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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公室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20XX年法制办公室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制定周密计划,明确目标要求,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突出实践特色,以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在集中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践行科学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在富民强省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的学习实践活动主题,组织全办人员开展了两轮解放思想大讨论;为了切实找准办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办领导带队,分四个组对全省11个市(区)、14个县、9个厅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大规模调研;组织召开了各种不同类别人员的座谈会3场,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通过“开门纳谏、问计于民”活动,向各设区市法制机构、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群众代表发放了征求意见函、表180份,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全办党员群众对我办践行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归纳出各种意见和建议35条,基本找准了我办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认真总结调研活动成果、归纳分析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办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党组成员针对影响和制约政府法制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结合各自的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查找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差距,深刻分析了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明确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现将分析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办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富民强省的目标要求,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进依法行政,使我办各项工作沿着科学发展的道路,不断取得新成效、跨上新台阶。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和部署我省依法行政工作。

18年3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发布后,我们立即提请省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随后,全省各市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也相继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机构,到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政府组织推进,领导小组规划协调,部门狠抓落实的领导体制。

18年5月制定了《**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方案》,把《纲要》提出的35项任务分解落实到25个部门。

18年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对未来五年推进依法行政作了具体部署。

每年按照依法行政的进程,确定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加强督促落实,保证任务完成。

18年,根据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把重点转向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定了《**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把依法行政进一步推向深入。

18年,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首部依法行政监督的政府规章—《**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对依法行政监督的主体、内容、程序、方式、责任追究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为依法行政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

从18年开始,将依法行政纳入省目标责任年度考核,我办科学制定考核标准,把平时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保证了考核的客观公正,充分发挥考核的鞭策和激励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的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强立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立法质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我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立法工作,围绕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以及国家立法的配套制度建设,科学编制立法计划,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18年至18年,由我办办理,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公布的地方性法规79件,省政府发布的规章65件,使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1、以改善民生、维护经济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不断完善我省行政法律制度。

我省制定的《**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办法》、《**最低工资规定》、《**煤矿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专利保护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封山禁牧条例》、《**节约能源条例》、《**建筑节能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规规章,体现了立法要保障人民权利,注重解决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和理念,较好地发挥了法治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

2、改革立法方式,提高立法质量。

一是加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

在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时,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项目。

召开法规规章草案专家论证会、座谈会,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从而使我省行政立法贴近社会,符合民意,更为准确地反映客观规律。

二是创新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新方式,加强自主组织起草立法草案。

18年,向社会公开招标起草《**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经公开评审确定了两个社会组织分别起草,取两个草案之长,形成了一部符合我省省情的地方性法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7和18年自主组织起草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其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是省人大和省政府领导亲自抓的重点立法项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后引起广泛反响,受到高度好评,《**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也已送省政府审定。

18年“5·12”汶川地震后,我办加快了《**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在余震不断的情况下,赴宁强县实地考察调研,收集第一手资料。

3、加强立法评估,注重实施效果。

为保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达到预期目的,从18年开始,我办组织开展了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

制定了立法评估工作方案和操作程序,先后对《**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名牌产品认定办法》等省政府规章进行了立法后评估。

通过评估,全面掌握了这些规章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为行政立法的完善改进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积累了经验。

4、统筹协调省政府规章的立、改、废,维护法制统一。

在抓好立法工作的同时,我们适时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使法制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18年,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对省政府规章及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18年,为实施《行政许可法》,再次进行了大规模清理;18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又组织了第三次清理工作。

三次清理,共废止省政府规章82件,规范性文件88件,修改或拟修改省政府规章79件,规范性文件10件。

(三)加强法制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我们始终把严格约束和规范行政权力,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发展。

1、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从源头上保证行政行为合法。

18年,我办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成为有专门机构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少数省份之一。

18年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清理、监督等作了规定。

为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18年建立了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点,经省政府同意,确定XX市、省财政厅等25个单位为示范点。

同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查询检索系统”,录入经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的查阅监督。

目前,我省已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的“四级备案,三级审查”机制,基本实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我办每年办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近百件,审查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数百件。

近年来,发出审查意见书、纠错通知书和撤销通知书79份,及时纠正了规范性文件中的不合法规定。

18年,我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经验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发言交流。

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为了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代拟了《**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转送办法》、《**行政复议若干问题规定》、《**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备规定》,规范了行政复议程序,畅通了行政复议渠道。

18年到18年,共受理行政复议216件,其中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29件,确认违法的8件,纠正了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中,严格依法定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确保行政复议质量,18年至18年,相对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17起,经法院依法审理,省政府全部胜诉。

在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同时,我们积极探索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方式,对渭河电厂不服省政府公路设站收费、富平县农民不服政府征地补偿等都通过调解方式予以解决,既保证了依法行政,又维护了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稳定。

3、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省是全国最先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省份,此项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18年,组织对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及16个省级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检查。

18年,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对行政执法的主体、程序、考核、责任追究等作了规定。

目前,全省各级政府已完成了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依据认定,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了执法职权的分解。

清理了一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法机构。

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规范了本行业的行政执法程序,统一了行政执法文书,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和案卷评查。

