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组织机构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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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员工上岗(调岗)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按《药品生产管理规
范》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
卫生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中华人民共合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范围:
适用于新职工、个别调入和本厂内转岗的职工。
四、职责:
事务部。
五、内容:
1、成批新工人的教育
1.1成批新工人进厂后,由事务部负责安批对他们进行上岗前培训工作。
1.2教育培训的内容为厂史、GMP的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常识;法制教育和厂规厂纪教育;工艺及操作规程。
1.3新工人分配到单位后,单位要继续对他们进行教育,并指定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和技术全面的同志作师傅。
1.4事务部定期对他们进行考试,合格者方能单独上岗操作。
2、转岗工人的教育
2.1事务部结合调入单位的情况对转岗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
2.2本厂对他们进厂内概况、厂规厂纪等方面的教育。
2.3调入单位对他们进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
并指定思想好作风好、技术全面的同志作师傅。
2.4事务部定期对他们进行考核,合格者才能单独上岗操作。
2.5车间内部的转岗教育由车间利用其他时间组织学习,事务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3、检查
3.1按本制度规定内容进行检查。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保证从事药品生产的职工身体保持在规定的健康水平。
二、依据:
卫生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中华人民共合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范围:
从事药品生产的每一位职工。
四、职责:
事务部。
五、内容:
1、健康标准:
1.1从事药品生产的每一位职工不得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以及精神病。
1.2在洁净区从事药品生产的职工除达到上述规定外,还不得患有皮肤病,体表不得有伤口及对药品过敏。
2、对人员的体检管理:
2.1体检范围:
a、呼吸系统及X光胸部透视检查;
b、肝功能检查;
c、色盲检查
2.2体检频次:
a、新职工进厂前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只有身体检查全部合格的人员方可录用;
b、在职职工,每年必须在指定医院体检一次,只有体检合格的职工方可继续从事生产。
体检不合格的职工必须立即调离药品生产岗位。
3、有关职工健康的其他事项的工作程序:
3.1管理人员必须把人员健康状况作为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职工到医院检查,色盲患者不得从事医用氧的生产和质量检验工作;
3.2职工患病后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才可上班;
3.3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有关的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为防止人员带菌或传染病蔓延污染药品,该职工应立即调离生产车间。
3.4每位职工均有义务向直接领导人及时报告自己及他人身体变化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药品不受污染。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规范进行,提高全体员工素质。
二、依据:
卫生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中华人民共合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范围:
全体员工的培训管理。
四、职责:
质管部、事务部。
五、内容:
1、培训的基本原则:
1.1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检验以及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维修、清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原则和各自的职责要求接受培训教育。
1.2培训教育方案应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要求分别制订。
教材要出浅入深,注重普及与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1.3培训教育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
个人培训记录要归档保存,培训效果要定期考核、评比。
1.4培训教育部门在编制企业教育规划及计划时,应将《规范》培训教育纳入计划,配备一定的任教的人员,且任教人员的知识应不断提更新,提高培训质量。
1.5培训方案或计划由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或批准。
2、培训的基本内容:
根据培训的对象确定培训教育的内容,制定教育方案及培训教育达到目的和要求。
培训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有关法规、规定、制度的培训,如《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指南》、企业规章制度、工艺规程及岗位标准操作程序等。
3、培训的对象:
培训对象是公司负责人、质量、技术、生产制造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从事技术、质量、设计、、设备、采购、供应、销售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和管理及生产操作工人。
4、培训的目的与要求:
4.1通过培训使全体员工懂得药品的生产、经营等各个方面都已进入法制化的阶段。
4.2医用氧是特殊商品,医用氧质量关系着人民的生命安全,使全体员工确立质量第一的原则。
4.3使各级负责人有高度的管理知识,懂得实施《规范》的意义和内容,掌握实施《规范》的有关知识、方法和评价的基本原则。
4.4使全体员工掌握企业的规章制度。
4.5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的培训,使其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实施《规范》所规定的本岗位职责及活动内容。
4.6检验及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规范》学习及药品检验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岗位责任制的学习,使其了解本岗位的质量责任。
4.7对全体员工进行清洁卫生教育,使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8对从事洁净区净化设施管理人员、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进行《规范》知识、技能和方法的培训,使其明确本岗位的质量责任。
4.9对从事生产的各类人员进行符合本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操作方法与本岗位有关《规范》知识的培训,明确本岗位的质量责任。
4.10医用氧充装是压力容器操作,操作人员必有经技术监督局掊训并获《压力容器操作证》方可上岗;
4.11质量检验人员必须经药监局培训并取得《质量检验资格证》方可上岗;
5、培训的方式
5.1公司遣派有关人员参加厂外的各类学习班、培训班和研讨班,使他们成为公司的培训业务力量。
