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仙夹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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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仙夹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永春县东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东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永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在深入分析东平镇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依据县级规划下达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确定规划期内东平镇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数量结构,科学优化各项用地布局,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划定土地利用用途分区,提出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基期2005年,目标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

规划范围为东平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东平镇概况

东平镇地处桃溪下游,位于永春县城东5公里处,东靠东关镇,北邻湖洋镇,西北与桃城镇相连,西与仙夹镇相接,南与南安市交界。

东平镇是永春县中心城区主要组成部分,全镇土地总面积43.38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2926.87公顷。

下设9个行政村,总人口18682人,是闽南著名侨乡之一。

境内南北群山对峙,中部属河谷盆地。

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7-21℃、年降雨量1500-2100mm。

境内有丰富的森林、水利、矿产等资源。

土壤属东平赤土,灰泥田轮作增钾土片,是水土流失敏感区。

东平镇是永春县典型农业重镇,已建成柑桔、茶叶、麻竹、蔬菜、花卉、禽畜养殖场等生产基地,形成上规模农业综合开发局势。

同时也是全县工业重镇,尤其是随着永春县轻工基地的投入建设,霞林村、东山村、太山村等已成为新兴轻纺工业集中区。

基期年全镇总产值14.65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8740万元;财政收入534.4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226元。

同时全镇旅游资源丰富,有云峰岩、妙峰岩、李氏祠堂、“世德流光”石牌坊、昆仑寨、昆仑洞;每年正月廿四、廿五为纪念明代抗倭英雄李中和,太平李氏家族都举行盛大的舞龙盛会,热闹非凡。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统计数据,全镇土地总面积4337.8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99%。

其中,农用地面积3800.3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87.61%;建设用地面积227.2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5.24%;未利用地面积310.2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7.15%。

一、农用地

耕地461.93公顷,占农用地12.16%。

以灌溉水田为主。

全镇耕地主要集中桃溪两岸的河谷地带,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是本县农业生产集中地之一。

另有些耕地集中在山间盆地,由于海拔相对较高,土壤相对贫瘠,产出率相对较低。

耕地面积较大的行政村主要有东山、冷水等行政村,面积较小的有太山和文峰村。

园地909.36公顷,占农用地23.93%,以果园为主。

园地主要分布在低矮山丘及缓坡,耕地及村庄周围也有零星分布。

大多已形成规模,成片经营,是本镇农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园地面积分布较大的有东山、鸿安、冷水等行政村。

林地2253.59公顷,占农用地59.30%。

林地主要分布在河谷两侧高山地带,林地面积分布较大的主要有东山、鸿安、冷水、云美等行政村。

其他农用地175.44公顷,占农用地4.62%。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196.79公顷,占建设用地86.59%。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28.1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14.28%,面积较大的主要集中在东山、鸿安、冷水、霞林等行政村;农村居民点168.6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85.72%,农村居民点星罗棋布,主要分布在鸿安、冷水及霞林等行政村。

交通水利用地29.79公顷,占建设用地13.11%。

区内路网四通八达,三郊线贯穿全境,途经鸿安、冷水两村。

农村道路比较密集。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分布较大的有东山冷水村,太平、太山村分布较少。

其他建设用地0.68公顷,占建设用地0.30%。

区内河流水系主要是桃溪下游,流经太平、霞林、鸿安、东山、冷水等行政村,滩涂主要分布在桃溪河床中,面积最大的村为霞林村,鸿安村次之。

三、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310.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15%。

其中,水域50.23公顷,占未利用地16.19%;滩涂沼泽6.70公顷,占未利用地2.16%;自然保留地253.36公顷,占未利用地81.65%。

未利用地中的荒草地主要分在东山村、太山村、冷水村、鸿安村、文峰村、店上村,裸岩石砾地主要分布在东山村、霞林村。

表1东平镇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

公顷、%

地类名称

面积

占土地总面积比例

占一级地类比例

土地总面积

4337.86

100.00

/

农用地

总计

3800.32

87.61

100.00

耕地

461.93

10.65

12.16

园地

909.36

20.96

23.93

林地

2253.59

51.95

59.30

其他农用地

175.44

4.04

4.62

建设用地

总计

227.25

5.24

100.00

城乡建设用地

小计

196.79

4.54

86.59

城镇工矿用地

28.10

0.65

12.37

农村居民点

168.69

3.89

74.23

基础设施及其他用地

小计

30.47

0.70

13.41

交通水利用地

29.79

0.69

13.11

其他建设用地

0.68

0.02

0.30

未利用地

总计

310.29

7.15

100.00

水域

50.23

1.16

16.19

滩涂沼泽

6.70

0.15

2.16

自然保留地

253.36

5.84

81.65

第三节土地利用特点

一、耕地较少,资源部分不均

耕地面积461.39公顷,占农用地的12.16%,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镇域内耕地资源部分不均,优质耕地集中在镇区周边,北面、南面山区耕地质量较差,需加大农业投入,提高耕地效益。

