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基于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的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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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基于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的分析
论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基于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的分析
[生态经济学]论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基于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的分析
循环经济,市场机制,政府,行为,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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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市场机制,政府,行为,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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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循环经济是对经济发展模式的变革,是在环境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追求经济发展的生态效率目标。
传统市场经济中的环境资源配置存在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制度安排加以矫正。
政府是推动循环经济运行和发展的责任主体,完善的市场机制是推动循环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的耦合能够产生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最佳效应。
关键词:
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市场机制,政府行为
循环经济是按照生态学规律和经济学规律构建的以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友好为特征的新型经济形态。
循环经济是对经济发展模式的变革,是经济发展观念和模式的根本创新。
一、稀缺要素转移是循环经济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学前提
循环经济思想来源于人们对资源稀缺性的认识。
根据亚当·斯密奠定的经济原理,经济学有两个基本观点:
一是人类发展的资源存在着某种稀缺性;二是人类发展需要最有效地配置稀缺资源。
当前人类面临的稀缺资源为自然资源。
循环经济是一种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循环经济就是要保护日益稀缺的自然资源,提高其配置效率。
稀缺与效率是经济学的双重主题,稀缺要素转移和效率目标变革是循环经济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学前提。
循环经济就是在自然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追求经济发展的生态效率目标。
在工业化运动经历了200年后的今天,世界人口已增长至60亿,劳动力相对过剩,支撑人类经济系统的生态系统的承载力相对愈显脆弱,自然资源成为这一时代最稀缺生产要素。
也就是说,当前人类面临的稀缺资源的类型已由18世纪工业化运动时期的人力资源转变为自然资源,更确切地说是包括自然资源和生态能力在内的自然资本。
当自然资本成为经济发展内生变量时,持续的经济增长就开始受到自然资本的约束。
当前,日趋衰减的自然资本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限制性要素(诸大建,2003)。
自然资源稀缺性的凸现成为制约现代社会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在这一背景下,仅仅依靠提高劳动生产率获得经济增长的方式已经不再可靠,而是需要从根本上提高自然资源的生产效率,即一方面需要提高能源和原材料的生产率,同时还必须消除或尽量减少环境污染,这样的经济发展模式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途径。
在现代社会背景下,随着自然资源成为最稀缺要素,经济学研究应该更加重视自然资源要素投入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与此相应,在衡量经济发展水平时应该注重单位GDP能耗或物耗,以及单位GDP的环境污染负荷等指标,即绿色GDP核算,而不应该盲目趋同于单纯使用GDP指标或人均GDP指标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准。
以切实提高自然资源生产效率为目标的循环经济模式,有助于克服自然资源稀缺给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根本性阻碍。
由此可见,“稀缺性”向自然资源要素的转移,是循环经济理念在这一时代得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学前提(黄英娜等,2004)。
自然资源的“绝对稀缺”不仅是循环经济思想产生的根源,也是循环经济理论不同于传统经济理论的本质特征和理论基点。
自然资源“绝对稀缺”对于循环经济的经济意义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包括自然资源最终意义上是有限的;其二,对资源的循环利用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都是最终要付出成本的。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循环经济应该被看作是一个关于经济理论创新和经济发展模式变革的经济问题。
二、循环经济追求经济发展的生态效率目标
效率一词是指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即帕累托效率或帕累托最优。
帕累托效率是一个完全效率的概念,指的是生产、消费和交换都有机地组织在一个经济系统之中的综合效率。
效率包括技术效率、配置效率两方面。
经济学关注的是既定技术水平下的配置效率,也就是选择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经济利益的技术方法和资源、产品组合。
经济学中一般用帕累托效率标准来衡量配置的效率,这是一个同经济主体的主观效用有关的相对性的效率标准。
生态经济学家主张用相对而言更具有客观性和绝对性的“生态效率”标准来替代帕累托效率标准。
“生态效率”一词最早出现于世界工商理事会(WBCSD)向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发大会提交的报告《改变航向:
一个关于发展与环境的全球商业视点》中。
该报告从微观的角度将生态效率定义为:
“提供有价格竞争优势的、满足人类需求并保证生活质量的产品或服务,同时逐步降低对生态的影响和资源消耗强度,使之与地球承载能力相一致”。
在这一定义中,生态效率包含两层含义:
(1)个体经营者在资源投入不增加甚至减少的条件下实现产出的增加,其表现形式即“减物质化”生产扩张;
(2)在经济产出不变甚至增加的条件下,减少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其表现形式为“清洁生产”。
在循环经济理念中,效率目标的含义得到了进一步扩展。
循环经济强调效率与效益的统一。
效率是一种投入产出关系。
然而,在过去的效率分析中,投入中并没有考虑生态环境因素,这是导致人们在追求效率的同时破坏生态环境的根源。