5.2厂内脱产、半脱产及现场培训方式。
5.3采用三级培训、公司集中培训、分部门培训、分班组培训。
5.4组织有关人员到有关制药厂参观、学习、实习等多种方式。
6、培训考核制度
6.1培训教育建立考核制度,并对各级受训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工作,考核成绩纳入职工档案进行管理。
6.2生产部新进员工遵循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7、培训的管理:
主管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对公司全体职工实施《规范》的普及教育制订年底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受训人员填写个人培训记录、建立个人培训档案。
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因素符合药品生产要求。
二、依据:
卫生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中华人民共合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范围:
全体员工。
四、职责:
质管部、事务部。
五、内容:
1、上班时间一律不得会客,如有特殊情况应去公司传达室。
2、未经批准,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和质量控制区。
3、所有员工应经常洗澡、理发、刮胡须、修剪指甲、换洗衣服,保持个人清洁,有粉尘操作的工序工作结束后,必须洗发洗澡换衣。
4、不得裸手直接接触医用氧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设备表面。
5、正确穿戴洁净工作服,帽子必须包盖全部头发、口罩必须包盖鼻孔、胡须,并不能赤脚穿工作鞋,工作服、帽、鞋不能穿离本区域且不同工序不得串岗。
6、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匀当按照规定更衣并按相关SOP净化处理后方可出入。
7、进入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包括维修、辅助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并培训和考核。
9、生产区、仓储区应当禁止吸烟和饮食,禁止存放食品、饮料、香烟和个人用药品等非生产用物品。
10、QA检查员负检查责任,并记录。
消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消防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二、依据:
卫生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中华人民共合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
四、职责:
消防专管员。
五、内容:
1、公司必须设立消防管理专管员,负责整个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消防专管员必须每天对全厂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消防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排除。
3、整个公司必须装有与之相适应的人人会使用灭火器,以便对付突发的消防事故。
4、整个公司必须装有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枪,皮带管道,由消防专管员负责管理。
5、消防专管员必须每天对消防器材、车间的消防安全门进行检查,以便能随时使用和开启,对于生锈不能用的器材必须及时更换。
6、生产车间禁止动用明火,如生产需要必须进行申请明火动火证,使用明火时不得离人,严禁带火源进入车间,严禁在车间抽烟。
7、禁止带火源进入厂区,禁止在厂区内吸烟。
易燃易爆品严禁进入厂区。
8、设危险品专储库,并严格进行管理。
9、不得将化学性质、防火、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贮存在一起。
10、中心实验室及车间化验室在使用电炉、烘箱、变压灭菌锅时必须注意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小心使用,正确操作,人离电断。
11、化验室在使用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且废弃的有机溶剂不得随意倒入水道中,以免积蓄爆炸。
12.值班人员应进行巡查,站区内禁止火种。
13.发现有外人进站时,必须问明原因,并耐心有礼貌的解释。
14.每天对院墙外围巡查一次,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15.作好完整值班记录并每月存档保存。
16.保持电话畅通做到随时抽查有人值班
员工守则
目的:
建立一个员工守则,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实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的规范性管理。
职责:
办公室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内容:
1、仪表仪容
1.1、工作期间,办公室人员着职业装,车间人员着工装;
1.2、参加商务活动,男士穿西服套装系领带,夏季穿衬衫系领带;
1.3、女士根据不同场合,着职业套装、套裙、时装,但不宜太袒太露;
1.4、员工着装、仪容应保持整洁、精神饱满;
1.5、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得留怪异发型,不涂指甲,不画浓妆。
2、基本行为规范
2.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2.2、上班与同事相见主动问候,下班互道再见;
2.3、工作期间不得做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4、办公环境干净整洁、室内物品、办公用品、桌面摆放整齐有序,不得杂乱无章。
2.5、下班前放置妥当所有文稿,以防遗失、泄密;
2.6、在公司举行的活动中保持良好言谈、举止;
2.7、出席会议和活动必须准时,因故不能按时到场,应提前请假。
2.8、做好会议记录,同时对会议决议要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2.9、“喂,鄂东南医用氧有限公司”是每位员工工作时接听电话的首用语。
2.10、接电话时,谈吐清晰,耐心解答来电话者的有关问题,禁止随意挂机。
2.11、打电话前应先明确通话内容,做到思路清晰,条理清楚。
谈话顺序为:
a.问候;b.表明自己身份和姓名;d.正题;e.记录;f.再见。
谈话时间不宜过长,简明扼要,需处理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12、注意握手礼节,应由年长者或上级先伸手后再握,并应稍欠身表示尊敬。
男士应等女士伸手后与女士握手,握手时微笑目视对方,不可左顾右盼。
3、员工义务
3.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2、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3.3、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不怕苦,不言累,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3.4、服从上级指挥,不推诿,不扯皮,不顶撞。
3.5、爱护公司财产,爱护各种办公用具、生产设施、设备;
3.7、未经批准,公司员工不得在外兼职工作。
3.8、严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运作,对公司管理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并报直接上级,确保工作与生产的高效。
3.9、努力学习,提高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个人道德修养和文化修养;;
3.10、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4、员工权利
4.1、员工正式录用后,须鉴定劳动合同,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4.2、公司录用员工视岗位需要按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同等条件下公司员工优先,即先考虑内部招聘;
