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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教〔2009〕1号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2009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教卫文体办(综合办),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现将《张家港市2009年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点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好2009年工作计划,安排好各项工作。

各镇教卫文体办公室(综合办)及市管学校将工作计划于2月20日前报我局办公室,其余各校报本镇教卫文体办公室(综合办)。

附:

张家港市2009年教育工作要点

 

2009年1月22日

 

抄报:

苏州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拟稿人:

葛敏亚核稿人:

钱洁雅签发人:

王松石

张家港市2009年教育工作要点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更高水平上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一年。

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教育强市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促进教育公平,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规范管理,增强师资素质,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教育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1.巩固教育协调发展的成果。

推进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社会教育等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确保各类教育的普及指标继续保持较高水准。

全市3~6岁幼儿入园率继续保持99.5%以上,0~3岁婴幼儿入园率保持在30%以上,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的普及率达90%。

继续提升“双高普九”水平,确保小学和初中的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均达到10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

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学校的普及指标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提高。

认真抓好外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逐步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吸纳外来人员子女的比例达到70%以上。

积极发展成人继续教育,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推进乡镇成教中心校现代化建设工程,争取用两年时间促使所有乡镇成教中心校都达到现代化建设标准。

2.保持教育高位发展的态势。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教育工作提出的任务和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

把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和研究制定我市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紧密结合起来,研究制定我市《2009-2020年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

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组织专题调研,提出教育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逐步推动我市教育由基本现代化阶段步入到教育现代化阶段,从教育现代化阶段步入到高水平现代化阶段,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从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本世纪初水平进入到世界发达国家同期水平。

3.加大教育均衡发展的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农村学校的领导和重视,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农村教育事业。

加快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农村教师的待遇,切实增强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要积极探索区域内教师的流动机制,推动教师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

积极探索城乡学校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4.提升教育优质发展的水平。

要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把加强基础管理放到学校工作更加重要的地位,将《管理规范》的各项要求内化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行动。

全面落实教学“六认真”、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并加大自查、互查和督查的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的水平。

要加强教学研究,扎实推进教研组、备课组建设,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要不断加强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及时反馈监控结果,不断改进办法。

要扎实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

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继续名列苏州大市前茅,普通高考和对口单招成绩继续在苏州各市、区中处于领先地位。

5.创设教育和谐发展的环境。

切实加强教育系统自身建设,着力抓好教师师德、教育质量、教育收费、学校安全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教育的社会形象。

切实加强教育与社会的沟通联系,着力做好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教育的服务意识,把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点,努力打造“阳光学校”。

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和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工作力度,注重加强先进典型、教育政策解读和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成功做法的宣传,努力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抓好教育重点工程建设,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6.加快推进教育重点工程建设和学校装备建设。

认真做好梁丰初中建设、实验小学南校区扩建、后塍高中易地新建、浦项国际学校建设、梁丰幼儿园扩建等教育工程建设;积极做好学校防雷设施建设等工作;努力做好南丰小学、鹿苑小学、港口幼儿园等新建工程的协调和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各镇继续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重视和加强教育装备建设,新建通用技术实验室8个,新建或改建标准化、现代化的理化生实验室及专用教室40只。

多媒体教室平均两班一套,总数达到1800个,学校覆盖率达100%,班级覆盖率达70%,积极推广和应用电子白板技术。

7.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

高标准做好区域幼教现代化迎评工作。

继续做好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使全市省优质园比例达85%以上、苏州市级以上优质园比例达100%。

巩固义务教育阶段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成果,不断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需求。

积极开展省星级普通高中复评工作,确保普通高中100%通过省星级复评。

推进新一轮职业教育布局调整,优化职教资源整合。

将市职教中心校创建成国家级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推进张家港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创建2个省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示范专业;推进杨舍、乐余、锦丰等镇创建省级社区教育中心工作,全市创建1个省级、1个苏州市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

做好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考核迎评工作。

8.切实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巩固“校校通”第二层次建设成果,市镇小学以上学校实现双光纤接入,完善张家港市教育城域网建设,基本建成教育电子政务网络与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与课改相配套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库。

积极做好中小学计算机更新换代工作,生机比控制在8:

1以内,师机比达1.2:

1,联网计算机超过99%,100%中小学、幼儿园建成校园网络系统,建设和完善学校闭路电视系统、建设张家港市教育频道。

创建3-5所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

9.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积极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

加快推进浦项(国际)学校建设,引导市外国语学校、常青藤实验中学积极探索,不断加快教育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学校与国外职业教育机构的合作,继续对外联络并落实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导四星级高中、双语实验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友好关系。

逐步建立海外(境外)教师培训基地,有计划选派英语教师到英语国家进行专业培训,继续选派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到国外研修,提升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层次与质量。

三、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步伐

10.科学规划城乡教育一体化工作。

统筹解决城市人口、农村人口、流动人口的教育问题,坚持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

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经过2-3年的努力,达成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目标,初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城乡学校(幼儿园)均衡化发展。

再经过5-8年的努力,进一步消除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健全完善制度科学、特色鲜明、权利平等、机会公平的城乡教育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达成全面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目标。

11.继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依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经费全面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教育优先发展、城乡教育一体发展的体制、机制,以扩大内需政策为契机,推动各级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加强城乡教育基础设施中的薄弱环节。

进一步落实《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08〕1号)文件精神,逐步实现城乡学校办学标准、条件统一,城乡教师工资、奖金统一、城乡学校办学经费统一。

2009年城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新增24元/生.月,初中新增30元/生.月。

12.建立健全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管理机制。

不断探索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幼儿园要进一步推进特色共同体建设,小学要继续抓实分校式、辅导式、共建式等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

