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宅小区商住楼通信基础设施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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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宅小区商住楼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温州市住宅小区(商住楼)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导则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
一二年一月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5
4通信设施建设7
4.1弱电机房建设7
4.1.1弱电机房空间配置要求7
4.1.2弱电机房布局及设备安装要求8
4.1.3弱电机房工艺要求8
4.1.4弱电机房电源设置要求10
4.2通信管道建设10
4.2.1通信管道路由要求10
422通信管道位置要求10
423通信管道容量要求12
4.2.4通信管道管材要求12
4.2.5通信管道埋设要求12
4.2.6通信管道手孔设置要求13
4.3综合布线建设14
4.3.1楼宇内暗管埋设要求14
4.3.2楼宇内配线设备安装要求15
4.3.3电缆竖井设置要求17
4.3.4桥架设置要求18
4.3.5线缆设置要求18
4.3.6家居布线安装要求18
4.4无线通信设施建设20
4.4.1宏基站建设要求20
4.4.2室内分布系统建设要求22
附件一FTTH建设模式23
附件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界面27
附件三栅栏型美化天馈线安装示意图29
附件四室内分布系统设备安装示意图
30
1总则
1.1为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和集约化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特制订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温州行政区划内住宅小区(商住楼配套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设计。
1.3本导则所称驻地网指住宅小区、商住楼等民用建筑产权范围内的接入网,包括从通信业务汇聚点到用户终端之间的传输设备及线路等相关设施,用于接入公共通信网络,为相应用户提供信息传输服务。
1.4工程设计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程施工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1.5工程设计所选用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并优先采用国家认证的新设备、新材料。
1.6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普遍采用的光纤到户接入方式,若采用铜缆等其他接入方式,机房、管线和用户终端等技术标准应以国家标准规范为准。
1.7本导则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
1.8本导则由市经信委和市住建委共同解释。
2术语
2.1住宅residential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2高层住宅high-risedwellingbuilding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
2.3中高层住宅mediumhigh-risedwellingbuilding
七至九层住宅。
2.4多层住宅multi-storiesdwellingbuilding
四至六层住宅。
2.5低层住宅low-risedwellingbuilding
一至三层的住宅。
2.6光纤到户fibertothehome(FTTH)
仅利用光纤媒质连接通信局端和家庭住宅的接入方式。
2.7弱电机房telecomequipmentroom用于安装住宅小区(商住楼)通信基础设施、有线电视设施的弱电用房。
2.8楼层配线箱floordistributionbox设置在住宅楼层,具有光缆成端及分配功能的箱体。
2.9住户信息配线箱telecomjunctionboxforhome安装在住户内,具有语音、数据、视频等各类弱电信息的传输、分配和转换(接)功能的箱体。
2.10过路箱(盒)passbox住宅内暗配管段之间为方便施工和维护而设的箱(盒)体。
2.11信息插座telecommunicationsoutlet
通信信号引出端,包括电话插座和数据插座。
2.12光纤配线架opticalfiberdistributionframes(ODF)
光缆和光通信设备之间或通信设备之间的配线连接设备。
2.13总配线架opticalfibermaindistributionframe一侧连接光通信设备,另一侧连接外线光缆,通过跳线进行通信路由的分配连接,且具有链路中断检测或在线检测的测试端口的配线连接设备。
2.14光纤配线架opticalcablecross-connectingcabinet用于连接主干光缆和配线光缆的设备。
2.15交接配线cross-connectingdistribution主干光缆经过交接设备再接到分线设备的一种配线方式。
2.16直接配线direct-connectingdistribution光缆不经过交接设备,直接接到分线设备的一种配线方式。
2.17光缆接头盒closureforopticalfibercables指为相邻光缆间提供光学、电气、密封和机械强度连续性的保护装置。
2.18非屏蔽对绞电缆unshieldedtwistedpair(UTP)
由非屏蔽线对组成的电缆,主要用于住户内布线
2.19光分路器opticalfibersplitter可以将一路光信号分成多路光信号以及完成相反过程的无源器件。
2.20光纤机械式连续器opticalfibermechanicalsplice通过非熔接的方式快速实现裸光纤对接的接续器件。
