目标并结合项目处所属区域的市场环境、项目处施工力量等因素,将收入任务分解下达至各项目处(包括关联、非关联收入),各项目处应以此目标为本年的工作重点,将全年收入预算目标按月进行分解,每月工作安排应以此目标展开。

(二)工程成本预算

工程成本预算由下达给各项目处的收入预算,按照公司的《工程XXX办法》确定,具体表现为:

以项目处收入预算的规模、工程类型,结合公司的《工程XXX办法》确定工程的预算成本,各项目处应严格执行《工程XXX办法》,及时拨付民工施工费,同时严格控制单项工程的成本支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三)费用预算

公司本部全年的各项费用预算任务按月、按部门进行分解,同时每月由预算委员会根据年初制定的月度预算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管控,如需发生与预算任务有较大差异的支出,需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相关流程由预算委员会审批,方可进行支出。

每月财务部要进行相应费用的分析,提出产生差异的原因,并于经营分析会上进行汇报。

(四)人工成本预算

人工成本包括: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护费用、职工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费用共七大项。

公司的人工成本预算由人力资源部按照XXXXX公司下达的人工成本预算及相关规定制定,并按照《xxxx办法》执行,同时原则上全年人工成本不超过XXXXX公司下达的预算限额。

第四条预算考核

每月公司由市场部、工程管理部、综合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对上月各项目处的相关指标进行考核,据此评价项目处的经营情况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中。

第五条预算质询

在每月初的生产经营分析会上,市场部、工程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对上月各项目处及各部门的相关指标进行通报,对未完成进度预算的,项目处应总结原因,抓紧落实,确保未完成的预算能在今后的月份中完成,从而保证能够完成全年预算。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六条日常管理

(一)钱账分管,出纳员不得负责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

(二)出纳只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各种收、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由出纳以外的会计制单审核入账,一切货币资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所有付款业务需有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出纳方可支付(办理)。

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的,金额大于1000元的需经过财务负责人授权后,才能完成支付。

(五)一切付款必须凭证齐全,付款业务完成后必须加盖“付仡(讫)”的印章。

(六)银行存款必须每月与对账单进行一次核对,由会计编制银行调节表,财务部负责人审核。

(七)库存现金每月月未由出纳与会计盘点,并在盘点表上签字。

第七条财务印章管理

公司财务专用章由出纳负责保管与使用;法人印鉴章(银行预留印鉴)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保管与使用;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八条收据和银行单据管理

(一)收据:

由出纳保管和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生效。

(二)银行单据:

支票、电汇凭证等由出纳保管和开具。

第九条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限额为5000元,当日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及时送存开户银行,以保证资金安全。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下项目可以支付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四)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五)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四章工程款拨付管理

第十条自建工程

(一)开工费拨付:

工程管理部根据立项报告,按照《工程XXX办法》核定工程预计成本,出具成本费用核定表,作为该工程的成本控制基础。

由承接该项目的项目处填写“项目处工程拨款单”(见附件一),同时将该拨款单及施工任务书(委托单)、开工报告、发票、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协议及收条在相关流程里提交扫描件,经工程管理部专管员、工程管理部负责人、财务部工程会计、财务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审核后,财务部工程会计从系统中打印出扫描件暂时作为会计凭证的附件制作会计凭证,财务部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开工费。

各项目处报账员应在付款后的4-7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原件经相关部门及领导签字后交会计,替换原打印的扫描件。

(二)工程进度款拨付:

由承接该项目的项目处填写“项目处工程拨款单”,同时将该拨款单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的进度报告、发票、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协议及收条在相关流程里提交扫描件,经工程管理部专管员、工程管理部负责人、财务部工程会计、财务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审核后,财务部工程会计从系统中打印出扫描件暂时作为附件制作会计凭证,财务部在规定时限内拨付进度款。

各项目处报账员应在付款后的4-7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原件经相关部门及领导签字后交会计,替换出原打印的扫描件。

(三)主材款的拨付:

由采购部门填写“项目处工程拨款单”,同时将该拨款单及建设方认可的依据、发票、购货合同、出入库单、“工程材料付款通知书”(见附件一)、材料清单及到货证明、验收证书(如是工程管理部委托项目处购买的,还需提供工程管理部的委托书)在相关流程里提交扫描件,经工程管理部专管员、工程管理部负责人、财务部工程会计、财务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审核后,财务部工程会计从系统中打印出扫描件暂时作为附件制作会计凭证,财务部在规定时限内拨付材料款。

各项目处报账员应在付款后的4-7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原件经相关部门及领导签字后交会计,替换原打印的扫描件。

