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北仑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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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北仑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doc
年北仑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篇一:
XX届北仑区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附件1:
XX届北仑区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
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区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区户籍往届初中毕业学生)。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与发展权。
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分为学校日常体育项目和集中测试项目,集中测试项目又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
按体育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平时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值10分;
2.集中测试项目:
(1)必测项目:
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分值10分;
(2)选测项目:
包括游泳(100米)、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分值20分。
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游泳选项测试,其他项目由市教育局于XX年3月组织抽签仪式,从中随机抽取3项(以下简称“随机项目”),再由考生从这3项中自主选择1项或2项进行测试。
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随机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随机项目中,取其中最高2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XX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按附件2执行;其他项目考试场地器材、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3、4执行。
XX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篮球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调整。
(评分标准见附件5)。
四、考试时间、地点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于XX年4月30日前结束。
2.集中测试项目中,游泳选项于XX年8月进行,地点:
北仑区体艺中心游泳馆;其他项目考试时间在XX年4月下旬。
地点:
北仑中学。
五、考试报名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有关规定
(一)学校体育课(活动)考核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方案报区教育局核准,考核结果按规定公示。
其他项目均采取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
跳绳项目继续使用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
(二)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件6)
1.考生因疾病或肢残、畸形免修体育课的,经审批免于参加体育考试,以24分计入体育总分;集中考试前因病或受伤不能参加的,则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参加中长跑、游泳等体能项目及50米跑、跳绳等激烈运动的学生,不得参加上述项目的考试,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须持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附诊断病历),肢残、畸形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审批。
-2-
2.集中考试前发病或受伤者或女生例假期间,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地点申请缓考,经核准后予以缓考,统一组织补考。
3.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测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
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予录取到高一级学校。
(三)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
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普教科公章),也可以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在外地就读初中(除宁波大市外)且要求回北仑参加中考的北仑户籍初中毕业生及往届毕业学生需参加中长跑(必考)、游泳(选考)及随机项目考试,参加测试的项目数不少于4项,并不得重复。
七、组织实施
(一)区教育局成立北仑区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安全地进行。
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学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严肃处理;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作零分处理。
(二)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
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大课间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项目,忽视平时体育课及其他体育锻炼等做法。
(三)高度重视体育考试过程和训练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要严格把关,完善体检制度。
要特别重视考生心肺功能检查,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疾病。
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加强科学指导,消除不安全隐患。
考试时必须由校级领导带队,要保证往返途中的安全。
需动用车辆的必须严格执行租用车辆的各种规定。
训练时,应有指导教师在场。
要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完善安全岗位责任,严防考试和训练过程中的伤害事故。
-3-
XX届北仑区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日常成绩评分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学生日常体育成绩考核内容由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两方面组成,满分10分,其中学习态度4分,学习能力6分。
二、考核及评分标准
1.学习态度
由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活动出勤率和学习表现两部分组成。
(1)出勤率
学生参加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以下统称为体育活动)的总体出勤率达到95%以上为优秀,85%—94%为良好,75%—84%为合格,75%以下为不合格。
(2)学习表现
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总体表现,包括完成教师安排的体育学习任务,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性体育活动以及平时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时表现。
整体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以上两项总评,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学习能力
由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两部分成绩组成。
(1)体育活动学习能力
按照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进行评价。
学生体育课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市统一年度测试内容和标准,对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运动能力以及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测试结果给予相应分值,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以上两项总评,优秀6分、良好5分、合格4分、不合格2分。