2.21光纤活动连接器opticalfiberconnector
以单芯插头和适配器为基础组成的插拔式连接器,用于两根光纤实现光学连接的器件。
3基本规定
3.1住宅小区(商住楼)须按本规范预埋地下通信管道,敷设管槽、桥架及通信光缆与电缆,并设置弱电机房与弱电竖井。
3.2住宅小区(商住楼通信网属于用户驻地网范畴,各通信运营企业可在住宅小区(商住楼弱电
机房或者楼道光缆交接箱平等接入。
公共通信网与用户驻地网的分界如下:
管道以公共道路一
侧的建筑红线为界,线缆以弱电机房的光纤配线架(ODF或者楼道光缆交接箱为界(具体根
据通信业务汇聚点确定);以上分界点外侧为公共通信网,朝用户侧为用户驻地网。
3.3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应采用光纤入户的接入方式,并根据建筑分布情况灵活采用集中汇聚模式和楼道汇聚模式。
原则上,新建驻地网采用集中汇聚模式,或者采用集中汇聚和楼道汇聚相结合的模式;建筑规模较小(规模小于三栋多层住宅)且不具备设置弱电机房条件的新建驻地网可考虑采用楼道汇聚模式。
对于已建驻地网的改造,设有弱电机房或地下层的住宅小区(商住楼)采用集中汇聚模式,或者集中汇聚和楼道汇聚相结合的模式,其他情况下采用楼道汇聚模式。
3.4住宅小区(商住楼)应根据地理环境条件、用户数量及通信业务需求设置适当容量的地下
通信管道,供通信运营企业和广电运营企业共同使用,同时预留2〜3孔作为备用管孔。
3.5住宅小区(商住楼)住户信息配线箱内应预留电源插座。
3.6多层住宅建筑内通信线缆应采用暗管敷设方式,高层建筑应采用线缆竖井与暗管敷设相结合的方式。
3.7住宅小区(商住楼须设置面积适中、布局规整的弱电机房,供通信运营企业和广电运营企业共同使用。
3.8连接至住户信息配线箱的入户线缆采用两根两芯蝶形入户光缆(其中一根作为备用光缆),满足语音、数据、宽带等通信业务需求。
3.9弱电机房(或楼道光缆交接箱)内用户配线光缆所采用的光纤活动连接器型号应与设备光接口以及公共通信网光缆所采用的光纤活动连接器型号相匹配
3.10用户驻地网和弱电机房由建筑开发商投资建设,产权归业主所有,并供各通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
4通信设施建设
4.1弱电机房建设
4.1.1弱电机房空间配置要求
(1)住宅小区(商住楼)等民用建筑须设置弱电机房(通信机房),以引入室内外移动网络、传输设备、综合接入设备、电源设备、固定电话、有线电视、有线及无线宽带数据等综合通信业务。
弱电机房的面积、宽度及长度应满足通信运营企业和广电运营企业的接入需求,具体应符合以下标准:
表4.1.1弱电机房面积标准
建筑规模
弱电机房
面积(m2)
宽度(m)
满足通信设施和有线设施安
150户以下
15-20
>1古亡車衣而
150-299户
20-25
300-599户
25-30
2000户以上
每增加1000户增加15m2,可根据建筑群分布情况分设多个机房
(2)如需在住宅小区(商住楼)等民用建筑内建设宏基站时,弱电机房面积应适当增大,或者另设一间面积适中的宏基站机房,用于放置基站室内设备、电源设备、传输设备,以及空调、监控等配套设备。
(3)弱电机房不应与变配电室、水泵房及水池毗邻,不应直接设置在卫生间、厨房等易积水的房间的正下方,机房内不得有水管、燃气管、消防喷淋设施等。
(4)弱电机房原则上应设置在建筑物一层以上,设置在地下层时应满足相关温湿度及通信条件,并做好防水措施。
4.1.2弱电机房布局及设备安装要求
(1)弱电机房在布局上应兼顾通信业务的当前和长远发展需要。
(2)弱电机房应根据不同专业(无线、交换、传输、电源、宽带、数据、用户电缆配线等)以及设备安装与维护的易操作性划分区域布局。
(3)弱电机房内设备应按由内向外顺序进行安装。
(4)通信设备侧面距墙面(或玻窗)距离不小于0.8m。
(5)设备正面应朝向监控维护终端机房,具体布置应综合考虑楼面承重、机房平面结构、通信电缆竖井沟位置、引入配线管位置等因数。
6)弱电机房与监控维护终端机房应采用玻窗墙体隔断,且玻窗为防火材料。
4.1.3弱电机房工艺要求
(1)弱电机房的顶棚、墙、门、窗、地面应不易脱落、起尘、积灰,并能防尘沙侵入。
(2)弱电机房环境温度应控制在OC-40C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5%-95%之间(温度
<25C。
(3)弱电机房的地面承重能力不低于6kN/m2、门高不低于2.2m、门宽不小于1.2m。
(4)接地要求
1弱电机房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且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
2设备机架、配线架应从接地汇集排引入保护接地。
3弱电机房内通信设备应避免直接或者间接碰及建筑钢筋。
4机架各种配线架应做好接地保护,接地线截面积和地阻须符合设计要求。
5弱电机房的防雷、接地保护设计应符合《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T
5O98-2OO5)要求。
6电源线、地线应采用整段铜芯材料,中间无接头,外皮无损伤。
7电源线、地线走线应平直,绑扎整齐,转弯处留适当余量。
8交、直流电源的馈电电缆,须分开布放。
9设备取电严禁插座取电,须空开取电(安装配电箱)。
10电源线、地线、配电开关等标识应清晰、整齐。
电源线、地线线径应满足设备配电要求。
地线线径须用黄绿线,规格不小于16mm2。
(5)弱电机房配备蓄电池和UPS系统,平时由市电电源供给,停电时切换到蓄电池和UPS系
统。
6)弱电机房内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并配置一定数量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
器等。
(7)弱电机房进线洞孔穿线完毕或闲置时,须用防火泥密封,以防虫、鼠进入。
4.1.4弱电机房电源设置要求
(1)住宅小区(商住楼)规模在500户及以下的,弱电机房电源用电容量应不小于10kW;
1000户及以下的,电源用电容量应不小于15kW;2000户及以下的,电源用电容量应不小于
25kW;2000户以上每增加1000户,电源用电容量应增加5kW。
(2)弱电机房放置蓄电池和UPS弱电机房、弱电井、楼道等处通信设施电源从机房UPS引
出,管道或桥架内采用KBG管保护;其他通信设施可就近接入市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