(四)备用金拨付:

项目处备用金分为工程备用金及项目处综合费用,工程备用金与综合费用必须严格分开,严禁相互挪用。

原则上单次支付金额超过5000元的支付项目不能直接从备用金支付(除赔补费外),应从公司财务直接支付。

各项目处在定额范围内一次性借支备用周转金,填写“项目处备用金借款申请表”(见附件一),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1、工程备用金拨款:

项目处备用金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财务部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处工程备用金限额、使用范围进行管控。

工程备用金用于支付项目处在紧急情况下,不能及时从财务部拨付款项时所发生的单项工程的临时借款。

工程备用金必须使用在工程项目中,项目处领导对工程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负责。

项目处工程备用金的限额参见《工程XXX办法》。

工程备用金的使用范围:

(1)紧急情况下工程的民工费(只能用于单笔支付金额小于1000元的民工费,1000元以上的必须通过民工费拨付流程,直接由财务支付)。

(2)临时性产生的单项工程赔补费。

(3)临时性产生的单项工程材料款(主要用于支付委托项目处采购的地方材料款,以备用金支付的单项工程累计材料款小于5000元)。

(4)临时性产生的应急费用

工程备用金的支出必须由项目处项目负责人填写“工程备用金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一),项目处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项目处在使用工程备用金的同时必须及时办理相关工程的立项及报账手续,在工程备用金使用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将相关资料在相应流程里提交扫描件,同时将原件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报账,补充工程备用金。

其具体资料为:

①民工费:

项目处工程拨款单、民工收据、经甲方、监理签字的进度资料、发票、工程备用金使用申请表。

②赔补费:

赔补费支付清单(需赔补人员、甲方签字盖章确认)、收取赔补的行政事业收据或村委会等提供的证明(如无行政事业收据或村委会等提供的证明,则需开具劳务费发票)、赔补协议。

③材料费:

发票、验货单或材料签收单、材料领用单。

工程备用金必须于每年年末清算,即将工程备用金账户资金余额转存公司本部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应交回公司本部。

2、综合费用备用金拨付:

项目处综合费用使用范围:

项目处水电费、电话费、办公费、车辆使用费、修理费、差旅费等。

各项目处应对实际发生的综合费用及时填写“项目处综合费用报账单”等资料(见附件一)报账,补充综合费用备用金,原则上当月票据当月报销(特殊情况的,由项目处填写说明可予次月报销),过期公司将不予报销。

每月的综合费用额度以截止到上月的收入作为核算基础,总额不超过截止到上月收入的核定额度(具体额度参见工程XXX办法),同时综合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年度预算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按照30%直接扣减综合费用额度,项目处房租费需经公司综合部审核,项目处资产占用费(见《工程XXX办法》)采取从综合费用额度里直接扣减的方式。

每月5号前,工程管理部根据各项目处的业务收入出具纸质的各项目处的“项目处综合费用额度表”(见附件二)给财务,该表格需要分管副总签批,财务部根据该核定额度对项目处发生的综合费用进行核报。

综合费用备用金必须于每年年末清算,将该账户账户资金余额转存公司本部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应交回公司本部。

(五)结算款拨付:

工程完工并经甲方审计后,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审计单等结算资料出具工程最终“自建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一),作为该工程的最终成本依据,项目处扫描相关资料发起相关结算流程,并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财务部进行项目关闭。

待工程到款后付款。

各项目处报账员应在付款后的4-7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原件经相关部门及领导签字后交会计,替换出原打印的扫描件。

对于结余部分,设置科目归集并建立明细备查表,按工程XXX办法进行处理。

需提交的资料:

自建工程结算单;审计认定书;发票;项目处民工费结算单(见附件一);民工收条;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协议;项目关闭通知单(见附件一);工程结算的其他相关资料。

其中安全经费由公司统一使用,由项目处上报相关安全设施要求,填报“项目处安全生产费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三),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后采购,工程管理部建立相关台账。

结算中的材料部分,必须开具材料发票及相应的材料清单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合作队伍施工工程

合作队伍施工的工程,原则上执行公司不垫支的原则,特殊工程需要公司垫支的,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纪要后,按纪要执行。

(一)合作施工工程款的支付与自建工程款的支付流程相同。

(二)需准备资料为:

决算款:

甲方决算资料、合作队伍(企业)结算付款通知书;合作队伍(企业)结算单、公司与甲方工程合同、分包合同及发票(合作队伍还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条)(见附件一)。

