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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服务建设调研报告

医疗卫生服务建设调研报告

  按照旗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为加强全旗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全旗医疗卫生特别是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按照旗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为加强全旗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全旗医疗卫生特别是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以V副主任为组长,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旗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于6月中旬深入到各苏木镇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方法,对全旗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

现将这次专题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旗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现状

  近年来,旗人民政府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总体要求,把加强医疗卫生工作作为经济发展惠及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完善落实政策措施,经过全旗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全旗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初级卫生保健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卫生基础条件得到改善,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加强,重大疾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农牧民健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全旗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完善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医疗卫生服务条件。

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

XX年以来,旗人民政府投资2140多万元,对旗医院、蒙医院、妇幼保健所、防疫站等医疗机构的业务用房进行了改扩建,有效缓解了全旗医务用房供需紧张的局面。

特别是XX年,旗政府承诺为民办的十件好事之一——投资361万元,新建、扩建13所基层卫生院,切实改善了基层卫生基础设施条件。

预计今年十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增设和更新了医疗设备。

近几年,旗医院购置了CT机、500mA的X光机、脑彩超等先进诊疗仪器,其它各医疗机构也购置了常见病的诊疗仪器和设备,并从今年开始逐步为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配备常规的医疗器械,如C镇、V苏木、V镇等中心卫生院配备了B超机、X光检测仪、心电图、制氧机等设备,为临床提供了科学的检测诊断依据;三是为基层卫生院配备了16辆医疗救护车,从而更好的为广大农牧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二)健全了全旗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首先,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需求,旗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目前已形成了旗级医疗机构7个、苏木镇级卫生院13所、村级卫生室59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较好地满足了全旗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预防急救、妇幼保健等医疗服务需求。

其次,加强卫生系统内部管理,整顿行业作风。

全旗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医疗服务规章制度,严格医疗服务规程,特别是苏木镇卫生院严格上下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了无诊在岗,有诊必出,极大地方便了农牧民求医问药。

在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C、以镇卫生院成功抢救了几名心脏病突发患者,受到了农牧民的好评,进一步增加了农牧民对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信认。

第三,以开展活动为载体,努力为广大农牧民健康保健提供优质服务。

近年来,旗直医疗机构以及苏木镇卫生院积极与对口帮扶的市级以上医疗部门联系,邀请有关医疗专家小组到我旗开展义诊、专家座诊活动,为广大农牧民送医送药。

各苏木镇每年还组织为农牧民进行免费体检,开展布病普查,对居住偏远、行走不便的农牧民实行送医送药上门服务等,有效地解决了农牧民“看病难”的问题,做到了“小病不出镇、大病早发现、急病能抢救”。

  (三)大力推行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农牧民的身体健康,有效减轻了农牧民的医疗负担。

XX年,旗人民政府在没有列入自治区试点的情况下率先自行启动了农牧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实行两年多来,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宣传,健全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作医疗定点服务等制度,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制度对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要表现在:

一是深入发动群众,参合率逐年提高。

参合率由XX年的35%提高到XX年的%,充分表明合作医疗制度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的欢迎;二是制定多项优惠政策,报销医药费逐年增加。

我旗先后推出了财政补贴、降低住院的报销起付线、扩大住院报销项目、提高报销比例、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五种慢性病门诊大额医药费按住院比例补偿等多项政策。

据统计:

XX年、XX年分别为农牧民报销医药费万元和万元,XX年1--6月份报销医药费万元,报销金额逐年上升,有效减轻了广大农牧民的医疗负担。

  4、扎实开展医学培训教育,全旗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近年来,我旗各级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采取措施,狠抓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培训力度,通过进修、函授、在职培训等方法,三年来共培训旗直医疗单位医务人员178人(次),培训苏木镇卫生院院长、医务人员103人(次),村医69人(次),全旗各类医护人员182人均达到中专以上学历。

二是扎实开展城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

旗直医疗机构及各苏木镇卫生院与市各医院结成帮扶对子,在市级医院的大力支持和派出医师的现场诊断、“传帮带”的指导下,我旗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

  二、我旗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医疗设备更新缓慢。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全旗13所苏木镇卫生院医疗器械配备情况均不达标,除V镇、满V镇、V苏木三个中心卫生院配备较好一点,其它卫生院基本上仍是“老三样”,即听诊器、血压器和体温计,难以满足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二是医疗卫生人才匮乏。

全旗各苏木镇卫生院大部分医护人员是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了中专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是卫生院校毕业的屈指可数。

同时,我旗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渠道不畅,再加上医疗卫生条件落后,引进人才困难,造成基层卫生队伍老龄化,医疗技术水平低,北部牧区还缺少蒙医师,全旗卫生系统存在着总量不足,技术水平偏低,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三是卫生事业投入不足,一些非盈利性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院经营困难。

一直以来,苏木镇卫生院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旗人民政府对基层卫生院的投入,除保证解决固定和招聘人员工资外,仅从XX年为每个卫生院拨付一万元的业务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卫生院发展的需求。

