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装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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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装修招标文件
*******综合办公楼装饰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20131218
项目名称:
*******综合办公楼装饰工程
招标人:
11111(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2013年08月28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4
第三章技术规范及要求………………………………………22
第四章图纸……………………………………………………26
第五章合同主要内容…………………………………………2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DFZ—20130809
1、*******综合办公楼装饰工程资金已落实,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对该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
11111
2.2、项目名称:
*******综合办公楼装饰工程
2.3、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等资料内的所有内容
2.4、工程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5、工期要求:
70天
2.6、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潜在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工程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本企业相关专业的贰级及以上证书;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潜在投标人请于2013年08月28日(上午9:
00—11:
30;下午3:
00-5:
00)持以下资料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④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身份证明。
⑤ 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 省外企业须持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介绍信、资格证件等材料,到建筑工程管理局办理《备案证》后,再按第⑦、⑧项规定办理。
⑦ 市外企业须持当地主管部门介绍信、资格证件等材料,到建设局审批大厅办理《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菏施工登录证书》后,再按第⑧项规定办理。
⑧ 县外企业须持当地主管部门介绍信、资格证件等材料,到*******审批大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013年08月22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综合办公楼装饰工程
2
施工地点
11111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
工期
70天
5
合格投标人
详见投标人须知
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7
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8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9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提交时限
收件人: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
*******六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提交时限:
2013年09月17日8时00分—9时30分截止
10
投标有效期
为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人民币
12
开标
开标时间:
2013年09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六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3
工程计价方式
工料单价
14
评标标准
综合评估法
15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5%
投标须知
一、总则
*******综合办公楼装饰工程资金已落实,现场符合开工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1、工程名称:
*******综合办公楼装饰工程
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单位合格条件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4.3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5税务登记证
4.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资格证书
4.7业绩(近两年内合同书)
4.9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公司概况;
(2)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文件(或副本)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3)公司最近三年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按格式填写);
(4)工程项目部的组成及工程项目经理简历;
(5)其他资料。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业主的技术规范与要求、图纸资料及所有招标机构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答疑。
5.2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将答复传真至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15天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报价
8.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其应包括设计、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竣工验收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原装修拆除费,责任及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和山东省物价鲁价费发〔2003〕64号文件转发的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公证费(按鲁价费发〔1998〕432号文规定收取)等各项应有费用。
招标文件费用元,图纸资料费用元,售后不退。
中标人还需支付图纸设计费用元。
8.2报价编制依据:
8.2.1招标文件;
8.2.2施工图纸;
8.2.3技术要求;
8.3工程投标报价资料应有详细的计算数据和各种费用组成(包括材料及设备应分析,设备应报出各部分单价)。
8.4投标单位的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业主的技术规范与要求、图纸资料,并已实地考察过,确保投标报价正确无误,如有错漏,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8.5施工期间如发现承包方有转包、分包现象,建设单位有权对承包方要求清理退场,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
8.6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安全,保证施工质量,文明现场施工管理,如发现有违反规范、规程、管理规定的,经指出后不能及时更改的,视情节严重,对承包方将按合同条款进行经济处罚。
8.7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
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8.8投标人施工所需材料必须选择相当于以下品牌:
套装门:
森博钢木套装门。
塑钢窗:
白色,海螺牌。
地板砖:
广东金牌亚洲(渗花)或广东恒福(渗花)600*600走廊及办公室地面用;800*800大厅地面用;1200*600大厅墙壁干挂用。
楼梯石材:
广西白、中国黑
电子屏幕:
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免费安装。
自动感应门:
松下120门机组,包框钢化玻璃。
玻璃幕墙:
宝石蓝,6mm厚威海产的钢化玻璃。
乳胶漆:
内墙:
27.5公斤重立邦或美得丽,22公斤重嘉丽士或好得多;外墙漆:
22公斤重嘉丽士或珠海君佳高弹性外墙乳胶漆。
龙骨:
河北北京新龙。
石膏板:
泰山牌。
大楼前台阶:
五莲红火烧板。
灯具由甲方购买,乙方免费安装。
弱电计入报价(业主提供的扣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9.1.1投标书
9.1.2投标承诺书附录
9.1.3按规定应提供的各种资格文件
9.1.4法人授权委托书
9.1.5预算书
9.1.6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
9.1.7材料单价表
9.1.8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进度及管理、质量保证等)
9.1.9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由各投标单位自行编制和添补。
9.1.13跟踪服务承诺书
9.1.14对招标文件的认同声明
9.1.15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等)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方应提供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伍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在2013年9月3日16时前汇入: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汇入账户后凭银行回执到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不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视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10.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0.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人交纳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不按时交纳,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0.5落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情况下,无息退还。
10.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方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方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或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3)中标方不按本须知规定的交付中标服务费。
(4)中标后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扰乱招标秩序。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1投标单位按本文件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一正四副)
11.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1.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2.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放在一起密封。
12.2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2.3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12.4必须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12.5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13、投标截止期
13.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六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理单位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递交表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13.2招标单位可以按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3.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1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1投标单位可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申请。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4.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4.3投标截止以后,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应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有效。