要加强初中学校城乡一体的推进力度,探索促进初中学校城乡一体的实施途径。

要加大对外来人员子女学校的结对帮扶力度,出台《进一步规范外来人员子女学校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外来人员子女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逐步完善城乡一体的教研信息化平台,实现城乡学校对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共用。

探索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发展的评价机制。

进一步加大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力度。

13.不断提升城乡师资均衡配置水平。

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学校新教师定向招考的新机制,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录用教师全部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政策。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支教制度,继续坚持“两个25%”的支教工作目标,从职业高中选派更多的文化课教师去外来人员子女学校支教,尝试建立市区优质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之间“组团式”教师双向交流制度(即市区优质学校选派若干名骨干教师组团到农村薄弱学校执教,农村薄弱学校同时选派若干名优秀青年教师到市区优质学校进修学习)。

积极实施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工程,逐步实现对农村学校的“三个倾斜”,即:

骨干教师评选向农村学校倾斜、教师评优评先向农村教师倾斜、教师培训进修向农村教师倾斜。

促进城乡教师均衡配置、均衡发展。

四、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4.不断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

重点做好外来人员子女、后进生、贫困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加强德育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班主任基本功竞赛,积极组织参与苏州市“万名班主任”大练功大比武活动;出台《关于促进班主任专业成长的实施意见》,加大名、优、特班主任的培养力度。

继续组织实施好“阳光行动计划”,力争90%以上的学校建有苏州市合格心理咨询室,每所学校都有1-2名具有上岗资质的心理健康教师。

办好家长学校,促进学校、社会、家庭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

积极推进少年宫、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广泛开展与学科课程教学相衔接的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

15.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坚持向课堂教学要质量,科学施教、有效教学,不断提升课堂教学效率;要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探索以县为主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组织好第十一届课堂教学展示月活动。

进一步推行以“一课三议、三课一评”为主要方式的校本教研,加大校本课程的研发力度,推进综合实践课程的深入实施。

修订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质量综合评估方案》和《加强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的实施意见》、抓好学校文化建设、生态教学研究、教育均衡推进等重点课题研究。

16.继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

积极推动职成教育为富民、促进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服务。

以课程改革为核心,深入推进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

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推动学校按照企业实际需求设计课程体系、教学安排和实训活动,实现学校和企业在学生培养全过程的合作。

年内创建1所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学校、2个专业课程改革实验点,出台《张家港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实施办法》。

17.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和科技工作。

进一步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继续实施《张家港市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艺卫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制度,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开展好“苏州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

抓好预防近视和科学营养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课程建设。

认真组织和积极参加苏州市第二届艺术展演和苏州市各项体育比赛活动。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学生科学素养。

18.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苏州市教育督导条列》。

完善教育督导组织机构,研究探索教育督导工作新机制,建立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的教育督导体系。

认真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全面落实课程计划执行情况等工作的专项督查,抓好中小学发展性督导。

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

五、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19.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引导教师自觉遵守《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十不准”规定》。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加大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查处力度。

不断完善师德师风评价制度,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引导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争当人民满意教师。

20.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

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继续抓好小学、初中语、数、外青年教师的脱产轮训工作,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要继续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督促学校切实开展好校本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职业类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继续选拔部分文化课教师赴高职院校进行转岗培训。

加大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组织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加快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步伐。

21.进一步壮大骨干教师队伍。

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教学基本功竞赛、把握学科能力评比和教学“六认真”评优等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

切实加强对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评选、培养、管理和使用,完成新一轮骨干教师考评和命名工作,争取有更多的优秀骨干教师跨入省级名教师、省级骨干教师行列,实现我市高层次骨干教师培养的新突破。

激励更多的优秀青年教师积极报考教育硕士,不断提高全市在职教师研究生比例。

22.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校长(园长)要立足教育教学一线,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领导能力。

要继续推行校级领导职位公开选拔任用和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改革,继续推进校级领导的岗位交流,尝试建立高中学校中层干部的交流制度。

要下大力气提高全体校长队伍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校长(园长)培训,提升校长(园长)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激励更多的校长(园长)带头成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23.继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待遇。

进一步落实好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不断提高教师尤其是一线骨干教师、农村学校教师的待遇。

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教师成长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空间。

六、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教育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24.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围绕“学有所教”的目标,更加重视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一免一补”政策,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住宿费减免和生活补助工作;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贫困学生政府助学金发放制度;继续做好幼儿园残疾儿童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工作。

积极办理生源地贷款,完善服务体系,做好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

努力拓宽资助经费的筹措渠道,着力提高帮困助学的实效性。

25.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

完善安全防范体系,增加安全防范设施;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值班及24小时行政带班等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强化安全教育,开展好安全演练,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大校园安全督查力度,确保校园安全。

深入推进平安学校创建工作,年内全市所有学校创建成张家港市平安学校,10所学校创建成苏州市级平安学校。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继续开展学校食堂满意度随机测评,着力提高学校食堂的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26.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继续实施好免费义务教育。

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公示等制度,实行“阳光收费”。

严禁学校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现象,所有收费全额纳入财政非税收入账户管理。

召开“全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把规范收费列入学校(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作为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

继续做好教育经费常规审计,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的使用行为。

27.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全面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宏观指导能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及时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高标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争创人民满意机关。

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水平,加强对财务、基建、招生、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

进一步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28.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教育系统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要落实学校稳定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校长作为学校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要畅通信息渠道,全面了解、把握师生的思想动态,排查不稳定因素,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妥善解决;要防止因教师教育方法不当及学校管理失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对存有心理偏差等问题的学生或在身体健康方面存在特殊情况的学生,须落实专人负责,注意观察,加强教育、疏导和防范,确保学校和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

张家港市教育局

二○○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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