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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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
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
安装单位平台使用手册
家通电子商务(大连)有限公司
第一章使用前准备工作
一.1系统简介以及运行环境
“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简称“辽特监系统”)是在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下由大连家通燃气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开发的辽宁省通用特种设备监察与检验的动态信息监管系统。
“辽特监系统”是基于最新JAVA技术开发的浏览器模式管理软件,无需安装客户端,用户只要启动任意一款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在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辽特监系统”系统网址(系统正常投用后以管理部门公告的系统网址):
回车即可进入“辽特监系统”监管系统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操作人员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鼠标左键单击“登录”即可进入监管系统。
单击“登陆”按钮进入系统,如下图所示:
进入系统后,显示“安装单位管理平台”主窗口,窗口左侧显示该平台功能菜单项,右侧显示待办任务一览表。
1、系统菜单:
显示“安装单位管理平台”主要功能,包括设备管理、报检管理、文函管理、局部工作流管理、系统管理等。
2、系统主页:
显示“待办任务台帐”、“快捷方式”、“系统公告”、
(1)待办任务台帐:
显示安装单位当前登录人员等待处理的工作任务。
(2)快捷方式:
主要常用的功能快捷方式。
(3)系统公告:
管理人员发布系统有关公告信息
3、退出系统单击“退出系统”退回浏览器注窗口,结束本次管理工作。
一.2系统工作流程
为了快速了解“辽特监管系统”,下面用流程图形势对系统主要功能进行说明。
一.2.1需要安装监检的新设备注册登记流程
使用单位新增加的特种设备,按监察规程要求必须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设备,本系统称为“需要安装监检的新设备”,此类设备必须由有安装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装,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必须由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合格设备发给监督检验合格证。
使用单位方能够提交新设备注册登记申请,监察机构审核合格发放特种设备使用发证。
设备登记基本数据可以由使用单位、安装单位或监察机构任意一方输入,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数据可以由系统自动传送到注册登记数据库中,没有使用“辽特监管平台”进行监督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的设备,可以由监察机构平台输入检验信息,然后进行发证操作。
一.2.1.1设备信息录入、入库
用户通过菜单“设备管理”—“设备信息录入”进入,填写完信息后将设备入库或保存草稿。
【注意】一台设备只能录入一次。
其中,使用单位平台录入的设备会自动同步更新到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台账”。
下面为使用单位录入一台曳引式客梯的操作步骤:
(1)点击菜单“设备信息录入”打开设备信息录入界面,如图:
请先选择设备种类。
2、鼠标左键单击“曳引式客梯”。
1、单击三角符号标识,选择电梯类别。
(2)选择设备品种后,自动跳转到曳引式客梯录入界面,如图。
(3)填写完设备基本信息后,点击最下面的“设备入库”或者“保存草稿”。
点击“设备入库”的设备可以到“设备台账”的“未注册”页面查看;点击“保存草稿”的设备要在“设备台账”的“草稿”页面中查看。
一.2.1.2安装单位起草安装告知
新设备录入完成后,安装单位便可以起草安装告知,步骤如下:
(1)用户通过菜单“设备管理”—“设备安装告知申请”进入安装告知起草界面,如图:
(2)填写完施工“联系人”和“施工地址”等施工相关信息后,单击右下角“设备选择”或“搜索其他设备”按钮,对将要进行告知的设备进行搜索:
1、搜索安装单位替使用单位录入的设备,点击“设备选择”;2、搜索使用单位自己录入的设备,点击“搜索其他设备”。
●单击“设备选择”按钮,弹出“选择设备”窗口,如图,显示的是安装单位录入的设备列表。
用户选中将要进行告知的设备,单击“确定”按钮。
