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李曰龙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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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李曰龙讲义

专题三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一、领土、河流及南北极制度

(一)领土的取得方式

5.关于领土的合法取得,依当代国际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1—75,多)

A.甲国围海造田,未对他国造成影响

B.乙国囤兵邻国边境,邻国被迫与其签订条约割让部分领土

C.丙国与其邻国经平等协商,将各自边界的部分领土相互交换

D.丁国最近二十年派兵持续控制其邻国部分领土,并对外宣称拥有主权

[解析]添附是指由于自然形成或人造的新土地出现而使得国家领土增加,包括河口三角洲、涨滩等自然添附,也包括围海造田等人工添附。

人工添附不能损害他国的利益。

添附历来被认为是国际法中一项合法获取领土的方式。

据此,A项正确。

征服也称兼并,是指一国直接以武力占有他国领土的全部或部分,并将其纳入自己的版图从而取得该土地的主权。

征服是以战争的合法性为基础的,它显然被现代国际法所废弃。

题中,丁国最近二十年派兵持续控制其邻国部分领土,并对外宣称拥有主权,不是合法取得领土的方式。

D项错误。

割让是一国根据条约将部分领土转移给另一国。

割让分为强制割让和非强制割让。

强制割让是一国通过武力以签订条约方式迫使他国进行领土割让,通常是战争或战争胁迫的结果。

而非强制割让是国家自愿地通过条约将部分领土转移给他国,包括买卖、赠与及互换等。

强制割让已随着战争在现代国际法中被废止而失去其合法性。

非强制割让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题中,乙国囤兵邻国边境,邻国被迫与其签订条约割让部分领土,则非法;而丙国与其邻国经平等协商,将各自边界的部分领土相互交换,则合法。

故B项错误,C项正确。

本题答案为A、C。

(二)边界和边境制度

6.顺河为甲乙两国的界河,双方对界河的划界使用没有另行约定。

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下列哪项判断是符合国际法的?

(2019金题—1—1,单)

A.甲国渔民在整条河流上捕鱼

B.甲国渔船遭遇狂风,为紧急避险可未经许可停靠乙国河岸

C.乙国可不经甲国许可,在顺河乙国一侧修建堤坝

D.乙国发生旱灾,可不经甲国许可炸开自己一方堤坝灌溉农田

[解析]界水,包括界河和界湖。

渔民捕鱼通常仅限于在界水的本国一侧,A项“在整条河流上捕鱼”,不符合国际法,错误;

相邻国家在界水上享有平等的航行权,船舶在航行时应该具有明显的国籍标志,除遇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外,一方船舶未经允许不得在对方靠岸停泊。

B项说的正是遇难的情况,符合国际法,当选;

一方如欲在界水上建造工程设施,如桥梁、堤坝等,应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C项说法不符合国际法,不选;

界水相邻各国都可以对界水加以适当利用,但须遵循不得损害邻国利益的原则。

包括不得采取可能使河流枯竭或泛滥的措施,更不得单方故意使河水改道。

D项“不经甲国许可炸开自己一方堤坝灌溉农田”,易致河水泛滥或改道,很明显会损害对方利益,不符合国际法,不选。

本题答案为B。

7.甲、乙两国边界附近爆发部落武装冲突,致两国界标被毁,甲国一些边民趁乱偷渡至乙国境内。

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1—33,单)

A.甲国发现界标被毁后应尽速修复或重建,无需通知乙国

B.只有甲国边境管理部门才能处理偷渡到乙国的甲国公民

C.偷渡到乙国的甲国公民,仅能由乙国边境管理部门处理

D.甲、乙两国对界标的维护负有共同责任

[解析]在已设界标边界线上,相邻国家对界标的维护负有共同责任。

具体包括:

(1)双方都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界标被移动、损坏和灭失;

(2)若一方发现界标被移动、损坏和灭失,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修复或重建;(3)国家有责任对移动和损毁界标的行为给予严厉惩罚。

题中,甲、乙两国对界标的维护负有共同责任,D项正确。

甲国发现界标被毁后应尽快通知乙,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修复或重建,故A项“无需通知乙国”的说法错误。

甲国一些公民趁乱偷渡至乙国境内,甲、乙两国对之都有管辖权,都可进行处理,故B、C两项错误。

本题答案为D。

(三)国际法上的河流

8.甲河是多国河流,乙河是国际河流。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1-74,多)

