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劳动安全卫生考核标准评分表修改.docx
《年度劳动安全卫生考核标准评分表修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度劳动安全卫生考核标准评分表修改.docx(9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年度劳动安全卫生考核标准评分表修改
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安全卫生考核标准
(二○年度)
被评审单位名称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评审小组负责人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第一章安全管理(500分)
分类
序号
考评要求
标准分
考核办法
根据
自评分
复评分
考核分
安全管理“五同时”
第一条
企业领导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安全管理"五同时"。
1.生产计划有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2.布置工作有安全生产要求;
3.检查工作有安全生产项目;
4.评比方案有安全生产条款;
5.总结报告有安全生产内容。
30
1.查年度生产(工作)计划,无安全生产内容,扣20分。
2.随机抽查10份生产调度或者相关会议记录,无安全生产内容的,每份扣3分。
3.厂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八次,每缺一次扣5分。
4.查厂的评比方案,无安全生产条款的,扣15分。
5.查年度(半年)工作总结,无安全生产内容的,扣15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30
目标管理
第二条
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内部自我约束机制。
20
制订每年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标准,实行厂对车间,车间对班组(工段)的目标考核制度,每半年考核一次。
无实行目标管理的全扣。
无半年考核,一次扣10分。
(注:
对班组考核可与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结合)
《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20
安全管理机构及网络
第三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机构领导岗位的职责。
20
1.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无机构的全扣。
2.查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机构领导岗位职责,无管安全生产职责的全扣,职责不清的扣1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
第四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行政建立三级安全管理网,工会设立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
1.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主任的厂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
2.建立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系统;
3.建立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系统。
20
查阅有关文件及开展活动的台帐资料。
1.无成立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的,全扣。
2.无三级安全网络,扣10分。
3.无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扣1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20
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
企业应按规定聘任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20
1.企业安全机构负责人应由持注册安全主任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否则扣10分。
2.企业必须按《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1名专职或者兼职的注册安全主任或者委托注册安全主任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在300~500人(含3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1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从业人员在500~1000人(含5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不少于从业人员人数的4‰比例聘任不少于2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含10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超过部分按不少于从业人员人数的2‰比例加聘注册安全主任;在聘任的注册安全主任中中级注册安全主任的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
不按上述要求聘任和配备注册安全主任的,每缺1人扣10分,扣完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
分类
序号
考评要求
标准分
考核办法
根据
自评分
复评分
考核分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
应建立健全如下制度和规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事故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6.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7.劳保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8.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9.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道路交通管理制度;12.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13.项目外包安全管理;1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0
查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应有而没有的,每缺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
(注:
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以企业文件形式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0
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
企业应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任命安全生产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考核。
30
1.查阅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无,全扣;
2.没有进行考核的,全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0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八条
(1)对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广州市企业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合格证》后,才能准其进入岗位。
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有档案,有计划。
企业应进行调岗教育登记,“三级安全教育”应有书面教材。
20
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发现一例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未取得《广州市企业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合格证》,而进入岗位工作的扣5分。
无书面教材的,扣10分。
无进行调岗教育登记的扣10分。
抽考工人、干部安全知识,一人不合格扣5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
第九条
(2)厂长(经理)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厂长(副经理)需经安全管理培训,并持有广东省厂长(经理)安全管理训练合格证证书。
10
查证:
一人无持证者扣5分(已报名参加培训的可不扣,但报名后两次安排仍未参加培训的扣5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第十条
