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政府与政治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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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政府与政治汇总
第一章中国国家政治权力结构
一、以中共中央为核心的“6+1+2”体系(见书P23)
二、十六大允许私营企业主入党(填空)
三、党委与党组的区别(小题)
党委
党组
产生方式
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级党委决定任命
可以批准接受党员
可以
不可以
可以对党员进行纪律处分
可以
不可以
可以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可以
不可以
是否有下级组织
有
没有
与下属单位党组织的关系
领导关系
指导关系
四、政府和人大任期均为五年
中共中央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200名左右,候补委员100余名)选举产生下面三个组成机构:
中央政治局20人左右、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
五、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设立:
十一届三中全会
十二大之后,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产生,任期5年。
六、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只设在中央和省两级
七、全国人大4项职权
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
八、人大会议形式
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议程和作其他的会议准备
主席团会议是全国人大的领导机构,负责主持全国人大会议。
全体会议是全国人大行使权力的基本形式。
代表团会议代表的主要会内活动形式,包括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两种形式。
九、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采取间接、差额的方式选举产生。
间接:
由下级人大代表代表选民选举出全国人大代表,而不是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
差额:
当选人数小于候选人数。
十、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依据
1.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2.适当照顾少数民族,每个民族至少有一位代表。
(12%,高于少数民族在总人口的比重)3。
人民解放军的全国人大代表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分配给各大单位。
4.为归国华侨分配适当名额。
5.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级地方和人民解放军中的台湾同胞派代表协商选举产生。
6.规定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22%。
十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情况常委会委员:
一般150-170人。
常委会委员与行政、审判、监察机关之间实行“不相容”原则,与总统制国家中的议员类似,而在内阁制国家中,议员与行政官员实行“相容”原则。
十二、全国人大的“复合一院制”结构特点
(1)一院双层结构和职权分工。
(2)人大代表产生方式多样化。
(3)代表团制度。
(4)“两会”机制。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的、正式的、合法的代表。
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年满45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担任,任期5年,连任不能超过两届。
十四、国务院的会议形式
1.国务院全体会议
参加人员: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等;
讨论科目:
重大的形势和政策问题。
2.国务院常务会议
参加人员: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讨论科目:
具体的问题
十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地位:
全国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政治协商机构
政协委员的产生:
1.实行委员制,由各党派、各方面协商产生。
2.更加强调界别特点。
政协的职能: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无立法权)
十六、“一个班子,两个牌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
十七、中央军委的任期与全国人大的每届任期相同,每届为5年。
宪法对军委组成人员的连任没有限制性规定。
十八、中西方司法权独立的五点区别
中国司法机关的独立原则
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原则
司法权为人大赋予,不独立于代议机关,只独立于行政机关
司法权为“民意”赋予,即独立于行政机关,也独立于代议机关
立法权高于司法权
三权平行
独立权由集体行使,不赞成“自由心证”说
法官、检察官个人享有独立权,赞成“自由心证”说
不适用法官终身制
适用法官终身制
接受党的领导,不搞“超党派”的“中立”
“超党派”的“中立”
十九、职责同构的含义
“职责同构”是指在政府间关系中,不同层级的政府在纵向间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上的高度统一、一致。
职责同构的具体表现,中国政府间职权的纵向配置一览表
中央政府特有的职权
所有政府共享权
中央与县级以上政府共享权
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共享权
外交、国防等对外职能
议行合一的政府行政;
社会管理;
民族事务。
行政领导;
人事任免;
监督。
财产保护;
经济组织;
上级交办事务;
人权保护。
第二章、当代中国的党政关系
一、“党政关系”——中国最基本的政治关系
二、中西方国家政党执政的共性特点(了解)
1、执政党地位的合法性基础是普选;
2、轮流执政,即执政党与政府的联系是暂时的;
3、执政党的权力是有限的,只局限于行政机关;
4、执政党对政府的领导是间接的,双方在职能和载体上是分开的。
三、中西方政党在执政方式上的主要区别
中国共产党
西方政党
1、政治权力结构的横向关系
立法、行政、司法、军队等全部国家权力
行政权或一部分立法权
2、政治权力结构的纵向关系
从中央到地方的全部国家权力
中央或联邦整体的行政权力
3、执掌国家权力的方式
直接领导,包括政治、组织和思想领导
间接领导,通过议会的多数地位影响立法或在政府中工作的党员等
4、对执政党地位合法性的理解及采取的相关的政治措施
历史的选择;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允许资产阶级政党分享政权
合法反对原则;强调执政党地位的所谓竞争性,试图以多党竞争垄断政权。
四、理解党政关系的概念(书P48)
新世纪共产党执政理念的转变:
从“在领导中实现执政”逐步转变为强调“通过执政实现领导”。
重视执政,意味着重视法律和程序,强调依法执政。
维护党的权威,与维护国家、宪法、法律的权威是完全一致的。
五、为什么党政关系是最基本的政治关系?
