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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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附件

附件二: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

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由于监理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及所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生效之日前已签订服务合同及在建项目的相关收费不再调整。

原国家物价局与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地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三: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1总则

  1.0.1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附表一)。

  1.0.2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和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

  1.0.3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1.0.4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收费。

  1.0.5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士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1.0.6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施工阶段监理基本服务内容的价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附表二)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1.0.7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规定的基价和1.0.5

(2)计算出的施工监理服务基准收费额。

发包人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合同额。

  1.0.8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即工程概算投资额。

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40%以上的工程项目,其建筑安装工程费全部计入计费额,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按40%的比例计入计费额。

但其计费额不应小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其相同且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于工程概算投资额40%的工程项目的计费额。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服务的,以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的,应扣除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格折换成人民币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均指每个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项目范围的计费额。

  1.0.9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包括:

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高程调整系数。

  

(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三)中查找确定。

  

(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

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

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

  (3)高程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O01m以下的为l;

  海拔高程2001~3000m为1.1;

  海拔高程3001~350Om为1.2;

  海拔高程3501~4000m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调整系数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

  1.0.10发包人将施工监理服务中的某一部分工作单独发包给监理人,按照其占施工监理服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其中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收费不宜低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的70%。

  1.0.1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人承担的,各监理人按照其占施工监理服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发包人委托其中一个监理人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总负责的,该监理人按照各监理人合计监理服务收费额的4%一6%向发包人收取总体协调费。

  1.0.12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

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发包人与监理人协商确定。

附表一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

服务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

备注

勘察阶段

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保修等阶段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

设计阶段

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施工阶段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保修阶段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附表二

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表

单位:

万元

序号

计费额

收费基价

1

500

16.5

2

1000

30.1

3

3000

78.1

4

5000

120.8

5

8000

181.0

6

10000

218.6

7

20000

393.4

8

40000

708.2

9

60000

991.4

10

80000

1255.8

11

100000

1507.0

12

200000

2712.5

13

400000

4882.6

14

600000

6835.6

15

800000

8658.4

16

1000000

10390.1

注:

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附表三

施工监理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工程类型专业调整系数

1.矿山采选工程黑色、有色、黄金、化学、非金属及其他矿采选工程0.9

选煤及其他煤炭工程     1.0

矿井工程,铀矿采选工程1.1

2.加工冶炼工程

冶炼工程                 0.9

船舶水工工程1.0

各类加工、冶炼工程1.0

核加工工程1.2

3.石油化工工程

石油工程0.9

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1.0

核化工工程1.2

4.水利电力工程

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0.9

火电工程、送变电工程1.0

核能、水电、水库工程1.2

5.交通运输工程

机场场道、机场空管工程和助航灯光工程0.9

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轻轨工程1.0

水运、地铁、桥梁、隧道、索道工程1.1

6.建筑市政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0.8

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工程1.0

邮电、电信、广播电视工程1.0

7.农业林业工程

农业工程0.9

林业工程0.9

附表四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元)

一、高级专家

1000~1200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

800~1000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

600~800

四、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

300~600

注:

本表适用于提供短期服务的人工费用标准。

附件二

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y=y1+

(x-x1)

注:

  1)x1、x2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中计费额的区段值;y1、y2为对应于x1、x2的收费基价;x为某区段间的插入值;y为对应于x由插入法计算而得的收费基价。

2)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3)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例】若计算得计费额为600万,计算其收费基价。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计费额处于区段值500万(收费基价为16.5万)与1000万(收费基价为30.1万)之间,则对应于600万计费额的收费基价

y=16.5+

×(600-500)=19.22(万)

附件三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和依据

序号

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标准

处罚依据

1

发包人、监理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五条

3

评标人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取消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予以公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

4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标或者重新进行招标,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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