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工装制造准备过程管理规定140714V1.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510783 上传时间:2023-02-17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37.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设备与工装制造准备过程管理规定140714V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设备与工装制造准备过程管理规定140714V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设备与工装制造准备过程管理规定140714V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设备与工装制造准备过程管理规定140714V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设备与工装制造准备过程管理规定140714V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设备与工装制造准备过程管理规定140714V1.docx

《设备与工装制造准备过程管理规定140714V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备与工装制造准备过程管理规定140714V1.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设备与工装制造准备过程管理规定140714V1.docx

设备与工装制造准备过程管理规定140714V1

 

文件名称

设备与工装制造准备过程管理规定

版本/修改状态

文件编号

批准人

编制部门

XXX、XXX、XXX、XXX

起草人

XXX、XXX、XXX、XXX

编制依据

1、ISO/TS16949:

2009《质量管理体系-汽车生产件及相关服务件组织应用GB/T19001-2008的特别要求》

2、GJB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5/22)

5、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23:

2008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目的

缩短生准周期,提升设备、工装的前期采购品质和服役期的可靠性,减少故障停机,尽快实现达产能力。

外部顾客:

(无)

内部顾客:

技术部、工厂、采购部、产品部、质量保证部、生产部、党委工作部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建设、新车型等相关的设备、工装新购、更新、改造、大修理等项目的制造准备管理过程。

从设备采购阶段开始,到设备资产转固结束。

一、规定内容

1 管理通则

1.1 设备、工装采购项目需按生产准备过程的不同时期设置相关项目节点,按不同阶段特征进行区别管理,并按本规定要求达成必要的输出。

1.2 本规定设定的节点为非标性设备、工装工程的生产准备典型过程,标准设备管理过程可以参考本标准适当简化,非标设备应参照执行。

1.3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设备、工装具体相关范围,组织设备、工装归口管理、使用、维保、安全、消防、质保等相关部门在各节点就与本部门相关的内容进行合意确认,各节点应充分并且真实地反应相关部门意见,实现共同把关和决策。

1.4 各节点合意确认应输出书面文件,并由相关部门人员代表本部门签字;签字文件由项目负责人收集,汇总后以文件包的形式在资料室和项目组做为备证存档。

1.5项目相关部门参加节点合意的技术人员应相对固定,并应取得部门授权,各节点对合意文件的签署视同部门的最终意见。

1.6除非出现关键性问题,不纠正将造成可预见性重要损失的,原则上不对已完成节点重新合意。

当出现应予以纠正的问题时,按如下两种情况处理:

a)变更不影响项目成本或工期时,由提出部门书面申请,部门二级经理签字后,项目负责人重新组织合意。

b)当涉及项目成本或工期变动时,由提出部门填写《项目重大问题整改申请单》,部门一级经理签署意见后,由项目主查批准,项目负责人组织重新合意,并会同采购部协调厂家处理。

2、各部门职责

2.1 生产准备部门:

负责设备、工装项目由规划开始,直至交付验收的项目管理过程,及服役期与供应商之间的协调、遗留问题消项等。

2.2 采购部:

负责设备、工装项目采购的商务过程组织。

2.3 设备、工装归口管理部门:

对设备的总体样式、零部件选型的收敛性、设备必须的法规凭证、资料等进行确认,并组织资产的验收、转固及服役期的资产管理。

2.4 使用部门:

对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可维修性、可使用性、制造安装质量、备品备件、资料、工具等进行确认,并参加使用、维修培训。

2.5 质保部门:

对计量类设备就计量法规方面的要求进行确认。

2.6 安全部门:

对涉及人、设备、环境的安全性进行确认。

2.7 消防部门:

对国家、地方法规涉及的对防火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工装进行防火安全性确认。

3 技术交流阶段

3.1过程要求

3.1.1 与厂家交流阶段,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共同参加正规交流,交流前下发《项目技术交流通知》,并抄报相关部门二级经理。