A.甲河沿岸国对甲河流经本国的河段拥有主权

B.甲河上游国家可对自己享有主权的河段进行改道工程,以解决自身缺水问题

C.乙河对非沿岸国商船也开放

D.乙河的国际河流性质决定了其属于人类共同的财产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河流制度,其内容如下:

(1)内河,如长江、黄河,国家对其内河拥有主权。

(2)界河,如黑龙江、鸭绿江,多以主航道或河道中心线为界,界河分属沿岸国家的部分为该国的领土。

(3)多国河流,如图们江、澜沧江——湄公河,是指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领土的河流。

多国河流流经各国的河段分别属于各国领土,各国分别对位于其领土的一段拥有主权,但多国河流的使用一般涉及流经各国的利益,因此,对多国河流的航行、使用、管理等事项,一般都应由有关国家协议解决。

每一沿岸国在对该河流行使权利时,都应顾及其他沿岸国的利益。

各国不得有害地利用该河流,不得使河流改道或堵塞河流。

国际实践中,多国河流一般对所有沿岸国开放,而非沿岸国船舶未经许可不得航行。

(4)国际河流,如多瑙河、莱茵河,指通过条约规定对所有国家开放航行的多国河流。

通常,国际河流的法律地位和制度是由国际条约规定的,不同的国际河流可能有所不同。

国际河流流经各国领土的河段仍然是该国主权下的领土。

国际河流一般允许所有国家的船舶特别是商船无害航行,国际河流的管理一般由条约规定的专门机构进行国际河流与多国河流在地理上并无较大差别,都是流经两个以上国家,二者法律上的区别在于,多国河流一般对流经国开放,而国际河流一般对所有国家开放。

(5)国际运河,如苏伊士运河、巴拿马运河,国际运河的地位和航行制度由有关的条约确立,一般对所有国家开放。

题中,甲河为多国河流,其流经各国的河段分别属于各国领土,故A项正确;甲河流经各国不得有害地利用该河流,不得使河流改道或堵塞河流,故B项错误。

乙河为国际河流,其流经各国领土的河段仍然是该国主权下的领土,乙河对所有国家船舶开放,故C项正确,D项错误。

本题答案为A、C

二、国际海洋法

(一)领海和毗连区

9.“青田”号是甲国的货轮、“前进”号是乙国的油轮、“阳光”号是丙国的科考船,三船通过丁国领海。

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1-76,多)

A.丁国有关对油轮实行分道航行的规定是对“前进”号油轮的歧视

B.“阳光”号在丁国领海进行测量活动是违反无害通过的

C.“青田”号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丁国许可即可连续不断地通过丁国领海

D.丁国可以对通过其领海的外国船舶征收费用

[解析]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与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拥有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许可而连续不断地通过其领海的航行权利。

无害通过权的获得须满足三个条件:

(1)该制度仅适用于船舶,不适用于飞机。

外国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通过领海时必须浮出海面航行,并展示其旗帜。

(2)通过行为必须对沿海国无害。

一般下列行为被认为是有害的:

武装演习、收集情报、起落飞机、污染行为以及捕鱼活动等。

(3)通过须连续不断。

连续不断的要求不是绝对的,救助海上人命及财产、应对海难等,可以中断。

无害通过权的结果:

无论是为了驶入或驶出内水而通过领海,还是仅穿越领海而不驶入内水,如果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外国船舶可以不经沿海国许可也无须通知沿海国即可通过其领海。

题中,“青田”号作为甲国的货轮,满足上述条件,可以享有无害通过权。

C项正确。

丙国“阳光”号科考船在丁国领海进行测量活动是违反无害通过的。

B项正确。

无害通过是任何国家都拥有的一项权利,沿海国不应对此进行妨碍。

一国不得强加实际后果等于取消或损害无害通过的要求:

(1)不应对各国船舶有所歧视;

(2)不得仅以通过领海为由向外国船舶征收费用;(3)对航行危险的情况应妥为公布。

据此,D项“丁国可以对通过其领海的外国船舶征收费用”说法错误。

同时,沿海国为了维护其秩序及权益,保证无害通过的顺利进行:

(1)可以制定有关无害通过的相关法规;

(2)可以规定海道包括对油轮、核动力船等船舶实行分道航行制;(3)为国家安全,在必不可少时可在特定水域暂停无害通过。

对于军用船舶是否享有无害通过权,各国的实践并不一致。

有的国家(如我国)就规定政府公务船舶和军舰不享有无害通过权。

题中,“青田”号是甲国的货轮、“前进”号是乙国的油轮、“阳光”号是丙国的科考船,三船通过丁国领海。

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丁国可以对油轮实行分道航行,此规定并非是对“前进”号油轮的歧视。