发展循环经济则要求把生态环境作为效率的要素之一,即生态效率。
循环经济关注的目标不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而是生态效率的提高。
从宏观经济学意义上讲,生态效率可以被定义为:
“在尽量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减少环境污染的基础上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生态效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量(即GDP总量)和资源环境消耗的实物量比值,它表示经济增长与环境压力的分离关系,是一国绿色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生态效率的指标和资源效率的指标以及环境效率的指标密切相关。
生态效率一方面表现为提高所投入的能源、矿产及原材料等物品的生产率,主要体现为降低单位GDP能耗和物耗;另一方面表现为尽量减少客观存在于非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由污染带来的负外部性所引起的一种非效率,主要体现为降低单位GDP环境污染负荷。
由此可见,循环经济所追求的生态效率目标体现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生态效率目标体现了循环经济的“3R”原则所规范的内容,循环经济实现生态效率的具体方法和途径主要有两个方面:
(1)通过开发和应用资源节约技术、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和延长物料循环利用产业链,使生产投入降至最低水平,即以最少投入获得最大产出。
(2)通过开发和应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技术和环境无害化技术等环境友好技术,尽量消除和减少环境污染。
循环经济模式所追求的这一目标,使传统的经济效率增添了新的生态内涵。
正是因为循环经济追求的效率目标从传统经济学中的效率含义扩展至生态效率的深度和广度,在自然资源稀缺性(包括自然环境生态承载力有限性)凸现的今天,能够有助于现代社会解决经济可持续发展与自然资源稀缺之间的矛盾。
三、环境资源配置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制度安排加以矫正
市场机制是市场经济的主导性调节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
但市场的正常工作要求具备若干条件,如,所有资源的产权一般来说是清晰的;所有稀缺资源必须进入市场;完全竞争;有完全的信息;无明显的外部效应;公共产品数量不多;交易费用不高等。
如果这些条件不能满足,市场就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
由于在实际的经济运行中,使市场机制达到资源配置最优化的前提条件并不完全具备,因此,存在市场在某些领域是无效率的,即存在着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的存在,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必要性,也为政府行为的产生提供了依据。
对市场失灵进行补救的两个主要的政府职能是:
稳定整个经济,以及对经济资源进行再配置。
传统的市场机制在环境资源配置中存在失灵。
这是因为传统的市场机制只能解决社会经济系统内部的资源配置问题,并不能解决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以物质和能量流动为主要形态的环境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
主要原因是环境资源没有清晰界定的产权,不能作为生产要素纳入市场机制中。
由于环境资源产权不明晰,而市场一般不会对于没有产权的物品进行交易和有效配置,使得日益稀缺的环境资源成为可以无偿或低价开采使用的公共物品,造成对环境资源的过度使用,并产生很强的外部不经济性。
所以就环境资源使用和管理来说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制度安排加以矫正。
政府在解决外部性方面具有优势,可以采用规制、税收或罚款、补贴和法律手段等措施加以解决。
政府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可以通过建立新的制度框架,将环境资源作为生产要素纳入市场运行机制中,来解决环境外部不经济性问题,矫正环境资源领域的市场失灵。
目前环境资源的稀缺和环境外部不经济性的凸现,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
由于环境资源产权界定不清是产生环境外部不经济性的根本原因,也是市场机制对环境资源配置失灵的根源所在,因此,建立环境资源产权是实现市场机制对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条件和根本要求。
环境资源合理定价是实现环境资源合理配置的关键,而产权明晰是环境资源合理定价的前提,产权交易是环境资源合理定价的重要途径。
政府很有必要对环境资源产权进行明确界定,通过建立适当的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来解决环境外部不经济性问题,实现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
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的建立需要市场和政府的共同作用。
政府的作用应该是通过建立环境资源的产权规则,来完善环境资源市场,通过立法和法律保证对环境资源给予清晰的初始产权界定,使环境资源的产权能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交易进行转移、重组和优化(李云燕,2008)。
四、政府是推动循环经济运行和发展的责任主体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力求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中的资源与环境问题,使环境资源能够在当代人之间和代际之间得到合理配置。
较之传统经济而言,循环经济更能够满足经济活动的职能:
即通过有效率地生产和较公平地分配,来满足人类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
但是,像循环经济这样一种新的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的经济发展模式,不可能自动运行,必须通过政府制度创新,实施制度变迁来实现。
而且,具有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应该成为推动循环经济运行与发展的责任主体。
政府在循环经济中的作用是以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相结合,以宏观调控为主导,通过建立法律政策制度等手段,引导社会经济向着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通过建立市场准入标准等措施,规制企业的运行。
政府的制度安排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在循环经济发展中,政府具有建立法规体系、编制规划、制定政策、调整经济结构与布局、加快技术开发、制定标准、建立评价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开展示范试点、实施推进计划等职能作用。
应当在增加制度供给(法律、规制、税收或罚款、补贴)、明确环境产权、加强监督管理、进行行政干预等方面做出适当的制度安排。
首先,应把循环经济作为重要战略决策纳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国家和地方各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用以指导全国和地方的循环经济发展。
其次,进一步加强循环经济立法。
