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必背考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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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背考点

重点题目

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社会历史条件:

大机器生产、三次工人运动等

  科学前提:

细胞学说、能量守衡与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

  思想理论来源:

吸收与改造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费尔巴哈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第一章

联系具有哪些特点?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首先,联系具有客观性。

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其次,联系具有普遍性,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

第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中。

第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最后,联系具有多样性。

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

为什么说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发展。

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第一,就新事物和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有新的结构和功能,它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而旧事物的各种要素和功能已不适应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变化,不可避免地走向灭亡。

第二,就新事物和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仍然适合新的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对立统一规律为什么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跟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原因;

是贯穿质量互变定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指导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根本方针,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物质观的理论意义

第一,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二元论划清了界线

第二,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第三,体现了唯物法和辩证法的统一

第四,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检验真理就是要判明认识与认识对象是否相一致、相符合。

实践是人的主观见诸于客观的活动,只有它能把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来确定认识是否与认识对象是否相一致、相符合,从而使认识得到检验。

 

(2)实践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

人们通过实践把思想、理论在现实中实现出来,并把这种实现出来的东西同原来的思想理论相对照,从而判明其是否正确。

是唯一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

 

简述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二者之间的关系。

1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两者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

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中,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

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斗争性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绝对性,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静止的相对性。

同一性并非是无差别的等同,而是包含差异和对立的同一,这种同一的许多条件要通过斗争来建立,所以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和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3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是相互结合共同发生作用的。

在不同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

同一性包含斗争性的原理,要保持社会的稳定不能光是消极地去维护,而是要深化改革,适度发展,使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为社会稳定创造条件。

根据同一性对斗争性的制约,我们在改革和发展的同时,必须十分注意保持社会的稳定。

没有改革,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就没有动力;没有发展就不能前进。

但所有这一切,如果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就什么也谈不上。

因此,我们一定要辨证地处理好社会改革与稳定发展的关系,

和谐是否意味着否认矛盾,从而矛盾双方达到绝对的同一?

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但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

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出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

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解决的。

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成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对程的始终。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共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联系实际:

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是从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对各国具体实践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是矛盾的普遍性;各国的国情、环境、历史条件又不同,具体实践必然又有自己的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

二者相结合,才能找到适合自己国情的正确道路,高好革命和建设。

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努力中,既要把握马克思学说提出的社会主义的共性,又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体现出中国特色这一个性。

在所有制方面,我们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存;在分配形式方面,我们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共存;在政治上,我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在建设国家的指导思想上,我们国家的几代领导人都可以说是做出了很多创举。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些无不是是共性和个性相统一。

唯心主义是一朵无实的花

唯心主义哲学也是生长在人类认识大树上的花朵。

哲学唯心主义的产生有其社会、阶级、认识论根源,由于人类认识过程是曲折而非直线式的,如果把这个曲折过程中的某一个片段夸大起来推向极端,就回陷入唯心主义。

由于唯心主义哲学脱离了人类的社会实践,不能正确指导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因而是不结果实的。

对待哲学唯心主义应该采取辨证否定观的原理,采取扬弃的方法。

唯物主义都是正确的,凡唯心主义都是错误的。

(1)从根本观点上看,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是根本对立的,唯物主义是正确的,唯心主义是错误的。

(2)从哲学发展过程来看,唯物主义经历三个发展阶段: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是相斗争而发展的,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和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很多观点上也是错误的。

唯心主义哲学较它先前的唯物主义哲学来讲显然是哲学发展的新阶段,唯心主义哲学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丰富和发展了辩证法,因此,唯心主义在其发展史上也有进步、正确的因素,不能绝对地认为凡唯心主义都是错误的。

(3)正确与错误都是相比较而存在的,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讲,无论是唯心主义哲学,还是旧唯物主义哲学都有错误的一面。

因此,不能说凡唯物主义都是正确的。

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

量变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连续性的中断。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三,量变和质变互相渗透质变引起新的量变,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质量互变规律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把远大的理想和目标同有步骤、分阶段地踏实苦干、稳步前进的精神结合起来,既要反对急躁冒进,急于求成,也要反对保守落后,裹足不前。

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二章

简述实践和认识的关系

(1)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基础,具体表现为:

第一,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第二,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

第三,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2)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认识和理论,可以指导实践取得成功;错误的认识和理论,则把实践引向失败。

认识发展的总过程

从实践到认识,从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

从认识到时间。

认识

实践的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

试谈这一原理对于人生的启迪。

(15分)

主体对象化:

是指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即主体客体化。

  客体非对象化:

是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即客体主体化。

  第2部分灵活改卷(6分),一方面强调人生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方式展开生命,把能力、才华、追求与价值外化到客体上,另一方面在实践的过程通过客体主体化是人的本质力量不断丰富与成长。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首先,真理的本性是主观认识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

因此检验的标准不能在纯主观范围里寻找(理论不能检验理论);也不能在纯客观范围里寻找(客观事物不会自动回答认识是否符合它),只能在主观与客观联系的范畴上寻找。

实践的特点是唯一满足检验要求的标准,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是联系主客观的桥梁。

它一方面联结着人的意识目的,另一方面又联结着客观事物。

实践的客观效果一般能最终回答支配实践的意识目的是否正确。

所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认识是反映和创造的统一。

  正确。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认识对象存在于认识之外,这是一切唯物主义都承认的反映论原则。

但是,认识不是主体对客体的消极、简单的摹写,而是能动的创造性活动,这种创造性表现在主体能动地加工感性材料,创造出概念和理论体系;主体根据需要,能动地创造出未来世界的蓝图,指导实践,从而创造出世界上本来不存在的事物。

因此,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的本质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地反映,是反映与创造的统一。

第三章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社会意识指社会的精神生活过程。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表现在,第一,社会意识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存在;第二,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第三,社会意识受反映者(意识主体)的立场、观点、方法的影响和制约,而反映者的立场、观点、方法是由人们在社会存在中的地位决定的。

②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社会意识这种精神力量,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转化为物质力量,影响社会发展的过程。

先进的或正确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社会向前发展;落后的或错误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延缓社会的发展进程。

③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社会意识在反映社会存在、被社会存在所决定的同时,还具有自身的能动性和独特的发展规律,它的发展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并不总是保持着一致和平衡。

④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第一,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任何一种历史观都无法回避的首要问题;第二,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准。

凡是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属于历史唯物主义,凡是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属于历史唯心主义;第三,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也是人们在实践中的重大问题。

“人都是自私的”这一观点为什么是错误的?

请运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的原理进行分析。

  自私是一种只顾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和集体利益的观念,它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

“人都是自私的”,违背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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