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的规范《传统建筑工程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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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的规范《传统建筑工程技术规范》

古建筑的规范《传统建筑工程技术规范》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国家标准《传统建筑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标标函[2016]278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现征求由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建筑大学牵头起草的国家标准《传统建筑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意见,请于2017年1月23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第一起草单位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6年12月27日

《传统建筑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工程设计;4.工程材料;5.台基工程;6.木构架工程;7.墙体工程;8.屋面工程;9.木装修工程;10.楼地面工程;11.装饰工程;12.雕塑工程;13.彩画工程。

1总则1.0.1为规范传统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传统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现场质量检查。

1.0.3对传统建筑进行规划、设计时,应对抗震、防火、防潮、防腐、防虫等提出具体要求。

1.0.4传统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传统建筑traditionalarchitec传统建筑是指在外观造型、结构和装饰特征、材料使用以及营造做法等方面,具有传承性、普遍性和演进性的建筑。

2.0.2设计使用年限designservicelife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

2.0.3墁地Floor用砖铺装的地面。

2.0.4甬路pavedpathleadingtothemainhallortomb大的院落或墓地中间对着厅堂、坟墓等主要建筑物的路,多用砖石铺墁。

甬路均有“泛水”,两边多做“散水”,两侧端头铺有牙子砖。

因其形式和作用不同,又分“砖雕甬路”、“十字甬路”等。

2.0.5散水apron指用砖铺墁于建筑物周围,并带有泛水的排水部分。

2.0.6海墁apron地面铺墁做法之一。

指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全部用砖或条石铺墁,是一种较讲究的做法。

2.0.7木构架timberframe传统木构建筑木结构中承重木构件及其组合的总称。

2.0.8枋fang横栱上的联系构件,横向,与桁平行。

2.0.9斗栱dougong我国木构架建筑特有的结构构件,由方形的斗升和矩形的栱、斜的昂组成,在结构上挑出承重,并将屋面的大面积荷载经斗栱传递到柱上,它有一定的装饰作用,又是建筑屋顶和屋身立面上的过渡。

