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规划61P.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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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监理规划61P
A.0.3
````````````道路 工程
监理规划
2017年 2 月 日 至2017年 6月 日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岗位职责
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
合同与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环境保护监理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设施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技术负责人:
日期: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本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内容:
道路改造、排水、桥梁面层及栏杆改造、路灯照明。
4、合同工期:
原合同:
130天
5、合同质量标准:
合格
合同造价:
2450.3937万元
建设单位:
```````````````````````公司
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工程简介
拟改造的镇西大道位于```````,是镇内的一条东西向城市道路。
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1+869.061,设计全长约1.87公里。
道路车行道设计总宽12米,两侧辅道改为2.5米人行道。
1、本次道路改造主要内容
(1)现状沥青路面铣刨罩面见新;现状混凝土车行道路面翻挖新建为沥青路面。
(2)道路范围内两侧增设人行道,新建花岗岩平、侧石。
(3)公交站台改造成港湾式。
(4)现状震泽治安检查站西侧空地新建公交停靠站。
(5)部分管线根据权属单位要求同步改造
(6)一号桥沥青面层进行铣刨罩面见新;二号桥钢筋混凝土面层破损处修补平整后加铺沥青面层,两侧绿化改为混凝土路面,并将其栏杆更换为花岗石栏杆。
2、工程主要组成部分与内容
(1)道路改造工程
①主车道横断面:
道路横断面为三幅式城市车道,车行道为双向两车道,机非混行,具体分布为b1米混凝土路面+人行道2.5米+机非混行道12米+人行道2.5米+b2米混凝土路面。
②车行道路面结构形式:
a、翻挖新建路段:
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沥青)+粘层油+8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0.6cm下封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C30钢筋混凝土+18cmC30混凝土。
b、铣刨罩面路段:
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沥青)+粘层油+老路结构。
③人行道结构形式:
20×10×cm混凝土预制砖+3cm1:
3干拌水泥砂浆+15cm现浇C20混凝土+10cm碎石垫层。
④混凝土路面结构:
18cmC30混凝土板(弯拉强度4.0MPa)+10cm碎石垫层。
(2)排水工程
本工程的排水为雨水排水体制,雨水由边井收集通过DN225支管逐步汇入DN600雨水管并最终汇入道路沿线河流。
管材采用HDPE缠绕管,管口连接方式为承插式,HDPE缠绕管与检查井连接处增加橡胶止水圈。
(3)桥梁改造工程
①一号桥沥青面层进行铣刨罩面见新。
②二号桥钢筋混凝土面层破损处修补平整后加铺沥青面层,两侧绿化改为混凝土路面,并将其栏杆更换为花岗石栏杆。
(4)路灯照明工程
①路灯设计
a、本工程道路为支路
平均照度
亮度平均值
照明功率值
均匀度
101x
0.75cd/m2
0.50W/m2
0.4
b、在道路车行道两侧人行道安装双悬挑路灯,路灯间距为35米左右,双侧对称布置。
采用光源LED90+45W,要求灯对地高10米。
c、路灯均为半截光型灯具,光源腔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电气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d、路灯功率因素不小于0.9.常规道路照明效率不懂低于70%。
②管线敷设
除图纸标注外,管线均穿HDPE50(过马路穿热镀锌钢管SC50)保护,其中两芯接全夜灯,每套灯具由灯杆下部的配电连接板接至灯具的配线采用BVV-0.45/0.753×2.5S塑料铜芯护套线,以一对一的方式连接灯具。
③供电及控制方式
a、设置两台控制容量约为50KW的路灯控制箱;采用智能控制器和分时段控制开闭;路灯照明的开灯和关灯时的天然光照度水平为30Lx。
④防雷接地保护
灯柱、灯具及电缆保护管均需接地,每根灯柱打保护接地极,接地电阻Rd≤10欧姆。
(5)综合管线
其它部分管线根据权属单位要求同步改造。
四、本工程现场调查情况
1.本工程沿线均为工厂、店铺,过往人员、车辆众多,工程施工涉及道路、排水、路灯照明等多专业配合与协调施工,施工噪音和扬尘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在施工中应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工作,确保车辆、人员畅通与安全,同时对现场施工道路和材料堆场做好洒水防尘工作,保护周边环境。
2.从现场看,地下原有各类管线较多,由此带来的施工难度较大,保护好地下管线是本工程控制的关键点。
第二章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我公司始终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通过科学的管理、策划和部署,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控制。
我公司将在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依据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各项预定目标。
一、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改造、排水等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二、监理工作内容
本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根据业主批准的监理规划,依据施工合同及图纸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工程建设资料的文件与档案管理、工程建设与各方面之间协调、对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监督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1、合同管理与协调
(1)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业主下达开工通知书。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详图和工艺试验成果等,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并督促其实施;重大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讨论,必要时还需组织专家评审;
(3)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并督促责任单位形成相应文件。
(4)主持工地例会,包括各类设计、施工协调会,协调工程参与各方之间的工作开展,包括不同专业、不同施工队伍之间的交叉施工、交接施工的协调与配合。
(5)督促执行承包合同,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参与谈判并提出建议意见,协调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
(6)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承包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向业主提出调整承包商管理人员的建议。
2、投资控制
(1)根据业主授权下达变更指令,复核变更工作量,对变更价款进行初步审核。
(2)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资金使用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量表。
(3)按照合同计价方式,复核已完工程量和单价组成等,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3、质量控制
(1)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包括试验成果和设备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抽查和复验;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国家质量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材料及设备,有权并应当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
(2)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必要时应进行24小时日夜旁站监理;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并应当通知承包商停工整改、返工。
发布停、复工令应当报告并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3)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核签证。
(4)组织实施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的专项会议,跟踪处理方案的执行和落实。
4、进度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随时监控实际进度,发现偏差,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监理审查意见。
(2)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制定针对性的进度控制措施;提出各交叉施工单位及主要设备、材料的进场时间表,对设备、材料供应商的供货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于主要构件、设备进行必要的驻厂监造,督促其生产和及时交付。
5、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
(1)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保障措施,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环境保护监理