(*可以同时选择同一使用单位,同种类的多台设备。
)
先选中设备,再点击“确定”。
弹出框自动关闭,选中的设备会自动添加到安装告知起草页,如图。
单击起草界面最下方的“确定”按钮,安装告知起草成功。
●如果是要对使用单位自己录入的设备进行告知,则安装单位用户需要单击“搜索其他设备”进行查询,如图。
在“设备查询”窗口中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确定”,会弹出框口“选择设备”。
后续步骤同上,先选中设备再点击“确定”按钮,选中的设备会自动添加到告知起草界面。
一.2.1.3安装告知审核发送
发送设备告知申请。
系统默认发送告知申请的系统用户,必须与起草告知申请的系统用户一致。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起草设备告知申请的人员在自己的系统平台上,通过菜单“设备管理”--“告知申请审核提交”到“申请信息台账”界面,如图:
申请信息台账:
包括待处理、已处理、已退回三个页面:
1.“处理中”:
显示全部待当前用户发送的设备告知以及其它申请;
2.“已处理”:
台账里列出的是监察单位已接收的各类设备告知和申请;
3.“已退回”:
台账里列出的是监察不同意退回的各类设备告知和申请,以及已经被终止的(包括监察终止和申请单位终止)设备告知和申请。
(2)在“待处理”页面中,单击蓝色字体的“申请书编号”,进入申请的详细页。
点击“上传附件”,可查看随告知上传的附件。
(3)核实申请表中的信息,准确无误后选中最下面的“同意”,再单击“确定”按钮,则告知发送成功。
选中“同意”,再点击“确定”按钮,告知会发送至监察机构;选中“不同意”,设备会恢复到起草告知前的状态。
(4)设备告知申请发送至监察机构后,可以通过“已处理”页面中的“流转状态”一项查看监察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已审批。
一.2.1.4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监察机构受理告知后生成告知书、临时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才能起草注册申请。
一.2.1.5使用单位起草注册申请
请参照“使用单位平台使用手册”。
一.2.1.6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请参照“监察机构平台使用手册”。
监察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成正式的注册编号、使用证号。
一.2.2设备维修改造流程
特种设备安改造、维修,安装单位在施工前,应当按规定向监察机构办理告知手续,按监察规程要求必须由安装单位发起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告知书,安装单位内部审批通过后,发送至监察机构。
经过监察机构受理后,按规定指定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监督检验。
检验合格后发给检验报告,使用单位方能够提交变更使用申请,监察机构审核合格后即可使用设备。
设备登记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告知书可以由安装单位或监察机构任意一方输入,检验机构的检验数据可以由系统自动传送到注册登记数据库中,没有使用“辽特监管平台”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监督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的设备,可以由监察机构平台输入维修/改造/维修改造监督检验信息,然后提交变更使用申请。
一.2.2.1安装单位起草维修/改造/维改告知
第一步:
起草维修改造告知申请。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用户通过菜单“设备管理”—“维修改造告知申请”进入维修改造告知起草界面,如图:
(2)填写完施工“联系人”和“施工地址”等施工相关信息后,单击右下角“设备选择”或“搜索其他设备”按钮,对将要进行告知的设备进行搜索:
1、搜索安装单位替使用单位录入的设备,点击“设备选择”;2、搜索使用单位自己录入的设备,点击“搜索其他设备”。
●单击“设备选择”按钮,弹出“选择设备”窗口,如图,显示的是安装单位录入的设备列表。
用户选中将要进行告知的设备,单击“确定”按钮。
(*可以同时选择同一使用单位,同种类的多台设备。
)
先选中设备,再点击“确定”。
弹出框自动关闭,选中的设备会自动添加到安装告知起草页,如图。
单击起草界面最下方的“确定”按钮,安装告知起草成功。
●如果是要对使用单位自己录入的设备进行告知,则安装单位用户需要单击“搜索其他设备”进行查询,如图。
在“设备查询”窗口中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确定”,会弹出框口“选择设备”。
后续步骤同上,先选中设备再点击“确定”按钮,选中的设备会自动添加到告知起草界面。
第二步:
告知申请审核发送。
