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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柜成品质量标准

杭州汇家卫浴用品有限公司

浴室柜检验标准

(1.0版)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浴室柜成品的检验。

2.引用标准

GB24977-2010卫浴家具

GB/T-15104-2006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

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4897-2003刨花板

GB/T11718-1999中密度纤维板

GB/T9846-2004胶合板

JC908-2002实体面材

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19766-2005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T1720—1997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QB/T2530-2001木制柜

GB/T10357-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GB2828-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1928-2009木材物理力学试验方法总则

GB/T18884-2002家用厨房设备

GB/T10125-1997盐雾试验

GB/T4893.1-2005家具表面耐冷液测定法

GB/T4893.2-2005家具表面耐湿热测定法

GB/T4893.3-2005家具表面耐干热测定法

GB/T4893.4-1985家具表面漆膜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

GB/T4983.7家具表面漆膜耐冷热温差

GB/T4893.8家具表面漆膜耐磨性

GB/T4893.9家具表面漆膜抗冲击

QB/T1102-2006民用装饰镜

GB/T17657-1999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4857国际安全运输协会运输包装检测标准

QB/T3914-1999家具工业常用名词术语

GB5296.6家具使用说明

GB24977-2010卫浴家具行标

3.外观质量及尺寸

3.1分区原则:

A区为直接可视面。

直接可视面是指人在700毫米处直立情况下正视前方,按照产品实际安装位置,能够直接看到的产品表面,通常指正面和正边,如门板的正面,抽屉面板的正面,面板的正面。

B区为间接可视面。

间接可视面是指人在700毫米处直立情况下正视前方,按照产品实际安装位置,不能够直接看到,但是在打开使用过程中能够直接看到的产品表面,通常指背面和某些打开能看到的部位,如抽屉内部,内置层板表面等。

C区为不可视面。

不可视面是指人在700毫米处直立情况下正视前方,抽屉按照产品件实际安装位置,不能够直接看到,在打开使用过程中也不能直接看到的产品表面,如底板底部、背条背面、侧板的背面、抽屉底板背面等。

3.2检验环境条件和结论判定:

距离板件700mm处,保持光照度在300~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例如40W日光灯)下观察5秒,由三人共同检验,以多数相同结论为评定值。

参考标准:

GB/T18884.3-2002

3.3.缺陷分类和定义

3.3.1主要缺陷:

缺陷不构成致命问题,但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或明显的外观缺陷影响到产品的销售,降低产品价值,或按客户要求判定,所有这些缺陷定为严重缺陷.

3.3.2次要缺陷:

是指那些不会影响产品功能、使用性的问题,但不符合已定标准,或轻微影响产品使用有效性的问题。

3.3.3缺陷描述(本标准中没有解释的缺陷,参考QB/T3914-1999家具工业常用名词术语)

