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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评审文件

 

一、学校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人

E-mail

在校学生数

二、申报理由

 

三、学校主管部门

单位(签章)

年月日

四、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省级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审批意见

单位(签章)

年月日

五、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审批意见

 

单位(签章)

年月日

附申报资料。

 

附件二:

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

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评定办法

(适用于中、小学校,大学可参照使用)

为深入开展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建设活动,规范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的申报、评定和管理工作,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

各类中小学相关指标达到本办法中《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建设指南》要求,同时具备以下必备条件后,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省、地市级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提出书面申请。

必备条件:

1、学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单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2、学校3年内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评估

评估工作在地方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省、地市级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组织专家评审组(不得少于3人)进行。

三、评定和命名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省级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根据专家评审组评估意见(90分以上为基本符合要求),对已达到《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建设指南》的学校予以审查,审查通过的学校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省级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于4月10日前报促进会评审委员会审批。

审批通过的学校由促进会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上颁发证书和铜牌。

四、管理

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应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加强管理,开拓创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

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省级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每年复查一次,对不达标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同时要求示范学校派代表每年不少于1次参加促进会组织的培训和交流等相关活动,并纳入复查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当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巩固成效好的学校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表扬,推广宣传其先进经验,并上报所在地教育厅(局)和人民政府。

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有效期三年,到期后需从新申报和评估。

 

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建设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的创建和评价,根据《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按照本指南进行创建与评价,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示范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学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单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学校3年内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学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营养与健康相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学校应成立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工作小组,由校长总负责,分管副校长牵头,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并落实具体工作。

第七条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的创建应纳入到学校工作通盘规划,需要有相关工作经费保证。

第四章健康教育

第八条学校应健全并落实健康教育制度,明确健康教育课程课时安排,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完善并实施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

第九条学校应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

以班级为单位的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应达到100%,每学期至少6学时,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学运动、口腔健康、视力保护、心理健康等。

第十条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和科学运动等方面培训。

第十一条学校应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健康教育活动。

在学校食堂、教室等重点场所的宣传。

依托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

培养学生从小养成不偏食、不挑食的习惯和勤俭节约良好美德。

提倡公筷公勺和分餐制,营造餐饮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第十二条鼓励学校设立健康社团,班(年)级设立健康兴趣小组,开展健康讲座或实践活动。

第五章膳食营养保障

第十三条学校或校外供餐单位应根据当地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饮食习惯搭配学生餐,做到营养均衡。

每周公示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带量食谱定期更换。

第十四条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应包括谷薯类、蔬菜水果类、鱼禽肉蛋类、乳与乳制品、大豆及坚果类等四类食物中的三类及以上。

食物种类每天应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

每周提供大豆及其制品不少于2次。

积极推动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在学校学生每日饮用奶及奶制品200-300mL。

学校具备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学生饮用奶贮存、分发、饮用的场所和管理制度,并责任到人。

学校开展环保教育和管理,学生饮用奶包装实现100%回收。

第十五条学生餐的烹调方法合理,尽量减少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

采取有效措施,逐步降低盐、油和糖的用量。

校园内不提供高盐、高糖及高油的食品。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应配备或聘请有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科学指导食堂采购、配料和加工,开展学生合理膳食及膳食营养均衡咨询及指导。

第六章运动保障

第十七条小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良率应为80%以上、初中75%以上、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70%以上。

学生应能掌握1~2项基本运动技能。

第十八条学校应要求学生每天在校进行符合要求的阳光体育运动至少1小时,包括但不限于增强关节柔韧性、灵活性运动、心肺耐力运动、各大肌肉群的抗阻力运动、上下肢与脊柱的骨质增强型运动。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体育教师健康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第二十条学校应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实施学生个人体重管理,构建体医融合模式。

第七章食品安全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应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应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并保留自查和整改记录。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与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和校外供餐单位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应配备或聘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知识等内容的定期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内不同类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应分类(色标)管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第二十七条学校食堂应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操作区,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

学校应要求校外供餐单位提供备餐、分餐、送餐温度和时间等记录。

第二十八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的餐具饮具应使用物理高温消毒。

第二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制定分餐制度,提高餐饮健康安全水平,要求学生餐一人一份(套)餐具、一人一份(套)饭菜、独立用餐,实现用餐过程中不交叉、无混淆的分餐模式。

第八章环境建设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改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校园整体环境。

学校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应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有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

第三十二条学校教室照明标准达标率应达100%。

应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每间教室内至少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教室内学生应每人一位。

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个性化调整学生课桌椅高度,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向学生提供免费、充足、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盛装开水的器皿(如保温桶等)要定期清洗消毒并加盖上锁。

教室或宿舍桶装饮用水要符合相关资质,饮用水机等涉水产品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许可批件。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创建无烟校园,校园内全面禁止吸烟。

第九章营养健康状况监测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按学年分析学生健康指标,了解学生膳食、体重、骨骼、口腔、视力、心理等状况,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家长,提出有针对性、有效的综合干预措施。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在显著位置摆放身高和体重测量工具,展示营养状况评价标准,供学生和教师进行自测、自评。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坚持采取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提醒学生采用正确的执笔姿势。

