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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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1防治瓦斯爆炸安全技术措施

1.1造成瓦斯事故的原因:

(1)通风系统不合理、供风距离过长、采掘布置过于集中、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过大而又没有采取抽放措施、通风路线不畅通等,都容易造成采煤工作面风量供给不足。

(2)正常生产期间,煤矿井下的通风设施被随意改变其状态。

(3)采掘工作面的串联通风,上工作面的污浊空气未经监测控制进入下工作面,导致与下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叠加而超限。

(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可能使掘进工作面很快达到瓦斯爆炸的界限。

(5)对封闭的区域或停工一段时间的工作面恢复通风,未制定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

(6)气压发生变化或采空区发生大面积冒顶时。

(7)当采掘工作面推进到地质构造异常区域时。

(8)巷道冒落空洞由于通风不良容易形成瓦斯积聚。

1.2加强通风系统管理,降低矿井通风阻力,合理布置采区通风系统。

(1)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对地面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要加强日常检查,机电科、通风救护队要对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情况、供电、电器、机械部分及主副闸板、风硐、扩散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矿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贯通巷道及时制定贯通措施、通风方案;新开工及收尾封闭的区域,要提前形成通风系统,定期进行阻力测定和通风系统网络解算、优化通风系统。

(2)加强巷道维修,保证正常通风断面,防止出现局部巷道超风速问题。

(3)保护好井上、下各类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安设无压风门不必设反向风门)。

(4)局部通风地点做好局扇及风筒管理,实现“4、3、2、1”,推广使用风筒连接器和铁风筒切换器,使用钢丝绳或铅丝吊挂导风筒,保证风筒平、直、顺,局部通风地点工作面风量充足。

(5)重点通风工程和技术措施

①加快1110回风巷施工进度,尽快形成1110轨道巷与1110皮带巷进风1110回风巷回风的通风系统。

组织进行矿井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阻力测定及瓦斯鉴定工作,进行通风系统优化。

②对回风巷和进风巷失修的地段及时安排工程进行维修、清理,保证巷道断面、减少通风阻力,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

③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及时维修风门、风桥和挡风墙等设施,对下井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严禁随意敞撞风门和损坏通风设施,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④各采掘工作面按照“三条线”建设的总体要求,及时安装压风管路系统,主干管路要与地面压风机主管路连接。

压风管路必须专门管理,不得挪作它用和私自拆除。

1.2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好如下通风工作

(1)矿井通风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2)所有没有封闭的巷道、采掘工作面和硐室必须保持足以稀释瓦斯到规定界限的风量和风速,使瓦斯不能达到积聚的条件。

(3)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进、回风路线,尽量避免形成串连通风。

(4)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风路畅通,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进、回风路线,尽量避免形成串连通风。

(5)掘进工作面供风最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特别是在更换、检修局部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运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加强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6)为防止局部通风机停风造成的危险,必须使用“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实行挂牌制度。

严格禁止非专门人员操作局部通风机和随意开停通风机。

(7)矿井的生产能力和通风能力相匹配。

2)加强瓦斯管理,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有计划停电停风时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处理局部聚积的瓦斯方法

(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积聚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

增风吹散法、风障引流法、液压局部通风机吹散法、脉动通风技术吹散法、风筒引射导风法、局部通风机抽排法、瓦斯抽放移动泵站抽放法等。

(2)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

加大工作面的进风量法、降低回采速度、瓦斯抽放和煤壁注水等。

(3)顶板瓦斯聚积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

加大巷道内风流速度、加大顶板附近的风速、喷浆封闭法、瓦斯抽放法、隔离法、引风吹散法等。

(4)掘进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

①对于瓦斯涌出量大的掘进工作面,应优先采用长距离大孔径预抽预排瓦斯的方法,尽量使用双巷掘进,每隔一定距离开掘联络巷,构成全负压通风,以保证工作面的供风量。

②盲巷部分要安设局部通风机供风,排除盲巷内瓦斯。

③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中很容易出现冒落空洞或裂隙发育带,对于这些地点积聚的瓦斯应使用下列有关方法予以及时处理。

a.吊挂风帐或安设迎风板、迎风帘;

b.接风筒或接小风筒、胶皮管吹风;

c.背木板填黄土隔绝。

(5)排放瓦斯的时应做到:

①计算排放瓦斯量,预计排放所需时间。

②明确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制定控制送入独头巷道风量的方法,严禁“一风吹”。

③确定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标明通风设施、电气设备的位置。

④明确撤人范围,指定警戒人位置。

⑤明确停电范围、停电地点及断、复电的执行人。

⑥明确必须检查瓦斯的地点和复电时的瓦斯浓度。

⑦明确排放瓦斯的负责人和参加入员及各自担负的责任。

⑧文图齐全、清楚,通风设施、机电设备及瓦斯监测传感器等应该上图的,都要准确,不能遗漏。

1.3矿井瓦斯检查的制度

(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

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两次;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2)采掘工作面CO2浓度每班至少应检查两次,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CO2浓度。