故A项错误。

本题答案为B、C。

(二)专属经济区

10.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国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20金题—1-1,单)

A.甲国潜艇通过中国毗连区须在海面航行,并展示其旗帜

B.乙国渔民在中国大陆架非法捕捞并杀害濒危海龟,中国可依照中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C.丙国军用飞机非经中国政府批准或接受,不得进入中国毗连区上空

D.联合国某专门机构在中国专属经济区开展海洋科考,无需经中国主管机关批准

[解析]毗连区的性质取决于其所依附的海域,或为专属经济区或为公海。

在国家设立专属经济区后,毗连区首先是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但由于国家可以在毗连区实施一定的管制权,毗连区又是就此有别于专属经济区其他部分的特殊区域。

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或公海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因此,在一国毗连区,其他国家也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

外国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通过我国领海,必须在海面航行,并展示其旗帜,外国船在毗连区有航行自由的权利,故A项错误。

同理,外国飞机在我国毗连区上空有飞越的自由,故C项错误。

沿海国对大陆架享有如下专属权利:

(1)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

(2)沿海国拥有在其大陆架上建造使用人工岛屿和设施的专属权利和对这些人工设施的专属管辖权。

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第7条规定:

任何国际组织、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对我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者在我国的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必须经我国主管机关批准,并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

我国对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以行使紧追权。

故B项正确。

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的经济资源享有专属权利,具体表现为:

(1)沿海国拥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权利;

(2)沿海国对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和设施,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事项拥有管辖权;(3)为行使上述权利,沿海国可以制定与公约规定一致的专属经济区法规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其法规得到遵守,包括登临、检查、逮捕和进行司法程序。

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第9条规定:

任何国际组织、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必须经我国主管机关批准,并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

故D项错误。

本题答案为B.

11,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甲国在其专属经济区采取以下哪种行为是符合公约的?

(2019金题—1—2,单)

A.拆除乙国在海底铺设的电缆并回收

B.击落上空的丙国无人机

C.击沉丁国正常通行的军舰

D.在海面搭建风力发电装置

【解析】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没有领土主权,但对专属经济区的经济资源享有专属权利,具体表现为:

(1)沿海国拥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权利;

(2)沿海国对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和设施,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事项拥有管辖权;(3)为行使上述权利,沿海国可以制定与公约规定一致的专属经济区法规,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其法规得到遵守,包括登临、检查、逮捕和进行司法程序。

因此,甲国在海面搭建风力发电装置是符合公约的,D项正确。

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线路的划定须经沿海国同意)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合法活动的权利。

因此,对于乙国在海底铺设的电缆,甲国不能拆除,A项错误;丙国无人机在甲国专属经济区上空有飞越自由的权利,甲国不得击落,B项错误;丁国军舰在甲国专属经济区有航行自由的权利,甲国不得击沉,C项错误。

本题答案为D

(三)公海与国际海底区域

12,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

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

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1-33,单)

A.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将其拘捕

B.中国对张某侵吞财产案没有管辖权

C.张某乘甲国商船逃至公海时,中国有权派员在公海将其拿

D.甲国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

[解析]国家对于在其领土以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有进行管辖的权利,此为保护性管辖。

题中,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对该行为,我国有管辖权。

国际法上,保护性管辖权一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

(1)行为人进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和管辖;

(2)通过国家间对行为人的引渡实现受害国的管辖权。

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将其捕。

故A项正确,B项错误。

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和群岛水域以外的海域就是公海。

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领土,国家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或在公海范围行使属地管辖。

国家对公海上有关的船舶、人、物或事件进行管辖是基于国际法中其他管辖规则和相关连接点,其中最主要的是船旗国管辖和普遍性管辖两种。

同时,对某些违法行为,国家还承担某种防止、惩罚及管辖合作的义务。

具体知识如下:

1,船旗国管辖。

船旗国管辖,是指国家对于公海上悬挂其旗帜的船舶以及船舶上的人、物、事件的管辖。

2,普遍管辖。

公海上的普遍管辖权,是指各国对发生在公海的,被国际法认为是普遍管辖权对象的特定国际罪行或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行使管辖权。

这类罪行或不法行为包括:

(1)海盗行为;

(2)非法广播;(3)贩运奴隶和贩运毒品。

3,登临权。

临检权又称登临权,是指一国的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得到正式授权、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对公海上的外国船舶,有合理根据认为其从事不法行为时,拥有登船检查及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紧追权。