在现有《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基础上,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增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
第三,制定循环经济政策。
包括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奖励政策、收费减免政策、税收减免政策、贷款优惠政策等经济政策。
第四,建立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
应逐步建立一个完善的环境资源产权(包括排污权)交易制度和交易市场,使得环境资源成为一种生产要素纳入市场调节中,促使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五,加强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的实施与监管机制。
应加大循环经济执法力度,实行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维护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第六,政府通过行政干预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如对高能耗、高水耗及高污染行业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合格评定制度和污染控制标准;政府提供资金、技术和政策支持,推进生态产业园区、生态省、市和循环经济试点省、市的建设等。
第七,明确将循环经济指标纳入政府决策者的政绩考核体系,督促其行使发展循环经济的职责。
五、完善的市场机制是推动循环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实践证明,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成功运行的经济体制。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和先进的经济发展模式,与市场经济具有协同性(李云燕,2007)。
首先,循环经济与市场经济具有协同共进的关系,循环经济是对市场经济的补充,市场经济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
其次,循环经济和市场经济都遵循基于自然资源稀缺性的成本与效益原则,通过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来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第三,循环经济要求把环境资源作为生产要素纳入市场运行机制,能够从根本上消除环境外部不经济性,促进市场经济规范有效。
第四,循环经济体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反映越是生态环保越有经济效益的经济发展趋势,是市场经济的最佳经济发展模式。
完善的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率,推动经济增长,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其一,市场机制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手段。
完善的市场机制,不仅能够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且能够以各种方式为经济发展提供推动力。
事实上,运用市场机制发展循环经济比使用强制手段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小的管理成本。
其二,完善的市场机制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机制。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社会重新构建一种新的制度框架,这种新的制度框架的核心是要将环境资源作为生产要素纳入市场运行机制中,并在这一制度框架的规制下,形成一个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完善的市场机制。
其三,循环经济的市场实现需要制度建设与市场力量相结合。
循环经济实际上是一种创新的经济,发展循环经济不仅要强调理论和技术创新,更重要的是要进行制度创新。
政府的制度建设与创新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基础,而市场力量是循环经济发展壮大的根本动力。
第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完善市场机制的建立需要政府和市场的共同作用。
政府的作用在于通过恰当的制度安排,使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受到设定的资源限量与生态环境阈值的限制,而市场的作用在于如何在这种限制下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李云燕,2007)。
六、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的耦合能够产生循环经济发展的最佳效应
市场机制和政府行为在经济运行和发展中均具有重大的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现代市场经济现实而理智的选择并不是纯粹的市场或纯粹的政府,而是这两者的结合。
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相结合,其前提是让市场机制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
政府行为是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促进市场的发育而存在的,它作用的领域应是市场不能或不宜的领域。
政府行为的运作目标是为完善市场机制和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创造条件,提高市场机制的效率。
政府行为的实现方式应当是在宏观领域,用间接干预的方式,而且必须与市场机制高度协调,与之相互耦合,协调地作用于市场,绝不能造成对市场机制的破坏。
政府行为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制定和执行规则来维护市场秩序,政府可以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对市场运行进行引导和改进。
循环经济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其发展必然要政府的推进;同时,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其运行必然要受市场机制的调节。
因此,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推动和市场的作用,更需要市场机制和政府行为的耦合。
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行为的耦合,可以培育起一个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完善的市场机制,构筑起一个能够促进物质与能量高效循环流动,并保持与自然生态系统协同演进的循环经济系统(李云燕,2008)。
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的耦合能够产生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最佳效应。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环境经济学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
//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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