(3)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及格,领取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0
听取汇报,查登记台帐和抽查相结合,发现无证独立操作的扣10分,未依时年审的扣2分,扣完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
分类
序号
考评要求
标准分
考核办法
根据
自评分
复评分
考核分
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做到岗位日检,车间周检,厂月检,检查中应用安全检查表。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制订整改计划,限期整改,符合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要求的,按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20
1.查阅检查工作记录,班组每月少于二次,车间每半年少于三次的,每次扣5分,厂每半年少于二次的,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能立即处理、且无整改计划的,每份扣20分,扣完为止。
3.现场检查,计划不落实的扣20分,不采用安全检查表的扣10分。
4.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监控的,扣2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卫生工作的几项规定》
20
事故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制度,凡发生轻伤及以上(含急性中毒、中暑)的事故,均要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建立事故档案,做到“四不放过”。
20
查事故登记台帐、事故档案,无报告(瞒报)、登记、调查、分析处理的全扣,无档案、无登记台帐的扣10分。
注:
事故台帐按劳动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的格式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
消防安全管理
动火作业
第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事故责任人要按照公司制度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0
1.没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全扣;
2.没有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全扣;
3.未按规定对火灾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的全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
第十四条
消防设施、器材和工具应按规定设置并有编号,应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有记录。
10
1.消防设施、器材和工具未按规定设置并编号的,发现一处扣2分;
2.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的,发现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安全标志》、《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手提式水型灭火器》、《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10
第十五条
厂内动火应按安全规定进行审批,并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施工。
20
1.现场检查,凡发现没有按安全规定进行审批并办理动火作业证施工的,全扣。
2.办理了动火作业证,但在施工时违规作业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安全标志》、《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手提式水型灭火器》、《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0
分类
序号
考评要求
标准分
考核办法
根据
自评分
复评分
考核分
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交通安全学习,对交通事故责任人要按照公司制度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0
1.无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全扣;
2.未按规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的全扣;
3.没有组织交通安全学习的,扣20分。
4.无建立车辆保险和出险理赔档案的,扣2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广州市交通安全责任奖励处罚办法》
50
项目“三同时”
第十七条
企业要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
20
抽查与听汇报相结合,查前两年以来的项目,发现有一项工程没有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全扣;一项工程申报不及时的扣1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0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八条
企业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保证正常运转,并定期组织演练。
20
1.没有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全扣;
2.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没有演习的,扣10分;
3.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没有配备必要的能正常运转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扣1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0
项目外包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1.生产经营单位应制订项目出租、发包的安全资质审查制度,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出租或者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或场所进行发包或出租。
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20
1.没有安全资质审查制度的,扣10分;
2.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单位或者个人的,全扣;
3.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或场所进行发包或出租的,全扣;
4.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没有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每缺1份,扣5分,1份不完善的,扣3分,扣完为止;
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没有统一协调、管理的扣1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20
安全投入
第二十条
企业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做到安措项目所需资金、实现期限和负责人“三落实”,并建立安技部门验收制度。
20
1.查企业本年度有无安措计划,没有的全扣。
2.查安措项目“三落实”情况,一项不落实扣10分,扣完为止。
3.项目完成后无安技部门验收的,每缺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0
分类
序号
考评要求
标准分
考核办法
根据
自评分
复评分
考核分
安全评价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按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评价。
对已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的企业,应进行安全性评价。
需要依法实行安全生产资格证(许可证)制度的企业,应依法申领资格证(许可证)。
20
查上年度的评价情况,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评价的,扣20分。
应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许可证)而未取得的,全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
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二条