2.0.10额枋architrave在檐柱间或檐柱顶之间起联系作用的构件。

宋及宋之前称欄额。

清代无斗拱时的檐檩下方之枋材称为檐枋。

2.0.11胶合木结构gluedtimberstructure是指用胶粘方法将木料或木料与胶合板拼接成尺寸与形状符合要求而又具有整体木材效能的构件和结构。

2.0.12上架层shelflayer传统建筑木结构按照工艺和结构分为上架和下架。

柱头以上为上架层(含柱、梁、穿、枋、桁、屋面木基层等构件)。

2.0.13下架层Lowerframelayer传统建筑木结构按照工艺和结构分为上架和下架。

柱头以下为下架层(含柱、梁、穿、枋)。

2.0.14榫卯Tenon榫卯是在两个木构件上所采用的一种凹凸结合的连接方式。

凸出部分叫榫(或榫头);凹进部分叫卯(或榫眼、榫槽),榫和卯咬合,起到连接作用。

这是中国古代建筑、家具及其它木制器械的主要连接方式。

2.0.15山墙Gable建筑物两端的立墙上部可呈三角形,也可作成阶级形。

2.0.16檐墙eavewall处于檐檩下的围护墙。

后檐位置的称为后檐墙,前檐位置的称为前檐墙。

露出椽子的,叫“老檐出”或“露檐出”,不露出椽子的,叫“封护檐”或“封后檐”。

2.0.17廊墙Gallerywall指游廊一侧柱与柱间砌筑的墙体,分上身和下碱两部分。

多见于园林建筑中。

2.0.18囚门子Theprisoners指木构架为排山柱作法的山墙内侧部分,并且做成落膛墙心装饰者。

2.0.19院墙courtyardwall院落的界墙。

2.0.20卡子墙Clipwall两个房屋之间距离较近,有一段墙卡在两房之间,这段墙就叫做卡子墙。

2.0.21看面墙Lookatthewall装饰形式与影壁基本相同(但一般不做须弥座式的下碱)。

看面墙与其说是一种墙体,不如说是一种装饰形式,它常用于垂花门两侧的墙体上、需要装饰的卡子墙上及门搂两侧的院墙上。

2.0.22花墙Decoratedwall又叫花墙子,包括花瓦墙和花砖墙,即以瓦或砖摆成透空图案的墙体。

2.0.23云墙wave-toppedwall墙顶立面作曲线变化的墙体。

2.0.24罗汉墙LuoHanqiang剖面作规律性凹凸变化的墙体。

2.0.25护身墙Protectivewall具有护身拦杆功效的矮墙。

2.0.26悬山hanginghill屋面有前后两坡,两端各条桁或檩是伸到山墙以外,以支托悬挑于外的屋面部分。

悬山又称挑山2.0.27硬山hardmountain屋面有前后两坡,两山墙直接承托两坡屋面,山面的桁檩不出头,檩木梁架全部封砌在山墙以内。

2.0.28歇山xieshan庑殿和悬山相交而成的屋顶结构,其级别仅次于庑殿。

它有一条正脊、四条垂脊、四条戗脊,又称九脊殿。

2.0.29庑殿Wu屋顶的前后左右四面都有斜坡,并有一条正脊和四条垂脊的建筑,又称五脊殿。

又因五条脊将屋顶分成四面流水的四个屋面和坡顶,故又称四阿顶。

2.0.30卷棚JuanPeng是在两脊桁之间架置弯椽,似船蓬。

南北方做法差别较大。

2.0.31圆山Roundmountain卷棚屋顶不用大脊,称“圆山”。

2.0.32尖山aiguille施用大脊的屋顶,称“尖山”。

2.0.33攒尖Savetip尖顶,有四角、六角、八角以及圆攒尖。

屋顶无论有几个坡面,其上部都被“攒”于一起。

2.0.34重檐Eaves两重或两重以上的屋面称为重檐顶。

根据屋檐的层数可直接叫“两滴水”(两重檐)或“三滴水”(三重檐)。

相对重檐屋顶来说,只有一层屋面的叫单檐屋顶。

2.0.35琉璃屋面Glazedroof铺设琉璃瓦及其配件的屋面。

2.0.36正脊Ridge屋顶前后两个斜坡相交而成的屋脊,叫做正脊,也称大脊。

2.0.37大脊Big正脊突起,两端用吻,称之为大脊。

2.0.38三砖五瓦脊Threebrickfivetileridge大脊的特殊做法,常用于庙宇。

是一种青砖仿琉璃的做法。

2.0.39玲珑脊Linglongridge将大脊的陡版换成花瓦(用瓦片拼斗出镂空图案)的做法,常用于庙宇。

2.0.40过垄脊Aridge筒瓦屋面,前后瓦垄兜通,上用罗锅瓦。

又称“元宝脊”。

2.0.41鞍子脊SaddleRidge合瓦屋面不用大脊时,其前后瓦垄兜通,上用“螃蟹盖”(江南称黄瓜环瓦),似马鞍,故名。

2.0.42清水脊Clearwaterridge小式屋面正脊的一种。

两端有砖雕“草盘子”,上施翘起的“蝎子尾”。

2.0.43皮条脊Aridge与清水脊相似,但无“草盘子”和“蝎子尾”。

两端可放置正吻。

2.0.44扁担脊Poleridge民间简易正脊,仅砌筑一条突起短墙。

2.0.45垂脊Verticalridge在歇山顶、硬山顶和悬山顶前后两坡至正吻沿博风下垂的屋脊都称垂脊,“垂脊”为垂直于正脊。

而在庑殿顶和攒尖顶中,则相交于正脊或宝瓶,具有垂下之意。