缺陷名称

分类

解释

抛痕

次要缺陷

表面有明显带状、絮状或者圈状痕迹,触摸无明显不平感。

通常是在抛光工序,抛光面与抛具摩擦产生的痕迹。

砂痕

次要缺陷

肉眼观察一条一条像线状的划痕,一般用手指甲在表面轻划时也感觉得到,轻微的用手触摸不出来。

通常是在机器打磨或者手磨过程中,局部砂带失效导致打磨不到位,或者板件冷却时间不够导致。

水涨

主要缺陷

板件拉手、孔位进水受潮,导致起鼓、变形。

透底

主要缺陷

局部表层漆膜被磨穿、磨透,显露出底层油漆。

露底

主要缺陷

色漆不能均匀遮盖底漆漆膜颜色或者基材颜色。

凹坑

次要缺陷

漆膜表面出现圆粒状孔坑。

压痕

次要缺陷

工件滚压后产生的凹凸压印。

桔皮

主要缺陷

板件表面呈现桔皮状纹路。

指纹

次要缺陷

表面有指纹状纹路。

针孔

次要缺陷

漆膜表面出现针状小坑。

杂质

次要缺陷

漆膜表面黏附颗粒状杂质。

污染

主要缺陷

漆面呈现絮状异色。

流挂

次要缺陷

油漆由立面淌下呈现流泪或者下挂等不规则形状。

油窝

主要缺陷

漆膜表面呈现凹凸不平的窝坑。

色差

主要缺陷

板件间或者板件与样板间目视颜色明显。

接缝

次要缺陷

油漆生产双面板件时,正反面漆层间的缝隙

渗色

次要缺陷

底漆的颜色透过面漆玷污表层。

划痕

次要缺陷

板件表面产生细长凹痕。

损坏

主要缺陷

板件受外力作用,外形受到破坏。

变形

主要缺陷

板件弯翘曲。

崩边

次要缺陷

产品在齐边及后加工过程中造成装饰板边锯齿状缺陷。

拼缝

次要缺陷

表面木皮不连续,拼接造成的缺陷。

色花

次要缺陷

着色面颜色不均匀。

胶线

次要缺陷

胶水透过表面,或者在表层纹理处呈线条状。

3.4成品外观接受标准

不明显:

指目测时,在没有提示的情况下观察5秒,肉眼看不见,但是在有提示的情况下观察5秒,肉眼可以看见的缺陷等级定义为不明显,当然,由于人的主观不一样,因此,需要多人同时检测,并取多数人的意见作为结论。

3.4.1百德嘉分区要求

缺陷

A区

B区

C区

抛痕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砂痕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水涨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透底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露底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凹坑

不允许

凹坑≤0.5mm2,连续排列长≤50mm,每处的间隔为200mm以上,≤3处/㎡

凹坑≤1mm2,连续排列长≤50mm,每处的间隔为200mm以上,≤5处/㎡

压痕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桔皮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指纹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针孔

针孔≤0.1mm2,颗粒之间的间隔为300mm以上,颗粒的总数量≤2个/m2;

针孔≤0.2mm2,颗粒之间的间隔为200mm以上,颗粒的总数量≤3个/m2;

不要求

杂质

颗粒≤0.1mm2,颗粒之间的间隔为300mm以上,颗粒的总数量≤2个/m2;

颗粒≤0.5mm2,颗粒之间的间隔为200mm以上,颗粒的总数量≤3个/m2;

手感不明显

污染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流挂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油窝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色差

和封样色板比较,非遮盖类灰卡不低于3.5级。

遮盖类灰卡不低于4级

和封样色板比较,非遮盖类灰卡不低于3.5级。

遮盖类灰卡不低于4级

不明显

接缝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渗色

不允许

不允许

不明显

划痕

不允许

长度≤50mm,允许2处/㎡;影响到基层的不许有。

长度≤50mm,允许3处/㎡;影响到基层的不许有。

损坏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崩边

不允许

长度≤0.2mm2,在同一边上,崩边/掉角的总数量≤3/m;在同一平面上,崩边/掉角的总数量≤3处/m2;

崩边/掉角≤0.3mm2,在同一边上,崩边/掉角的总数量≤5处/m;在同一平面上,崩边/掉角的总数量≤5处/m2;

拼缝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色花

不允许

不允许

不明显

胶线

不允许

不允许

不明显

光泽度

亮光:

光泽度≥95%.

哑光:

和封样色板的光泽度误差≤2%,但门板和抽面背面全为哑光

哑光

哑光

3.4.2泛家分区要求

缺陷名称

A区

B区

C区

抛痕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砂痕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水涨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透底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露底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凹坑

不允许

凹坑≤0.5mm2,连续排列长≤50mm,每处的间隔为200mm以上,≤5处/㎡

凹坑≤1mm2,连续排列长≤50mm,每处的间隔为200mm以上,≤8处/㎡

压痕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桔皮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指纹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针孔

每个针孔≤0.1mm2,颗粒之间的间隔为300mm以上,颗粒的总数量≤2个/m2;

每个针孔≤0.2mm2,颗粒之间的间隔为200mm以上,颗粒的总数量≤5个/m2;

不要求

杂质

每个颗粒≤0.1mm2,颗粒之间的间隔为300mm以上,颗粒的总数量≤2个/m2;

每个颗粒≤0.2mm2,颗粒之间的间隔为200mm以上,颗粒的总数量≤5个/m2;

手感不明显

污染

不允许

不允许

不明显

流挂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油窝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色差

和封样色板比较,非遮盖类灰卡不低于3.5级。

遮盖类灰卡不低于4级

和封样色板比较,非遮盖类灰卡不低于3.5级。

遮盖类灰卡不低于4级

不明显

接缝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渗色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划痕

不允许

长度≤50mm,允许3处/㎡;影响到基层的不许有。

长度≤50mm,允许5处/㎡;影响到基层的不许有。

损坏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崩边

不允许

崩边/掉角≤0.2mm2,在同一边上,崩边/掉角的总数量≤3处/m;在同一平面上,崩边/掉角的总数量≤3处/m2;

崩边/掉角≤0.3mm2,在同一边上,崩边/掉角的总数量≤5处/m;在同一平面上,崩边/掉角的总数量≤5处/m2;

拼缝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色花

不允许

不允许

不明显

胶线

不允许

不允许

不明显

光泽度

亮光:

光泽度≥95%.

