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会展二期工程安全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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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展二期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工程简介

津滨海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工程位于天津开发区泰达休闲娱乐区内,西侧紧靠泰达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东临东海路,南临泰达大街。

规划用地面积为2.2万平方米,设计总建筑面积为5.74万平方米。

二期工程建成后将与泰达国际会展中心的一期工程形成有机整体,并与其南侧的人工湖、泰达足球体育场等一起构成泰达休闲娱乐区的核心功能区及景观区。

1.2安全风险分析

根据图纸和我单位施工方案分析本工程屋盖的安装工作中为高空作业的主要有:

综合楼梁柱吊装;展厅屋面桁架的拼接,滑移单元之间桁架腹杆高空散装;抗风柱安装、胎架的安装等。

以上工作均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面大,作业人员多,安全风险较大。

第二章安全目标及安全管理

2.1安全目标

2.1.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

2.1.2杜绝任何火灾事故的发生,将火灾事故次数控制为0。

2.1.3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2.2管理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2.1安全管理网络

在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专职安全员、各部组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项目形成纵横网络管理体制。

 

2.2.2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项目经理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督促本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工长及班组长在各项目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3)组织制定或修订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制度。

认真做好专业队和上岗人员安全教育,保证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6)组织落实制作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制作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7)领导、组织制作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制作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8)不打折扣地提取和用好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工地安全达标。

(9)每天亲临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书向工长或班组长交待。

(10)定期召开工地安全工作会,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11)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2、项目总工、副经理职责(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1)认真执行本企业的领导和安全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对本项目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经常检查制作现场的机械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钢管架、工夹具、半成品堆放以及生活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文明要求。

(4)按时提出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对措施项目的实施。

(5)制定和修订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经上级批准后负责执行。

(6)经常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和技术教育,对新调入项目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对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严格训练,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

(7)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并协助安全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登记和分析处理工作。

(8)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

(9)定期向安全第一责任人填报报告书。

3、安全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督促项目财务提足安全技术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

(3)每天对各制作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4)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认真进行限期整改。

(5)配合工长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制度,组织班组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8)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部门。

4、制作工长的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向班组下达制作任务前,认真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

(3)每天对安排制作任务的作业点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制止违章作业,遇有险情及时停止生产并向上级报告。

(4)接受上级及安全监督员的监督检查,对上级及安全监督员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监督整改的落实情况。

(5)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防患于未然。

(6)领取和发放使用好班组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饮料等。

(7)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8)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配合事故的调查。

第三章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3.1高空作业要点

3.1.1高空作业一般要点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负责制。

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进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有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随手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作业中的走道内余料及时清理干净,不得任意乱掷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渐加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修理完善。

8.钢结构吊装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级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3.1.2高空临边作业要点

1.高空作业平台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屋架、梁上工作人员行走,柱顶工作平台,拼装平台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的活动防护栏杆,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3.1.3攀登作业要点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进行攀登作业时,也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1.梯脚底部应垫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2.登高安装屋架时,应视屋架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

屋架通道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

当改为扶手绳时,绳的自由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0mm以内。

3.在钢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需设置钢爬梯。

钢屋架吊装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3.1.4悬空作业要点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固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1.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作用。

2.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的地面组装,并搭设支撑进行临时固定。

电焊工具,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起吊就位。

拆卸时的安全的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高空吊装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1.5防止高空坠落和物体坠落伤人

1.防止高处坠落,操作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操作。

2.在高处安装构件时,要经常使撬扛校正构件的位置,必须防止因撬杠滑脱而引起的高空坠落。

3.在雨季、冬季里,构件上常因潮湿或积有冰雪而容易使操作人员滑倒,采取清扫积雪后再安装,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方可操作。

4.高空操作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行时,应该思想集中,防止踏上探头板而从高空坠落。

5.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6.高空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及安装用的零部件,应放入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便向下丢掷。

7.在高空用气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金属或火花落下伤人。

8.地面操作人员,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吊杆和正在吊装的构件下方停留或通过。

9.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无误后,才能摘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以防构件掉下伤人。

10.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3.1.6其它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要在职工中牢牢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做到每天班前教育,班前检查,班后总结。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绝缘鞋。

3.吊装前要仔细检查索吊具是否符合规格要求,是否有损伤,所有起重指挥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高空作业人员应符合高空施工体质要求,定期检查身体。

5.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放在易失落的地方,所有手动工具(如手锤、扳手、撬棍等)应穿上绳子套在安全带或手腕上,防止失落伤及他人。

6.钢结构是良好导电体,四周应接地良好,施工用的电源线必须是橡胶护套电缆线,所有电动设备应装漏电保护开关,严格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7.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带病作业,禁止酒后作业,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8.风力超过6级或雷雨时应禁止吊装,夜间吊装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构件不得悬空过夜,特殊情况时应报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9.易燃物品应妥善保管,严禁在明火附近作业、吸烟。