垂脊是任何正式建筑屋顶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

2.0.46排山脊Rowridge歇山、硬山屋顶前后屋面两侧所使用的垂脊。

其外侧做排山沟滴。

2.0.47坡水脊Slopewaterridge脊的一种。

其外侧用坡水瓦而不做排山沟滴。

2.0.48博脊Boridge歇山屋顶山花部位与博风板相连接的屋脊形式,按前后方向平置的屋脊。

2.0.49戗脊Hip指歇山顶翼角处沿戗角梁方向所设置的屋脊,也称“岔脊”。

2.0.50角脊Angleridge重檐建筑中,下檐的四周屋面合角处形成的屋脊。

也被称作“下檐戗脊”。

2.0.51围脊Wairidge重檐建筑中,下檐屋面与木构架交接处的脊。

四周围合,故名。

也有称“缠腰脊”。

2.0.52宝顶Baoding攒尖建筑最高处,周围各垂脊汇聚处所做的处理(构件)。

2.0.53上槛uppersill安装隔扇所用框架的最上面紧贴檐枋的横木,叫上槛,也叫替桩。

2.0.54下槛sill安装门窗隔扇所用框架贴于地面的横木,叫下槛。

2.0.55楣子wooddecoration楣子有两种,一种安装在檐桁下面的叫挂落,一种叫挂楣,均起装饰作用;挂落下沿不齐整,安装在坐櫈下面的称作櫈楣子,其下沿是平整的,既可支承坐櫈,又起装饰作用。

2.0.56实榻门boarddoor用厚度相同的木板拼合的木门,也称实拼门。

2.0.57攒边门Savethedoor四边用较厚的边抹攒起外框,门心装薄板穿带,故称攒边门。

因其形如棋盘,又称棋盘门。

2.0.58撒带门Spreadthedoor只用一根门边,不用上下抹头,只用穿带销合门心板,穿带一端做榫,在门边上凿卯眼,将门心板与门边结合,穿带另一端撒头,赁一根穿带连联接,门的其余三面不做攒边,故称撒带门。

2.0.59屏门(screendoor)一种用较薄的木板(遮挡视线、分隔空间)拼攒的镜面板门,装在室内后金柱(后步柱)部位的门。

2.0.60地园floorfasciaofcirculargate通道部位呈正圆形的地罩。

2.0.61拷芯子地罩floorfasciawithbattencore芯子的图案由木条子组成而不是用木雕件组成的地罩。

2.0.62面阔Miankuo指在中国古代建筑中,平行于桁檩方向,且位于同一直线上相邻两根檐柱中心线至中心线间的水平距离。

2.0.63进深Depth在我国古代建筑中,平行于梁架方向,且位于同一直线上相距最远的两根金柱中心线间的水平距离。

3工程设计3.1一般规定3.1.1传统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应符合地方用地布局的要求,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1.2传统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气候和地形地貌特征,并借鉴当地传统房屋的风格特征及功能布局,并结合现代社会需要,创造方便、适用、安全、美观的生活空间。

3.1.3传统建筑工程设计应考虑传统人文习俗、尊重民族习惯、积极继承和发展传统建筑的特征要素,充分体现地方性、民族性和当地文化特色,要突出传统建筑的文化内涵。

3.1.4传统建筑工程设计应因地制宜,优先利用传统材料,在保证传统建筑特征前提下,可合理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

3.1.5传统建筑的结构设计,应实现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形制,并采取经济合理的材料。

其型制的选择,首先要明确应选定符合哪个历史时期的风格,这样可依据该时期的法式、法规、则例、法原等把握设计之传统性和文化性。

3.1.6传统建筑工程设计中,抗震、消防及节能等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要求。

3.2形制特征3.2.1传统建筑的形制特征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传统建筑有规划、布局和单体设计,设计时应遵循不同时期的古制法则,权衡尺寸、把握比例和尺度,协调造型和风格、追求多样又统一。

2不同地区的地方性传统建筑应当遵循当地不同时期的遗制法则、规划、布局和单体设计。

3庑殿、歇山、硬山、攒尖是传统建筑屋顶的几种不同形式,设计时应遵循其形制特征,屋脊的尺寸构造,吻兽的时代构造特征。

4不同时期的官式建筑、地方性建筑,在设计时需应用同一时期的常用术语。

3.2.2传统建筑面阔和进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斗栱建筑各间的面阔与进深以斗栱攒数确定:

面阔(进深)=攒数X斗栱攒距注:

斗栱攒距为相邻两攒斗栱的中到中距离2无斗栱建筑面阔与进深应依据地块、功能需要及等级制度进行确定,并根据建筑材料、结构形式等确定上限。

明间尺寸应符合传统尺度。

3.2.3传统建筑宜以木结构支撑体系为主,平面柱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庑殿建筑的柱网有三排四(六)列式柱网、四排多列式柱网、六排多列式柱网等形式。

2歇山建筑的柱网有二排柱、三排柱、四排柱、五排柱、六排柱五种形式。

3硬山与悬山建筑的柱网有二排柱四排柱三种形式。

4从开间上看,可分为单开间与多开间形式;从廊形式上看,可分为无廊式、前廊后无廊式、前后廊式、四周廊式。

3.2.4传统建筑的形象塑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台基:

位于柱与围护之下,由台身、台阶踏跺和栏杆三部分组成。

1)普通台基包括柱顶石、阶条石、埋头、土衬、陡板、散水等;2)须弥座台基包括柱顶石、圭脚、下枋、下枭、束腰、上枭、上枋等。

2柱作为建筑的竖向支撑,上部支顶梁檩与斗栱层,柱包括柱础、落在台基上的檐柱、金柱,还有柱脚落在梁枋脊上的童柱。

3围护:

沿柱网轴线布置,用于空间的划分,包括门、窗、墙、楣等。

4梁、柱、枋是组成架构的主要构件,以进深方向的梁、柱、枋组成列架。

列架根据设计的需要,有三架、五架、七架、九架等。

相邻两列架,纵向的直梁、直枋、檩组成间。

5屋顶包括木基层与瓦作两部分,木基层包括椽、望(砖)板等。

3.3构架设计3.3.1传统建筑木结构分为抬梁式、穿斗式、干栏式、井干式构架。

3.3.2抬梁式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本构造方式是用立柱和横梁组成构架直至最上一层梁上立脊瓜柱;2以数层重迭的梁架,逐层缩减,逐级加高,直至最上的一层梁上立脊瓜柱;3各层梁头上和脊瓜柱上承托檩条,又在檩条间密排多根椽子,构成屋架。

3.3.3穿斗式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柱和步架组成列架;2沿建筑进深方向立柱,柱头直接承檩;3落地柱较多,柱距较密,沿进深方向自前后向中心(脊部)逐渐增高;4在本榀房架中柱与柱之间由贯穿柱身的穿枋联成一个整体。

3.3.4大木构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构架的设计应按照传统建筑形制的要求进行,构件材料除选用天然木材外,宜选用现代工程木和增强木结构之材料。

2木屋盖宜采用外排水,如采用内排水时,不得采用木制天沟。

3木构架须采取通风和防潮措施,以防木材腐朽和虫蛀。

4构架构件设计应优先满足工业化生产、安装的要求。

5构架构件设计加工应保证构件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6对地震区木构架的设计,在构造上须加强构件之间、结构与支承物之间的连接,对刚度差别较大的两部分或两个构件之间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地区设计木结构建筑,根据需要,必须采用隔震、消能设计。

7传统建筑中木构架的设计须严格执行《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65、《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GB/T50708及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3.3.5斗栱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斗栱设计须满足斗、拱、昂及素方等构件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2斗栱层各构件的设计须按照传统建筑斗栱形制的外形、材质要求进行。

3华拱(清称为翘)、昂等横向拱为主要承重受弯构件,受力方向与梁架方向平行,其构件截面尺寸除应按照传统木构架形制要求进行设计,尚须进行相关结构尺寸复核设计。

4泥道拱(清称为正心栱)、慢拱(清称为正心万栱)、令拱(清称为单材厢栱)、瓜子拱(清称为淡菜瓜栱)等纵向拱,主要为横向拱的平面外支撑,受荷较小,使斗栱成为各向空间位置相对稳定的空间支座,其构件豁口应在受拉区。