4.3、公司员工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4.4、公司员工有权按劳取酬,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本地区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
4.5、公司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有权取得工资报酬;
4.6、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的权利。
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7、公司员工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4.8、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5、考勤管理
5.1、作息时间:
正常班次上午:
08:
00——12:
00
下午:
14:
00——18:
00
5.1.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
5.1.2、公司规定员工每迟到、早退3分钟予以警告处分,一个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写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5.1.3、员工每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者一次性罚款20元,2小时以内未到岗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
5.1.4、一贯迟到、早退,月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并扣发当月20%的基本工资。
5.2、考勤工作
5.2.1、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部门经理负责实施,人事部统一监督。
5.2.2、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和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不得隐瞒、漏报,违者罚款20元。
5.2.3、不准刁难考勤人员或私自涂改考勤记录,如有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罚款或降级、解聘处理。
5.2.4、据实填写考勤报表,报表中应包括:
上报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次数、迟到、早退次数。
各部门考勤表于每月28日前上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公司办公室按工资管理细则,拟定员工当月工资,转交财务科执行。
5.3、请假规定:
5.3.1、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者,必须提前向直接上级请假,必须填写请假
报告单,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5.3.2、无正当理由无故不上班者或检查中发现的脱岗人员,第一次批评教育为主;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罚款20元。
5.3.3、当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以辞退论处。
5.3.4、员工外出时,必须请假方能外出。
四小时以上的外出需事先填写“请假单”,直接上级签字,无请假外出者视为脱岗,事后补假无效。
5.3.5、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总裁、各总监外出时由秘书将工作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办公室备案,各分公司、各部门经理外出时通知办公室备案,便于协调工作。
5.3.6、准假后,请假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假满后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5.3.7、探亲假、婚假、产假的假期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往返时间不计入假期内。
5.4、病假及待遇:
5.4.1、请病假必须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各部门领导无权签批请假。
5.4.2、因病需请长假者,最长不得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
5.4.3、病假期以内,原则上不扣发基本工资,每月超过病假1天扣发基本工资的30%,超2天者,扣基本工资的50%,超3天者,扣发月基本工资的70%。
5.4.4、请长病假30天以上至《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内只发保障工资。
医疗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停发保障工资。
5.4.5、异地员工请病假,原则上不许回家修养,特殊情况,由部门领导报请总监批准回家养病,可视情况报销往返差旅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4.6、年累计病假超过15天者,延期半年晋升工资,超过一月者延期一年晋升工资。
年累计病假超过10天者,扣发二个月奖金,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以上者,扣发半年奖金。
5.6、婚假及待遇:
5.6.1、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时可享受7天的婚假;
5.6.2、晚婚者可享受15天的婚假;
5.6.3、婚假期间享有100%的基本工资;
5.6.4、婚假不予报销差旅费。
5.7、产假及其待遇:
5.7.1、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产时可享受90天产假;
5.7.2、晚育者可享受105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105天产假,多胞胎在90天的基础上,每胎多加15天的产假;
5.7.3、男员工享受一周的护产假
5.7.4、有不满18个月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
5.7.5、产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及奖金。
5.8、丧假及待遇:
5.8.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去世者,可给予5天丧假,旁系亲属去世丧假3天。
5.8.2、路途时间另算。
5.8.3、丧假期间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6、员工福利
6.1、凡是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享有公司员工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等。
6.2、公司免费为每位员工提供午餐和晚餐,并且为员工提供员工住宿。
6.3、公司为员工提供防暑、保暖、书报、洗理、交通等各项补助。
6.4、关心员工的福利,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
7、奖励条例
7.1、奖励原则:
奖优惩劣,一视同仁,公平合理,有章可循。
7.2、奖励种类:
(1)物质奖励:
奖励工资、奖金等实物;
(2)精神奖励:
嘉奖、记功、记大功、升职、授予荣誉称号;
7.3、奖励的形式:
(1)授予各种光荣称号的精神奖励;
(2)晋升工资;(3)发放奖金。
7.4、奖励的标准:
(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7.5、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嘉奖:
(1)能长期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2)能节约物质、爱护财产,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者。
