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合煤矿打钻责任书814.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540273 上传时间:2023-02-21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1.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巴合煤矿打钻责任书814.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巴合煤矿打钻责任书814.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巴合煤矿打钻责任书814.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巴合煤矿打钻责任书814.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巴合煤矿打钻责任书814.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巴合煤矿打钻责任书814.docx

《巴合煤矿打钻责任书81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巴合煤矿打钻责任书814.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巴合煤矿打钻责任书814.docx

巴合煤矿打钻责任书814

巴合煤矿

井下打钻抽放工程施工

目标责任书

会审表

工程名称:

巴合煤矿井下打钻抽放工程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巴合煤矿机电副矿长(签字):

年月日

巴合煤矿安全副矿长(签字):

年月日

巴合煤矿生产副矿长(签字):

年月日

巴合煤矿总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巴合煤矿矿长(签字):

年月日

公司分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签字):

年月日

公司总经理批准:

(签字):

年月日

 

巴合煤矿井下打钻抽放工程施工目标责任书

甲方:

贵州省荔波县巴合煤矿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管理技术规范》、《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就甲方井下打钻、抽放工程施工项目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责任书,以兹遵守。

第1章工程内容

一、工程地点:

荔波县水尧乡巴合煤矿。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

1、主要为井下探放水、地质探测、防突考察、抽放瓦斯钻孔的施工及封孔连抽工程。

2、根据甲方要求,按钻孔施工图纸施工。

内容包括:

购买钻机、钻机及其配套设施的安装、运输、维修,移钻、打钻、封孔、连接到支管抽放管路,排水、排渣及瓦斯、粉尘管理,钻机使用的开关管理,钻机配件、钻杆、钻头、液压油、固定钻机支柱的使用及其维修,施钻范围内的文明卫生,及其以上所有项目的管理。

三、施工方式:

采取乙方投入钻机等配套设备,以包人工、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方式。

四、对乙方采购钻机设备、用工等的要求:

1、乙方自行购买钻机及配套设备,钻机及钻具须满足钻孔设计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合格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2、钻机型号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50型(孔深150m)以上钻机。

3、按照每个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少于1台的原则配备钻机,钻机总数量不少于4台,第一批钻机到矿不少于2台。

钻机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10日内到矿,13日内运到井下施钻地点并开始正常打钻。

钻机到矿后必须能够立即投入使用,否则,未按期开始正常打钻的,每推迟一天对乙方罚款一万元/台,从生产任务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4、工程项目结束后,钻机由乙方处置,甲方不予回购。

特殊情况下,钻机余值问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章工程单价及工程款结算方式

一、工程费用

1、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如下单价:

煤孔单价深度小于或等于60m为53元/m;大于60m为55元/m;岩孔80元/m,孔径不低于Ø75-94mm;探放水孔Ø108(下套管)为120元/m。

2、工程单价包含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费用,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即:

(1)购买钻机及配件的费用,钻机及与打钻相关的所有配套设施、设备的折旧费;

(2)钻机及其配套设施的安装、运输、维修,移钻、打孔、封孔等费用;

(3)支管多通、集流器、放水器等加工与安装的人工费,连抽管材料费及其施工人工费,封孔连抽所用的封孔管、聚氨酯或马丽散及其固定的紧固圈、铁丝或其他材料、连抽管及封孔管之间的连接固定、封孔管与封孔管之间的连接等材料及其施工人工费,瓦斯抽采钻孔抽采浓度测量装置的安装等人工费用;

(4)排水、排渣设施及排水、排渣人工费,瓦斯、粉尘管理的费用;

(5)钻机使用的开关管理,钻机配件、钻杆、钻头、液压油等材料费用;

(6)固定钻机的支柱及其管理使用与维修;

(7)施钻范围内的文明卫生管理。

3、工程单价不包括:

抽放主管路、支管路及其闸阀、支管多通及其闸阀、瓦斯抽采钻孔抽采浓度测量装置等费用。

风水电费由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但施钻巷道内风水支管敷设、瓦斯抽放支管的敷设及钻机开关、电缆的敷设管理由乙方负责。

4、其他临时需要实施的单项工程,甲乙双方按措施、方案另行计算费用。

5、工程费用的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二、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2、在甲方领导下,乙方施工前必须学习由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设计和相关要求施工,达不到要求的即按废孔处理。

3、乙方当班应将打钻的结果如实、认真的记录在打钻小票上,并由甲方指定的专人及相关责任人签字、存档。

现场图牌板应认真、如实、及时填写。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验收程序,跟班安全员或瓦斯检查员现场对钻孔方位角、倾角等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三、工程质量管理

1、钻孔质量:

成孔倾角、方位角偏斜度不超过±2º,否则,视为不合格孔;钻孔长度满足设计要求,达到设计长度的钻孔数量必须达到抽采设计要求。

2、封孔质量符合要求,抽放效果达标,抽放浓度应达到甲方要求。

3、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导致返工的,因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如发现乙方每打一个假孔或假资料,每次扣除乙方抵押金的10%,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考核办法

1、甲方应根据钻机配置情况、采掘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月度计划,月度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作调整。

当月任务实际完成情况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奖罚:

(1)当月完成甲方下达目标作业计划,按既定单价计算工程费用。

(2)当月超额完成甲方下达目标作业计划,计划内按照基础单价执行,超出部分实行阶梯单价,即:

超计划10%以内,超额部分执行基础单价的102.5%;超计划10-20%,超额部分执行基础单价的105%;超计划20%以上,超额部分执行基础单价的110%。

(3)当月未完成甲方下达目标作业计划,完成任务在100-90%的,不奖不罚;低于计划的80%的,工程结算单价按基础单价的80%执行;低于计划50%的,工程结算单价按基础单价的70%执行;连续3月完不成计划,无条件退场,且不予退还生产任务信誉保证金。

(4)如果因矿方责任,如停水、停风、停电、停工或政策因素等引起的误工,导致工程进度放缓的,按实际施工有效时间考核进度。

2、因瓦斯抽放泵、瓦斯抽放主管路以及瓦斯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变化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瓦斯抽采效果达不到矿方要求的,由矿方负责。

因乙方敷设的瓦斯抽采支管及封孔漏气等乙方原因造成的瓦斯抽采效果达不到矿方要求的,由乙方负责。

3、本责任书中的封孔,是指采用聚氨酯或马丽散封孔,煤孔封孔管总长度不低于8m,岩孔封孔管总长度不低于6m;若采用两堵一注、孔内下套管等其他封孔工艺时,增加的费用另外核算。

4、本责任书中的成孔,是指单个钻孔经矿方验收签字认可的钻孔,其他钻孔一律视为废孔,废孔不支付费用。

若第一次未成孔,第一次钻孔按照成孔单价支付,第二次补打的钻孔按照成孔单价的50%支付,第三次及以后补打的钻孔不再支付费用。

采用煤层增透措施时,增加的费用另外核算。

5、乙方按照甲方设计角度施工钻孔,若因地质变化等非乙方原因达不到设计深度的,甲方按照实际深度支付工程款。

6、瓦斯抽采钻孔初始抽采浓度由矿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作为考核指标,掘进期间预测校检指标以零超限作为考核指标。

7、乙方施工的区域瓦斯钻孔长度小于抽采设计钻孔长度的,但不低于设计长度的一半,或穿层孔进入煤层顶(底)板不低于0.5m的,本钻孔均视为合格钻孔。

乙方施工的区域瓦斯钻孔长度低于设计长度的一半,或穿层孔进入煤层顶(底)板低于0.5m的均视为不合格钻孔,不合格孔不支付费用。

8、甲方负责施钻地点巷道中心的给定,以及巷道的支护、宽度、高度、长度满足施钻要求,不得有杂物、设备、堆煤、积水等。

在乙方钻机运到该施钻地点之前,必须达到上述施钻条件。

五、工程结算

1、工程量的确认:

每打完一个钻孔验收后,以小票的形式交于甲方防突办公室,双方建立钻孔台账,钻孔工程量由甲方负责,每月最后一天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现场出具验收结果,然后由甲方进行核算。

2、当月发生本责任书范围外的其它工程,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给予确认,与责任书内施工的工程一并验收,并与乙方协商确定工程费用,结算工资时,一并结算。

3、月度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报公司审批后,于下月15日前发放。

如果逾期未发放,应按每日3‰的滞纳金进行补偿。

4、本责任书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停工、停产5天(不包括5天)以上,由甲方按乙方在册人数,每天每人支付补贴生活费50元,因政策因素停工时间过长,甲方决定放假时,自放假之日起,不再补贴生活费。

5、本责任书履行期间因国家、地方政策性原因停产造成乙方的停工、停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章材料设备供应

一、乙方负责打钻工程单价包含项目内的钻机及配套设备、封孔材料等所有材料的采购。

二、乙方负责采购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必须保证质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准下井使用。

三、甲方原则上不向乙方提供打钻所使用的钻机及配套设备、封孔材料等。

特殊情况,需要甲方提供时,必须按照甲方管理流程领取材料,并将发生的设备折旧费、配件费、材料费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两间办公室和两间库房(其中一间放材料一间库管员住宿)、两堂一舍、生活用水、用电,无偿提供矿灯、自救器、瓦斯便携仪等。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全面管理,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验收。