紧追权,是指沿海国拥有对违反其法规并从该国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向公海行驶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的权利。

据此,公海上的船旗国管辖、普遍管辖、登临权和紧追权均系对外国违法船舶采取措施的权利。

题中为甲国商船,其本身并未从事违法行为,只是张某本人从事违法行为,故张某乘甲国商船逃至公海时,中国无权派员在公海将其缉拿。

保护性管辖权不能在公海行使。

故C项错误。

引渡,是指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引渡的主体是国家,引渡是国家之间进行的。

在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

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

故D项错误。

本题答案为A。

(四)群岛水域

13.甲国是群岛国,乙国是甲国的隔海邻国,两国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

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1—33,单)

A.他国船舶通过甲国的群岛水域均须经过甲国的许可

B.甲国为连接其相距较远的两岛屿,其群岛基线可隔断乙国的专属经济区

C.甲国因已划定了群岛水域,则不能再划定专属经济区

D.甲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上空和底土拥有主权

[解析]群岛水域是群岛国的群岛基线所包围的内水之外的海域。

群岛国是全部领陆由一个或多个群岛或岛屿组成的国家。

群岛国可以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的最外缘各点构成直线群岛基线。

群岛基线的确定需要满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条件,群岛基线不能明显偏离群岛轮廓,不能将其他国家的领海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隔断。

故B项错误。

群岛水域的划定不妨碍群岛国可以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划定内水及在基线之外划定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故C项错误。

群岛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其上空和底土拥有主权,同时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个特定区域。

群岛国应尊重与其他国家间的现有协定,以及其他有关国家在该区域内的传统合法权益或现有情况。

故D项正确。

群岛水域的航行分为无害通过和群岛海道通过两种情况。

前一种是所有国家的船舶享有通过除群岛国内水以外的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

所谓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与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拥有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许可而连续不断地通过其领海或群岛水域的航行权利;后一种是指群岛国可以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通道,以便其他国家的船舶或飞机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或飞越其群岛水域及其邻接的领海。

所有国家都享有这种群岛通道通过权。

关于群岛国与其他国家在群岛通道航行中的权利义务,应比照适用国际航行海峡的过境通过制度的有关规定。

故A项错误,他国船舶通过甲国的群岛水域可以享有无害通过权,无须经过甲国的许可。

本题答案为D

三、民用航空法

14,乘坐乙国航空公司航班的甲国公民,在飞机进入丙国领空后实施劫机,被机组人员制服后交丙国警方羁押。

甲、乙、丙三国均为1963年《东京公约》、1970年《海牙公约》及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缔约国。

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1—32,单)

A.劫机发生在丙国领空,仅丙国有管辖权

B.犯罪嫌疑人为甲国公民,甲国有管辖权

C.劫机发生在乙国航空器上,仅乙国有管辖权

D.本案涉及国际刑事犯罪,应由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解析]根据1963年《东京公约》、1970年《海牙公约》和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下列国家均拥有对于危害民航安全罪行的管辖权:

航空器登记国;航空器降落地国,当犯罪嫌疑人仍在航空器内;承租人的营业地国或常住地国,当航空器是不带机组的出租;嫌疑人所在国;嫌疑人国籍国或永久居所国;犯罪行为发生地国;罪行后果涉及国,包括受害人国籍国或永久居所国、后果涉及领土国、罪行危及其安全的国家;根据本国法行使管辖权的其他国家。

题中,甲国是犯罪嫌疑人国籍国,乙国是民用航空器的登记国,丙国是犯罪行为实施地国,甲乙丙三国对该劫机行为均有管辖权。

故B项正确,AC两项错误。

1998年7月,在罗马举行的建立国际刑事法院外交大会上,通过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该规约已于2002年7月生效。

根据规约的规定,国际刑事法院已于2002年7月成立,法院所在地为荷兰海牙。

国际刑事法院作为对各国国内司法制度的补充,其管辖范围限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略罪等几大类,所管辖的犯罪行为限于发生在规约生效后。

法院只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其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

劫机犯罪不属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范围,故D项错误。

本题答案为B.