三、考核办法
日常体育考核由学校统筹组织,考核办法及结果必须进行公示,经核准无异议方能记入中考体育总成绩。
XX届初中毕业生日常体育考核学习能力成绩由八年级至九年级两个学年平均成绩组成。
-4-
XX届北仑区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
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
本体育考试场地采取全封闭管理,考生应携带贴有考生照片的体育中考成绩记录卡。
经检录处核对考生基本信息无误后,进入考试场地。
每项考试结束裁判应当场告知考生考试成绩并准确记入体育中考成绩卡。
所有考试结束后以学校为单位打印考生所有成绩并交学校领队签字确认。
考试场所须配备医生若干名,游泳考试场所同时须配备救生员若干名。
一、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
1.场地器材:
400米标准环形跑道,考前须丈量准确。
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
地面要平坦、结实、不滑,以塑胶跑道为宜。
2.考试办法:
每组考生须佩带字迹醒目的小号码。
考生用站立式起跑,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两次者成绩作零分,每人测试1次。
二、游泳(100米)
1.场地器材:
正规游泳池(25米或50米直道)一个,水质干净符合规定。
泳道若干,标志物、救生圈(板)、秒表等。
2.考试办法:
考生须着游泳衣、裤、帽。
出发姿势一律为手扶池壁开始(不得跳水),泳姿不限。
可采用任何转身动作,但须碰池壁转身,到终点时手碰池壁为结束。
如有抢游者,全组召回重游,抢游两次者成绩作零分。
考生在游泳过程中,手不能握水道线等支撑物,脚不得触地,也不得用鼻塞。
每人测试1次。
三、50米跑
1.场地器材:
100米以上的直形跑道,考前须丈量准确。
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
地面要平坦、结实、不滑,以塑胶跑道为宜。
2.考试办法:
每组考生须佩带字迹醒目的小号码。
考生起跑姿势不限,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两次者成绩作零分,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四、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
专用橡胶垫、沙坑或松软的泥地,表面须平整,不得有凹坑,有条件的可用专用测试垫。
起跳区域应与落地区域在同一平面上。
禁止在坚硬的水泥地上考-5-
篇二:
XX届北仑区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附件1:
XX届北仑区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
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区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区户籍往届初中毕业学生)。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与发展权。
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分为学校日常体育项目和集中测试项目,集中测试项目又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
按体育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平时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值10分;
2.集中测试项目:
(1)必测项目:
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分值10分;
(2)选测项目:
包括游泳(100米)、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分值20分。
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游泳选项测试,其他项目由市教育局于XX年3月组织抽签仪式,从中随机抽取3项(以下简称“随机项目”),再由考生从这3项中自主选择1项或2项进行测试。
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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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北仑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机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随机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随机项目中,取其中最高2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XX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按附件2执行;其他项目考试场地器材、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3、4执行。
XX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篮球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调整。
(评分标准见附件5)。
四、考试时间、地点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于XX年4月30日前结束。
2.集中测试项目中,游泳选项于XX年8月进行,地点:
北仑区体艺中心游泳馆;其他项目考试时间在XX年4月下旬。
地点:
北仑中学。
五、考试报名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有关规定
(一)学校体育课(活动)考核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方案报区教育局核准,考核结果按规定公示。
其他项目均采取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
跳绳项目继续使用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
(二)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件6)
1.考生因疾病或肢残、畸形免修体育课的,经审批免于参加体育考试,以24分计入体育总分;集中考试前因病或受伤不能参加的,则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参加中长跑、游泳等体能项目及50米跑、跳绳等激烈运动的学生,不得参加上述项目的考试,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须持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附诊断病历),肢残、畸形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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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中考试前发病或受伤者或女生例假期间,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地点申请缓考,经核准后予以缓考,统一组织补考。
3.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测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
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予录取到高一级学校。
(三)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
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普教科公章),也可以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在外地就读初中(除宁波大市外)且要求回北仑参加中考的北仑户籍初中毕业生及往届毕业学生需参加中长跑(必考)、游泳(选考)及随机项目考试,参加测试的项目数不少于4项,并不得重复。
七、组织实施
(一)区教育局成立北仑区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安全地进行。
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学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严肃处理;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作零分处理。
(二)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
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大课间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项目,忽视平时体育课及其他体育锻炼等做法。
(三)高度重视体育考试过程和训练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要严格把关,完善体检制度。
要特别重视考生心肺功能检查,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疾病。
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加强科学指导,消除不安全隐患。