哑光:

和封样色板的光泽度误差≤2%,但门板和抽面背面全为哑光

哑光

哑光

3.5形状和位置公差(参考木家具GB)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mm)

1

变形,翘曲

对角线长度≥1400

≤3.0

700≤对角线长度<1400

≤2.0

对角线长度<700

≤1.0

2

平整度

≤0.2

3

分缝

≤2.0(非设计要求时)

4

底脚平稳性

≤1.0(可调底脚不适用)

5

位差度

≤1.0(非设计要求时)

6

邻边垂直度

对角线长度

≥1000

≤3.0

<1000

≤2.0

对边长度

≥1000

≤3.0

<1000

≤2.0

7

抽屉下垂度

≤20

8

抽屉摆动度

≤15

9

圆度

圆管弯曲处

¢<25

≤2.0

¢≥25

≤2.5

10

主要外形尺寸公差

±2

3.6理化性能

序号

检验项目

试验条件及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1

耐液性

10%碳酸钠溶液,24h;10%乙酸溶液,24h;应不低于3级

2

耐湿热

20min,70℃,不低于3级

3

耐干热

20min,85℃,应不低于3级

4

附着力

3B

5

耐冷热温差

3周期,应无鼓泡、裂缝和明显失光

6

耐香烟灼烧

应无脱落状黑斑、裂纹、鼓泡现象

7

单板贴面及软硬质覆面浸渍剥离

按Ⅱ类浸渍剥离试验后,胶层或贴面、封边条与基材间无剥离或分离现象(GB/T17657-1999中4.17Ⅱ)

3.6镜子外观

产品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镜面应光洁平整,安装牢固,不允许异像、水银脱落、裂纹、划伤、沙粒、麻点。

镜边需防水处理。

3.7玻璃层板外观

产品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玻璃不允许崩边、蹦角、杂质、磨边不顺畅等现象,不允许有大于φ0.5的气泡,不明显的暗划长度不大于20mm且分散,不允许有明划。

3.7零配件、拉手、铰链、轨道

3.7.1电镀件:

镀层表面光滑平整,无锈蚀、划伤、毛刺、起泡、碰伤、裂纹、露底等缺陷。

3.7.2金属合金件:

表面细密平整,无锈蚀、裂纹、刃口、锐棱、毛刺。

3.7.3功能:

开闭顺畅,无异样响声。

4.加工与组装

4.1胶粒:

所有胶粒打齐,与板件要平整。

4.2抽屉:

抽屉闭合后,与柜体的缝隙大小一致,抽屉面板在一条垂直直线上。

4.3轨道/门铰:

卫生清洁,推拉或开关自如、灵活,安装牢固。

4.4拉手:

拉手安装水平,垂直,误差≤1mm。

孔位不能裸露可见,拉手不能划伤,安装牢固。

4.5门板:

门板安装水平、垂直,缝隙一致,闭合后与抽屉面板保持在同一水平面。

4.6柜体:

柜体裁口应顺直、拼缝应严密、平齐,拼接处误差≤1mm。

4.7封边:

表面平整,封线平直。

尽量采用机器封边,只有极少量的不能用机器封边的情形下才能用手工封边。

带弧形或圆角板件封边须严密缝隙小于等于0.5mm.但所有缝要填封好,填好后不再有任何的缝隙,填封的材料必需是防水的.其他封边不允许有缝隙.