项目负责人与厂家随机协商、交流除外。

3.1.2 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应按本部门要求,并依据同类设备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反馈意见,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技术交流记要》,反映各部门提出意见,并发布到相关部门。

3.1.3 项目负责人就交流结果和反馈意见编写《项目技术要求》,并由相关部门技术人员会签。

会签后的文件视为认同设备式样方案的合意文件。

3.1.4 《项目技术要求》应明确提出维保所需要的随机工具、备件等,并纳入项目供货范围,由设备维护部门确认。

随机备件仅包含设备、工装从投入运行到设备使用部门正式完成备件建储的可能消耗品,比例控制在项目金额的1-3%。

3.2通过条件

3.2.1输出如下文件:

a)《项目技术交流记要》,作为相关部门反馈问题的原始凭证;

b)《项目技术要求》,作为各部门对设备、工装式样方案的最终合意结果。

3.2.2维保部门、安全部门等项目内容直接相关部门在技术要求上会签,且无异议。

4 招标阶段

4.1过程要求

4.1.1 项目负责人组织设备、工装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参加与该部门相关的招标过程,共同进行询标。

询标前,由项目负责人发布《项目招(询)标通知》,并抄报相关部门二级经理。

4.1.2各相关部门应派人参加招(询)标过程,接到通知而未指派人员参加,且未反馈部门意见的,视同接受招标结果。

4.1.3 询标后,项目管理人应编制《项目供应商投标评价对比表》,就项目硬件构成、软件构成、设备性能、商务条件等进行分解量化对比,对比项目应能反应出项目的成本构成要素,并能直观评价各供应商提供的主要配置的性能优劣,《对比表》作为定标的直接依据。

4.1.4 各部门意见要在向经管会汇报前形成合意,输出《项目招标评标意见》。

4.1.5 项目负责人与采购部主管采购人员共同编制《项目评标报告》,相关部门因项目出现与本部门要求重要偏离而提出异议,不能形成合意时,应在《项目评标报告》中体现,并在向采购委员会汇报时提出仲裁。

4.1.6 公司采购委员会审结的项目评标结论,视同各部门认可的共同结论。

4.2通过条件

4.2.1输出如下文件:

a)供应商《项目投标文件》、《投标澄清文件》,与《项目商务合同》、《项目技术协议》共同作为合同必要构件;

b)《项目供应商投标评价对比表》,作为评价的过程依据;

c)《项目招标评标意见》,作为相关部门共同合意的依据;

d)《项目评标报告》,向公司采购委员会汇报材料,应客观反映相关部门合意结果。

4.2.2采购委员会批准或仲裁结果作为最终定标结论。

5、设备、工装式样形成阶段

5.1过程要求

5.1.1 技术协议

5.1.1.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技术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询标澄清文件等编写《项目技术协议》,作为约束项目的最终合同附件。

5.1.1.2技术协议应不低于技术要求预定的标准,技术协议与技术要求没有偏离或高于的技术要求标准的,不再和相关部门会签;出现偏离或低于技术要求标准的,应和偏离项相关部门就《项目技术协议》重新会签。

5.1.1.3《项目技术协议》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应引导供应商按照公司颁布的《推荐零部件选型表》进行主要零部件选型,必要时要在项目交流阶段向供应商进行说明。

5.1.2图纸会签

5.1.2.1供应商依据《项目技术协议》进行图纸设计,并把能真实反映设备与工装配置、性能的总图、选型表、必须的局部设计图等重要文件交买方会签。

各生准专业科室可以根据本专业的具体情况确认会签图纸、资料范围。

5.1.2.2会签前由项目负责人向各相关部门发布《项目图纸会签通知》,并抄报相关部门二级经理。

5.1.2.3相关部门应委托熟悉前期项目情况的技术人员参加会签,不参加会签的部门由项目负责人最终确认相关内容,视同该部门认同会签结果。

5.1.2.4 设计过程应依照技术协议,不出现技术变更。

因特殊原因必须发生技术变更时,应有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项目技术变更说明》,并组织相关部门在变更后的图纸上进行会签确认。