考试时必须由校级领导带队,要保证往返途中的安全。
需动用车辆的必须严格执行租用车辆的各种规定。
训练时,应有指导教师在场。
要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完善安全岗位责任,严防考试和训练过程中的伤害事故。
-3-
XX届北仑区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日常成绩评分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学生日常体育成绩考核内容由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两方面组成,满分10分,其中学习态度4分,学习能力6分。
二、考核及评分标准
1.学习态度
由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活动出勤率和学习表现两部分组成。
(1)出勤率
学生参加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以下统称为体育活动)的总体出勤率达到95%以上为优秀,85%—94%为良好,75%—84%为合格,75%以下为不合格。
(2)学习表现
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总体表现,包括完成教师安排的体育学习任务,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性体育活动以及平时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时表现。
整体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以上两项总评,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学习能力
由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两部分成绩组成。
(1)体育活动学习能力
按照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进行评价。
学生体育课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市统一年度测试内容和标准,对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运动能力以及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测试结果给予相应分值,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以上两项总评,优秀6分、良好5分、合格4分、不合格2分。
三、考核办法
日常体育考核由学校统筹组织,考核办法及结果必须进行公示,经核准无异议方能记入中考体育总成绩。
XX届初中毕业生日常体育考核学习能力成绩由八年级至九年级两个学年平均成绩组成。
-4-
XX届北仑区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
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
本体育考试场地采取全封闭管理,考生应携带贴有考生照片的体育中考成绩记录卡。
经检录处核对考生基本信息无误后,进入考试场地。
每项考试结束裁判应当场告知考生考试成绩并准确记入体育中考成绩卡。
所有考试结束后以学校为单位打印考生所有成绩并交学校领队签字确认。
考试场所须配备医生若干名,游泳考试场所同时须配备救生员若干名。
一、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
1.场地器材:
400米标准环形跑道,考前须丈量准确。
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
地面要平坦、结实、不滑,以塑胶跑道为宜。
2.考试办法:
每组考生须佩带字迹醒目的小号码。
考生用站立式起跑,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两次者成绩作零分,每人测试1次。
二、游泳(100米)
1.场地器材:
正规游泳池(25米或50米直道)一个,水质干净符合规定。
泳道若干,标志物、救生圈(板)、秒表等。
2.考试办法:
考生须着游泳衣、裤、帽。
出发姿势一律为手扶池壁开始(不得跳水),泳姿不限。
可采用任何转身动作,但须碰池壁转身,到终点时手碰池壁为结束。
如有抢游者,全组召回重游,抢游两次者成绩作零分。
考生在游泳过程中,手不能握水道线等支撑物,脚不得触地,也不得用鼻塞。
每人测试1次。
三、50米跑
1.场地器材:
100米以上的直形跑道,考前须丈量准确。
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
地面要平坦、结实、不滑,以塑胶跑道为宜。
2.考试办法:
每组考生须佩带字迹醒目的小号码。
考生起跑姿势不限,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两次者成绩作零分,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四、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
专用橡胶垫、沙坑或松软的泥地,表面须平整,不得有凹坑,有条件的可用专用测试垫。
起跳区域应与落地区域在同一平面上。
禁止在坚硬的水泥地上考
-5-
篇三:
XX届北仑区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附件1:
XX届北仑区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
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区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区户籍往届初中毕业学生)。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与发展权。
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分为学校日常体育项目和集中测试项目,集中测试项目又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
按体育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平时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值10分;
2.集中测试项目:
(1)必测项目:
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分值10分;
(2)选测项目:
包括游泳(100米)、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
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分值20分。
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游泳选项测试,其他项目由市教育局于XX年3月组织抽签仪式,从中随机抽取3项(以下简称“随机项目”),再由考生从这3项中自主选择1项或2项进行测试。
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随机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随机项目中,取其中最高2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XX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按附件2执行;其他项目考试场地器材、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3、4执行。
XX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篮球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调整。
(评分标准见附件5)。
四、考试时间、地点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于XX年4月30日前结束。
2.集中测试项目中,游泳选项于XX年8月进行,地点:
北仑区体艺中心游泳馆;其他项目考试时间在XX年4月下旬。
地点:
北仑中学。
五、考试报名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有关规定
(一)学校体育课(活动)考核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方案报区教育局核准,考核结果按规定公示。
其他项目均采取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
跳绳项目继续使用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
(二)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件6)
1.考生因疾病或肢残、畸形免修体育课的,经审批免于参加体育考试,以24分计入体育总分;集中考试前因病或受伤不能参加的,则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参加中长跑、游泳等体能项目及50米跑、跳绳等激烈运动的学生,不得参加上述项目的考试,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须持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附诊断病历),肢残、畸形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审批。
2.集中考试前发病或受伤者或女生例假期间,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地点申请缓考,经核准后予以缓考,统一组织补考。
3.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测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