学校教育应当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第十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处置规程。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有专(兼)职报告人。

第四十条学校应落实学校卫生应急知识及应急技能宣教、培训工作。

学校应定期开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演练。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指南由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评估表

学校名称:

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Email:

联系人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Email:

评估人姓名:

单位:

办公电话:

手机:

评估时间:

年月日

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

二 O 二 一

项目

标准内容

考核方法

分值

评分原则

不得分

不得分原因

一、组织管理(10分)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并完善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规章制度。

现场查看文件、会议记要等资料

1

无文件,扣0.5分;

无会议记要等,扣0.5分。

成立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总负责,分管副校长牵头,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及落实具体工作。

现场查看文件、组织机构网络图等资料

3

无文件,扣1分;

文件无部门职责、人员等内容,扣2分。

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的创建应纳入到学校工作通盘规划,保证相关工作经费。

现场查看文件、资料、多媒体等资料

6

无计划,扣3分;

无预算,扣3分。

二、健康教育(18分)

健全并落实健康教育制度,明确健康教育课程课时安排,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完善并实施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

现场检查相关各项记录资料

4

无健康教育制度,扣2分;

未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扣1分;

未实施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扣1分。

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和科学运动等方面的培训。

档案资料、培训合格证等

3

无健康教育教师,扣1分;

无相关教师培训,扣2分;

学校应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健康教育活动。

在学校食堂、教室等重点场所的宣传。

依托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

培养学生从小养成不偏食、不挑食的习惯和勤俭节约良好美德。

提倡公筷公勺和分餐制,营造餐饮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现场查看,查看资料

4

校园设有固定宣传阵地,宣传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等相关知识,得1分;

开展学生、教师、家长健康教育宣传,每年开展1次得1分;

培养学生从小养成不偏食等良好美德,提倡公筷公勺和分餐制,得1分;

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比赛、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

每年开展1次得1分。

学校应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以班级为单位的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到100%,每学期上至少6学时,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学运动、口腔健康、视力保护、心理健康等。

现场查看,查看资料

5

以班级为单位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未达100%,扣2分;

每学期上健康教育课满足6学时,得5分;

未达到6学时,每少一学时扣1分。

鼓励学校设立健康社团,班(年)级设立健康兴趣小组,开展健康讲座或实践活动。

查记录、询问学生

2

学校有健康社团的,得0.5分;

每个年级设一个健康小组,或者50%以上班级都设置健康小组的得0.5分;

每年有一次讲座或活动且涉及营养与健康相关内容的得1分。

三、膳食营养保障

(20分)

学校或校外供餐的企业应根据当地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饮食习惯搭配学生餐,做到营养均衡。

每周公示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带量食谱定期更换。

现场查看文件等资料

4

未达到营养均衡,扣2分;

无公示,扣2分。

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应包括谷薯类、蔬菜水果类、鱼禽肉蛋类、乳与乳制品、大豆及坚果类等四类食物中的三类及以上。

食物种类每天应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

每周提供大豆及其制品不少于2次。

积极推动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在学校学生每日饮用奶及奶制品200-300mL。

学校具备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学生饮用奶贮存、分发、饮用的场所和管理制度,并责任到人。

学校开展环保教育和管理,学生饮用奶包装实现100%回收。

现场查看食谱等资料

5

达不到每周25种或每天12种,扣1分;

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种类不达标,扣1分;

学生每日饮用奶及奶制品低于300mL,扣1分;

学生饮用奶无管理制度,扣1分;

学生饮用奶包装无回收,扣1分。

学生餐的烹调方法合理,尽量减少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

采取有效措施,逐步降低盐、油和糖的用量。

校园内不提供高盐、高糖及高油的食品。

现场查看

3

售卖高油食品,扣1分;

售卖高盐食品,扣1分;

售卖高糖食品,扣1分。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应配备或聘请有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科学指导食堂采购、配料和加工,开展学生合理膳食及膳食营养均衡咨询及指导。

现场查看文件、组织机构网络图等资料

5

无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扣2分;

无证件,扣1分;

无定期培训,扣1分;

不提供咨询或指导,扣1分。

四、运动保障

(10分)

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良率应为小学80%以上、初中75%以上、普通高中及职业学校70%以上。

学生应能掌握1-2项基本运动技能。

现场查看文件、资料、多媒体等资料

3

测试优良率达标,得2分;

学生能掌握1-2项基本运动技能,得1分。

学生每天在学校进行符合要求的阳光运动至少1小时,包括但不限于增强关节柔韧性、灵活性运动、心肺耐力运动、各大肌肉群的抗阻力运动、上下肢与脊柱的骨质增强型运动。

现场查看

3

阳光运动1小时以上,得2分;

运动内容丰富,得1分。

学校应建立体育教师健康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现场查看资料

2

体育教师健康教育培训每学期一次,得1分;