7.6、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功:
(1)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为公司创造1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者,年累计5次者,给予晋级。
(2)遇见困难,不怕风险,敢于负责处理,勇于承担责任者。
(3)检举违纪损害公司利益者。
(4)遇到意外事件,奋不顾身,因而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者。
(5)能超额50%完成工作任务者。
7.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功,年累计2次者,给予晋级。
(1)勇于开拓市场,产品极大占有市场份额,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有显著贡献者。
(2)勇于创新,对产品及服务有重大改进且效果显著者。
(3)入公司期满五年,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的。
(4)在营销工作中,挽回巨大经济损失的。
(5)见义勇为为保护公司财物者。
7.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予以发放奖金:
对保卫公司财产做出贡献者,按
其保护实物价值的10%发放奖金。
8、惩罚条例
8.1、惩罚的原则:
实事求是,有章可循,公正合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8.2、惩罚的目的:
强化管理,规范行为,克服惰性,杜绝邪恶,确保所有员工有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
8.3、惩罚的种类: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
8.4、惩罚的形式:
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8.5、经济处罚标准:
(1)警告一次,罚款200元;
(2)记过一次,罚款500元;
(3)记大过一次,罚款1000元;
8.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
(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贻误工作者;
(2)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以致发生危害公司工作,情节轻微未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3)不服从直接上级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4)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卡者;
(5)不按时完成临时交给的重大或特殊的任务又不及时复命者。
8.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
(1)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任务者(50%以上);
(2)对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未如期完成,并造成经济损失者;
(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的,未坚守工作岗位、串岗溜号者;
(4)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8.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大过:
(1)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5万元以上损失者。
(2)怠慢工作或私下改变生产工艺,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3)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4)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日以上者,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5)工作失误,导致产成品或服务质量受损。
8.9、违反劳动纪律,但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罚款以不超过当事人工资20%为准。
8.10、对非法侵占、挪用公物、公款,损公肥私、挥霍浪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经理工作职责
一、目的:
明确总经理工作职责,确保其对公司的有力有效管理。
二、依据:
卫生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中华人民共合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范围:
总经理。
四、职责:
总经理。
五、内容:
1、行政职责:
1.1全面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行政和业务活动。
1.2拟定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1.3任免和调配公司各级员工,确定对员工的奖罚。
1.4代表公司和授权公司员工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
1.5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2、责任和义务:
2.1经济责任:
2.1.1对公司财产的安全、保值、增税负责;
2.1.2对经济效益、利润的追求义务。
2.1.3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
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
2.2法律责任:
2.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
2.2.2遵守公司规章、董事会决议的义务。
2.2.3履行经济合同。
2.3道德责任:
2.3.1对公司诚信、忠诚、勤勉的义务。
2.3.2不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2.4对员工的责任
2.4.1遵守员工的多种权利,保障员工有正当权益。
2.4.2改善员工待遇、福利和工作生活环境。
生产副总工作职责
一、目的:
建立生产副总工作职责,使之尽职尽责。
二、依据:
卫生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中华人民共合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范围:
生产副总经理。
四、职责:
生产副总经理。
五、内容:
1、履行生产管理负责人职责:
1.1、确保药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药品质量;
1.2、确保严格执行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操作规程;
1.3、确保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经过指定人员审核并送交质量管理部门;
1.4、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1.5、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
1.6、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1.7组织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管理的政策规定、行业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本公司有关会议的精神和决定。
1.8、负责制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定期总结工作。
1.9、负责本部门各级人员的培训。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