3、甲方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乙方的钻孔、抽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进行监督。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矿井安全管理所需的各类地质资料和技术资料。

5、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瓦斯超限,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作业,并责令乙方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对乙方出现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甲方负责把责任范围内的设备、材料运送到双方约定的指定地点。

7、甲方负责打钻的图纸设计、成果绘制及分析,并及时和乙方一起共同对钻孔成果和抽放进行验收。

甲方负责瓦斯抽放主管路的安装和日常瓦斯抽放参数的测定及记录等。

8、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规定施工范围以外发生的工程量及时井下认定。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管理,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应接受甲方的安全处罚。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一次性投入的设备、设施及防尘、排水、压风管路、局扇、风筒、监测监控系统等,乙方必须按规定使用,并保护好,确保设备、设施、仪器等正常运行,发现乙方人为损坏者,按2倍价格赔偿。

甲方向乙方提供两堂一舍、生活用水、用电设施及矿灯、自救器、瓦斯便携仪等,乙方必须按规定使用,并保护好,确保设备、设施、仪器等正常运行,发现乙方人为损坏者,按2倍价格赔偿。

3、乙方负责钻孔的定向、放线和施工、钻孔原始施工记录,负责抽放钻孔的封孔、联接到支管路及封孔材料的转运等。

4、乙方负责打钻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负责排渣、排水、防治粉尘、瓦斯管理及文明卫生等管理工作。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钻孔成果进行验收和瓦斯抽放、封孔情况进行验收。

6、正常生产时且甲方支付工程款到位情况下,乙方不得中途以各种理由停止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0元/次的罚款或视情况扣除全额生产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扣除10日内,乙方必须补齐。

第5章安全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安全管理

1、设备设施管理:

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事故的,视损坏程度给予乙方2倍价格处罚。

2、安全隐患:

在施工期间,上级各部门检查,由于乙方违规操作,未按甲方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保证金:

乙方进场前,应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2万元和生产信誉保证金2万元,本责任书终止时,按相关规定无息退还。

二、人身安全管理

1、甲方负责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

2、当月发生工伤事故的,医疗期间,由乙方负责护理,停工留薪期工资及护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医疗费、赔付费除工伤保险赔付外,超出后的费用在10000元以内由乙方全额承担;超过10000元的部分,乙方承担10000元及超出部分的30%,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直至扣完乙方10万元为止,并且乙方必须10日内补齐上述风险金和信誉保证金,剩余部分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工伤人员上报、工伤鉴定,并按照国家工伤条例规定进行补偿等工作。

4、乙方工伤人员工伤鉴定后及工伤恢复后,回乙方单位,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作。

5、其他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章其他约定

一、如果因自然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过地质构造发育或其他情况时,甲方有权决定停止钻孔的施工,乙方对甲方的决定无异议。

二、工人进矿试用1个月,如工人技术、素质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人。

三、若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造成不安全因素,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矿规,不得与甲方发生争执或与周边村民发生打架斗殴及从事违纪活动,否则将按矿规矿纪进行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乙方录用工人时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信息资料不真实导致参保手续无法办理,不予录用。

六、乙方所录用的工人必须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否则,不予录用。

七、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体检合格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经甲方安排培训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特殊工种培训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人员离职体检时,体检费用按甲方管理规定执行。

八、劳保用品及床上用品由甲方负责提供,工作半年内费用由乙方承担,工作超过半年,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因乙方原因不再履行本责任书,乙方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便于聘请施工人员,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扣除全额信誉保证金。

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书时,其钻机及人员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进场。

第7章违约

一、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不履行本责任书义务。

2、甲方不按本责任书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二、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为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本责任书上约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不履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3、因乙方原因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则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因工程延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如果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责任书的,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责任方违约。

四、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意外事件)导致本责任书不能履行或没有履行必要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乙方应当于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十日内,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双方协商解除本责任书,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章争议解决

本责任书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工程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章责任书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二、发生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导致责任书不能履行。

三、由于一方根本性违约,造成本责任书不能履行或没有履行必要的。

四、因国家及产业政策调整原因,对本责任书履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的。

五、其它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的情形。

六、本责任书解除后,乙方自带的设备和配件及剩余材料应全部撤出甲方施工场地。

第十章责任书生效、终止

一、本责任书有效期三年,从2015年8月日至2018年8月日,责任书期满后,根据矿井实际,甲乙双方可续签责任书。

二、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会审批准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本责任书义务终止。

乙方不能盖公章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责任书的附件。

三、本责任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内容,补充内容与本责任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责任人(签字并按手印):

年月日

 

附件:

乙方责任人本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哲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