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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ocx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中国GZB集团溪洛渡水电站黄码公路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中国GZB集团溪洛渡水电站黄码公路工程项目部

2011年1月10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序号

名称

1

安全检查制度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

安全作业技术交底制度

4

消防管理制度

5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6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7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8

机械设备管理体系制度

9

班前安全活动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有具体计划,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第四条对所属科室、项目部的安全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抽查或互查。

以安全检查为重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大检查,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班组进行日检。

第五条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

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第六条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遵守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

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节日前检查

节日前对保卫、安全、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八条项目部每年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用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

第九条项目部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十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并抄送质量安全科。

第十一条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三不交”。

“五定”是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

三不交:

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项目部,项目部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

第十二条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

通知单位由质量安全科办理,必要时经主管安全的付经理签署后发出,整改部门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管理人员(八大员)在进入生产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2、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外施队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处)、工地(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3、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

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

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

如:

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5、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6、职业健康教育

7、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三、安全教育的实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副经理、安全员、人事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外施队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使用统一教材(教育光盘、试卷)。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外施队长的安全培训,由项目部质安部负责组织。

4、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5、教育培训时间:

a、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b、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c、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

如:

黑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

d、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

e、专业性安全教育:

项目部领导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f、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安全作业技术交底制度

1、要体现各级交底的原则,工程开工前由施工现场质安部、班组长分别对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2、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3、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4、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公司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二)、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三级教育活动时必须加入消防知识的培训。

(三)、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项目的消防业务培训工作。

(四)、布置生产任务要把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和开展创安工作要同时安排。

(五)、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

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公司部门和领导反映汇报。

(六)、施工现场、宿舍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经工地领导批准。

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

工人宿舍区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七)、对木工工房、油库、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装修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电话;(119)。

(八)、对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动用明火的(如施工现场电焊、使用明火等),应填写用火申请单。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建设项目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在本制度中,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

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的人员。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指电焊及气焊的金属焊接(切割)人员。

3、起重作业:

指起重机械司机、挂钩和指挥人员及天车工。

4、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

指在施工区域范围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年满18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

第五条凡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公司统一培训、考核、发证。

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由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处人事科报告,声明作废,补发证等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项目部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

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1、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1%的比例提取。

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其中: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2、工程项目所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资金的投入,由工程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4、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级处理。

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5、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6、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权对本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资金使用不当的行为应立即进行纠正,对违规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项目部和部门进行处罚,必要时可采取行政处分的手段,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中资金的正常使用。

7、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每年至少一次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在现场及时纠正,对违规使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项目部提出批评,并通报全公司,情节严重的项目部由检查组汇报公司经理,对主要负责人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处罚。

8、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要按计划落实,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支付,不能擅自更改,不得挪做他用。

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9、项目部财务组控制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并建立分类台帐,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统计上报相关资料和报表。

10、项目部质安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编制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实施情况报告,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机械设备管理体系制度

一、各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调试,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二、各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试车交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验收使用。

三、机械管理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调查机械的运转情况,并每月上旬定期到现场检查,维修及保养,发现问题即时排除,严禁带病作业。

四、机械周转进库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和保养,增加使用寿命,降低成本。

五、施工中使用的各种绳索,出入库要认真仔细检查,超出要求的要重新更换,特别是钢丝绳要打油保护防止锈蚀。

六、钢模及脚手架料、扣件、进入库存要认真仔细检查,如有破、断、锈蚀,滑丝、翘曲现象严禁出库,入库存后的易损件要即时保养和补修,从而达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之目的。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设备是处固定资产,设备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施工,必须精心维护、及时检修、为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特制订本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大修、中修,委托有修理能力的外单位修理工修理,委托维修后验收由公司设备科负责。

二、设备的小修和保养,由设备租赁公司和维修组人员负责修理。

三、设备需用的配件,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采购,管理供应。

四、设备租借给施工班组,出库应仔细检查,出库设备必须是技术状态良好、安全配件齐全。

五、施工班组使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禁止违章、超负荷和带病作业。

六、设备租赁公司和维修组人员,必须经常深入巡回检查,设备运转的运行情况,发现有违章的,应及时制有故障的,应及时修理排队。

七、工程竣工后,借用设备的施工班组,应及时将设备完成无损地运还设备库房,任何施工班组及个人都无权将设备转借他人。

八、工程使用后的设备,维修人员立即进行检修、保养,将设备恢复到良好状态。

九、发生设备机损事故,施工班组应立即向主管项目经理和设备租赁公司报告,由设备租赁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研究分析会,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损失由造成事故者负责,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按安全管理规定办理。

 

机具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根据所用的机具设备数量,计算用电负荷大小,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2、对违章的机具设备进行检查,不准机具设备带病进入施工现场。

3、定期不定期对各种施工机具设备进行保修保养,并且有记录。

4、定期检查各种机具设备的钢丝、螺栓、制动器等部位是否完整无损,不得带病运行。

5、对各种机械设备有专人管理,建立“一机一档制”,对塔机、龙门吊垂直水平运输机具,要编制方案,运行要有记录。

6、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掌握安全技术规程,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7、各种机具设备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测试接地电阻小于规定阻值。

8、控制机具噪音扰民,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各种机具设备及工作时间。

9、各类机具设备安装后必须经专人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10、各种机具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

11、塔机、龙门吊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取得塔机安拆资质的公司进行安装和拆卸,以保证安装质量和安全工作。

班前安全活动

为更好地完成生产任务,防止偷工减料,窝工现场和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班前会议制度。

一、每个工地新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召集全队技术管理人员和各施工班组长召开一次动工前交底会议,会议内容应包括:

1、施工现场情况交底,将现场情况全面而细致地向班组长讲明,做到心中有数。

2、图纸及工程概况交底,将图纸确定的施工内容和工程总概况向到会人员宣读一遍,使获得一个整体印象。

3、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和计划的交底,向各班组长讲明该工种的安全生产措施和整个安排计划。

4、施工中应注意的各种其它问题。

二、具体动工前,由兼职安全员向该施工班组全体人员召开一次现场会,会议要明确该施工班组的工作内容,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操作规程。

三、施工班组在具体施工时要由班组长、安全员带头执行,负责该班组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

四、施工班组每日上班前要由安全员对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以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停工整改,直到符合规程要求才准许上岗,其误工时间及后果自负。

五、工地新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对各施工班组长进行目标管理,订定安全生产目标,达不到目标的要进行惩罚,完成目标的要给予奖励。

六、各施工班组在对工人进行班前会议时,要将目标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头上,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七、工地完工验收时,由安全员对班组进行审评,对完成并达到目标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反之则给予惩罚(具体奖惩办法施工现场自定)。

八、各班组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发生,控制轻伤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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