请表》项目处填写《用人或管理人在固定资产卡片上签字确认。

(三)合作施工企业及合作施工队的安全费按施工费结算比例拨付,该部分费用凭购置的安全设施发票单列支付。

(四)合作施工队的材料费按照结算单拨付,该部分费用凭材料发票及清单单列支付。

第五章工程收款管理

第十二条工程收款管理由项目处牵头,财务部、市场部协作完成。

第十三条当工程达到收款条件后,由具体负责该工程收款的部门填写“开票申请单”(见附件四)、审计认定书、工程费用清单(主业需扣质保金的工程需提供依据)后交财务部工程会计核对工程以往开票、付款情况,以避免重复开票、交税,核对无误后,财务部发票管理员开具该工程的发票、收据或外经证明(如需开外经证的,项目处还应提供相关工程合同及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外出经营证明由税务部门开具),财务部发票管理员做备案管理。

财务发票管理员根据“开票申请单”,及时开具发票或者外地经营许可证,并立即登记“开票台账表”(见附件四),并按要求完善发票或者外地经营许可证的签收手续。

发票管理员在登记开票台账表的同时,应提交给工程会计“发票开具情况表”(见附件四),以便工程会计及时了解开票情况。

对于未立项需开发票、外经证的工程,由市场部主任审核签字后,先由财务开具发票、外经证。

该立项手续需在4—7工作日内完善。

第十四条工程资金到账后,工程会计应及时更新“发票开具情况表”,于次月5日前反馈“发票开具情况表”给发票管理员。

发票管理员根据工程会计的“发票开具情况表”,在次月7号前整理出“已开具发票尚未收款情况表”(见附件四)及上月“已开票已收款情况表”(见附件四),并提交工程管理部、市场部及项目处领导。

第六章工程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工程的收入、成本,工程管理部应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程收入成本台账提供给财务部,以便及时确认当月收入、成本。

第七章工程借款冲帐管理

第十六条发票要求

(一)所有发票必须是当年的有效发票,同时为了真实、均衡的反映成本费用,原则上当月票据当月报销(特殊情况的,可予次月报销),过期财务部有权不予处理。

(二)金额大于5000元的主材(不含地材)需提供材料采购合同。

(三)建安发票的收款人为工程承包人,并提供公司与该承包人签定的施工合同,合同金额应与发票金额一致。

(四)所有发票的付款人必须是“贵州通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是各项目处。

(五)工程赔补票据,如可提供行政事业收据或村委会等证明,并经建设方确认的,可不开具发票。

第十七条项目处在办理单项工程结算时,需将该工程以往的借款冲帐完毕后才能办理。

第八章存货管理

第十八条材料购入

主要材料由项目处提交采购申请,填写“物资请领单”(见附件一),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后由公司集中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地方性材料由项目处提交采购申请,经工程管理部审批后可委托项目处进行采购、验收、入库、保管。

材料采购必须签订购货合同。

第十九条材料入库

库管员根据购货发票及购货清单的品名、规格、数量与所入库实物核对,验收无误后,料账员填写“入库单”,入库单须经主管、经办人、管料、检验、记账人员签章;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送财务部,一联库管留存,一联工程管理部料账员留存。

第二十条材料出库

项目处领用材料时,需先填制“物资请领单”(见附件一),经同意后,库管员填制“出库单”,根据立项通知书填写工程项目名称、立项编号、品名、规格、用途等,并经项目处领导及领料经办人、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方可向仓库领用材料。

“出库单”(领料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工程管理部料账员留存,并以此登记库存物资、材料明细账;第二联财务留存;第三联库管员留存,并以此登记库存物资、材料实物账;第四联领料单位存查。

每月月末应由料账员按月编制“库存出入库月报表”一式三份,送会计审核核对后,料账员、库房主管各留存一份。

领用材料前,项目处提交相关资料(项目处工程拨款单、领料单)进行审批,流程与支付民工费流程相同。

第二十一条材料盘点

库存材料的清查,除在编制年度决算报告前要进行全面清查外,在年度中间还要分不同情况,对材料进行清查盘点。

小盘点:

每季度抽盘一次,主要查核是否帐实、帐帐相符。

大盘点:

每一年一次,对公司库材料全面盘存。

第二十二条材料核算

材料管理人员根据材料的入库单和出库单进行数量金额核算,并于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报送购入材料“购货清单”、“入库单”、“出库单”、“库存材料出入库月报表”(见附件五),财务部根据材料收发单据进行核算。

盘点时,库管员、料帐员及财务人员应填写“库存实物盘点表”(见附件六)。

第九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购建执行贵通服资本性支出管理办法,具体审批手续见“各类资金(预算内)支付审批授权一览表”(见附件八)。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发生增减变动,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