六、投标、开标、评标
16、投标
16.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法人授权代表参加会议。
16.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16.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17、开标
17.1在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7.2招标人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其密封是否完好,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17.3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会议。
否则,按弃权处理。
各投标人在出席开标会议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无效)参加资格复审。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会议的);
4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明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市外企业需携带进菏、进陶施工登录手续原件;
7投标人的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应用档案袋装好并附有证书统计表格,交公证处,供评标时评委审查);
8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9复验合格的投标人保证金单据暂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未中标的单位待公示期满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待领取中标通知书及交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时退还。
18、评标
18.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8.1.1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评委,负责评标活动。
18.1.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18.2、评标过程的保密
18.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8.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8.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8.3、评标委员会进行询标及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18.3.1询标是评标工作中重要的环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
18.3.2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提问,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18.3.3所保工期和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有效投标文件,所保工期和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为废标。
18.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18.4.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17.3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8.4.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18.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8.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8.5.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8.5.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8.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18.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8.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8.6.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18.6.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18.6.4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审阅结果,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
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以下为重大偏差:
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③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
④投标文件载明的竣工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招标人接受;
⑤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⑥不符合招标评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将做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
细微偏差是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8.7评标定标办法
18.7.1综合评估法:
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保证、业绩情况、机构配备及信誉等赋予不同的权重。
18.7.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所有投标报价均超出政府支付能力,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现场另行确定评标办法。
18.7.3本次评标、定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定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整体符合性、技术性、商务性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依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评委向招标人推荐出前两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根据招标人的委托直接推荐中标侯选人。
具体评分办法详见《综合评标办法一览表》。
19、评标原则
19.1独立性原则: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19.2保密性原则:
评委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机密。
19.3综合性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候选人。
20、评标纪律
20.1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0.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20.3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招标监督人员及经批准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地点。
20.4在评标过程中,只有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
20.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行职责,遵循职业道德,对所突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0.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单独出入评标地点。
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20.7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招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0.8评标结束后,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代理人,严格将评标过程中有关的资料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20.9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的,给予将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的成员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0以*******为主的,监察局、检察院等单位组成监督委员会,对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制止和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22、中标的标准
22.1资格复审文件完整无缺;
22.2已交纳投标保证金;
22.3材料、设备选型及报价合理;
22.4施工方案比较可靠、工程预算比较合理、系统配置比较完善,满足技术要求,保证质量和工期;
22.5提供最佳的服务。
《综合评标办法》一览表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技术标(标准分40分)
1、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整体符合程度合格者可得5分,实质性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者按废标处理。
2、工程质量(标准分3分)。
凡投标文件所报质量等级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者可得标准分3分。
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者,按废标处理。
3、工期(标准分5分)凡投标文件所报工期符合招标人要求者可得标准分3分,每提前1%在标准分上加0.2分,最高加2分,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者,按废标处理。
4、施工组织设计(标准分15分)
①施工质量技术组织措施、质量控制目标是否明确,选择的施工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是否达到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合格者得4—5分,不合格者不得分。
1施工工期技术组织措施、工期控制目标是否明确,施工过程的划分是否恰当,施工机具供应和劳动力安排计划能否满足均衡生产,制定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是否合理科学,合格者得4—5分,不合格者不得分。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完善,责任目标是否明确,制度是否健全,合格者得4—5分,不合格者不得分。
5、投标人概况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标准分12分)
1投标人近两年内无违纪违规行为记录者可得1.5分;
2投标人拟派本工地的注册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的分别得0.3分和0.2分;没有不得分。
3评委对投标人的概况及近二年承建的主要工程情况、履约情况和社会信用进行评审,合格者得3分,不合格者不得分。
4评委对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人员合理,满足施工的要求可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5拟派本工地注册建造师自2007年以来:
获省级及以上奖项每个得0.7分,获市级每个得0.4分,一个项目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3分。
(时间以证书下发时间为准)
6拟派本工地的技术负责人是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二级建造师得1分,达不到的不得分。
商务标(标准分为60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价得基本分5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价1%,在基本分上减4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价1%,在基本分上加2分;低于评标价5%(不含5%)后,每低1%,在满分60分上减2分,以此类推。
说明:
①业主控制价开标前以补充通知形式公布。
②业主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
③当有效报价少于等于5家时,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当有效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
④获奖证书原件与省、市主管部门下发的获奖文件应同时提供,。
如发现有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⑤不能提供省、市主管部门下发的获奖文件原件的,复印件应有相关主管部门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