15,甲国某航空公司国际航班在乙国领空被乙国某公民劫持,后乙国将该公民控制,并拒绝了甲国的引渡请求。

两国均为1971年《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等三个国际民航安全公约缔约国。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1-33,单)

A.劫持未发生在甲国领空,甲国对此没有管辖权

B.乙国有义务将其引渡到甲国

C.乙国可不引渡,但应由本国进行刑事审判D.本案属国际犯罪,国际刑事法院可对其行使管辖权

[解析]题中,甲国作为航空器登记国对该劫机行为有管辖权,故A项错误。

对于劫机等危害民航安全罪行是一种可引渡的罪行,但各国没有强制引渡的义务,国家可以依据引渡协议或国内法决定是否予以引渡。

故B项错误。

如果嫌疑人所在国没有相关引渡协议,并决定不予引渡,则应在本国作为严重的普通刑事案件进行起诉,使此种行为受到惩处。

故C项说法正确。

1998年7月,在罗马举行的建立国际刑事法院外交大会上,通过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该规约已于2002年7月生效。

根据规约的规定,国际刑事法院已于2002年7月成立。

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常设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其作为对各国国内司法制度的补充,管辖范围限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略罪等几大类;所管辖的犯罪行为限于发生在规约生效后。

可见,对于劫机等危害民航安全的罪行,并不在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

故D项说法错误。

本题答案为C。

16.甲国发生内战,乙国拟派民航包机将其侨民接回,飞机需要飞越丙国领空。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1—75,多)

A.乙国飞机因接其侨民,得自行飞越丙国领空

B.乙国飞机未经甲国许可,不得飞入甲国领空

C.乙国飞机未经允许飞越丙国领空,丙国有权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

D.丙国军机有权在警告后将未经许可飞越丙国领空的乙国飞机击落

[解析]本题考查领空主权。

领空是领陆和领水上方一定高度的空间,即领空=领陆的上覆特定空间+领水的上覆特定空间。

领空的高度界限国际法中尚没有确定。

领空完全受国家主权的支配。

根据《芝加哥公约》的规定,国家对其领空拥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

具体表现为:

(1)外国航空器进入国家领空需经该国许可并遵守领空国的有关法律。

故A项错误,B项正确。

(2)对于非法入境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国家可以行使主权,采取符合国际法有关规则的任何适当手段,包括要求其终止此类侵犯立即离境或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等,但不得危及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避免使用武器。

故C项正确,D项错误。

本题答案为B、C。

四、外空活动的主要法律制度

17.甲国研发的气象卫星委托乙国代为发射,因天气的原因该卫星实际在丙国境内发射。

发射过程中火箭碎片掉落,砸伤受邀现场观看发射的某丁国国民。

由于轨道偏离,该人造卫星与丁国遥感卫星相撞,丁国卫星碎片跌落砸坏戊国建筑并造成戊国人员伤亡。

甲乙丙丁戊五国都是加入《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简称《责任公约》)的缔约国,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2020金题—1—2,多)

A.丁国不对戊国财产和人员伤亡承担责任B.火箭碎片对某丁国国民造成的损害不适用《责任公约》

C.甲乙丙丁四国应对戊国的财产和人员伤亡承担绝对责任

D.甲乙丙三国应对丁国卫星损害承担过错责任

[解析]根据《责任公约》,损害赔偿应由该物体的发射国承担。

这里的发射国包括:

发射或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以及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实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指从事发射活动的国家,即本题中的乙国。

促使发射的国家,指为发射提供技术或资金支持的国家以及委托他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即本题中的甲国。

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指为发射提供领土和设施的国家,即本题中的丙国。

当发射国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就是共同发射,共同发射造成的损害,应由发射国承担共同或单独责任。

故对于题中给他国造成的损失,甲乙丙三国应承担责任。

发射国对于其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给其他国家的空间物体、所载人员、财产造成损害,负有赔偿的过错责任。

因此,对于“该人造卫星与丁国遥感卫星相撞”,甲乙丙三国应承担过错责任,D项正确。

发射国的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对另一发射国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并因此对第三国或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造成损害时,如果是在第三国的地球表面或对飞行中的飞机造成的,则前两国对第三国负绝对责任。

即“空←→空”对地,前两国承担共同的绝对责任。

题中该气象卫星“与丁国遥感卫星相撞,丁国卫星碎片跌落砸坏戊国建筑并造成戊国人员伤亡”即属于该种情况,故应由甲乙丙(气象卫星的发射国)和丁(遥感卫星的发射国)对戊国的财产和人员伤亡承担共同的绝对责任。

C项正确,A项错误。

发射国空间物体对于下面三种人员造成的损害不适用《责任公约》:

(1)该国的国民;

(2)在空间物体从发射至降落的任何阶段内参加操作的外国公民;(3)应发射国的邀请而留在紧接预定发射或回收区的外国公民。

题中,被砸伤的某丁国国民为受邀到现场观看发射的,故《责任公约》不适用。

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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