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docx
《工程施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施工合同.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施工合同
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特种水泥公司煤炭均化堆棚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水泥公司煤炭均化堆棚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
重庆万盛经开区南桐镇
工程内容:
见本工程的设计文件
2、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南桐特种水泥公司煤炭均化堆棚维修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堆棚全部拆除和更换主、次檩条;
2、全部拆除原有彩钢瓦屋面和更换彩铝瓦屋面;
3、网架连杆、球头、支座、进料钢平台(含棚内及棚外延伸至中转站)全部除锈刷漆;
4、损坏的网架修复;
5、所有混凝土预埋基础修复及除锈刷漆;
6、棚顶亮瓦采用树脂瓦,在棚顶开设天窗2个;
7、现场清理并外运拆除的废弃材料等工作内容;
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相关图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9年月日
竣工日期:
2019年月日
总工期:
60天,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4、质量标准及要求
(1)所有钢材采用正规大型钢厂生产;
(2)堆棚屋面材料采用彩铝板,厚度≧0.5mm(建议采用正规大型铝厂生产);
(3)彩瓦型选型应与建筑相适应,1米卷板压型后宽度不大于900mm;
(4)主檩条采用80*40*2.5热镀锌矩管、次檩条采用60*40*2.0热镀锌矩管;
(5)彩铝瓦面紧固件采用不锈钢螺钉,需配置密封圈和密封帽,并用塑脂密封;
(6)棚顶亮瓦采用树脂瓦,压型后宽度800mm,厚度20mm、长度50m、安装间距8.5m。
亮瓦比例不超过彩铝瓦屋面面积0.06%。
棚顶开设7m*5m*1m2天窗个,材料以80*40*2.5热镀锌矩管及彩铝瓦制作,天窗雨檐1.5m;
(7)防腐除锈等级St3,刷漆要求两底两面,底漆采用渗透型环氧红丹底漆,面漆采用银灰色磁漆。
注:
St3级除锈要求--非常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钢材表面无可见油脂和污垢,并且无附着不牢的铁锈、氧化皮或油漆层等。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五、工程价款、计价依据、支付方式和工程量的确认
1、本合同价款:
¥(大写:
人民币元整)
2、工程量计算依据:
以施工图及相关资料为依据。
工程实施中,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相比,无论增减,合同约定的中标综合单价均不再调整。
3.计价依据:
本工程按《建筑工程工程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及招标文件和相关配套费用文件进行计价。
4、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施工和建设双方确认质量合格和审核的验工月报工作量的50%按月支付,工程款支付到合同金额的50%时,停止支付,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完成后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95%,预留5%的质保金。
5、工程量确认:
依据投标人在交付投标文件前招标人发放的施工设计图、甲方委派人员签字的相关资料。
6、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及计价依据的确认:
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工程量确需增加或减少的,需经甲方现场代表、乙方现场代表现场共同确定。
新增内容的价格按本条第3款的计价依据执行,并剔除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合同总价相对于本项目预算审定金额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执行。
7、若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6、招标文书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双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
1、审定工程设计方案;
2、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3、要求乙方确保施工进度、施工安全和严格按设计文件和国家规范进行施工;
4、组织协调甲方内部各单位的工作,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乙方工作
1、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组织措施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审定后实施;
2、向甲方代表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验工月报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保证向本工程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是与乙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4、向甲方提供本单位的正式帐号、开户银行,向甲方出据加盖乙方印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6、已竣工工程未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应当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全部自费予以修复。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符合有关规定,如施工现场未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国家规定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罚款的责任;
9、遵守甲方的规定,按建筑、安装安全规范施工;
10、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或分包工程;
11、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按有关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向甲方提交相应交竣工验收资料。
八、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由施工方自行采购,所采购的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水泥公司煤炭均化堆棚维修工程的设计要求。
2、工程设备材料的使用要求:
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进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主要技术参数资料,待建设、施工双方代表共同验收书面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于工程。
3、不按本条1、2款采购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将该材料用于本工程。
如使用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设计变更
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设计文件进行施工,非经甲方、甲方工程部、原设计单位和甲方总工程师共同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工程的设计内容。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在验收过程中,乙方应按甲方的有关要求修改,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并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
2、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一年,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合格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
返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全额支付。
待工程保修期届满后按保修金余额(剔除保修期内已发生的质量保修费用)一次付清。
十一、安全责任
施工安全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单位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与南桐煤矿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若施工单位的施工措施不当,发生安全事故,给建设、施工等第双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双方另行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程工期的,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按时竣工的,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1%的违约金;
②乙方累计2个月未能完成的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程月进度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乙方已建本工程的施工设施不得拆除,已进场的施工设备由甲方无偿使用,直至工程完工。
2、工程质量、工期、安全达不到设计和合同要求的,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里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
3、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出据加盖乙方印章的正式发票,属违约行为,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1%的违约金;
4、如乙方向本工程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并非与乙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属违约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5、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以后分包给他人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①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②乙方已建本工程的施工设施不得拆除,已进场的施工设备由甲方无偿使用,直至工程完工。
③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参加甲方建设工程的投标或议标资格。
6、乙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本合同的签定,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未能在开工前签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1%的违约金;
十三、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1、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乙方委派为本工程的乙方代表,双方代表具体负责处理本工程相关事宜。
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费用。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在竣工结算时、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4、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5、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2019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工程名称:
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水泥公司煤炭均化堆棚维修工程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和乙方就共同做好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从生效之日起,与本工程施工合同一并执行。
二、双方安全管理责任
(一)甲方职责
1、向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
2、审查乙方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发现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发出隐患通知书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对乙方和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有权按甲方的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4、在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或参加乙方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乙方职责
1、安全施工,人人有责,乙方应不断强化以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
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关心职工生活,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
2、乙方严格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考核安全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遵守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监督和指导,建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4、开工前,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体检、分工种学习安规和安全技术。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6、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送甲方审查。
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工程主要危险点和相应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无措施、措施未经审查合格、未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的项目严禁开工。
7、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检验,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在检定周期内使用。
必须按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8、乙方现场必须设专、兼职安全员,对危险作业区域必须由专职安全员自始自终进行监护。
专、兼职安全员应通报甲方并佩带明显标志,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
9、对承接的施工项目禁止转包和非法分包。
10、对甲方提出的监察性意见必须按要求组织整改并及时回复。
发生事故乙方必须及时报告发包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安全主管部门,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
11、由于涉及到生产和施工同时进行,乙方必须确保施工安全若非甲方人为主观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因乙方施工措施不力,方法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因此受到经济损失和行政处罚的,其经济和行政处罚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其他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原因,造成甲方、乙方及第三人的人身伤、残、亡或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且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20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