二、园地面积较大,效益好

园地面积占农用地的23.97%,其中以果园面积为主,茶园比重较少。

建立果品从生产到销售一条龙服务,经济效益较好。

三、城镇用地较集中,农村居民点较分散

城镇用地布局较集中,主要分布在桃溪北岸的霞林、太平等村。

农村居民点分布零散,存在大量低效用地,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潜力大。

第四节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资源有限,人地矛盾突出

耕地面积较小,占农用地的12.16%,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优质耕地与建设发展区域高度重叠,耕地保护与城镇发展矛盾突出,建设用地逐年增加,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人均耕地面积仅0.37亩,人地矛盾日渐明显,节约用地势在必行。

二、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耕地保护压力大

全镇城镇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镇区中部,耕地也大多集中于此,随着人口的增加,城市化水平增大,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增加,但耕地资源有限,耕地保护压力较大。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与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统筹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目标,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为重点,按照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要求,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安排镇、村与工业建设用地,特别是基础设施与重点项目用地,做好空间布局,落实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一致,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为东平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立足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坚持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划定的原则对基本农田进行结构和布局的适度调整,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二)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环节,通过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走以内涵与外延相结合、内涵挖潜为主、盘活存量用地的发展道路,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综合效益。

(三)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

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的用地观,以人口和产业布局为基础,坚持“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统筹城乡用地,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推进形成与城乡发展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土地利用格局,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构建生态文明的优美环境

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和国家的统一部署,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和国土安全保障建设,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一、耕地保护目标

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55.33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66.67公顷。

2006-2020年补充耕地不少于28.00公顷,其中2006-2010年补充耕地不少于10.00公顷。

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低于227.8公顷。

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至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9.2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7.52公顷以内,基础设施等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51.73公顷以内。

至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33.8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35.60公顷,基础设施等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98.29公顷以内。

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206.67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0年控制在22.00公顷以内。

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97.33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0年控制在14.00公顷以内。

三、节约集约目标

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效益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都有所提高,逐步实现土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

土地利用率由2005年的92.84%,提高到2010年的93.89%和2020年的98.2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00.00平方米以内。

四、生态保护目标

通过改造宜林地,抚育未成林地,充分发挥林地潜力,规划期间林地面积保持2383.00公顷;加强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力求形成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表2东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2006-2020年)

单位:

公顷

指标

2005

2010

2020

变化情况

指标属性

2006-2010

2006-2020

总量指标(公顷)

 

耕地保有量

461.93

450.00

330.00

-11.93

-131.93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378.67

210.00

-168.67

-168.67

约束性

园地面积

909.36

910.24

961.04

0.88

51.68

预期性

林地面积

2253.59

2370.54

2383.03

116.95

129.44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面积

227.25

400.00

610.00

172.75

382.75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96.79

350.00

510.00

153.21

313.21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8.10

285.00

375.00

256.90

346.90

预期性

基础设施及其他用地

30.46

50.00

100.00

19.54

69.54

预期性

增量指标(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

——

276.00

496.0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24.00

140.33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14.00

135.33

约束性

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量

——

——

——

10.00

12.00

约束性

效率指标(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00.00

100.00

 

 

约束性

第三节土地利用发展重点

一、加强耕地保护,建设高标准农田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引导和控制建设用地选址,杜绝盲目占用耕地,大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

二、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配置城镇工矿,重点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同时,加强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力度,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方式,推进建设用地循环利用。

三、维护土地生态系统,建设适宜的人居环境

按照资源高效化、污染最小化,废物资源化、管理现代化、土地利用高效化的要求,合理布局建设用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建设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三章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第一节调整优化原则

一、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按照上级下达指标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质量有提升。

二、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优先保证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强化重点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三、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挖掘用地潜力。

四、保护生态环境,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总体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优先安排农业用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尽可能利用荒地和劣质地来满足建设需求;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至2010年农用地3823.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8.14%,比2005年提高0.53%;建设用地249.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75%,比2005年提高0.51%;未利用地265.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11%,比2005年降低1.04%。

至2020年农用地3826.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8.21%,比2005年提高1.23%;建设用地433.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00%,比2005年提高4.76%;未利用地77.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79%,比2005年降低5.36%。

二、农用地结构调整

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全镇2006-2020年期间增加农用地25.94公顷,农用地由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7.61%,调整到2010年的88.14%、2020年的88.21%,分别提高0.53%和0.60%。

(一)耕地

加强农业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农作物单产。

规划期间,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面积有所减少。

至2010年耕地调整到455.3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11.91%,比2005年净减少6.6公顷,降低0.25个百分点。

至2020年耕地调整到366.6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9.58%,比2005年净减少95.26公顷,降低2.58个百分点。

(二)园地

规划期间,加强对名、特、优园业的支持和保护,在现有柑桔、茶叶、麻竹等基地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园地种植面积。

至2010年园地调整到910.2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3.81%,比2005年净增加0.88公顷,减少0.12个百分点。

至2020年园地调整到961.0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5.12%,比2005年净增加51.68公顷,提高1.19个百分点。