参照1.2.1.3。
一.2.2.2监察机构受理
请参照“监察机构平台使用手册”。
经过监察机构受理后,按规定指定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监督检验。
检验合格后发给检验报告,使用单位方能够提交变更使用申请。
一.2.2.3使用单位起草变更使用申请
请参照“使用单位平台使用手册”。
一.2.2.4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请参照“监察机构平台使用手册”。
监察机构审批通过后,维修/改造/维改告知完成。
一.2.3设备移装流程
使用单位向监察机构提交设备移装申请,使用单位内部审批通过后,发送至监察机构。
经过监察机构审批通过后,由安装单位起草安装告知,安装单位内部审批通过后,发送至设备新所在地的监察机构,新所在地的监察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成告知书号。
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必须由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合格设备发给监督检验合格证。
使用单位方能够提交移装使用申请。
使用单位录入检验信息并起草移装使用申请,使用单位内部审核后发送至设备新所在地的监察机构,新所在地的监察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成新的使用证。
设备移装申请可以由使用单位或监察机构任意一方输入,安装告知可以由安装单位或新所在地的监察机构任意一方输入。
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数据可以由系统自动传送到注册登记数据库中,没有使用“辽特监管平台”进行监督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的设备,可以由监察机构平台输入检验信息,然后进行发证操作。
一.2.3.1使用单位起草设备移装申请
请参照“使用单位平台使用手册”。
一.2.3.2监察机构审批移装申请
请参照“监察机构平台使用手册”。
经过监察机构审批通过后,由安装单位起草安装告知。
一.2.3.3安装单位起草安装告知
参照1.2.1.2。
一.2.3.4安装告知审核发送
参照1.2.1.3。
一.2.3.5监察机构受理安装告知
请参照“监察机构平台使用手册”。
设备新所在地的监察机构受理后,生成告知书号。
一.2.3.6使用单位提交移装使用申请
请参照“使用单位平台使用手册”。
一.2.3.7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请参照“监察机构平台使用手册”。
监察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成新的使用证号,完成设备移装。
一.2.4设备过户移装流程
原使用单位A向监察机构提交过户移装申请,使用单位内部审批通过后,发送至监察机构。
经过监察机构审批通过后,由安装单位起草安装告知,安装单位内部审批通过后,发送至设备新所在地的监察机构,新所在地的监察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成告知书号。
新使用单位B向设备新所在地的监察机构提交过户移装使用申请,新所在地的监察机构审批通过后,发给特种设备使用证。
设备移装申请可以由使用单位A或监察机构任意一方输入;
安装告知可以由安装单位或新所在地的监察机构任意一方输入;
设备移装使用申请可以由使用单位B或新所在地的监察机构任意一方输入;
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数据可以由系统自动传送到注册登记数据库中,没有使用“辽特监管平台”进行监督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的设备,可以由监察机构平台输入检验信息,然后进行发证操作。
一.2.4.1原使用单位A提交过户移装申请
请参照“使用单位平台使用手册”。
一.2.4.2监察机构受理原使用单位A的过户移装申请
请参照“监察机构平台使用手册”。
经过监察机构审批通过后,由安装单位起草安装告知。
一.2.4.3监察机构审批移装申请
请参照“监察机构平台使用手册”。
经过监察机构审批通过后,由安装单位起草安装告知。
一.2.4.4安装单位起草安装告知
参照1.2.1.2。
一.2.4.5安装告知审核发送
参照1.2.1.3。
一.2.4.6监察机构受理安装告知
请参照“监察机构平台使用手册”。
设备新所在地的监察机构受理后,生成告知书号。
一.2.4.7新使用单位B提交过户移装使用申请
请参照“使用单位平台使用手册”。
一.2.4.8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请参照“监察机构平台使用手册”。
监察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成新的使用证号,完成设备过户移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