3.3.6木构件采用榫卯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固定垂直构件(柱子)使用管脚榫或套顶榫;2垂直构件与水平构件拉结、相交(柱与枋)之情况,使用馒头榫、燕尾榫、箍头榫、透榫和半榫。

3水平构件互交(正身檩、扶脊木)时,使用燕尾榫、刻半榫和卡腰榫;4水平及倾斜构件重迭稳固(额枋、平板枋与斗栱,老角梁与子角梁、脊桩、复莲梢等)之情况,使用栽销榫、穿销榫;5在水平与倾斜构件半迭交(扒梁、抹角梁、角梁与由戗、檩与梁头)的情况下,须作桁碗、扒梁刻榫、刻半压掌榫;6板缝拼接(榻板、博缝板、实榻门、山花博缝)使用银锭扣、穿带、抄手带、裁口和龙凤榫(企口榫)等。

4工程材料4.1传统材料4.1.1传统建筑木材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承重结构的木材,主要的树种可参照附录A。

2主要的承重构件宜使用枝干直顺的针叶材,重要的木制构件应选用木质细密、纹理顺直、无节和无其他缺陷的耐腐、硬质的阔叶材。

3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可予以扩大树种的利用。

当采用新树种木材作为作承重结构时,应参照附录B的要求进行设计。

4承重结构用的木材,其材质可分为三级,设计时应表4.1.1-4的要求予以选用。

表4.1.1-4承重结构木构件材质等级注:

1.望板、瓦口板、里口木、连檐等应根据各地习惯选材,本规范不统一规定。

2.本表中木材材质等级系按承重结构的受力要求分级.其选材应符合附录C、附录D、附录E材质标准的规定,不得用一般商品材的等级标准代替。

5在制作构件时,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于结构构件的原木或方木不应大于25%。

2)对于板材结构及受拉构件的连接板不应大于18%。

3)对于木制连接件不应大于15%。

6当受条件限制需直接使用湿材制作时,原木或方木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房屋或构筑物建成后,应加强结构的检查和维护。

2)板材结构及受拉构件的连接板等,不应使用湿材制作。

4.1.2传统砖、瓦宜采用当地生产的品种,规格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1传统黏土砖的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1.2-1的规定。

表4.1.2-1传统黏土砖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标准注:

完整面系指宽度中有大于1㎜的裂纹长度不得超过30㎜;条顶面上造成的破坏面不得同时大于10㎜×10㎜。

2传统合瓦的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1.2-2的规定。

表4.1.2-2传统合瓦的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标准3传统琉璃瓦及琉璃饰件的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1.2-3规定。

表4.1.2-3传统琉璃瓦及琉璃饰件的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标准注:

琉璃饰件应釉色要基本一致,表面光滑整洁,釉色鲜亮纯正。

4.1.3传统建筑石材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传统建筑所用的石材,可参照附录F。

2石材按其加工后的外形规则制度,可分为料石和毛石。

3各类石材需依据工厂出厂检验规定予以组批检验、抽样检测;检测内容有:

规格尺寸偏差、平面度极限公差、角度极限公差、外观质量、表面面光洁度等。

4料石石材看面的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表4.1.3-4的规定。

表4.1.3-4料石石材看面外观质量标准4.1.4传统建筑生石灰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14规定。

表4.1.4建筑生石灰的技术指标注:

钙质生石灰氧化镁含量≤5%,镁质生石灰氧化镁含量>5%。

4.1.5建筑生石灰粉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建筑生石灰粉的技术指标4.1.6建筑生石灰粉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表4.1.6建筑生石灰粉的技术指标

4.1.7桐油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桐油》GB8277-87。

的规定

4.1.8生漆质量应符合《生漆》GB/T14703-2008的规定。

4.2现代材料4.2.1新进场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验收材料出厂合格证、材质单、化验报告和其它有关证明单或化验单;2对材料进行外观检查;3对材料进行数量验收。

4.2.2传统建筑钢筋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轧带肋钢筋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

表4.2.2-1热轧带肋钢筋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2热轧带肋钢筋的力学性能须符合表4.2.2-2的规定。