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统一了全省行政执法证件,并于18年和18年组织了《**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

18年组织建立了考试试题库,对全省7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审批和制发执法证件55100个。

通过严格资格审核和法律知识考试,保证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并将持证人员信息在**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近几年来,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纠正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水平。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

近年来,我们通过加强法制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8年,举办了《行政许可法》培训班,省政府领导亲自授课,共培训市县政府、省政府部门领导356人,行政执法人员249人。

18年组织了市县领导干部《纲要》理论研讨班,105名市县政府领导参加了研讨。

18年12月份,对省政府部门50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依法行政培训和考试。

18年又对全省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进行了依法行政培训。

同时,我们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8年,在《陕西日报》开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专栏,向社会宣传依法行政工作。

18年,组织开展了《纲要》宣传年活动,在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及网站刊发稿件360多篇,其中在《法制日报》发稿13篇,中央门户网站发稿6篇,并有两篇分别刊在《法制日报》和《陕西日报》的头条。

18年结合改革开放三十年纪念活动,开展了政府法制工作回眸与展望专题宣传活动,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开辟了“回顾与展望”专栏,刊发稿件70多篇,多篇稿件被《法制日报》、中国新闻网、凤凰卫视网等采用。

18年10月份,办主要领导做客华商网,就依法行政的热点话题与网民在线交流,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总体来看,我办和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践行科学发展观方面的坚定性、自觉性不断增强,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化,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法制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特别是从“推进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的目标要求来看,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加强。

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府法制工作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入,对体制、机制和创新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其中涉及的许多问题需要法制工作从法律的层面予以回答和解决,提供服务和保障。

在这方面存在着服务力度不够,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规律研究不够,用法治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问题的措施把握不准,尤其是一些涉及体制机制深层次的问题及关系到民生、民权、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不能及时出台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和保障,影响了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的发挥。

法律有时滞后,有时又过于超前,甚至出现“先发展、后规范、再治理”的不良循环,制约和影响了科学发展。

二是政府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力度还不够。

没有很好地融入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去谋划和开展工作。

有的甚至搞成了“两张皮”,游离于经济社会发展,就法治抓法治,为依法行政抓依法行政,使政府法制工作失去了方向、活力和生命力。

三是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方面努力不够,法律得不到正确有效实施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这是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形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机制问题,有工作力度问题,也有社会法律文化等方面的问题。

但没有真正把执法放到与立法同等重要或更加重要的位置予以高度重视,不能说不是一个重要失误和偏差。

不重视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不重视法律的执行与遵守,不重视权利的保护和对侵权的惩罚,就不可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就不可能实现科学发展。

(二)思想观念和改革创新意识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思想观念不新,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是政府法制工作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之一。

这方面的主要表现:

一是有些同志在工作中因循守旧,缺乏进取精神,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够,缺乏研究,情况掌握不准,提不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对政府法制工作如何适应和服务科学发展缺乏全局性的规划和安排,工作按部就班,上行下效,亦步亦趋,疲于应付,缺乏主动性、预见性。

二是工作固守于现有的条条框框,谨慎有余,开拓创新不足。

有的同志在工作中顾虑较多,不敢触及现行体制的弊端,不能摆脱现有条条框框的束缚,不能开拓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工作中习惯于按老经验办事,按“老套套”办事。

遇到问题只是简单说“不行”,而不善于说怎样“才行”。

有的讨论问题只会搬“条文”,而不会管“实际”。

三是缺乏改革创新的胆略和气魄。

有的同志工作求稳怕乱,不敢大胆创新,缺乏敢为人先的勇气。

人云亦云,照猫画虎,不敢越雷池一步,更不要说闯禁区,登险峰,致使一些方面的工作面貌依旧,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社会发展中的焦点问题、瓶颈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基层法制机构的建设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必须适应这一目标和工作的要求。

但是从整体上来看,我省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还明显不适应。

主要问题:

一是规格低,人员少。

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大多为副科级且大多设于政府办,市级政府法制机构人员配置少,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大多由政府办的人员兼职法制机构的工作,由于工作任务多,没人干活,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依法行政推进工作难以真正加强。

二是办公经费少,办公条件落后,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这个问题多年来得不到有效解决,基层的同志反映很大,多次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一次也有不少这方面的意见。

我们也做了不少工作,到处反映、呼吁,但成效不大。

(四)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素质与建设西部强省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推动科学发展观,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对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我省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素质整体来讲是好的,是一支敢于担当重任的队伍。

但是也应看到,我省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素质与依法行政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些同志精神状态不够振奋,求真务实、严谨工作、积极进取的精神不强,工作中还存在消极等待状况,主动出击、大胆工作、开拓奋进、勇于负责的精神和意识不强。

一些同志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与工作要求不适应,存在知识结构老化、单一的问题,知识结构需要充实改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需要大力提高。

三、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分析

对存在的以上问题,办党组成员对照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经过认真分析查找,认为既有历史形成的原因,也有现实存在的原因;既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也有主观方面的因素。

客观地看,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了强大的封建文化体系,其核心就是“人治”思想。

