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县城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待审核稿3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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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县城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待审核稿321

Q/QTTM

大通县县城垃圾填埋场

Q/QTTM-YJYA-2016-00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版本号:

A001

签发人:

审核:

编写:

2016–3–22发布2016–4–01实施

西宁市垃圾处理公司大通县分公司发布

发布令

垃圾填埋场全体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垃圾填埋场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了《大通县县城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予以颁布,望垃圾填埋场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组织演练。

通过每次应急预案演练,在锻炼员工应急能力的同时,对应急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及时补充与完善。

 

经理:

2016年3月22日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为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处理,结合本垃圾填埋场的实际情况,坚持“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达到尽可能地避免和减轻突发事故对设备财产,特别是对人员的伤害程度,提高预防水平之目的。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保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理念,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环保、安全等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立足自救,确保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

 

 

大通县县城垃圾填埋场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我场为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或由垃圾填埋过程中次生、衍生的各类环境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为我场有效、快速地应对环境污染,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提供科学的应急机制和措施。

1.1编制目的

(1)适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方针和原则;

(2)确保事件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控制污染的进一步扩散,减少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影响;

(3)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及高效到位的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统一协调和常备不懈的应急保障体系。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2015〕第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8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5〕第3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4〕第31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9〕第6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6月)

(10)《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

(12)《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令第17号);

(1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1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15)《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安全监管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环办〔2010〕5号

1.2.2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

(1)《青海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西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大通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09〕38号)

(5)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环发〔2009〕445号)

1.2.3有关技术标准与方法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通县县城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生产区域、场区所在地周边环境敏感区域和上述区域内人员在突发环境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以及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1.4事件分级

依据国家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大通县县城垃圾填埋场依照自身的应急能力、事故发生影响程度及目前实际情况结合垃圾填埋场具体实际情况,环境风险级别定位一般(L),具体分为三级,暨Ⅰ级、Ⅱ级、Ⅲ级。

Ⅰ级是依据国家较大环境事件分级中第2条关于“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而确定的。

Ⅱ级是依据一般环境事件中第二条关于:

因环境污染,引起群体性影响的”而确定的。

Ⅲ级因为是轻微,考虑到垃圾处理场实际情况,确定的环境轻微事件。

具体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见下表: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表

级别描述

预警级别

事件情形

较大

(1)垃圾挡坝的稳定性差,出现的塌方;

(2)坡度设计不好,在暴雨季节因水土流失挡坝坍塌;

(3)垃圾挡坝未能按照填埋场挡坝要求建设,造成的垮坝事故。

一般

(1)对土壤进行监督性监测时,发现监测数据变化较大,判断高密度聚乙烯膜破损、老化,或未按规定的标准施工,产生漏洞,

(2)渗滤池(液)泄漏造成的地面水、地下水污染,雨季进入北川渠。

轻微

(1)垃圾车司机及随行人员抽烟并乱扔烟头或是垃圾自燃,导致的垃圾火灾事故;

(2)垃圾倾倒产生大量灰尘,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

(3)风吹散垃圾导致周边环境的污染。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环境优先,预防为主、自救互救,先期处置、快速响应,科学应急、统一领导,整合资源、联动处理。

1.6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一旦发生事故,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职能人员要按照预案要求,各司其职,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本应急预案由总则、企业基本概况、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与处置、应急终止、善后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监督与管理、附则组成。

2企业基本情况

2.1企业基本概况

名称:

大通县县城垃圾填埋场

地点:

西宁市大通县黄家寨镇放马沟

规模:

90500吨/年

内容:

填埋场由垃圾坝、防洪及排水系统、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气体导排控制系统等组成。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0000平方米(225亩),总投资2800万元,目前在职人员为12人,日处理垃圾规模为247.9吨/日,填埋场面积为110000平方米,垃圾填埋场容积260×104m3。

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处理后排放浓度

水污染物

填埋场渗滤液

BOD

250mg/l

250mg/l

COD

960mg/l

960mg/l

PH

6

6

氨氮

500mg/l

500mg/l

大肠菌群

160000个/l

160000个/l

大气污染物

填埋场排气

H2S

0.016mg/m3

0.016mg/m3

NH3

0.143mg/m3

0.143mg/m3

噪声

垃圾填埋作业时使用的自卸车、推土机、压实机等机械噪声在70-90dB(A)之间。

2.1.3主要工艺流程简述

工艺流程简述:

大通县县城垃圾填埋场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其作业流程如下:

 