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监理工程师制定的有关本工程环境保护的规则,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的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遵守有关鱼类和野生动物、树木、文物保护、防火及废弃物处理的规章制度,随时接受业主、工程师及当地政府环境机构的监督检查。
7、竣工验收与资料管理
(1)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与档案,审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编制、提交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2)编制监理周、月、季、年报及各专项报告,做好监理记录/纪要等资料保存。
(3)根据施工进展,及时做好各施工阶段声像资料的记录与编辑工作,完成数字文件的制作与保存。
(4)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
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估意见,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并对竣工验收所发现的缺陷整改进行监督。
(5)协助业主组织和参与联动调试。
(6)及时完成项目总结与所有监理资料的整理,并向业主提供一套完整的监理竣工资料用于归档。
三、监理工作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是指我公司承担该项目控制预期所达到的目标,包括如下内容:
1、投资控制目标:
以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所确定的合同价为基价,把工程造价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实现合同投资目标。
2、工期控制目标:
实现本工程的合同工期要求:
总日历天数130天。
3、质量控制目标:
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检验与评定标准进行工序、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质量控制,实现工程质量合格目标。
4、安全文明控制目标:
安全达标,杜绝安全责任事故;达到文明工地标准和环保要求,实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第三章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政府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3、经审查通过的本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合同文件
6、建设工程其他相关资料
7、项目业主的正当要求
第四章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岗位职责
一、本工程拟采用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组织结构图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道
路
工
程
师
测量工程师
试验工程师
安
环
工
程
师
合同
与
计
量
工
程
师
二、监理人员配比及进退场计划
姓名
职务
职称
专业
注册证号
总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土木工程
试验工程师
工程师
土木工程
合同与计量工程师
工程师
土木工程
道路工程师
工程师
道桥工程管理
测量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公路与桥梁工程
安全环保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业与民用建筑
备注
施工过程中,可根据现场施工需要临时调整人员
三、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组建项目的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并明确各人的职责分工;主持编写项目的《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制定项目监理部各项工作制度。
(2)如业主需要配合其进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确认总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包括业主指定分包)进行资质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核并签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请;主持或参与或配合工程事故的调查。
(4)审核并提出处理建议,协助业主审核工程结算书;调解重大合同争议;审核承包商的工程延期。
(5)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质量检查和验收,主持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并主持单位工程的预验收。
(6)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绩效;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安排;对不称职监理人员及时向分部汇报并建议其进行调换;主持规划、整合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督促、审查承包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协助业主向政府工程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7)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包括质量评估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8)负责编写项目监理日志记录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除相关规范规定以外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理细则的实行。
(2)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3)负责本专业的质量、进度、造价等方面的控制工作;做好材料、设备验收检查、工序质量验收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工作;进行必要的平行检验工作;做好工程计量工作,审核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调整时,向总监提出建议;负责本专业的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对本专业的实施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监进行汇报。
协助现场总监管理,协助做好安全文明管理工作。
(5)做好本专业的监理日报记录工作,并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参与监理月报的编写工作。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1)参与编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制度的执行情况;
(6)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7)核查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拆卸、安装和验收的手续及记录;
(8)检查施工单位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情况;
(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填写监理安全检查表、安全监理月报,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监理员岗位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按设计图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和施工工序进行检查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对关键的施工环节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
(3)检查施工单位的投入的人、材、设备等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复核工程计量的原始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做好监理日报和有关监理记录。
第五章监理工作制度
一、第一次工地会议制度
在工程开工前由业主组织,监理、设计、承包商、监理、质监站等各方人员参加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在会上明确工程管理架构,各单位及人员职责、监理内容、监理制度和程序、监理表格的使用、检查开工准备情况等,会后编写分发会议纪要。
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议程:
1、各方组织机构及人员介绍,并宣布人员授权;
2、业主代表宣布对监理的授权;
3、承包人介绍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并从工、机、料等几个方面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陈述进行逐项评价;
5、业主代表明确开工条件,并提出工作要求;
6、监理工程师明确监理工作程序;
7、明确工地例会的时间、地点。
二、工地例会制度
监理应每周定期召开工地例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代表)组织并主持有业主、施工单位及与工程有关的单位参加(必要时可通知设计、质监站等单位参加),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资金、单位间相互配合等有关部门情况和存在问题作协调处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并指定专人作出记录,会后编写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签认并经总监或总监代表签审后,分发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三、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
2、图纸会审前,应先由各施工单位及监理人员熟悉及自审图纸。
3、设计交底基本程序是:
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及工艺要求、技术措施及有关注意事项及关键问题;再由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以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
然后通过三方研究和商讨,拟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经设计人员签署后作为设计图纸的修改或补充,为施工的依据。
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设计人员应在约定的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全局,统筹施工全过程,在建设工作中起指导作用的纲领性技术文件,承包单位应于施工准备阶段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完成自审程序后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对于规模较大或分期出图的工程,暂时不具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条件的,可分期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对技术复杂的或关键性的施工部位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可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经过承包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送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要求承包单位修改或补充。
3、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核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如有修改与变动,应取得项目监理机构的批准。
五、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制度
1、工程正式开工前,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并具备施工安全条件后,施工方应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批准后才能开工,并开始计算工期。
凡中间停工后复工,均必须进行复工申请。
2、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业主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3、因业主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施工方提交有关停工签证,经监理人员核签并报告业主后确认。
4、因质量或安全问题被指令停工者,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停工后复工时,需履行复工申报手续,经监理人员现场检查落实并核签申请报告后始能复工。
六、技术复核制度
1、对于重要工程、重要部位的坐标方向、轴线、标高等,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复核预检。
2、对重要材料、构件的材质证明、试验资料存在疑问的,监理人员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机构)进行复检。
3、对己完工程成品,必要时采用适当方法对结构强度、密实度进行复核。
4、重要的技术复核内容及范围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七、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l、凡工程所用材料均应具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否则不得进场使用。
2、用于工程结构的材料,还需抽样复检。
3、工程所用半成品,除提供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
4、使用新材料,应有技术鉴定书。
5、对进口材料、器材必须提交海关商检证书。
八、隐蔽工程及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工程的隐检、预检及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的必要和重要的工作程序,监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并严肃对待,要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2、要做好隐检、预检及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必要做好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工作。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巡视检查,事先应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确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要部位和关键控制点。
在巡视中发现并及时纠正不符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不符合施工规范、规程,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所发生的问题。
3、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监理。
4、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
5、一般的隐检、预检工作可由监理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重要的隐、预检工作必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一般的分项工程验收技必须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分部工程及重要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主持。
6、隐检、预检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依据:
(1)施工图纸及其说明文件;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
(3)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法规文件;
(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5)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表及资料。
7、对于隐检、预检工程,承包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有关报表及检查记录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核查合格后在原报表上签认,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不合格时通知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后重新报验。
8、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监理工程师对报审的资料进行审核。
并对完成的工程进行现场平行检验,如符合要求时应予签认,如不符合要求不予签认,并发出“监理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或返修,整改或返修完成后重新报验。
经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并签认。
燃气、电气、供水等工程的分项工程的验收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并合格后进行。
9、分部工程完成后,应将组成该分部工程的各项工程的报验资料汇总,并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然后将所有有关报表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批签认。
10、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规定的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如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以及电气、设备安装的有关部分工程的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核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报表资料,并由总监理工程式师组织建设、承包、设计单位共同对现场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各方签字认可。
11、各项验收时需要填报及核查的报表,见《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管理办法》。
九、设计变更审核处理制度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件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项目之间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确定工程变更的工程量;
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十、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月工程款支付:
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规定计算工程款,并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审核完成,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建设单位。
2、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结算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造价控制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并与建设单位协商提出审核意见,签署结算报告。
十一、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单位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