1、中国的各种政治关系和较为重要的政治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党政关系”的因素。
2、“党政关系”的特殊地位,在国家政治权力结构中得到了最充分的表现。
3、从政治体制改革渐次展开的角度看,党政关系的调整是许多项重要改革工作的逻辑起点。
六、党政分开过程中需要澄清的六点问题
1、党政分开不仅仅是党政分工。
2、党政职能的划分不等于实现了党政分开。
3、党政分开不是单纯的党政分权。
(1)试图把党从政府过程中分离出来是错误的。
(2)加强党的领导并不是要扩大党组织的权力,而在于改善党的领导。
4、党政一把手之间的不同意见分歧不等于党政不合。
5、党政分开也有赖于政企分开。
6、党政关系不仅仅是党与政府的关系。
七、规范党政关系的要点
1、明确中国共产党对人大、政府、人民团体等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
(“党”掌控全局,具体事务由“法”规范,“政”执行)
2、推进党对人大、政府领导的民主化。
(决策和人事)
3、转变党的工作和活动方式,特别是要注意不能以政策替代法律。
4、努力实现党政行为的法制化。
5、除少数特殊单位以外,党最好实行普遍的属地制的领导体系。
6、在中央、地方和基层实行不同内容的党政关系改革。
7、党政关系规范化还有赖于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工作的完善。
第三章当代中国的主要社会利益群体
一、利益群体与利益集团/压力团体的区别
利益集团/压力团体以压力方式的政治性社会团体,利益群体是无明显压力行为,非政治性团体。
二、“工人群体”与“工人阶级”概念的区别(外延上的区别)
三、“官员”与“干部”的区别
“干部”是指所有被政府人事部门承认具有“干部”身份的脑力劳动者。
“官员”是指国家公务员和党派机关、人民团体等专职从事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脑力劳动者,只是“干部”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官员”与“知识分子”的区别
官员在具体利益和表达利益要求的方式上与知识分子是有区别的:
官员掌握政治权力,其知识和能力通过权力这个中介释放出来,并影响其他社会成员。
五、官员群体在意见表达过程中的特殊性
特殊性:
既是意见的表达者,也参与决策与执行需要注意的一点:
支持和鼓励正常的意见表达,同时加强监督和自律,防止“以权谋私”。
六、有关农民的几种界定
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民身份,从事第二、三产业职业的工人。
身份——农民身份
职业——产业工人
一类是乡镇企业工人;另一类是流入到城市中的打工者(狭义的农民工)。
七、“两栖人”的界定
“两栖人”是指那些同时具有双重利益群体背景的社会成员。
(停薪留职人员、“红顶商人”、请长假外出谋职者)
第四章意见表达的主体和方式
一、分类
二、公民意见表达意愿的分布规律
1、城市的比例高于农村;
2、文化层次高的高于文化层次低的;
3、经济收入水平高的高于经济收入水平低的;
4、较多接触政治的人高于较少接触政治的人。
三、中国公民意见表达的传统途径
组织化渠道
比如,单位职工通过单位反映情况,城市居民通过居民委员会,农村居民通过村委会反映情况等。
信访制度
四、信访:
一种有特色的意见表达形式(全面了解)
1、信访制度:
信访,就是公民通过书信、电报、电话或访问等形式,向党政机关及其负责人,以及人民团体、新闻媒介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意见、要求、申诉和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控告、检举。
2、信访机构设置情况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等,都在自己的办公厅设有信访局,有的设置有人民来访接待室。
(2)党和政府的各级地方政权组织也都设置了专门的信访机构。
3、信访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集体上访中存在违法或过激行为
《信访条例》规定:
对于集体上访中的违法和过激行为,如果经信访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如警告也无效,则可以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触犯法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还规定,多人提出共同事项,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3人组织百余村民在陕西省委前聚集获刑
——西安日报,2008/11/13
②“踢皮球”现象
《信访条例》建立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是在明确信访事项归哪一级政府负责后,主管这项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承担具体的责任,不能把矛盾再推给其他政府部门。
③群众“越级上访”与地方政府的“截访行为”
2007年1月24日《新华每日电讯》披露过一起典型的截访案例———为反映集资电改中的非法行为,辽宁省铁岭县凡河镇农民赵义华、王成友一大早赶到某信访机关上访,还没到门口,就被几个穿便装的人拽到一边,接着被带到一家宾馆,在此等候的县公安局一名负责人承诺说,你们的事回去指定给办了。
随后两个便装人一路陪同将他们送回家。
被截回来后,他们反映的问题仍然迟迟不能解决……
《信访条例》强化了对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④信访渠道还不是十分畅通
信访条例对畅通信访渠道的相关规定