2.2周边自然环境概况

大通县地处青海高原和黄土高原的过度地带,位于青海东部,祁连山麓之南,现为西宁市属县。

介于东经100°51'-101°56',北纬36°43'-37°23'之间,海拔2280-4622m,三面环山。

湟水支流北川河贯穿全景。

东部隔马鞍山与互助土族自治县相邻,西部以娘娘山与湟中、海晏县为界,南接西宁市、大阪山与门源回族自治县相望。

全县东西最长处约95km,南北最宽处约85km,总面积3090km2。

县城桥头镇距省会西宁市35km,之间由宁大铁路和宁大高速连通,交通十分便利。

放马沟是天然冲刷沟壑,两侧山体以第四纪黄土及第三系泥岩组成,地层结构单一,山体稳定度好,无滑坡等地质灾害。

沟口处以黄土第三纪泥岩为主,植被发育较好,在沟内及冲刷沟内无泥石流的痕迹,无液化土层分布,无第四季以来断裂等不良的地质现象,场地稳定性、适宜性较好。

场地内覆盖黄土最小厚度大于5米,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土质属中硬场地土,在将来作业区范围内无软弱下卧层及液化层分布。

沟内内壁结构单一,无夹砾层和其它塌崩现象,沟壁立土土质较硬,遇水即崩塌现象极不明显。

沟底为冲积土,上层0~1.5米成细粉末状,稍湿,土质不均,较松软;第二层为强风化碎屑岩,棕红色,原结构组织大部分已破坏,多数为碎散体状,直径为5~10cm,遇水极易吸水松散,风干后呈硬块状,平均厚度为2.1米;再下层为红色碎屑岩,岩体整齐,为良好的隔水层。

放马沟南距北川河2千米,周围再无其它水系,上距西宁市水源地15千米,该沟处于水源地下游,地表水的补给方式为降水,地表水流通过蒸发或排泄流入北川河,除降雨时节有地表水较多外,平时沟中只有少量泉水渗出为浅层碎屑岩类裂隙空隙水,其流量为0.024升/秒,经水质监测其地表水水质环境类别为Ⅱ类,对砼结构无腐蚀性,对砼结构中的钢结构有中等腐蚀性,地下水埋深0.4~3.2米,上游较深,下游较浅,水质为硫酸—碳酸盐水质,总矿化度达到3072.9mg/l。

对砼体结构有一定的腐蚀性。

水文环境除洪水之外,不会对垃圾填埋场构成威胁,只在工程设计时考虑其可能的腐蚀性即可。

放马沟和桥头镇相距很近,且处于同一主轴山间谷地,除主导风向因地形影响,稍有差异以外,其余气象因素与桥头镇无明显差异。

大通县桥头镇处内陆腹地,属高原干旱大陆性气候,具有寒长暑短、多风少雨、昼夜温差大、四季不分明的特点,由于地处特殊的河谷川地,受辐射和山谷风的影响,逆温强度大,尤以冬季为甚,频率最大可达100%。

河川谷地中静风频率高,冬季更为严重,11月到翌年1月静风频率达44.50%。

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平均风速2米/秒。

最大风速17.2米/秒。

年平均气温5℃,极端最高气温33.2℃,极端最低气温-25.1℃,平均降雨量548mm,平均蒸发量1436.4mm,潮湿系数为0.55,降水量多集中于7、8、9三个月,冬季降雨(雪)仅占全面降雨量3.7%,无霜期123天。

2.3社会环境

桥头镇是大通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商贸集散地,宁张公路穿城而过,是宁大铁路终点,交通发达,是青海省通往甘肃的重要通道。

现有人口13万,建城区面积12.04Km2,人口综合增长率3.5%。

桥头镇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县的85%,其中工业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县90%以上,农业占25%,社会销售总额占75%。

桥头镇是青海省重要的工业区之一,西北地区重要的铝产品基地——青海铝厂,全省最大的火电厂(桥头电厂),全省最大的建材企业青海第一、第二水泥厂,以及重要化工原材料生产基地黎明化工厂等大、中型企业均分布于镇区南部,北部有青海省重要的煤炭工业基地(大通矿务局)等。

工业基础雄厚,发展潜力极大。

桥头镇目前已初具城市规模,现有城市道路19km,干线密度为0.51km/km2,桥梁5座,管网长度101km,总供水能力38.77万m2/d,县城供水能力2.2万m2/d,供水管网20km,排水管网长度13km,逛网密度1.48km/km2,建筑总面积150万m2。

镇内有大通师范、大通卫校等中等专业学校和两所高级中学和5所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同时桥头镇北部是西宁市重要的水源供应地,其水量占西宁市总供水量80%以上。

2.4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规定,公司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风险源周边3km范围。

范围内的敏感点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初步确定评价的主要保护目标如下图:

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环境敏感点

距离m

规模

保护级别

1

黄家镇上陶家寨村

1200

283户1018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污染物最高浓度一次值

2

黄家镇下陶家寨村

1500

316户1250户

3

桥头镇古城村

1800

526户1756人

4

地下水

场区范围

/

水环境质量不发生明显改变(来自环评报告)

5

植被、土壤

垃圾场周面100m

/

最大限度降低对植被和土壤的污染和破坏程度

6

北川渠

600m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和Ⅳ类水域标准

 

 

县城垃圾填埋场周边环境图

 

县城垃圾填埋场地理位置图

3环境风险分析

3.1环境风险因素

县城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风险因素主要为垃圾填埋场发生火灾爆炸、渗滤液下渗或外流、坝体垮坝等。

3.2物质风险识别

垃圾填埋气的成分比较复杂,且随填埋时间的推移也在不断变化,主要的成分有二氧化碳、甲烷、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二氧化碳和甲烷一般会占到填埋气体总体积的90%以上。

甲烷为易燃易爆气体,如果控制不好,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垃圾填埋场滤液池是一种高污染负荷且表现出很强的综合污染特征、成分复杂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如大量渗入地下水,会造成严重的污染事故。

虽然正常情况下垃圾坝发生垮坝的可能性极小,但若工程设计存在缺陷,建设质量存在问题,日常管理不完善,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受到人为破坏等原因,仍有发生垃圾坝垮坝事故的可能,进而危及到整个填埋场的安全,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

正常情况下,通过在垃圾填埋区周边不舍合理的截洪沟后,可能外部雨水排出场外,确保垃圾填埋场的安全。

但若截洪沟未及时进行清理,导致沟道淤塞或者截洪沟破损而未及时修复,均有可能导致暴雨时大量雨水进入填埋区,进而危及到垃圾堆体的稳定,最严重的情况就是垃圾随着水流外泄并顺着沟谷流向下游,会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

3.3风险影响范围及后果

3.3.1发生垮坝,直接影响到黄家镇上陶家寨村、黄家镇下陶家寨村、桥头镇古城村等,按照最严重后果,上述村庄人员须撤离,根据监测结果,由政府部门确定下步方案。

3.3.2渗滤池(液)泄漏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土壤、地下水污染后不可逆,严重时会影响北川渠,对北川河水质会造成影响。

3.3.3火灾、扬尘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由于附近远离村庄、居民,影响不大。

3.4风险防范措施

(1)垃圾填埋场区应设置醒目的消防、禁火标志,加强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定期举行消防演练。

制定填埋场消防规章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并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火种带入场内。

(2)填埋场应建立严格的安全防范制度和安全档案,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问题上的薄弱环节,做到早发现、早解决,不留隐患。

(3)进入填埋场作业区的车辆、设备应保持良好的机械性能,避免产生火花。

(4)对填埋物中的可能造成腔型结构的大件垃圾应进行破碎。

(5)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火种进入填埋作业区,无关人员和车辆也不得入内。

(6)填埋场最终封场后,各排气孔应挂有醒目的排气孔标志,避免复土时掩埋导致意外火灾事故发生。

(7)填埋场达到稳定期前的填埋库区及防火隔离带范围内严禁设置封闭式建(构)筑物,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严禁将火种带入填埋库区。

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1)渗滤液导排系统的维护

渗滤液收集系统可能因管道堵塞、破裂或设计有缺陷而失效,故渗滤液导排系统要定期安全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

(2)渗滤液收集管堵塞

定期清洗渗滤液收集管,可能有效地减少生物或化学过程引起的堵塞。

通常清洗管是沿倾斜方向安置的,如果安放成近于直角,则它与渗滤液管的联结应采用平缓弯头。

(3)防渗层渗漏防范措施

渗漏原因

状态

防范措施

基础尖状物

废物对基础的压力,迫使基础层的尖状物将HDPE膜穿破

严把基础层施工质量关,清楚基础层中的尖状物

地基不均匀下陷

由于基础地质构造不稳定,或由于填埋废物的局部压力造成地基不均匀下降

选址时必须弄清地质条件,不应将场址选在不稳定构造上;基础施工必须均匀夯实;废物填埋中防止堆放压力极度不均

焊缝部位或修补部位渗漏

焊接部位或破坏性测试部位在修补时没有达到质量保证要求,造成局部渗漏

焊接必须经过目测、非破坏性测试和破坏性测试检验;严格按质量控制程序进行不合格部位的修补

塑性变形

在填埋场底部持续承受压力的作用下,边坡、锚固沟、集水沟、拐角部位、易沉降部位和易折叠部位容易产生塑性变形

在容易产生塑性变形的部位应进行设计应力计算,其实际应力比HDPE膜的屈服应力小

机械破坏

机械在防渗膜上施工或填埋作业时,膜局部产生破损

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控制标准要求施工;焊接时应防止焊接机械造成膜的破损

冻结-冻裂

铺设防渗膜过程中,由于低温,造成HDPE材料变脆,容易产生裂纹

注意气温、尽量避免在低于5℃的条件下施工

基础防渗膜外露

锚固沟、排水沟或填埋变封场过程中一部分基础防渗膜外露,由于光氧化作用使膜破损渗漏

防渗膜外露部分应覆盖15~30cm的土层,以阻挡紫外辐射

(1)运行期和封场达到稳定期前均应对坝体进行日常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弥补,确保填埋场的稳定安全。