应建立下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安全生产教育档案;2.安全生产检查档案;3.事故档案(含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档案);4企业车辆和驾驶员档案;5.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档案;6.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7.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档案。
30
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及资料。
1.每缺一项扣10分;
2.档案不全或不完善每项扣5分;
3.每缺一份季报告书扣5分,缺一份月报告书扣2分,季报书、月报告书填写不规范的视作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30
第二章安全技术(400分)
分类
序号
考评要求
标准分
考核办法
根据
自评分
复评分
考核分
设备设施通用要求
第二十三条
机械设备的齿轮、链轮、链条、皮带、摩擦轮、传动轴、飞轮、联动机械以及在机械加工过程中,有碎片、屑末或液体飞溅伤人和容易伤人的设备,如电刨、电锯、砂轮机、剪床、冲压、锻压机械等应装设安全防护装置。
20
现场检查,凡发现一例没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合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
国务院《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20
第二十四条
输送机械的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操作岗位和每隔20米左右应设置相应的紧急开关,且灵敏可靠;各种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要求;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有预警信号;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20
现场检查,凡发现一例不合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
国务院《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20
分类
序号
考评要求
标准分
考核办法
根据
自评分
复评分
考核分
铸造及热加工设备
第二十五条
铸造熔炼炉炉体完整,附属设施安全;升降及起吊装置必须符合规定;浇包及其装置完好;炉坑应有护栏或盖板;外露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装置;控制系统齐全有效;除尘装置完好,车间地面无积水或渗水;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20
现场检查,凡发现一例不合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
国务院《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20
第二十六条
铸造机械所有管路密封良好,无泄漏;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控制系统齐全完好,控制功能准确有效,机器的操控位置设有急停开关;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完好无损,且运行正常;PE正确可靠;压铸机:
压铸型区应有防护装置,且与压射程序连锁;制芯机:
芯盒加热棒长短适中,线头连接整洁,安全可靠;混砂机:
防护罩有足够的强度,检修门电气连锁,取样门大小合理;抛(喷)丸设备:
设备密封良好,门(孔)电气连锁;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20
现场检查,凡发现一例不合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
国务院《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20
机械加工设备
第二十七条
金属切割机床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机床照明符合要求;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磨床:
砂轮合格,旋转时无明显跳动和摆动;车床:
加工超长料应有防弯装置;插床:
应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滑枕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电火花加工机床:
可燃性工作液的闪点应在70℃以上,需采用浸入式加工;锯床:
锯条及锯片外露部分应采用防护罩或安全距离隔离。
10
现场检查,凡发现一例没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合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
国务院《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10
分类
序号
考评要求
标准分
考核办法
根据
自评分
复评分
考核分
机械加工设备
第二十八条
冲、剪、压机械的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制动器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
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10
现场检查,凡发现一例安全装置不合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
国务院《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10
第二十九条
木工机械的限位及联锁装置灵敏可靠;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完好有效;夹紧或锁紧装置完整可靠;锯条、锯片和砂轮符合规定;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跑车带锯机应设置有效的护栏;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10
现场检查,凡发现一例不合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
国务院《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10
第三十条
注塑机的防护罩、盖、栏的安装应牢固,无明显的锈蚀或变形,且与电气联锁;操作平台结构合理,不得有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箱及管路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齐全,动作可靠;模具各紧固螺栓齐全,无松动、变形、裂纹;自动取料装置标识清楚、动作灵敏,所控制的工作部件动作准确,机械手的活动区域应有护栏;设备电气系统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规定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保护接地电路符合安全规定,接地连接可靠。
10
现场检查,凡发现一例不合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
国务院《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10
特种设备
第三十一条
起重机械(含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要求,并领取使用合格证才能投入运行,运行中应建立维修保养制度并有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20
1.查阅有关资料和现场检查,发现一台起重机械(含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无证运行的,每台扣5分,扣完为止;
2.未建立维修制度或无保养记录的,每台扣5分,扣完为止;
3.到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定期检验手续的,每台扣5分,扣完为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广州市起重设备安全监察实施办法》、《广州市电梯安全监察实施办法》、《广州市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实施办法》
20
分类
序号
考评要求
标准分
考核办法
根据
自评分
复评分
考核分
特种设备
第三十二条
空压机的机身、曲轴箱等无缺陷,所有紧固件必须牢靠并有防松措施;压力表、温度表、安全阀、液位计等安全装置(附件)应完整、灵敏可靠,且在检测合格周期内使用;外露的联轴器、皮带传动装置等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空压机保护盖必须关闭;配套的压缩空气管道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物,管道漆色符合要求,并标有流向箭头,支架牢固可靠;空压机与墙、柱以及设备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距离,其区域内无灰尘、化学品、金属屑、油漆漆雾等。
20
现场检查,凡发现一例不合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
国务院《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20
第三十三条
气、电焊设备的各种仪表、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电焊设备的焊钳、电源线、焊接电缆、防护罩等应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