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491421 上传时间:2023-02-13 格式:DOCX 页数:127 大小:686.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7页
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7页
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7页
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7页
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docx

《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docx(1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docx

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

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的地位:

是历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考试中与增值税同等重要的税种,也是最难的一个税种。

企业所得税是大多数企业都要涉及的税种。

从考试角度看,分值仅次于增值税,占20%左右,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从企业经营角度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以会计核算为基础,结合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故企业所得税必须结合财务会计有关规定综合掌握,根据企业财务处理,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从注册会计师执业角度看,企业所得税是经常遇到的问题。

为此,需要对企业所得税的制度要素全面掌握,并且能够灵活运用税收政策的规定处理具体问题。

本章题型与分值: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种中的主体税种,也是税法考试中重点税种之一。

历年考试中各种题型都有出现,特别是作为综合题型,每年必有一题,经常与商品和劳务税以及税收征管法相联系,跨章节出题,综合性强,难度大。

题量7~9题,分值20分左右,考生应对本章内容全面掌握。

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

本章框架结构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三节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四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第五节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第六节税收优惠★★

第七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八节源泉扣缴★★

第九节特别纳税调整★★

第十节征收管理★★

本章重点和难点: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税收入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准予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和特殊规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应纳税额计算,非居民企业征收管理。

出题特点:

一是跨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与企业所得税结合出题,这就要求考生对相关章节的政策掌握的非常熟练;二是综合性强,一般情况下,一项业务要考虑多个税种,考核会计与税法的联系,并与征收管理、税收行政法制结合起来,考核考生对问题的综合处理能力;三是难度大,本章出题时大多涉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业务,考核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备考策略:

企业所得税是注会考试中很难掌握的一章,在复习的过程中需要把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这条主线,准确确认收入和扣除项目,尤其是对间接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必须熟练。

此外,税收优惠的项目必须牢记,它们牵涉到应税收入和扣除项目确认的准确性,自然也就影响到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在学习的过程中,对教材需要记忆的地方必须准确记忆,同时要有一定的会计基础。

在这几方面同时具备时,才能正确计算出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本章核心考点一览表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增加混合性投资业务的界定及其企业所得税处理。

2.增加了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3.增加了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方法。

4.扩大了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范围。

5.增加了“企业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内容。

6.增加了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约束条件的有关规定。

7.增加了软件企业的收入总额的界定。

8.增加了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

9.增加了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0.增加了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规定。

11.增加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非居民企业,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

12.对企业搬迁支出的所得税扣除、资产的所得税处理内容进行调整。

13.增加了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所得税管理的内容。

2014年应重点关注的内容:

本章是考试的重点,也是难点所在,复习时要注意的内容较多:

1.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

2.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项目的范围和具体标准;

3.应纳税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2014年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较多,要特别关注变化的内容,注意特殊行业的所得税处理。

在企业所得税的诸多内容中,最为核心的内容是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本章考点精讲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一、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类型: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划分标准:

登记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近三年考过一次)。

【考点小贴士】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为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二者满足其一即为居民企业。

3.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提示】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的范围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被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例题·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

(2008年)

A.登记注册地标准

B.所得来源地标准

C.经营行为实际发生地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答案】AD

【解析】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征税对象是指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一)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考点小贴士】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境内所得的界定。

(1)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发生的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近三年考过一次)

判断所得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境外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仅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不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C

【解析】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居民企业,境内外所得均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故A选项错误。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故BD选项错误。

【例题2·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负担所得的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2008年)

A.销售货物所得

B.权益性投资所得

C.动产转让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D

【解析】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例题3·多选题】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关于所得来源地确定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有()。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B.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答案】ACD

【解析】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三、税率

【例题•多选题】下列表述符合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关规定的有(  )。

A.居民企业适用25%的税率

B.在我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均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C.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D.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均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AC

【解析】在我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设立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且与所设机构、场所无联系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故选项B错误;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故选项D错误。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核心问题是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两种情况: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其中会计利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确定,纳税调整金额是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规定差异形成的,分为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均应在本期进行纳税调整。

【提示】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收制度规定相同,而且企业会计处理正确,按照会计核算分别确定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金额;若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收制度规定不同,或企业会计处理不正确,按照税收制度规定确定应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若采用间接计算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要准确计算纳税调整金额。

一、收入总额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收入总额的内容

项目及重点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9项,均重要

(二)特殊收入的确认

4项,注意第4项视同销售

(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2项,区分内部处置与外部移送

(四)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

有关所得税处理

(五)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

销售货物(7项),提供劳务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9项

【关注】与会计收入的关系、与其他税种的关系、与纳税申报表的关系。

一般收入的具体内容见下图:

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例题•计算问答题】位于市区的某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

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000万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540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350万元。

(假定当期应纳增值税为正数)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

12月20日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163.8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

另支付代销公司手续费5万元。

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

银行存款——委托代销汽车款1638000

 贷:

预收账款——委托代销汽车款1638000

借:

销售费用50000

 贷:

银行存款50000

已知:

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9%,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分析企业收到代销公司代销清单及货款对企业会计收入、成本、利润及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答案】

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而本企业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只增加预收账款,而未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从而影响企业会计收入、成本、税费及利润,从而也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影响会计收入=28×5=140(万元)(所得税收入增加)

影响营业税金及附加=(5×28×17%+5×28×9%)×(7%+3%+2%)+5×28×9%=16.97(万元)(所得税税前扣除税费增加)

影响营业成本=20×5=100(万元)(所得税税前扣除成本增加)

影响利润总额=140-100-16.97=23.03(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同时,影响申报表第一行“营业收入”=28×5=140(万元),因此,企业计算业务招待费及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基数增加。

2.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提示】企业转让股权收入时间和所得的确认:

(1)确认时间:

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转让所得: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考点小贴士】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税处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性质:

属于持有期分回的税后收益。

(2)确认时间:

除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5.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

【提示】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特别关注】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1)混合性投资业务的界定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混合性投资业务,按相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①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或定期支付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下同);

②有明确的投资期限或特定的投资条件,并在投资期满或者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被投资企业需要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

③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

④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⑤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混合性投资业务的利息的所得税处理:

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并按税法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3)混合性投资业务债务重组损益的确认:

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种情况:

实际赎价高于投资成本

——投资方:

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所得

——被投资方:

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第二种情况:

实际赎价低于投资成本

——投资方:

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被投资方:

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所得

【例题•多选题】关于符合条件的混合性投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投资方以实际收到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投资方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C.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利息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D.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BD

【解析】对混合性投资业务,投资方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故A选项错误;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利息符合税法规定利息扣除标准的,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故C选项错误。

6.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提示】租金收入确认时间: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提示】企业接受货物捐赠,是考试频率较高的考点,它视同增值税的购进业务,会影响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①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计入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时间:

实际收到时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③确认捐赠收入金额。

接受货币性捐赠:

面值;接受非货币性捐赠:

公允价,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例题1·单选题】某市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6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

当月下旬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66万元、增值税税额11.22万元。

已知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不考虑其他业务,甲公司上述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4

B.16.5

C.18.54

D.18.63

【答案】C

【解析】甲公司上述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8.5)×25%+[66-50-(11.22-8.5)×(7%+3%+2%)]×25%=18.54(万元)。

【例题2·单选题】2014年1月,某居民企业接受捐赠设备一台,不含税价格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委托某运输公司将设备运回企业,支付运费1万元。

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25

B.29.25

C.24.75

D.29

【答案】B

【解析】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企业所得税=(100+17)×25%=29.25(万元)。

9.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假定2014年度部分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彩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彩电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

(2)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

(3)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一批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分析2014年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的商品和劳务税、所得税处理和申报表列示情况。

【答案及解析】

流转税、所得税

1.销售彩电:

(1)8600(增值税)

2.转让技术所有权:

(11)700(增值税→免税)

3.出租设备的收入:

(1)200(增值税)

接受捐赠的收入:

(11)50+8.5=58.5(增值税进项税额8.5)

国债的利息收入:

(9)30。

【特别提示】关注各项收入的含义及确认收入实现的时间,特别是它们对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及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的影响(近年考过)。

 

一般收入的内容及实现时间

收入项目

收入的确认

销售货物

收入

(1)分期收款

(2)产品分成

(3)托收承付

(4)预收款

(5)需要安装检验

(6)委托代销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分得产品的日期

办妥托收手续

发出商品时

安装和检验完毕时(在发出商品时)

收到代销清单时

提供劳务

收入

(1)安装费

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注】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收费

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

【注】广告的制作费,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有()。

A.会员费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B.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租金收入,在实际收到租金收入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D.接受捐赠收入,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答案】BD

【解析】若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会员在会员期间不再付费的,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故A选项错误。

租金收入,一般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故C选项错误。

(二)特殊收入的确认(近年多次考过)

收入项目

收入的确认

视同销售

①自制的资产,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售价确定销售收入,按移送资产的成本结转成本

②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按购入时的价格结转成本

售后回购

①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②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以旧换新

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收入项目

收入的确认

商业折扣

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

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

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买一赠一

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考点小贴士】

(1)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不属于捐赠,而按照组合销售处理,即销售价款中包括销售商品与赠品价款,与此同时,要结转赠品的成本。

(2)注意要准确区别增值税、消费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关于视同销售的异同。

(3)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某商业企业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并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B.纳税人提前一次性取得的跨年度的租金收入,必须一次性计入取得收入年度的应税收入

C.纳税人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无论是货币性收入还是非货币性收入,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D.纳税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并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答案】CD

【解析】某商业企业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转让不动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是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按照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例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关于收入的确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企业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工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