(2)填埋场加强截洪沟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弥补,确保填埋场的稳定安全。

(3)垃圾填埋场的主要负责人应该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警觉和认识,做到警钟长鸣。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建立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小组,组长为垃圾填埋场经理。

组长主持召开应急小组工作会议;下达指令,指挥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请示传达并贯彻上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组长不能到场时,接替组长工作,应急组织体系图如下:

 

 

负责报警和车辆指挥

物资准备和抢救人员

现场保护和抢救人员

驾驶车辆和现场指挥

 

垃圾填埋场应急组织体系图

4.2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一览表

组别

应急职务

人员

职责

应急指挥部

组长

指挥长:

公司经理(李斌)

组长职责:

(1)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发布救援命令,指挥现场抢险工作;

(2)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协助救援工作,贯彻上级部门领导的指示和要求;

(3)组织抢险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研究制定抢险救援的各项措施和工作方案;

(5)决定是否给予资金、设备、物资援助的决定;

(6)保证事故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保证媒体发布信息的客观性和正确性;

(7)必要时抽调上级公司人员或物资设施参与救援;

(8)决定救援工作的终止和善后处理的其他工作。

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做好应急救援期间相关人员的协调联络工作,保证各抢险人员有序开展救援。

(3)收集、整理事故资料,并做好归档工作。

(4)保证填埋场应急小组成员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做到及时更新。

(5)分析事故是否有扩大或蔓延趋势,并提出防止扩大或蔓延的措施。

(6)研究解决救援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难题。

(7)对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8)及时落实抢险救援物资、交通工具、特殊机具和资金,做好物资分发、使用账目的管理工作。

(9)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恢复工作。

郗光敏:

负责报警和车辆指挥。

文振邦:

驾驶车辆和现场指挥。

张志强:

现场保护和抢救人员。

崔福花:

物资准备和抢救人员。

副组长

场长(陈荣春)

成员

郗光敏、文振邦、张志强、崔福花

5预防与预警

5.1环境风险预防措施

(1)建立风险源监控制度,落实监控措施,应急小组每天对垃圾填埋场系统的进行巡检,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建立安全环保检查制度,每周对现场进行安全环保检查,查找各类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隐患造成火灾、环境污染事故。

(3)填埋场在降雨季节来临之前对防洪沟、进行专项检查,并对防洪沟的垃圾要不定期的清理。

(4)危险场所与设施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志。

(5)要定期对滤液池进行检查,防止滤液池外溢,保证滤液回喷系统、垃圾层气体导排系统的的完好性。

(6)垃圾填埋场周边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做好垃圾填埋场的跟踪监测工作。

(7)加强培训,让每名职工掌握应急知识,实行24小时值班制。

(8)定期检查应急资源,确保应急资源充分、有效。

5.2预测信息

垃圾填埋场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开展环境风险分析;应急小组通过预报信息(如员工上报的预警信息、检测及检测设备数据和分析、设备设施故障等),分析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影响程度及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的预警,完善预测预警系统。

5.3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三级。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和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表

级别描述

预警级别

事件情形

较大

(1)垃圾挡坝的稳定性差,出现的塌方;

(2)坡度设计不好,在暴雨季节因水土流失挡坝坍塌;

(3)垃圾挡坝未能按照填埋场挡坝要求建设,造成的垮坝事故。

一般

(1)对土壤进行监督性监测时,发现监测数据变化较大,判断高密度聚乙烯膜破损、老化,或未按规定的标准施工,产生漏洞,

(2)渗滤池液泄漏造成的地面水、地下水污染,

(3)雨季渗漏池(液)进入北川渠。

轻微

(1)垃圾车司机及随行人员抽烟并乱扔烟头或是垃圾自燃,导致的垃圾火灾事故;

(2)垃圾倾倒产生大量灰尘,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

(3)风吹散垃圾导致周边环境的污染。

5.4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经应急小组收集后,汇报大通县政府,由政府部门进行公开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涉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预警信息可通过内部通讯系统、手机等方式发布、调整和解除。

5.5预警措施

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采用以下报告程序,事故报告程序见下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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