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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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doc

 

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十三五”规划

 

2016年12月

 

前言…………………………………………………………………1

一、“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回顾…………………2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8

二、“十三五”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面临的形势………9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11

(一)指导思想……………………………………………………11

(二)目标要求……………………………………………………11

四、重点任务………………………………………………………13

(一)积极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13

(二)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绿色生态城区建设………14

(三)集中连片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5

(四)积极探索和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16

(五)完善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17

(六)大力推进绿色建材,深入墙体材料革新…………………17

(七)推动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18

(八)进一步发挥建设科技引领作用……………………………18

五、保障措施………………………………………………………19

(一)加强法制建设,加大监管力度……………………………19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19

(三)强化激励机制,增强市场动力……………………………20

(四)强化技术支撑,加强能力建设……………………………21

(五)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专业培训……………………………22

前言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节约建筑能耗和发展绿色建筑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低碳型社会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我区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整个广西绿色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等有关规定,回顾总结我区“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现状,评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制定“十三五”规划,确定“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回顾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大力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十二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各项指标,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期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分类

单位

“十二五”目标值

“十二五”

实际完成值

完成

效果

1

建筑节能

总目标

万吨标煤

220

435

超额完成

新建居住建筑

万吨标煤

112

178.6

超额完成

新建公共建筑

万吨标煤

64

169.4

超额完成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万吨标煤

16

17

超额完成

其他措施(节能型照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万吨标煤

28

70

超额完成

2

绿色建筑

新建绿色建筑

万平方米

1000

1466

超额完成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30

112

超额完成

3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总目标

万平方米

200

546

超额完成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万平方米

100

464.9

超额完成

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改造

万平方米

80

69

未完成

其他民用建筑改造

万平方米

20

12.1

未完成

⒈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扎实推进,效果明显。

“十二五”期间,我区建筑节能工作以国家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纲领,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GB50189)为基础,探索比现行标准更高水平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编完成了《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J/45-003-2012),结合《广西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修编,新建建筑全面执行50%及以上节能设计标准。

按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对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推动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达到98%。

全区累计建成节能建筑26062万平方米。

全区建筑节能实现节约标准煤435万吨(相当于节电130.3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74万吨。

⒉全区绿色建筑工作稳步发展。

按照激励引导和强制推广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建设工作。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设计的通知》《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的通知》《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及《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了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工作流程,为我区绿色建筑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对绿色建筑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

同时,“十二五”期间积极发挥自治区建筑节能专项财政资金作用,给予绿色建筑项目专项资金激励,引导全区绿色建筑工作稳步推进。

2013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实施,该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部门职责,落实各级财政政策支撑指导思路,有效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十二五”期间,全区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466万平方米,有122个项目通过了绿色建筑星级评价并获得设计标识,其中有6个项目获得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2014年2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批复南宁市五象新区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将在此后的两年内新增绿色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

⒊大力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十二五”期间,我区出台相关技术政策,大力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市、县建设工作。

南宁市、柳州市等7个设区城市,恭城县、灵川县等10个县获批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

示范任务折合应用面积2285万平方米,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5.45亿元。

实际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5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示范任务,极大地促进了可再生能源在我区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为我区进一步深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2011—2012年,我区柳州市工业博物馆、岑溪市体育中心等10个项目获批成为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324万元,实际完成总装机容量达17185.9kWp。

目前10个项目均已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

在此推广应用基础上,我区积极总结经验,开阔思路,制定了《广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工程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DBJ45/008-2012)等相关技术规范,引导全区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推广。

通过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工程,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一体化水平。

⒋稳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十二五”期间,各地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积极采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活动外遮阳、隔热屋面、太阳能、地源热泵等绿色节能技术,稳步推进我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全区已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46万平方米。

2015年6月29日,经财政部批复,百色市、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等“1市2校3院”被列入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获国家财政资金6540万元,要求完成节能改造面积327万平方米。

尤其在全国获批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城市中,百色市是唯一的非省会、非计划单列市试点城市。

⒌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成绩显著。

积极开展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调查、统计、审计、公示和分项计量工作,推进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十二五”期间,完成了451栋重点用能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对321栋建筑能耗情况进行了公示。

在自治区本级和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建立了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123栋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在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等4所高等院校完成了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试点。

⒍墙材革新稳步推进,节能效益日渐凸显。

至“十二五”期末,全区新型墙体材料(以下简称“新型墙材”)产能达400亿块标砖,新型墙材年产量达222.35亿块标砖,占墙体材料总产量的66%,超额完成了“十二五”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区21个设市城市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均完成了“限粘”任务;有68个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完成了“禁实”任务,提前完成了国家要求的到2015年全国30%以上的城市实现“限粘”、50%以上的县城实现“禁实”的目标任务。