3.2具体安全防护措施

3.2.1展厅屋面桁架安装高空临边作业防护措施

本工程钢结构屋盖按照我单位施工方案,在展厅滑移高空组装区使用胎架对桁架进行分段对接及预应索安装。

高空临边作业较多,采用脚手临时护拦,具体防护措施如下图:

 

 

对于其它不易搭投脚手临时护拦的,可采用钢索作为临时扶手,下铺设临时走道等,如下图:

 

桁架上临防护措施如下图:

 

3.2.2综合楼钢构安装高空作业防护措施

一、钢柱临时爬梯安装

吊装前将安装爬梯安装在钢柱的一侧,钢爬梯应安全牢靠,便于作业人员上下和安装钢梁时操作。

 

二、临时装配式操作平台

钢柱吊装前装配钢爬梯和安装钢梁用的临时装配式操作平台,临时装配式平台可拆卸换位,用于钢梁安装和柱对接。

 

 

 

 

(1)平面图

(2)立面图

钢柱接柱操作台(单位:

mm)

 

3.2.3攀登作业防护措施

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楼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2.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3.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4.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5.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对于满樘脚手平台,胎架等经常上下攀登作业的用架手杆搭设固定爬梯,如图1。

3.2.4悬空作业防护措施

悬空作业所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后方可使用,参见下图。

 

附着式悬空吊笼

3.2.5高空防坠落措施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

2.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工具包。

3.高空作业区拉出安全警戒线。

4.上下交叉作业区,安装安全隔离带或安全网。

5.主要交通出入口处按规定设置双层或多层防护棚,如右图。

6.高处作业平台、梁面、屋面等进行定期、不定期清理。

 

第四章焊接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4.1焊工安全操作措施

4.1.1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

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4.1.2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电焊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接点),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工作服、防护鞋、手套等),固定工位要设置防护屏。

4.1.3开始焊接时,合闸时要先挂起焊钳或将其放在绝缘板上,预热的工件、不焊接部位用石棉板遮盖。

4.1.4焊接过程中,手或身体某一部分不能触及带电体;在容器或狭小场所焊接时要设监护人,更换焊条时要戴电焊手套。

4.1.5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一、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二、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三、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四、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五、更换保险装置时;

六、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4.1.6操作时严禁焊钳夹在腋下去搬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4.1.7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4.1.8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4.1.9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4.1.10消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4.1.11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4.2高处作业防护

一、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二、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米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

必须消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三、必须戴盔式面罩。

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系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四、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4.3气焊工安全操作措施

4.3.1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3.2焊接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4.3.3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如果超出有效期不得使用,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10米以上,氧气瓶避免直接受热。

4.3.4气瓶、乙炔瓶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4.3.5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规定单独摆放,使用时确保两者间的安全距离在5m以上。

4.3.6氧气瓶、乙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以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

油脂或汽油等物品,不要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4.3.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割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4.3.8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

4.3.9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4.3.10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4.3.11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4.3.12铝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位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应洗漱。

4.3.13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的气阀关好,氧气瓶应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4.3.14遵守焊工“十不烧”。

 

第五章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5.1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

5.1.1汽车式起重机进入现场后,要首先了解被吊运构件的摆放位置,然后选择平整、坚实的地面作为停车地点,并保持起重机的平稳。

5.1.2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前要将四个支腿全部伸出,支腿下面要加放垫木,防止作业中支腿下沉,操作支腿开关时,要先放后支腿再放前支腿,防止损坏起重机。

5.1.3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按规定启动内燃机。

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5.1.4起吊之前,起重机司机首先要查看被吊货物,熟悉货物的性质、规格、重量和装卸要求,遇有易滚、易滑、易倒的货物要因地制宜地采取防范措施。

5.1.5起重机司机要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并同挂钩工相互配合,自觉服从指挥。

起重机开始运转时,要先鸣铃,提醒作业人员注意旋转动向,货物离地20cm时,要停吊、试臂、试绳、试刹车。

5.1.6汽车式起重机进行吊运作业,只准许在起重机左右两侧及后面进行,严禁在起重机前方吊运或从驾驶室上空旋转跨越。

5.1.7起重吊运货物时要将货物提升到安全高度后,再作回转,变幅运动;回转时速度要慢,制动要平稳,减少货物摆动;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5.1.8起重吊运货物不准许在地面旋转,操作中带载变幅要平稳,不允许在作业中长时间将货物悬吊在半空中,而司机离开操作室。

5.1.9起重吊运作业时,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要有三圈的余量,不准许钢丝绳重叠,打结绞拧时,强行操作升降或进行调整。