人治思想至今还有相当浓厚的影响,与法治格格不入,影响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没有理顺推进依法行政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抓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不明确,没有弄明白为什么要推进依法行政,没有搞清楚依法行政为了什么,没有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有的甚至把推进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致使依法行政推进工作找不到突破口、切入点,形不成合力,工作平淡,成效不大,路子越走越窄。

有的同志不从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观上找原因,而是一味埋怨领导不重视,群众不理解。

如果推进依法行政不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不从法律上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不重视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就不会得到领导的重视、群众的支持,就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产生应有的社会效益。

(二)思想解放不够深入,观念、理念不新。

政府法制

工作是制定条条框框的,思维的特点是严谨、严密,言必有据。

但久而久之,容易形成定式思维、惯性思维,封闭守旧,观念、理念不新,不敢大胆挣脱条条框框和旧的习惯势力的约束和羁绊。

由于观念、理念不新,工作上大胆创新不够。

一方面,缺乏预见性和超前性,不能紧密结合实际搞制度创新。

比如重权力划分、轻权利保护,忽视以权利限制权力,致使责任与权力、义务与权利不对等,使有些法规规章带有明显的部门利益的痕迹。

另一方面,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敢大胆突破体制机制的束缚,习惯于严格依照上位法的规定,参照外省市的做法。

如果没有上位法的规定,没有外省市的做法,则不敢涉足,不敢突破,不敢超越,不敢创新。

这样,致使有的领域有的方面制度建设形成空白。

特别是在涉及到体制机制问题的时候,有畏难情绪,从而使一些长期困扰政府法制建设的问题,反复出现,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在工作指导上统筹协调的科学方法把握和运用得不够娴熟,统筹协调的手段方法欠缺。

在指导全省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上,有时注重抓专项工作,缺少宏观总体上的把握,有顾此失彼、抓小放大的现象。

在抓政府法制基层建设上投入的精力、人力不够;在指导基层的工作上,调查研究不够,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对基层的基本情况掌握研究得不全面、不深入、不透彻,致使一些工作抓是抓了,但没有解决深层次的问题。

在制度建设上,寻找利益平衡点不够,使得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困难。

(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细致。

有的同志深入实际调查不够,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走马观花,雾里看花,对实际情况若明若暗,一知半解,弄不准,吃不透,拿不出解决问题的良策,起草的文件空话多、套话多、大话多。

在抓工作上往往满足于发了文,开了会,搞了检查,听了汇报,缺乏真抓实干的精神。

对布置的工作、会议决定的事项,督促检查落实不够,抓落实的机制不健全。

工作上缺乏咬住青山不放松,抓住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的韧劲和毅力。

另外,有的同志对工作粗枝大叶,马马虎虎,要求不严,标准不高,质量意识淡薄,缺乏细致入微、精益求精的精神。

四、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新认识

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加快陕西富民强省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政府法制事业发展难题的迫切需要,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

一方面,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领依法行政工作,把实现科学发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价值取向,保证依法行政的政治方向。

另一方面,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和基本方式,善于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实践中创造和形成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法规和政府规章,建立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法治化的基础上,使各级各部门主要依靠经验执政向主要依靠法律执政转变,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牢固树立紧紧围绕富民强省战略目标推进依法行政的思想理念。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这就要求我们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依法行政工作,确定发展战略、谋划工作思路都要以实现科学发展为根本目的,推动和开展工作都要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

从我办的职能定位出发,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自觉服务于我省富民强省的战略目标,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坚决革除各种不利于发展的机制和制度弊端,营造有利于全民创业、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切实从制度上、法律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政府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根本目的。

依法行政工作能否践行科学发展观,能否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取决于能否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理念。

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大力营造法治环境,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从我办的职能定位出发,要加快完善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公共服务、环境资源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建设,在行政立法、行政复议、法治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中充分保障人的尊严、价值和利益,使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真正得到维护和发挥,焕发人民群众加快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理念。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也要符合这一基本要求。

在推进依法行政中,要积极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破解难题的关键点、化解矛盾的着力点,使依法行政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从我省推进依法行政的实际来看,依法行政的薄弱点在市县,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也在市县。

市县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市县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决定着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体进程。

因此,今后依法行政工作应当重心下移,要努力为市县解决依法行政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和体制性障碍,帮助基层落实机构编制和财政保障,建立推进市县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

(四)牢固树立统筹兼顾的思想理念。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途径,也是重要的指导方针和工作方法。

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必然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地处理好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协助各级政府做好政府与群众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与沟通。

通过职能转变、权责配置、奖惩机制等一整套法规和制度安排,解决好牵动全局的主要问题、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发挥好利益机制对社会主体的引导功能。

在依法行政推进工作中,既要抓面上的工作,又要抓点上的工作,点面结合,以点带面。

既要抓先进典型,又要抓薄弱环节,典型引路,以先进带动后进。

既要抓强势部门,也要抓弱势部门,突出重点,统览全局,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总之,我们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具体工作,通过依法行政来克服发展过程中政府决策行为的短期化、表面化,防止对局部利益、暂时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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