全区共关停淘汰762家落后烧结类墙材生产企业、25家蒸压灰砂实心砖生产企业、52家年单机单班在2.5万立方米及以下的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墙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全区获得新型墙材认定的企业1038家,实施新型墙材标杆示范生产企业工程42家,极大地促进了全区墙改行业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

⒎建设科技推广力度强劲。

“十二五”期间,我区先后开展了《广西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应用技术研究》(桂科攻10123010-19)《广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条件研究》(桂科攻10142006)《广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研究》(桂科攻11145001-8)《广西绿色建筑一二星级评价及标识管理研究》(桂科攻10142004)等一系列技术研究项目,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域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成立了广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自治区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程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供了可靠平台。

“十二五”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获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共7项,验收科研项目91项,鉴定科技成果18项;累计推广新技术、新产品28项;逐步推广了地源热泵、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空调节电、照明节电等10项建筑节能技术。

⒏科学规划,完善标准化体系。

“十二五”期间,我区先后编制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

科学规划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相关工作,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正确引领全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扎实推进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围绕工程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我区先后编制和发布了《广西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45-005-2012)《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J/45-003-2012)《广西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能效测评导则》(DBJ/T45-00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综合能耗、电耗定额》(DBJ/T45-003-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办公建筑综合能耗、电耗定额》(DBJ/T45-006-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星级饭店建筑综合能耗、电耗定额》(DBJ/T45-007-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场建筑综合能耗、电耗定额》(DBJ/T45-008-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建筑综合能耗、电耗定额》(DBJ/T45-009-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建筑综合能耗、电耗定额》(DBJ/T45-01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建筑综合能耗、电耗定额》(DBJ/T45-011-2013)《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及一体化安装图集》(桂11TJ04)等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规范、设计图集,有效保证了建筑工程质量,提高了行业发展的规范化水平,为我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标准依据和技术支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国家及我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新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⒈监管、协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1)在机构及人员方面。

部分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虽设置了专门的管理和执行机构,但人员配备不足,技术支撑力量相对薄弱,管理业务能力不强。

城乡建筑节能发展差距大,部分市(区、县)建筑节能工作推动力度还需加强。

(2)在实施环节方面。

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对现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落实不到位,新建建筑节能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实施过程中存在擅自变更节能设计、不按节能设计要求施工等问题。

(3)职能体系方面。

政府行政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的体系有待完善,建筑项目在规划审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后期运营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相对薄弱,社会信用体系仍需健全。

⒉绿色建筑推广与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绿色建筑发展不平衡,整体水平有待提升。

由于区内各地经济条件、人才分布等存在差异,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绿色建筑发展速度较快,其他地区发展则相对较为滞后。

“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但由于后期运营服务性不强,获得绿色建筑运营标识的项目较少(“十二五”期间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有122个,但获得运营标识的项目仅为2个)。

绿色生态城区相关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

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待进一步发展。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仍局限于示范项目,难以形成规模。

没有形成有效市场机制,项目融资来源渠道单一,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模式需进一步加强。

从项目类别来看,我区现阶段节能改造项目多存在于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需进一步探索研究。

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社会认知度不高。

当前,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推进工作基本以政府引导为主,公众的参与程度不足,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认知模糊,仍未形成全社会关注的舆论氛围,公众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十三五”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是从建筑能耗现状和能源需求看,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对于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传统能源紧缺的问题已经越来越严峻。

当前社会能源消耗可以分为工业、交通和建筑三大高耗能领域。

建筑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33%。

据统计,我国目前既有的400多亿平方米城乡建筑中绝大多数为高耗能建筑。

同时,随着我国建筑业迅猛发展及人们对于建筑舒适度追求的提升,使得建筑能耗仍在持续增加。

因此,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发展绿色建筑,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能效,提升建筑环境舒适度仍是当前和今后我国建筑节能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是从国家对资源环境的要求看,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十八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这对我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经济相辅相成构成有机整体。

为缓解未来资源环境约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国家将在“十三五”时期继续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再度在全国掀起切实提高建筑使用能效、大力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高潮。

三是从我国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看,“十三五”时期我国仍处在大规模住房建设阶段。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对住房有着巨大的需求。

据预测,今后20年中国预计将有4亿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广西将会有近700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对住房的需求不断增长,解决城镇居民的居住问题并改善人居环境将继续成为城乡建设的一大挑战,这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市场空间。

四是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看,乡镇农村是新型墙材和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广阔市场。