撤乡并镇后,基层卫生院受地域条件和医疗技术的限制,很多农牧民弃近求远询诊,因此,大部分基层卫生院仅能勉强维持生存,没有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导致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仍比较落后,技术力量薄弱,服务保障能力不强。

另外,旗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均属于非盈利性事业单位,实行差额工资,收费甚少,满足不了各卫生机构正常运行所需的经费。

  四是农牧民预防疾病、维护健康意识不强。

在我旗农牧民中普遍存在着重治疗、轻预防的现象,农牧民健康意识、卫生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不高,全民普及预防疾病、卫生健康知识不够。

  五是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普遍偏低。

一方面全旗属于非盈利性的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收费少,工资差额部分兑现不了;另一方面全旗各行业仅卫生系统仍保留集体人员,月基本工资只有600元,工作积极性不高,也没有条件、没有能力参加培训进修,直接影响各基层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我旗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事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实抓好。

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没有农牧民的健康,也就没有农村牧区的小康。

面对新的形势,要把加快发展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事业纳入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政府及部门重要的工作议程,根据新情况制定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

各苏木镇要落实相关部门和兼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妇幼卫生事业,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为农牧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卫生队伍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快卫生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从培养、引进、帮扶、稳定、使用等制定有效措施,特别是在职称评聘、工资待遇提高等方面对基层卫生院有倾斜优惠政策,激活用人机制,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入的环境。

要继续加强对农村牧区卫生人员学历、执业资格、乡村医生全科医学知识的培训,加快乡村医生知识更新步伐,进一步提高我旗农村牧区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

按照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旗人民政府要设立农村牧区卫生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村牧区卫生建设项目规定的配套资金和包头市启动的农村牧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执法监督体系、苏木镇卫生院的建设项目,切实改善农村牧区卫生基础设施陈旧、短缺的状况,提高农村牧区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要按标准安排旗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机构工作经费和苏木镇卫生院长、防保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经费,纳入预算,保证全额拨付。

要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每年新增的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牧区,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增长幅度的要求,逐年增加投入,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农牧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保障体系。

  (四)强化宣传,努力提高农牧民的疾病预防意识和健康保健水平。

各级政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将全民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教育工作纳入全旗卫生工作重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制定普及卫生知识机制和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民普及基本卫生知识。

要做好农村牧区重大疾病防治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增强广大农牧民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同时,围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着力推进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建设,引导农牧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牧民健康意识、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副主任为组长,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旗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于6月中旬深入到各苏木镇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方法,对全旗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

现将这次专题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旗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现状

  近年来,旗人民政府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总体要求,把加强医疗卫生工作作为经济发展惠及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完善落实政策措施,经过全旗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全旗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初级卫生保健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卫生基础条件得到改善,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加强,重大疾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农牧民健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全旗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完善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医疗卫生服务条件。

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

XX年以来,旗人民政府投资2140多万元,对旗医院、蒙医院、妇幼保健所、防疫站等医疗机构的业务用房进行了改扩建,有效缓解了全旗医务用房供需紧张的局面。

特别是XX年,旗政府承诺为民办的十件好事之一——投资361万元,新建、扩建13所基层卫生院,切实改善了基层卫生基础设施条件。

预计今年十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增设和更新了医疗设备。

近几年,旗医院购置了CT机、500mA的X光机、脑彩超等先进诊疗仪器,其它各医疗机构也购置了常见病的诊疗仪器和设备,并从今年开始逐步为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配备常规的医疗器械,如希拉穆仁镇、达尔罕苏木、满都拉镇等中心卫生院配备了B超机、X光检测仪、心电图、制氧机等设备,为临床提供了科学的检测诊断依据;三是为基层卫生院配备了16辆医疗救护车,从而更好的为广大农牧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二)健全了全旗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首先,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需求,旗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目前已形成了旗级医疗机构7个、苏木镇级卫生院13所、村级卫生室59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较好地满足了全旗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预防急救、妇幼保健等医疗服务需求。

其次,加强卫生系统内部管理,整顿行业作风。

全旗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医疗服务规章制度,严格医疗服务规程,特别是苏木镇卫生院严格上下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了无诊在岗,有诊必出,极大地方便了农牧民求医问药。

在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希拉穆仁镇、满都拉镇卫生院成功抢救了几名心脏病突发患者,受到了农牧民的好评,进一步增加了农牧民对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信认。

第三,以开展活动为载体,努力为广大农牧民健康保健提供优质服务。

近年来,旗直医疗机构以及苏木镇卫生院积极与对口帮扶的市级以上医疗部门联系,邀请有关医疗专家小组到我旗开展义诊、专家座诊活动,为广大农牧民送医送药。

各苏木镇每年还组织为农牧民进行免费体检,开展布病普查,对居住偏远、行走不便的农牧民实行送医送药上门服务等,有效地解决了农牧民“看病难”的问题,做到了“小病不出镇、大病早发现、急病能抢救”。