表4.2.2-2热轧带肋钢筋的力学性能

3光圆钢筋的化学成分须符合表4.2.2-3的规定。

表4.2.2-3光圆钢筋的化学成分

4光圆钢筋的力学性能须符合表4.2.2-4的规定。

表4.2.2-4光圆钢筋的力学性能

5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的化学成分须符合表4.2.2-5的规定。

表4.2.2-5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的化学成分

6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的力学性能须符合表4.2.2-6的规定。

表4.2.2-6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的力学性能

4.2.3传统建筑水泥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常用水泥各龄期强度值应符合4。

2.3-1的规定。

表4.2.3-1常用水泥各龄期强度值

注:

表中强度等级栏中R表示早强型,要求3d达到较高水平。

2常用水泥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3-2的规定。

表4.2.3-2常用水泥各项技术要求

注:

1细度为通过80μm方孔筛的筛余百分数;2氧化镁、三氧化硫含量为占水泥熟料的百分数;3水泥经压蒸安定性试验合格,则熟料中氧化镁的含量允许放宽到6.0%。

3特种水泥的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3-3的规定。

表4.2.3-3特种水泥的技术要求

注:

快硬硅酸盐水泥氧化镁含量如经压蒸安定性试验合格,允许放宽到6.0%。

4.2.4常见天然石材的主要技术性能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常见天然石材主要技术性能

4.2.5石砌体所用的石材应符合设计规定的强度等级和岩种,并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

4.2.6当设计对石料强度无具体要求时,抗压强度可参照以下数值:

1)毛石、毛料石30MPa2)粗料石、半细料石、细料石40MPa4.2.7卵石规格应基本一致,并应无脱层、蜂窝,外形应呈扁平状。

呈圆球状、针状、薄片状及表面特别光滑者不得使用。

4.2.8砌体所用的毛石,包括乱毛石和平毛石,其外形应呈块状,中部厚度不宜小于15㎝(砌挡土墙的毛石,中部厚度不小于20㎝)。

4.2.9料石表面的加工,应符合表4.2.9的要求。

表4.2.9料石表面加工质量要求

注:

1相接周边的表面系指叠砌面、接砌面与外露面相接处2~3㎝范围内的部分;2有装饰层的料石表面,其加工应符合装饰施工的要求;3当设计对外露面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工。

4.2.10各种砌筑用料石的宽度、厚度均不宜小于20㎝;长度不宜大于厚度的4倍。

料石规格尺寸的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10的规定。

表4.2.10料石规格尺寸加工允许偏差4.2.11混凝土用石子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

表4.2.11混凝土用石子的技术要求

注:

Ⅰ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Ⅱ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抗冻、

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Ⅲ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

针状颗粒

定义:

颗粒枨度大于该颗粒级平均粒径的2.4倍;片状颗粒定义;厚度小于该

粒级平均粒径的0.4倍。

4.2.12石子的颗粒级配标准应符合表4.2.12要求。

表4.2.12卵石、碎石的颗粒级配标准

注:

1.公称粒级的上限为该粒级的最大粒径;2.单粒级一般用于组合成具有要求级配的连续粒级,也可与连续粒级的碎石或卵石

混合使用,以改善它们的级配或配成较大粒度的连续粒级;3.根据混凝土工程和资源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后,在特殊情况下允

许直接采用单粒级,但必须避免混凝土发生离析。

4.2.13建筑用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13的规定。

表4.2.13建筑用砂的技术要求

注:

Ⅰ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Ⅱ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Ⅲ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和建筑砂浆。

4.2.14建筑用砂的颗粒级配标准应符合表4.2.14的规定。

表4.2.14建筑用砂的颗粒级配标准

注:

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中所列数字相比,除4.75㎜和600μm筛档外,可以允许略有超出分界线,但总量应小于5%。

4.3油漆、涂料4.3.1建筑常用油漆性能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表4.3.1建筑常用油漆性能及适用范围

4.3.2建筑常用树脂清漆性能及适用范围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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