5.1.2.5 图纸会签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应以《图纸会签记要》形式形成书面文件,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供应商根据《图纸会签记要》更改后的图纸要交由买方项目负责人重新签字确认。

5.1.2.6 参与图纸会签的相关部门要对《项目图纸会签记要》进行内签,作为对式样认同的依据。

5.2通过条件

5.2.1输出如下文件:

a)《项目技术协议》;

b)由供应商提供的能够反应整体方案的制造前的设计图,供买方会签;

c)《项目技术变更说明》;

d)《图纸会签记要》,过程合约文件,也是相关部门认同设备、工装式样的正式文件。

5.2.2图纸设计不低于《项目技术协议》要求,相关部门没有背离《项目技术协议》的异议,并完成会签。

5.2.3出现技术变更时,相关部门完成变更后的图纸会签确认。

6 制造阶段

6.1过程要求

6.1.1 项目负责人督促供应商按会签后的图纸式样制造设备、工装,并真实把握实际情况。

6.1.2 对大型非标设备、工装或系统(如大型输送系统、自动生产线)的制造阶段需拆分过程节点进行确认才能有效控制质量时,要把制造过程依据工程阶段特点拆分成不少于两个的过程确认节点,各节点单独进行质量确认。

6.1.3 以下情况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现场质量跟踪,需要相关部门配合时,相关部门应予配合:

a)质疑原材料质量,或原材料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b)质疑供应商制造质量或进度保障能力的项目;

c)按特殊工艺、产品质量或安全等要求,必须重点关注设备制造质量的项目。

6.1.4 各节点及制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由项目负责人出具《项目问题整改通知单》,交付供应商编制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6.1.5 重要节点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内容相关部门共同确认,异地或项目负责人可自主确认的由项目负责人自主确认,并编制《工程节点确认书》,真实反应当前节点确认的内容状态,并由项目负责人及参加确认的部门合意签字。

6.1.6相对简单的设备、工装可以在预验收时统一确认,无须经过6.1.2-6.1.5过程。

6.2通过条件

6.2.1输出如下文件:

a)《项目问题整改通知单》;

b)《工程节点确认书》。

6.2.2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对参加跟踪时提出的问题整改结果没有异议,《工程节点确认书》全部通过会签,且结论为合格。

7预验收

7.1过程要求

7.1.1设备、工装于厂家制造结束,除以下情况外,应组织在供应商制造地发货前的预验收:

a) 市场长期使用证明性能可靠,无须在出厂前验证的标准设备;

b) 在买方现场用基本材料组装施工的系统;

c) 结构简单,无须提前确认的设备;

d) 成本低廉,不足以抵偿公出成本的设备;

e) 技术协议规定不在供应商的制造地进行预验收的设备。

以上情况,应确认取消预验收不会在项目后期产生不可承受风险。

7.1.2进入预验收阶段的设备应满足如下条件:

a) 设备主体结构制造并安装结束;

b) 主要工艺调试结束,并达成买方工艺指标;

c) 设备主要功能经过调试全部实现;

d) 设备主要性能指标达到技术协议要求;

e) 具备连续稳定试生产运行的条件,可以进行工序能力检验。

7.1.3除非设备、工装制造质量不存在相关部门需要确认的关键性问题,预验收过程应组织相关度高的部门参加。

较复杂的非标设备、工装应组织设备维保部门参加;对环保、消防有特别要求的非标设备,还应组织环保、消防部门参加。

7.1.4重要内容相关部门,应在制造地参加才能有效控制设备、工装出厂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应组织相关部门在异地参加预验收。

公司因运营成本控制需要,或推迟介入节点不致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在制造地先行验证,后组织相关部门在设备到达买方现场后进行补充确认。

