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测试实施细则V20修改稿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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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测试实施细则V20修改稿doc
中国联通终端产品测试
实施细则
V2.0(修改稿)
中国联通个人客户部
2009年x月x日
为规范中国联通终端产品测试工作,理顺终端产品测试流程,方便终端厂商安排终端测试,加快终端产品测试进度,特制定本测试实施细则。
所有参加中国联通测试工作的机构和个人,均需遵守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自200x年x月x日起生效。
一、测试组织
中国联通终端测试工作,由中国联通总部个人客户部(以下简称个人客户部)统一管理,联通宽带在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带公司)组织实施。
二、测试范围
中国联通终端产品测试对象为参与中国联通定制与非定制的所有终端产品及其他进入中国联通的移动网络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WCDMA、GSM手机
(二)WCDMA/GSM双卡双待手机
(三)WCDMA、GSM无线上网卡
(四)WCDMA上网本
(五)其他移动设备
三、测试依据
中国联通终端产品测试依据为中国联通已发布的技术规范、测试规范、定制业务及in设计规范等规范。
申请条件
1、终端厂商应获得个人客户部确认的测试资格;
2、待测终端产品需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TCK报告;
3、待测终端产品需具有GCF实验室测试报告,包括协议、射频、USTM/STK.音频测试等。
五、测试流程
联通WCDMA终端测试
终端复测
测试报告
1、总体流程
(1)、个人客户部将待测终端资格确认单发送到宽带公司;
(2)、终端厂商提交测试申请单、GCF报告、TCK报告、终端参数表
及待测样机到宽带公司;
(3)、宽带公司进行终端测试;
(4)、测试完成后,宽带公司与终端厂商确认测试结果,并将测试报告提交至个人客户部;
2、申请流程
(1)、初测申请:
终端厂商提交测试申请单、GCF报告、TCK报告、终端参数表及待测样机到宽带公司;
(2)、复测申请:
终端厂商提交复测申请单与上次测试问题答复表到宽带公司,并升级待测样机。
3、具体测试流程
(1)、宽带公司在收到终端厂商提交的测试样机后,将测试样机加入到测试队列并在X个工作日内进行终端测试;
(2)、终端测试完成后,终端厂商与宽带公司确认测试结果。
4、测试结果问题的处理
(1)、终端厂商确认需要修改问题的情况:
1)、宽带公司将测试结果问题发送给终端厂商并提交至个人客户部;
2)、终端厂商修改问题;
3)、终端厂商提出复测申请;
4)、宽带公司进行终端复测。
(2)、终端厂商确认不需要修改问题的情况:
宽带公司根据测试结果,生成测试报告并将测试报告提交至个人客户部。
六、测试内容
根据中国联通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移动台技术规范、泱试规范和业务定制规范的要求,终端测试内容包括:
机卡兼容姓、UI定制、基本功能(语音、SMS、电话簿等)、增值业务(WAP、MMS、JAVA、终端管理、VT、流媒体、WEB、预置客户端)等。
七、测试地点
根据中国联通WCDMA无线网络和核心网络不同设备提供商分布情况,测试地点为:
1、一地测试:
在北京进行;
2、异地测试:
现网测试在深圳、保定、海口、沈阳、杭州等5地组织进行。
各终端厂商在测试过程中需派出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持。
八、测试过程中故障处理
对于测试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的终端,经个人客户部评估后将直接终止该款终端的测试并通知终端厂商。
属于需要立即终止测试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终端计划支持的业务缺失、开发不完善;
2、硬件缺陷影响测试,包括但不限于:
无法充电、按键失灵等;
3、样机的配置参数错误,导致测试失败或无法测试;
4、终端业务功能严重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无法呼入呼出、SMS失败、MMS失败、JAVA无法下载等;
5、终端性能稳定性差,严重影响用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呼叫成功率过低、频繁重启、可复现的死机、无法开关机等。
九、测试终端版本管理
1、终端厂商提交的所有待测样机软、硬件版本应与申请单一致;
2、测试过程中不允许进行终端的软硬件升级或修改;
4、终端软硬件升级或修改后,应变更相应版本号,并注明修改内容;
5、一旦发现终端厂商在测试过程中有升级行为,则立刻终止该款终端的测试,并强制将复测时间延后2个月。
十、送测样机要求
1、各个终端厂家提交的测试样机,必须完全符合中国联通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移动台的各项技术规范,若为中国联通的定制机型,必须同时符合中国联通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定制手机/数据卡的定制规范和UI设计规范。
不符合上述规范要求的不予以接收;
2、样机数量及要求
(1)、所有待测样机至少需提交12套测试终端。
其中具体包括12部测试裸机、12块电池、12根数据线和12个手机充电器。
数据卡或上网本提供8套测试样机;
(2)、根据手机业务测试的需求,每个型号的待测样机需提交4个普通耳机,2个蓝牙耳机,存储卡6张。
根据实际测试计划与终端类型,测试终端所需配件会有所调整;
(3)、根据手机业务测试的需求,每个型号的待测样机需提交PC套件。
PC套件需包括电子版本和光盘式两种,电子版发送到终端样机接收人邮箱,PC套件光盘4张;
(4)、厂家应将待测终端的Debugmessage模式打开;
(5)、若测试必要时,应能提供使用说明书。
3、包装要求
(1)、提交测试样机时,将手机电池放入手机内;
(2)、提交的测试样机应有2套具有正式商用包装,其中包含所有正式上市时所包含的配件;
(3)、其余10套测试样机,每一台样机及其充电器,数据线,耳机等需要用一个透明自封袋装好。
并在自封袋明显位置,用标签纸贴上所提交的机型名称和厂家名称(参考附件)
(4)、所有样机背面、充电器和数据线等,需要在明显位置用标签纸标明具体的厂家和型号;
(5)提交测试样机时,光盘类的附属品,例如pc套件,驱动程序等,需在光盘正面标明所测的终端型号及其光盘的内容。
十一、样机归还
终端测试完成并正式出具测试报告两个月后,终端厂商可将8台测试终端取回,留样4台测试终端。
十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