  (三)大力推行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农牧民的身体健康,有效减轻了农牧民的医疗负担。

XX年,旗人民政府在没有列入自治区试点的情况下率先自行启动了农牧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实行两年多来,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宣传,健全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作医疗定点服务等制度,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制度对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要表现在:

一是深入发动群众,参合率逐年提高。

参合率由XX年的35%提高到XX年的%,充分表明合作医疗制度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的欢迎;二是制定多项优惠政策,报销医药费逐年增加。

我旗先后推出了财政补贴、降低住院的报销起付线、扩大住院报销项目、提高报销比例、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五种慢性病门诊大额医药费按住院比例补偿等多项政策。

据统计:

XX年、XX年分别为农牧民报销医药费万元和万元,XX年1--6月份报销医药费万元,报销金额逐年上升,有效减轻了广大农牧民的医疗负担。

  4、扎实开展医学培训教育,全旗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近年来,我旗各级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采取措施,狠抓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培训力度,通过进修、函授、在职培训等方法,三年来共培训旗直医疗单位医务人员178人(次),培训苏木镇卫生院院长、医务人员103人(次),村医69人(次),全旗各类医护人员182人均达到中专以上学历。

二是扎实开展城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

旗直医疗机构及各苏木镇卫生院与市各医院结成帮扶对子,在市级医院的大力支持和派出医师的现场诊断、“传帮带”的指导下,我旗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

  二、我旗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医疗设备更新缓慢。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全旗13所苏木镇卫生院医疗器械配备情况均不达标,除希拉穆仁镇、满都拉镇、达尔罕苏木三个中心卫生院配备较好一点,其它卫生院基本上仍是“老三样”,即听诊器、血压器和体温计,难以满足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二是医疗卫生人才匮乏。

全旗各苏木镇卫生院大部分医护人员是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了中专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是卫生院校毕业的屈指可数。

同时,我旗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渠道不畅,再加上医疗卫生条件落后,引进人才困难,造成基层卫生队伍老龄化,医疗技术水平低,北部牧区还缺少蒙医师,全旗卫生系统存在着总量不足,技术水平偏低,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三是卫生事业投入不足,一些非盈利性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院经营困难。

一直以来,苏木镇卫生院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旗人民政府对基层卫生院的投入,除保证解决固定和招聘人员工资外,仅从XX年为每个卫生院拨付一万元的业务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卫生院发展的需求。

撤乡并镇后,基层卫生院受地域条件和医疗技术的限制,很多农牧民弃近求远询诊,因此,大部分基层卫生院仅能勉强维持生存,没有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导致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仍比较落后,技术力量薄弱,服务保障能力不强。

另外,旗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均属于非盈利性事业单位,实行差额工资,收费甚少,满足不了各卫生机构正常运行所需的经费。

  四是农牧民预防疾病、维护健康意识不强。

在我旗农牧民中普遍存在着重治疗、轻预防的现象,农牧民健康意识、卫生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不高,全民普及预防疾病、卫生健康知识不够。

  五是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普遍偏低。

一方面全旗属于非盈利性的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收费少,工资差额部分兑现不了;另一方面全旗各行业仅卫生系统仍保留集体人员,月基本工资只有600元,工作积极性不高,也没有条件、没有能力参加培训进修,直接影响各基层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我旗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事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实抓好。

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没有农牧民的健康,也就没有农村牧区的小康。

面对新的形势,要把加快发展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事业纳入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政府及部门重要的工作议程,根据新情况制定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

各苏木镇要落实相关部门和兼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妇幼卫生事业,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为农牧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卫生队伍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快卫生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从培养、引进、帮扶、稳定、使用等制定有效措施,特别是在职称评聘、工资待遇提高等方面对基层卫生院有倾斜优惠政策,激活用人机制,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入的环境。

要继续加强对农村牧区卫生人员学历、执业资格、乡村医生全科医学知识的培训,加快乡村医生知识更新步伐,进一步提高我旗农村牧区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

按照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旗人民政府要设立农村牧区卫生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村牧区卫生建设项目规定的配套资金和包头市启动的农村牧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执法监督体系、苏木镇卫生院的建设项目,切实改善农村牧区卫生基础设施陈旧、短缺的状况,提高农村牧区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要按标准安排旗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机构工作经费和苏木镇卫生院长、防保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经费,纳入预算,保证全额拨付。

要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每年新增的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牧区,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增长幅度的要求,逐年增加投入,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农牧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保障体系。

  (四)强化宣传,努力提高农牧民的疾病预防意识和健康保健水平。

各级政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将全民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教育工作纳入全旗卫生工作重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制定普及卫生知识机制和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民普及基本卫生知识。

要做好农村牧区重大疾病防治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增强广大农牧民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同时,围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着力推进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建设,引导农牧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牧民健康意识、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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