7.1.5预验收应依据技术协议和国家标准验证的技术内容:

a) 核查、清点设备结构、数量;

b) 零部件基本配置与技术协议的符合情况;

c) 设备制造、调试质量;

d) 工艺能力:

节拍、工序能力指标;

e) 确认随机备件和工具,提出《随机备件采购清单》,并由维保部门确认;

f) 确认装箱内容物;

g) 根据具体项目识别的,其它应检验的相关内容。

预验收过程应编写《项目预/终验收检验单》,分解列出以上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指标,并填写验证结果。

7.1.6对买方参加验收的人员进行合同约定的预备培训。

7.1.7预验收结束时,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验收记要》,记录如下项目的综合评价:

a) 设备制造、装调完成情况;

b) 主要性能指标;

c) 工艺能力达成情况;

d) 预验收所完成的工作内容;

e) 发现的问题,及问题整改措施、计划;

f) 预验收结论;

g) 约定发货日期。

《项目验收记要》由项目负责人代表买方签字,甲乙双方留存。

参加验收的部门人员在买方留存的《项目预验收记要》上内签。

7.1.8 针对买方在制造地预验收提出的问题,应在发货前完成整改,并提供备证供买方确认后再发货。

买方认可的非关键性问题,在进度要求保证发货节点的情况下,且在买方现场可以整改完成的,可以移交到安装阶段整改。

7.1.9存在重要缺陷,买方认为应组织二次预验收的,供应商应先行整改,再按以上过程组织二次预验收。

7.2通过条件

7.2.1输出如下文件:

a)《项目预/终验收检验单》;

b)《项目预验收记要》;

c)《随机备件采购清单》。

7.2.2预验收结论为买方同意发货到买方现场。

8到货检验

8.1过程要求

8.1.1 设备到货后,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装箱内容物进行清点、验收。

8.1.2 货物检验和验收过程:

8.1.2.1工厂服务科综合技术员负责

a)验收装箱单、合格证、资质证、检验证等证明文件;

b)接收随机资料,办理入资料库手续;

c)配合实物清点。

8.1.2.2设备维保部门技术员负责

a)接收随机备件,办理入备件库手续;

b)接收随机工具,办理入工具库手续;

c)配合实物清点。

8.1.2.3生准部门项目负责人组织参加接收人员共同验证

a)货物是否齐全;

b)货物的完好性;

c)货物配置、规格是否与合同相符。

8.1.3项目负责人组织签署《货物交割单》,分别由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工厂服务科与维保部门参加接收人员签字。

如存在偏离或异议,由项目负责人督促厂家纠正,在货物交割单上补充签字。

8.2通过条件

8.2.1输出如下文件:

a)《货物交割单》。

8.2.2参加接收部门对交验结果没有异议,并签字确认。

9装调阶段

9.1过程要求

9.1.1安装

9.1.1.1设备、工装满足如下用户条件,可以进入安装阶段:

a)到货检验结束,货物符合用户要求;

b)办理施工必须的手续,如开工许可、动火证、工伤保险,接受安全教育等。

9.1.1.2 对大型非标设备或系统(如大型输送线、生产线等)的安装阶段需拆分过程节点进行确认才能有效控制质量时,要把安装过程依据工程阶段特点拆分成不少于两个的过程确认节点,各节点单独进行质量确认。

9.1.1.3 现场安装的全过程中,相关部门要主动跟踪项目与本部门相关的内容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9.1.1.4 各节点及安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由项目负责人出具《项目问题整改通知单》,交供应商编制《项目问题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9.1.1.5 各节点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确认,并编制《工程节点确认书》,点检上一节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及提出本节点新发现问题,并由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合意签字。

9.1.1.6项目负责人应督促供应商如实记录施工中出现的技术变更细节,并填写《安装过程技术变更记录》,作为绘制竣工图的依据。

9.1.2调试(动作调试,空载和带载初期试验)