5.1.10起重吊运作业中,严禁调整支腿,需要调整时要停止吊运,收回起重臂再进行调整。

5.1.11起重吊运作业中,起重机运转不允许从作业人员上方通过,被吊物上面不允许站人或搭放其它货物,运转中要避免碰撞。

5.1.12起重吊运作业中,不准许起重机载荷强行伸缩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也不准许用起重臂拖拉、碰撞货物或搭乘挂钩工上下货物。

5.1.13现场作业中遇有需要移动起重机时,必须将起重臂支腿收回原处,才能移动位置,不准伸臂或伸支腿时移动起重机。

5.1.14汽车式起重机在作业中,转台上不准许站人或停留。

吊运中不准进行检查,润滑,维修等工作,起重臂未收回原处时,挂钩工不准许上车乘坐或作收车准备工作。

5.1.15起重吊运中需要起重机抽绳时,货物上面不准许站人,被吊货物要堆码,加固牢靠。

抽绳时要鸣铃,操作要缓慢平稳。

5.1.16起重吊运中,不准许主、副卷扬机同时工作。

夜间作业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条件,起重机灯光要齐全,指挥信号要清晰、准确。

5.1.17起重吊运中,遇有线路、树木、建筑物时,起重机的钢丝绳与其距离至少1米以上;遇有高压线时,起重机和被吊物要与高压输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并指定专人监察现场。

5.1.18使用两台起重机进行的抬吊作业,要有作业方案,选择好吊点,指定专人指挥;吊运时起重机吊钩须与被吊物垂直,货物捆绑吊挂要牢靠,每台起重量不准许超过额定量的80%。

5.1.19起重吊运中,遇有异常声响、抖动、发热、异味时,应停止操作;遇有大风,大雾,雷雨,大雪天气,视线不清或对安全有影响时,可暂停作业;遇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鸣铃或报警,停止作业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5.1.20遵守起重机械“十不吊”。

5.2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

5.2.1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

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2.2当履带式起重机在接近满负荷作业时,要避免将起重机的臂杆回转至与履带成垂直方向的位置,以防失稳,造成起重机倾覆。

5.2.3在满负荷作业时,不得行车。

如需短距离移动,吊车所吊的负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同时所吊重物要在行车的正前方,重物离地不大于50cm,并栓好溜绳,控制重物的摆动,缓慢行驶。

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5.2.4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的臂杆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当无资料可查时,一般不超过78°。

5.2.5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5.2.6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

严禁下坡空档滑行。

5.2.7起重作业后应将臂杆降至40°-60°并转至顺风方向,以防遇大风将臂杆吹向后仰,发生翻车和折杆的事故。

5.2.8正确安装和使用安全装置,履带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有:

重量限位器、超高限位器、力矩限制器、防滑杆后仰装置和防背杆支架。

5.3起重机防倾翻措施

5.3.1起重机的行驶道路,必须坚实可靠。

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也不允许起重机两个覆带一高一低。

重型吊机在作业和行走时应铺垫钢路基箱。

5.3.2严禁超载吊装,超载有两种危险,一是断绳重物下坠,二是“倒塔”。

5.3.3禁止斜吊,斜吊会造成超负荷及钢丝绳出槽,甚至造成拉断绳索和翻车事故;斜吊会使物体在离开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会砸伤人或碰坏其他物体。

5.3.4要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构件摆动越大,超负荷就越多,就可能发生翻车事故。

短距离行驶,只能将构件离地30cm左右,且要慢行,并将构件转至起重机的前方。

拉好溜绳,控制构件摆动。

5.3.5有些起重机的横向与纵向的稳定性相差很大,必须熟悉起重机纵横两个方向的性能,进行吊装工作。

5.3.6双机抬吊时,要根据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每台起重机的负荷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并在操作时要统一指挥。

两台起重机的驾驶员应互相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在整个抬吊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铅垂状态。

5.3.7绑扎构件的吊索须经过计算,所有起重机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者作出鉴定,绑扎方法应正确牢靠,以防吊装中吊索破断或从构件上滑脱,使起重机失重而倾翻。

5.3.8风载有可能造成“倒塔”,工作完毕轨道两端设夹轨钳,遇有大风或台风警报,塔式起重机拉好缆风。

5.3.9防止机上机下信号不一致造成事故。

5.3.10防止由于各种机件失修造成的事故。

5.3.11防止轨道与地锚的不合要求而造成的事故。

5.3.12防止安全装置失灵造成事故,塔式起重机应按有起重量限位器、高度限位器、幅度指示器、行程开关等。

5.3.13下旋式塔式起重机在安装时,必须注意回转平台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5.3.14群塔作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持在最不利位置时,任一台的臂架都不会与另一台的塔身、塔顶相撞,并至少有2米的安全距离;处于高位的起重机,吊钩升至最高点时,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2米,两臂架相近时,要相互避让,水平距离至少保持5米。

5.3.15塔式起重机不准在弯道处作业。

5.4麻(棕)绳使用

5.4.1麻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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