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CO2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CO2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3)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4)在爆破过程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每次检测瓦斯的结果都要互相核对,以3人中检测最大瓦斯浓度值作为检测结果和处理依据。

(5)其它作业地点瓦斯和CO2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决定,但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

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7)通风及安全管理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检查班报表,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4矿井瓦斯检查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完善可靠的安全监测系统,用好各地点的瓦斯监测设备,确保可靠运行,安全监测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催化元件的设备,每隔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每隔7天必须对甲烷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1.5我矿2011年的掘进工作面已揭露的煤层,无瓦斯涌出异常地点、高瓦斯区域。

1.6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1)煤矿井下的明火、煤炭自燃、电弧、电火花、赤热的金属表面以及撞击和摩擦火花,都能点燃瓦斯。

因此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井下严禁拆开矿灯,严禁用灯取暖。

井下不得烧焊作业,必须烧焊作业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要求审批,点火作业现场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和管理制度。

(2)井下电器设备要及时检查,达到完好及防爆要求。

(3)局部通风地点要实现“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4)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5)加强放炮管理,井下严禁放明炮、糊炮,装药时按照规定要求填实炮泥和水炮泥,所有放炮作业全部使用符合煤矿安全等级的炸药和雷管。

(6)严防产生撞击和摩擦火花,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1.7防止瓦斯事故扩大措施

⑴采掘工程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等必须及时填绘、更改、核对。

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合理、可靠,废巷必须及时封闭。

实行分区通风,减少事故波及范围。

⑵建立健全矿井隔爆设施,各掘进工作面及主要进、回风巷按规定安设隔爆水槽,其它地点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

⑶按期对自救器进行校验,发现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

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并能熟练使用。

⑷各施工地点的《作业规程》中,都要明确发生事故时的避灾路线,并贯彻到全体下井职工。

⑸井口防爆门和反风设施要加快安装速度,并保其完好有效。

⑹瓦斯超限报警时处理程序

当采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1.5%或回风流瓦斯浓度大于1.0%时,应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处理。

①下达命令:

当监测系统出现瓦斯超限报警时,矿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命令现场班长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②现场执行:

现场班长接到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命令后,必须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切断工作区域内的电源。

以上工作完成后,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

③现场确认:

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现场班长执行完命令的汇报后,再命令现场班长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瓦斯超限现场进行探查确认,然后立即将探查结果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进行汇报。

④指挥处理:

矿值班领导接到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后,根据现场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指挥处理。

⑤调度记录:

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将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入瓦斯日报,内容应包括:

时间、地点、原因、瓦斯浓度及处理情况等。

2防治煤尘爆炸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2.1预防煤尘引燃爆炸的措施

⑴健全防尘供水系统,保证水量充足

①防尘用水管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井下各采区及工作面按要求铺设好供水管路并保证供水正常。

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主要运输巷、回风巷每隔l0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巷与皮带机斜井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②在需要用水冲洗的巷道内,按照管路安装要求设置三通阀门,并及时安装长度不小于50m且与三通阀门接头相匹配的专用软水管。

皮带机巷与皮带机斜井内应在距巷道三通阀门上应至少配备一条长度25m的冲洗巷道、消防两用软水管。

③供水管路要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⑵防止煤尘堆积及飞扬的措施

①730轨道运输大巷、井底车场、730胶带运输大巷由机电科负责每年刷白一次。

②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巷道按照巷道划分范围由负责单位及时冲洗,清理积尘。

③各采掘进工作面必须落实转载喷雾、净化水幕、放炮喷雾、掘进机内、外喷雾、防尘帘等各项防尘措施。

皮带输送机的转载落差,均不得超出0.5m,当超过0.5m时,应安装合适的溜槽或导向板传输。

④采煤工作面煤层原有自然水分小于4%时,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

⑤综掘工作面必须按照要求,装备除尘风机并坚持使用,综采工作面安装液压支架自动喷雾系统。

⑥所有采掘工作面安装水压水量观测表。

⑶防止煤尘引燃引爆的措施

①杜绝明火,消除电器火源。

②加强所揭露煤层自然发火情况观测,准备好应急措施。

③严格放炮管理,防止放炮引起的煤尘事故。

④杜绝摩擦、撞击产生的火源。

⑤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爆炸引起的煤尘爆炸。

2.2防止煤尘爆炸事故扩大的措施。

⑴健全矿井主、辅隔爆设施,并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完好。

⑵简化、优化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避免串联通风。

⑶做好自救器的检查、校验、管理、使用培训工作,使职工能熟练使用。

⑷制定并贯彻避灾路线。

3其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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