9.1.2.1 具备如下条件时,设备可以进入调试阶段:

a)主体结构,包括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全部安装结束,具备动力投入条件;

b)设备必须的动力源连接完成,并确认安全。

9.1.2.2调试阶段主要完成图纸设计的功能、动作调试,并进行空载试验,和初步测试设备、工装带载工作能力,通过调试初步达到设计工序能力指标、节拍和设备精度要求。

9.1.2.3 对调试中发生的重要故障、事故,要由厂商做出过程现象及处理记录,并填写《设备、工装调试记录》,提交买方项目负责人确认处理结果。

9.1.2.4维修部门应派专人主动跟踪调试过程,对重要调试问题及解决情况进行记录,并同步熟悉设备。

9.1.2.5 调试中供应商使用买方随机备件或借用在库备件的,要与备件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借用手续,由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并追索归还,归还情况作为终验收依据。

9.1.2.6项目负责人组织供应商在调试后期同步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并对下一步参加试制的买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培训。

9.1.2.7 项目负责人对交付试制阶段的设备应与设备、工装使用部门及工厂服务科、环境安全科等相关部门签署《交付试制节点确认书》,确认9.2条件具备情况。

9.2通过条件

9.2.1输出如下文件:

a)《项目问题整改通知单》,解决状态作为终验收依据;

b)《项目问题整改计划》;

c)《工程节点确认书》,并应包含调试结束后交付试制节点前的确认;

d)《安装过程技术变更记录》,作为最终竣工图纸验收的依据;

e)《设备/工装调试记录》;

f)《设备操作规程》;

g)《交付试制节点确认书》,各相关部门完成会签并无异议。

9.2.2设备、工装达到如下条件:

a) 全部按照图纸设计完成安装、调试,正常生产必须具备的自动、手动功能齐全;

b) 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c) 制造阶段遗留问题整改完毕;

d)用于调试的临时施工设备、临时结构、临时线路、原材料等影响设备运行及人身安全的设施已经移除;

e)调试过程初步达到设计工序能力指标、节拍和设备精度要求。

9.2.3依据操作规程,完成对试制阶段操作设备的生产工人的培训。

项目负责人协调工厂服务科核发操作证,操作者取得上岗资格。

10试制阶段

10.1过程要求

10.1.1试制阶段指从TTO开始的设备、工装带负荷运行的初期阶段。

该阶段主要任务是要完成工艺通过性试验,检验设备的连续运行稳定性,和考核设备、工装持续维持工序能力指标的能力。

10.1.2设备、工装试制应参照如下周期标准进行带负荷运行考验,并作为终验收阶段考核设备稳定性的必要依据。

a)标准单机:

有固定定型,且重复销量较大,经过市场验证的产品,可以按辆份考察。

如100台、500台、1000台等。

具体数量依据工艺需要及生产条件确定。

b)非标单机、规模较小系统:

单工位、主体结构单元不超过1套。

需要1~3个月运行验证后验收,以考核设备的可靠性和精度稳定性。

验证周期根据设备成熟程度确认,不确定因素多的设备,采用相对长的验证周期。

c)非标大型系统:

多工位,主体结构单元1套以上,如大型机械化输送系统、自动生产线等。

需要不少于3个月的运行验证,以考核设备经过较长时间运行后的可靠性,及设备刚性变形可能造成的精度下降等。

10.1.3 项目负责人应组织供应商全程跟踪试制过程,及时处理发现的新问题。

10.1.4 试制中出现的设备问题不能立即处理的要有书面记录,并纳入整改计划,作为终验收条件。

10.1.5供应商同步完成合同约定的竣工资料编制和准备:

a)系统竣工图纸(安装布置图、总成装配图、原理图、接线图、拓扑图、管线图等完整反映安装状态的资料)、非标零件图、元器件清单;

b)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外购件说明书;

c)报价包含的安装软件、程序/参数备份;

d)依据工厂设备技术员提供的要求,编制第一版设备管理基准书、点检基准书、保养基准书、润滑图表;

e)指导复杂维保作业过程的作业要领书

f)合同约定的其它使用、维修必须的资料

10.1.6对甲方操作人员、维保人员、工艺人员等相关部门人员完成合同约定的培训。

10.2通过条件

10.2.1完成试制阶段应完成的工艺试验任务。

10.2.2设备、工装交验是否通过由“11终验收阶段”验证。

11终验收阶段

11.1过程要求

11.1.1 供应商自主完成对项目交付条件预确认,并书面提出《项目终验收申请》。

11.1.2 在运行考核期限内,如下项目稳定达成合同约定指标:

1)设备可动率;

2)工序能力指标;

3)节拍;

4)产品质量;

5)设备精度,等。

11.1.3 前期节点问题全部整改并确认完毕,并达到合同技术要求。

11.1.4 完成合同约定的培训。

11.1.5 完成合同约定的竣工资料交付,并由维保部门设备技术员、技术部工厂服务科综合技术员确认合格。

11.1.6完成合同约定的备件和随机工具交付,并由维保部门设备技术员确认合格。

11.1.7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上述过程细节分解子确认项目,逐项确认,填写《项目预/终验收检验单》,由相关部门会签确认结果。

11.1.8验收结束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项目终验收记要》,记录对如下项目的综合评价:

a) 设备完好性、可用性、安全性等综合运行表现情况;

b) 主要性能指标;

c) 工艺能力达成情况;

d) 终验收所完成的工作内容;

e) 发现的问题,及问题整改措施、计划;

f) 终验收结论。

《项目终验收记要》由项目负责人代表买方签字,甲乙双方留存。

参加验收的部门人员在买方留存的《项目预验收记要》上内签。

11.1.9 对设备、工装工艺能力和关键设备指标不构成影响,终验收前未能解决的遗留问题,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认可,可以消项或转移到质保期整改。

问题在《项目预验收记要》中体现,但整改结果应作为采购部支付质保金的依据。

11.2通过条件

11.2.1正常通过终验收时应完成项目

11.2.1.1输出如下文件:

a)《项目终验收申请单》;

b)《项目预/终验收检验单》;

c)《项目终验收记要》。

11.2.1.2设备、工装按照“11.1过程要求”所有项目确认合格,或遗留的问题属非关键性问题,可以消项或遗留到质保期整改。

11.2.1.3《项目终验收记要》验收结论为同意验收,且相关部门会签完毕。

11.2.2不能通过验收时应完成项目

11.2.2.1输出如下文件:

a)《项目终验收申请单》;

b)《项目预/终验收检验单》;

c)《项目终验收记要》。

11.2.2.2最低限度应完成如下项目,以便设备具备临时交付生产使用条件:

a)交付按当前能力可以最大限度满足买方技术指标的设备、工装;

b)完成合同约定的培训;

c)完成最接近竣工状态的图纸、资料交付;

d)完成《设备管理基准书》、《点检基准书》、《保养基准书》、《润滑图表》、指导复杂维保作业过程的《作业要领书》、《操作规程》等维保、作业文件交付;

e)交付随机备件、工具。

11.2.2.3《项目终验收记要》验收结论为不同意验收,且相关部门会签完毕。

12质保期阶段

12.1过程要求

12.1.1 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按照国家质量保证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承担服务义务。

12.1.2 质保期内,设备、工装在终验收时遗留问题的整改,由项目负责人协调供应商完成。

12.1.3 质保期结束前,项目负责人应就终验收遗留问题及质保期内新发生问题解决情况组织问题相关部门做最终确认,并填写《项目遗留问题确认书》,真实反映项目目标达成情况,并对质保金支付提出意见,由相关部门会签。

12.1.4 质保期结束前,由项目负责人向采购部出具,且采购部应在获得《项目遗留问题确认书》后,酌情支付质保金。

12.2通过条件

12,2.1输出书面文件:

《项目遗留问题确认书》;

12.2.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环境科学食品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