条例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机构联系方式。
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
条例还要求市、县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政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
⑤邮局困境:
类似于收发室的功能
信访条例对信访机构职权的相关规定
条例规定,县以上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赋予各级信访机构受理、交办、转送、承办、协调处理、督促检查、调研分析、业务指导职能,同时赋予了其提出改进建议权、行政处分建议权、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权等三项全新职权。
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只解决个案,而缺乏对类似案件集中处理的惯例。
⑦个别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老大难,老大一出就不难”
4、信访制度将长期存在的原因分析
(1)中国民众,自古就有“清官情结”和“拦轿喊冤”的传统。
(2)基层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成本相对较高。
首先,经济成本较高。
其次,时间、精力有限。
(3)信访可以起到调节和缓解矛盾的弹性功能。
5、科学界定信访制度的功能
(1)还原信访制度本身民情反映的功能。
(2)强化信访制度的沟通职能。
(3)剥离公民权利救济功能。
小结:
信访部门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老百姓既信“访”,又信“法”。
五、专业性意见表达个体
专业性意见表达个体是指,受党员和特定方面群众的委托,专门行使表达民情民意的权力,是有合法身份和特定法律地位的意见表达主体。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六、党代表意见表达的基本方式
表达意见的基本形式是讨论并通过同级党的委员会提交给大会的报告。
七、政协委员的意见表达方式:
政协委员可在大会发言
八、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各级政协。
九、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的意见表达
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简称“工商联”,于1953年11月成立。
中国工商联是“非公有经济”方面的工商联。
具有统战性、民间性、经济性相结合的特点。
其主要功能是参政议政;维护会员权益;加强沟通与联系。
第五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意见综合过程
一、意见综合的涵义
所谓意见综合就是把各个方面所表达的政治意见汇集起来,在各种相关政治力量的交互作用下,形成一定的政策选择的过程。
二、现实中的偏离:
“立体式的代行集权体制”
1、中央代行:
常委会代全委会,全委会代党代会;
2、书记挂帅:
“领导核心”的拍板代替集体领导;
3、以党代政。
(广义上)
第六章政府的决策过程
一、立法权的行使主体:
立法权由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
二、宪法修改案的起草过程
中共中央成立专门的宪法修改委员会
起草建议稿
人大常委会讨论,并征求各方面意见
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三、法案提出
四、中国立法过程的主要特点
1.在立法过程中,也客观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但没有因此而产生不同的政治派别。
2.立法过程总体上是比较谨慎的。
3.立法过程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开放性。
4.立法进程正在加快。
五、国家重要事件决策权的主体:
全国人大
六、议案的法定形式
(1)案由:
是指提出议案的理由,就是为什么要提出该议案,人大通过该议案的必要性等;
(2)案据:
是指提出该议案的依据,即议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
(3)方案:
是指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具体方案是议案的核心内容,是要交付表决的内容。
七、议案处理方式
(1)由国务院等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直接进入议事程序。
(2)由代表团或30人以上代表提出的议案,是否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如果议案没能列入本次大会议程,则可以转为建议、批评或意见,由大会秘书处依法处理。
八、中国预算管理体系
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中央政府预算;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预算;
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预算;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预算;(省直管县)
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
(乡财县管)
九、什么是分税制?