有考核制度,得1分。

学校应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实施学生个人体重管理,构建体医融合模式。

现场查看资料

2

有相关措施,得2分。

五、食品安全(18分)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现场检查并查看资料

2

无制度,扣2分。

有未在显著位置公布,扣1分。

学校食堂应制定分餐制度,提高餐饮健康安全水平,要求学生餐一人一份(套)餐具、一人一份(套)饭菜、独立用餐,实现用餐过程中不交叉、无混淆的分餐模式。

现场检查并查看资料

2

无制度,扣2分。

学校应建立相关负责人参与的陪餐制度。

现场查看资料和记录

2

无制度,扣2分。

有制度无陪餐记录,扣1分。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并保留自查和整改记录。

现场检查并查看自查记录等资料

2

发现一周无自查记录扣0.5分,扣完为止。

学校应当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和校外供餐单位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现场检查并查看合同等资料

2

未签订合同,扣2分;

有合同未存档备查,扣1分;

学校未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责任,无记录,扣1分。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应配备或聘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知识等内容的定期培训和考核。

现场查看资料

2

未配备或聘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扣1分;

食品安全管理员未接受培训,扣1分。

食堂内不同类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应分类(色标)管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现场检查库房、操作区

2

库房、操作区不同类食品不分开存放,扣1分;

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无分类(色标)管理、分开和定位,扣1分。

学校食堂应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

学校应要求供餐单位提供备餐、分餐、送餐温度和时间等记录。

现场检查并查看记录等资料

2

无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扣2分;

未制定操作规范扣1分,制定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扣0.5分;未留存备餐、分餐、送餐温度和时间的任一记录,扣0.5分,扣完为止。

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的餐具饮具使用物理高温消毒方法。

现场检查并查看消毒记录等资料

2

检查使用物理方法消毒,合格率达到100%。

现场抽检5件消毒后待用餐饮具进行ATP测定,一件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完备,能正常运转。

每查出1个食堂或供餐单位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正常运转,扣0.5分;扣完为止。

六、环境

建设

(11分)

学校应当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改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校园整体环境。

学校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现场检查

2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得2分

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有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

现场检查

2

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为无色透明玻瑞,得0.5分;

单侧采光光线应从座位左侧入(双采光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得0.5分;

灯管垂直黑板,控照式灯具,不宜用裸灯,得1分。

 

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每间教室内至少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教室内学生应每人一位。

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个性化调整学生课桌椅高度,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现场检查

3

每间教室内最少设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每人1席,得1分;

黑板无破损、无眩光,得1分;

教室设通气窗,寒冷地区有采暖设备,得0.5分;

教室不受音乐室等外界环境千扰,得0.5分。

学校应创建无烟校园,校园内全面禁止吸烟。

现场检查

2

学校主要建筑物入口处、电梯、公共厕所、会议室等区域有明显的无烟标志,得2分

学校应向学生提供免费、充足、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盛装开水的器皿(如保温桶等)要定期清洗消毒并加盖上锁。

教室或宿舍桶装饮用水要符合相关资质,饮用水机等涉水产品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许可批件。

查阅文件、制度、档案等资料,现场检查

2

学校向学生提供免费充足安全的饮用水,得0.5分;

提倡学校采用开水作为学生饮水,得0.5分;

对供应开水的学校,盛装开水的器皿(如保温桶等)要定期清洗消毒并加盖上锁,得1分。

七、营养健康状况监测

(8分)

学校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按学年分析学生营养健康指标,了解学生膳食、体重、骨骼、口腔、视力、心理等状况,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家长,提出有针对性、有效的综合干预措施。

查阅文件、制度、档案等资

4

落实学生体检制度,每学年一次,得1分;

建立学生体检档案,得0.5分;

体检结果向家长反馈反馈率100%,得1分;

制定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计划、措施,得0.5分;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营养和慢性病预防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得1分。

学校在显著位置摆放身高和体重测量工具,展示营养状况评价标准,供学生和教师进行自测、自评。

现场检查

1

在食堂、校医室、保健室等在显著位置摆放身高和体重测量工具,得0.5分;

有身高、体重评价标准,得0.5分。

学校应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提醒学生采用正确的执笔姿势。

学校教育应当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现场检查、查阅文件、制度、档案等资料

3

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得0.5分;

学生能正确做眼保健操的比例90%以上,得1分;

学生拥有正确读写姿势的比例90%以上,得1分;

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得0.5分。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5分)

成立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处置规程。

查阅文件与档案

1

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得0.5分;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得0.2分;

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处置规程,得0.3分。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有专职或兼职报告人。

查阅文件与档案

1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得0.5分;

有专职或兼职报告人,得0.5分。

落实学校卫生应急知识及应急技能宣教、培训工作。

定期开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演练。

培训方案和证书

3

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需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得2分;

每学年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演练,得1分。

评估总得分

评分程序:

1.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

由学校提出申请,评估人员按照上表进行现场考核并评分。

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

每年复查一次,对不达标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2.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有效期三年,到期后需重新申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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