4.8安装适配性

台面、台盆、龙头、去水器跟浴室柜配合良好,无干涉。

台上盆跟浴室柜台面的安装缝隙不超过2.5mm。

5.浴室柜含水率要求

实木浴室柜成品含水率8%-12%;多层板浴室柜成品含水率8%-14%。

6.性能要求

6.1主要材料和配件的性能要求

6.1.1多层板:

浸渍剥离试验,表面胶合强度均达到GB/T-15104-2006标准的要求,甲醛释放量达到GB18580-2001标准中E1(≤1.5mg/L)的要求。

防潮防水性能优。

6.1.2人造板:

人造板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GB/T4897-2003,GB/T11718-1999等的规定。

6.1.3实木板:

各项符合GB/T1928-2009、GB/T3324-2008的要求。

6.1.4人造石:

人造石的各项性能需符合JC908-2002的全部技术要求,包括尺寸、外观质量、硬度、弯曲强度、耐污染性、承载性能、耐水性、抗老化性能等。

6.1.5天然大理石:

天然大理石各项性能需符合GB6566-2001和GB/T19766-2005的规范要求。

具体按百德嘉HS-300标准检验。

6.1.6螺钉(钢配件):

材质为304不锈钢。

金属配件应符合ASSX24的盐雾测试达到9级标准。

6.1.7油漆:

防潮性能好,环保性能好,油漆产品的油漆硬度,漆面附着力符合国家GB/T1720—1997标准。

甲醛释放量符GB18584-2001的要求。

7.理化性能要求

7.1外表部位理化性能要求

关键材料

测试项目

性能要求

参考标准

主柜台面板

耐液性

10%碳酸钠溶液,24H;10%乙酸溶液,24H;应不低于3级

GB/T4893.1

耐湿热

20分钟,85℃,应不低于2级

GB/T4893.2

耐香烟灼烧

应无脱落状黑斑、裂纹、鼓泡现象

GB/T17657-1999中4.40的规定进行测试

耐污染

牙膏、口红、洗发水、沐浴液,试验后表面无污染或腐蚀痕迹

GB/T17657-1999中4.37的规定进行测试

多层板

甲醛含量

≤1.5mg/L

符合GB18580-2001标准中E1的要求

含水率

8%~14%

胶合强度

浸渍剥离试验

GB/T15104-2006

指接板

甲醛含量

≤1.5mg/L

符合GB18580-2001标准中E1的要求

含水率

8%~12%

GB/T3324规定行进

除台面板外其它木制表面漆膜

耐液性

10%碳酸钠溶液,24H:

10%乙酸溶液,24H:

应不低于3级

GB/T4893.1~4893.4、GB/T4893.7~4893.9和GB/T17657-1999中4.40的规定

附着力

涂层交叉切割法、应不低于3级

耐冷热温差

3周期,应无鼓泡、裂缝和明显失光

耐香烟灼烧

应无脱落状黑斑、裂纹、鼓泡现象

五金

盐雾试验

24H

GB/T10125-1997

铰链/导轨

疲劳测试

铰链5万次,导轨8万次

盐雾试验

24H

GB/T10125-1997

镜子

成像清晰,不得有蚀边、麻点、气泡、蹦边、蹦角

QB/T1102-2006

7.2包装测试

包装

测试项目

参考标准

包装

滚动测试

GB/T4857.14

跌落测试

GB/T4857.5

7.3产品结构要求稳固。

7.4产品的性能和材料理化性能要求,所有项目符合GB24977-2010。

8.检验规则

8.1检验

8.1.1主要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外观质量、加工与组装、金属件盐雾实验、铰链和滑轨的灵活性,包装完好及配件齐全,产品与龙头和台盆的适配性,产品的含水率,标签。

8.1.2抽检方法

按照GB2828-2003,一次抽样,S-3,重缺陷AQL=0.65,轻缺陷AQL=1.0。

但前3批实行100%检验.

8.2型式检验

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正常情况整套浴室柜产品每半年进行1次,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需增加型式检验频率。

板材、大理石、人造石、滑轨、门铰、油漆的型式检验每半年一次,由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报告。

9.标志、包装、贮存、使用说明

9.1成品出厂应整洁,有百德嘉商标及合格证说明书,用于追溯的永久标签。

9.2内外包装良好,零配件齐全,唛头正确。

9.3产品贮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污染,不可暴晒或雨淋;堆叠不超过3层,以防压损。

9.4使用说明

产品使用说明的编写应按GB5296.6的规定,内容至少包括;

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编号、生产日期和等级;

⑵产品主要原、辅材料名称、使用部位;

⑶有害物质限量的控制标准

⑷产品安装和调整技术要求、注意事项;

⑸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⑹产品故障分析和排除、保养方法。

品管部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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