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
十、推行分税制改革的意义
1.变“分粮食”为“分土地”,稳定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渠道,有效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2.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包括调节地方之间财力差距的能力。
3.在统一税制的基础上,淡化了政府与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对转变政府职能和引导企业公平竞争都有很大的益处。
4.有利于引导地方优化产业结构和优化资源配置。
十一、国家预算的编制形式
“单式预算制”
“复式预算”
单式预算是把国家财政收支汇编在一个统一的预算表中。
1994年3月,第一部预算法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预算采用复式预算的形式进行编制。
十二、
“经常性收入”是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取得的,主要来源于各种税收。
“经常性支出”是指用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关的活动和保障国家安全等非生产性方面的开支。
“建设性收入”是政府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取得的国有资产的赢利,以及经常性预算的盈余等。
“建设性支出”是指用于经济建设方面的开支。
十三、国家预算的编制程序
“两上两下”
(1)上报计划年度收支建议数
(2)下达预算收支控制指标
(3)省级地方、中央部门向下布置
(4)层层汇总
十四、党管干部原则:
人事安排的基本管理机制
十五、提名
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中共中央推荐提名
由提名人提名
国家主席、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国务院总理由刚刚当选的国家主席提名;国务院的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由刚刚产生的国务院总理提议或提名;中央军委的组成人员由中央军委主席提名。
十六、选举和表决的区别:
选举
表决
凡由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都要提交全体会议选举。
凡由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要由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代表可以同意,也可以反对或弃权,并可以在额度范围内另选他人。
提名人如果没能当选,需由提名人另提他人再行决定。
表决和选举的方式是由大会主席团决定的。
第七章政府决策的施行过程
一、“一个中心,四个方面”
二、行政法规的三种基本形式:
条例、规定、办法
三、提取(掌握)及方式
含义:
所谓提取是指政府按照立法机关所确定的方式吸纳、获得使其自身正常运转和组织社会生活所必需的资金和劳动。
提取方式:
书P146-P147
四、三公经费问题:
公车、公吃、公出,并称“三公”。
五、(了解)管制是指政府暴力和强制方面的行为,具体来说就是指政府对社会集团和个人的行为施加控制的行为。
•统治方面的管制,如战争、压制敌对者的防抗、维护国家统一等;(军队、警察、戒严等方式)
•管理方面的管制,如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生育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防止和制止垄断竞争方面的管理等。
(行政监督、经济处罚、行政处罚、说服教育、政策限制等方式)
六、传达的两个显著特点
1.传达的基本形式是“会议”传达和“文件传达”(补充)。
2.“传达”是一个由内到外,由上到下,逐层次“公开”的过程。
基本套路是,由高级干部到一般干部,先党内后党外,最后通过新闻媒体和其他手段广泛宣传和动员。
七、试点的特点
1.比较注意选“点”的代表性。
2.在试点工作中,开始注意不给被试点提供特殊条件。
3.专业论证与领导评价相结合,同时注重定量方法在试点中的推广和引用。
4.在试点工作中,允许存在某些失误。
(补充)
第八章政府信息传输过程
一、“单通道信息传输体制”,并不是说这个政府只有一个信息传输通道,而是说对政府过程起主要和决定性影响作用的传输通道是一个,同时也不排除有一些非正规的补充渠道。
二、单通道信息传输体制的特点
1、输入输出的“二合一”通道2、点对点的线性传递3、信息机构国营化
4、补充渠道作用有限
三、单通道信息传输体制的弊端
1.信息的“不当约简”现象2.信息“超载”现象3.“本底噪音”现象4.“主观滤波”现象5.“小道消息”泛滥
四、“五位一体”的统合型信息传输体制的含义
所谓的“五位”是指:
(1)党政机关中的信息系统
(2)官方或半官方的思想信息库(3)新闻媒介(4)民间信息机构(5)电子网络信息系统
所谓“一体”是指其他四个方面的信息机构基本上是围绕党政信息系统从事信息工作。
五、统合型信息传输体制的总体特征分析
(一)结构性特征五位一体
非党政信息系统所掌握的政治性信息终归要进入(Access)政治中枢,或者说是以党政机关为其最大的“买主”。
“紧密的核心与松散的外围”并存。
(二)发展特征:
与单通道相比较(补充)
1.从政府过程主要参与者的信息意识看,“封闭保守”趋向“开放包容”。
2.从管理方式看,控制型的“管办一体”趋向规制型的“管办分离”。
3.从传输主体看,“一元担当”趋向“一元为主,多元共存”。
4.从传输过程看,“二合一的线性传递”趋向“网络化的互动沟通”。
5.从传输技术看,“单一人手人脑处理”趋向“高科技综合处理”。
第九章中国政府过程中的监督体系
一、当代中国监督体系的基本框架:
3个系统、9个主体、12种功能
二、“张家界模式”与“曹克明模式”
(一)“张家界模式”,即空降纪委书记。
从1995年到1997年,张家界市纪委把所属区县纪委书记的“提名权”由同级党委改为上级市纪委。
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探索在经历五六年的试验后悄然停止。
(二)“曹克明模式”,即省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
因曹克明出任首位省委副书记兼任省纪委书记而得名。
这一改革提高了纪委书记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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