任何部门、项目处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调出、调换、挪用、赠送、外借和变卖固定资产,不得随意以口头形式调拨或处置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报废、出售需经贵州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除工程仪器仪表有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管理,并建立资产台帐。

各项目处、各部门必须指定兼职人员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各项设备的实物数量与质量的管理;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由公司财务部进行统一核算。

财务部门与综合办公室、工程管理部每季进行账账核对,进行不定期账实抽查。

第二十七条每年年终前,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对各项目处、各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与财务部提供的资产清单进行核对,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见附件一)。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按中通服会计核算办法有关规定统一为3%。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新购建的固定资产,执行中通服会计核算办法统一规定的年限。

空调电源设备6年或10年;通用设备5-10年;运输设备6-10年;其他设备5-10年;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5-30年。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未提足折旧已报废的固定资产。

(三)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四)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但租出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五)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六)国家规定不计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一条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计入公司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三条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1-3%)/预计使用年限。

第三十四条各项目处、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保养”的原则,应经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良好运行,确保固定资产卡实相符。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价值核算,统一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增加变动的手续由使用部门(人员)负责办理。

第三十六条各项目处、各部门购建的固定资产,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将审核批准原始单据(包括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报告、批复文件、购买合同、发票、议价资料)以及填制完整的“固定资产交接单”(见附件一),送交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的人员,财务进行账务处理,填制“固定资产卡片”(见附件一)的基础数据后交资产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各项目处、各部门经批准购建的固定资产,由各项目处、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在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综合办公室)领取“固定资产标签”填写后,粘贴于设备上,同时领取“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一份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资产实际使用部门留存、一份财务留存(“固定资产卡片”上的财务数据先由财务部资产管理员填写后交予资产管理部门,由资产管理部门完善其他数据)。

各项目处、各部门实际使用人和管理人在“固定资产卡片”上签字盖章确认,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于次月将其中一份“固定资产卡片”(填写完整)反馈财务部资产管理员。

第三十八条各项目处、各部门转移固定资产,应经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应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见附件一),同时将“固定资产卡片”交回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对该资产的卡片(一式三份)涉及更新的数据进行更新后,于次月反馈给资产实际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及财务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

确实需要报废固定资产时,需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见附件一),报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处理。

资产管理部门将该资产的“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及手续完整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送交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人员,据以减少固定资产并通知相关会计员进行账目处理。

第三十九条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与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和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之间必须经常核对,保证卡实相符、账卡相符和账账相符。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使用人和各项目处、各部门固定资产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并在移交事项内专项注明固定资产移交情况,同时将移交情况送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四十一条各项目处的固定资产报废、出售均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严禁项目处私自处理其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十章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

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

第四十三条各部门应设置兼职的低耗品管理员(建议由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兼任),负责各部门低耗品实物管理,建立低耗品台帐,不定期清查。

第四十四条各部门购置低值易耗品时,必须在财务部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处领取“低值易耗品卡片”(见附件十,卡片一式两份,一份财务留存,一份部门低值易耗品管理员留存)并填写,财务部低值易耗品管理员进行“低值易耗品台帐”(见附件十)的登记。

第四十五条每年年终财务部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同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管理员一起对各部门的低耗品进行清查。

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会计档案是指财务计划、单位预算、经济合同以及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的工作,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第四十八条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公司提供查阅咨询服务,外单位查阅财务部的会计档案时须经领导批准,并进行查阅登记。

调阅查帐时,档案原件一般不予借出,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时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拆散原卷册,应按期归还。

第四十九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各种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保管期限为十五年,总帐十五年,明细帐及登记簿十五年,月、季报表保管五年,年终决算报表永久性保管。

第五十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管理机构、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

第五十一条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由档案管理机构、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和核对。

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将销毁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第五十二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原始凭证

15年

记帐凭证

15年

汇总凭证

15年

总账

15年

明细账

15年

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日记账25年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5年

月、季度会计报表

15年

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第五十三条会计档案借阅及交接

当年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档案管理员保管,会计在出纳处及档案管理员处借阅凭证的,必须办理借阅登记,填写会计档案内部借阅登记表(见附件七);一年以上的会计档案交综合办档案室管理,交接时办理好交接手续,填写会计档案交接签收表(见附件七);外部单位因工作需要,需借阅会计档案的,必须经过会计负责人的同意,同时办理借阅手续,填写会计档案外部借阅登记表(见附件七)。

第十二章项目处财务管理细则

第五十四条项目处报账员应当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工作中应当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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