(三)林地

规划期间重点利用、保护、培育好林地资源。

在考虑建设占用、发展园地需要的同时,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增加林地面积;通过改造低残次林,合理调整林地结构,增加林地效益。

规划期间林地面积将有所增加。

至2010年林地调整到2370.5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62.00%,比2005年净增加116.95公顷,提高2.70个百分点。

至2020年林地调整到2383.0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62.28%,比2005年净增加129.44公顷,提高2.98个百分点。

(四)其他农用地

规划期间,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兴修农田水利,完善提高农田排灌设施,增加灌溉排涝面积,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重点抓好畜禽养殖业、果树种植业和农村家园三大农业产业建设。

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调整到87.3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2.28%,比2005年净减少88.14公顷,降低2.34个百分点。

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调整到115.5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3.02%,比2005年净减少59.91公顷,减少1.60个百分点。

表3东平镇农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

公顷、%

地类名称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面积

占农用地的比例

面积

占农用地的比例

面积

占农用地的比例

农用地

3800.32

100.00

3823.41

100.00

3826.26

100.00

耕地

461.93

12.16

455.33

11.91

366.67

9.58

园地

909.36

23.93

910.24

23.81

961.04

25.12

林地

2253.59

59.30

2370.54

62.00

2383.03

62.28

其他农用地

175.44

4.62

87.30

2.28

115.53

3.02

三、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全镇2006-2020年期间净增建设用地206.64公顷。

建设用地由2005年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24%,调整到2020年的10.00%,提高了4.76个百分点。

(一)城乡建设用地

至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197.52公顷,占建设用地79.25%,比2005年净增0.73公顷,降低7.34个百分点。

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335.60公顷,占建设用地77.35%,比2005年净增加138.81公顷,降低9.24个百分点。

——城镇工矿用地

至2010年城镇工矿调整到30.77公顷,占建设用地12.34%,比2005年净增加2.67公顷,降低0.03个百分点。

至2020年城镇工矿调整到167.51公顷,占建设用地38.61%,比2005年净增加139.41公顷,增加10.51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点

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调整到166.7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66.90%,比2005年净减少1.93公顷,降低7.33个百分点。

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调整到168.0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38.74%,比2005年净减少0.59公顷,降低35.49个百分点。

(二)交通水利用地

至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调整到50.9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20.43%,比2005年净增加21.14公顷,提高7.32个百分点。

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调整到97.3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22.44%,比2005年净增加67.58公顷,提高9.33个百分点。

(三)其他建设用地

至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调整到0.8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0.32%,比2005年净增加0.12公顷,提高0.02个百分点。

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调整到0.9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0.21%,比2005年净增加0.24公顷,提高0.09个百分点。

表4东平镇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

公顷、%

地类名称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面积

占建设用地比重

面积

占建设用地比重

面积

占建设用地比重

建设用地

227.25

100.00

249.25

100.00

433.89

100.00

城镇工矿用地

28.10

12.37

30.77

12.34

167.51

38.61

农村居民点

168.69

74.23

166.76

66.90

168.09

38.74

交通水利用地

29.79

13.11

50.93

20.43

97.37

22.44

其他建设用地

0.68

0.30

0.80

0.32

0.92

0.21

四、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全镇2006-2020年期间净减少未利用地232.58公顷,未利用地由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15%,调整到2010年的6.11%、2020年的1.79%。

(一)水域

至2010年水域调整到51.29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19.34%,比2005年净增加1.06公顷,提高3.15个百分点。

至2020年水域调整到51.04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65.68%,比2005年净增加0.81公顷,提高49.49个百分点。

(二)滩涂沼泽

至2010年滩涂沼泽调整到6.84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2.58%,比2005年净增加0.14公顷,提高0.42个百分点。

至2020年滩涂沼泽调整到6.84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8.80%,比2005年净增加0.14公顷,提高6.64个百分点。

(三)自然保留地

至2010年自然保留地调整到207.07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78.08%,比2005年净减少46.29公顷,提高3.57个百分点。

至2020年自然保留地调整到19.83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25.52%,比2005年净增加233.53公顷,提高56.13个百分点。

表5东平镇未利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

公顷、%

地类名称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面积

占未利用地比重

面积

占未利用

地比重

面积

占未利用地比重

未利用地

310.29

100.00

265.20

100.00

77.71

100.00

水域

50.23

16.19

51.29

19.34

51.04

65.68

滩涂沼泽

6.70

2.16

6.84

2.58

6.84

8.80

自然保留地

253.36

81.65

207.07

78.08

19.83

25.52

第三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合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在与相关规划协调的基础上,重点协调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

通过布局调整,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

一、农用地布局优化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

按照保护优质耕地、保护集中连片耕地的原则,重点保护300亩以上集中连片耕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重点旱片治理、现代节水灌溉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建立粮食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

基本农田布局调整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兼顾保护与保障。

在“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保护大部分优质、连片耕地的基本农田,形成集中连片耕地和高产稳产优质良田为主体,在镇区中部桃溪等河流谷底、水库周边平原区域集中分布的基本农田格局。

(二)园地

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和荒坡地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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