“十三五”期间,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等规划将进一步实施。

在农村新建房屋及危旧房改造中大力推广绿色墙体材料,将为墙材革新绿色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坚持绿色发展,立足绿色强区、生态惠民,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以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引导全区建设领域树立建筑节能理念;以切实降低建筑实际能耗为目标,大力推动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以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实现全区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⒈总体目标

“十三五”建筑节能总目标:

累计实现节约340万吨标准煤。

其中,新建居住建筑节约187万吨标准煤,新建公共建筑节约109万吨标准煤,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约20万吨标准煤,采取其他措施如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和一体化应用等节约24万吨标准煤。

⒉具体目标

(1)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现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促进节能从50%标准到节能65%标准的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执行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

到2020年底,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并全部按照节能标准进行验收。

5年内新建建筑争取实现累计节能约296万吨标准煤。

发展低能耗、超低能耗等绿色节能建筑,尽快建设一批近零能耗示范建筑工程。

(2)进一步扩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公共机构公共建筑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5年内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争取实现累计节能约20万吨标准煤。

(3)集中连片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因地制宜,丰富应用形式,拓展应用领域,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调互补、梯级利用的综合能源供应体系。

到2020年,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争取实现累计节能约24万吨标准煤,城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显著提升。

(4)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扎实推进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城区发展,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到2020年,累计新增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8亿平方米以上,新增绿色生态城区2个。

(5)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到2020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大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全区新型墙材占墙材总量的比例达到80%以上;县城乡镇农村“限粘禁实”取得明显成效,城市和县城城区全面完成“限粘”任务;农村农房建设使用新型墙材的应用比例达到3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积极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⒈制定实施建筑节能标准提升路线图。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要求,把建筑节能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现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⒉进一步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管理等全过程的节能监管机制。

完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节能审查、调适及评估制度。

强化节能专项验收把关,切实提高节能工程质量。

到2020年底,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并全部按照节能标准要求进行验收,确保节能标准落实。

至“十三五”期末,新建建筑争取实现累计节能约296万吨标准煤。

⒊进一步研究、探索、提出、制定符合广西地域特色的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与标准体系。

(二)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⒈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大绿色建筑强制推广力度。

实施绿色建筑推广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建立绿色建筑进展定期报告及考核制度。

以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为先导,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逐步实现从单体绿色建筑向区域绿色建筑的延伸。

“十三五”期间,全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地区执行更高的节能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全面提升我区建筑节能品质。

⒉强化绿色建筑质量管理,要求各地采用绿色建筑标准开展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质量验收,逐步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管理程序。

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加大评价标识推进力度,强化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引导,加强对标识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管理。

⒊“点、面”结合打造绿色生态城区。

加快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发展,推进南宁、柳州、桂林等城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城市新建区域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发展低能耗、超低能耗等绿色节能建筑,建设一批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发挥建筑能效提升标杆引领作用,形成示范效益。

⒋推进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以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为抓手,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

加大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力度,把握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原则,建立适合广西、本土化的绿色建筑技术集成体系。

(三)集中连片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⒈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应用,推动各类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应用。

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等分布式能源,促进城市可再生能源微网系统建设,实现分布式能源与智能调度充分结合。

制定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标准,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范围,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城市中低层住宅及酒店、学校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的推广力度,积极推动空气源、地表水源、污水源热泵技术应用,具备条件的,可利用工业余热,建立热电联产的分区域集中供热模式。

⒉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推广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全面做好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勘察和利用条件调查,编制可再生能源应用规划。

研究建立新建建筑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论证制度,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资源评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保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质量。

⒊集中连片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打造集中连片示范区。

因地制宜,丰富应用形式,拓展应用领域,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调互补、梯级利用的综合能源供应体系。

到2020年,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争取实现累计节能约24万吨标准煤,城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显著提升。

(四)积极探索和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⒈开展既有建筑存量及能耗调查,摸清建筑类型、建造年代及建筑能耗现状,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有效数据和相关技术支持。

以既有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改造为重点,逐步推动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加快既有建筑建筑节能改造步伐。

以“十二五”期间启动的“1市2校3院”项目改造为示范,结合我区“十二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经验,研究我区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关键技术,探索适宜我区的改造模式和技术路线,编制符合我区特色的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施工技术体系和评价体系,出台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00万平方米。

⒉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服务模式。

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建立建筑节能服务体系。

完善节能量评估认定的技术标准,营造有利于建筑节能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择优扶持一批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生产、服务企业,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

以政府引导政策为基点,带动企业、社会投资等市场元素,鼓励支持采取以合同能源管理、能效交易、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市场化机制等模式运作的建筑项目。

制定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办法,将能源消耗与管理者的利益挂钩。

(五)完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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