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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新版本

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

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增强企业活力,充分调动和鼓励职工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内部经营管理,适应建筑市场的形势,优化企业经济责任制,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将中标承建的     工程以内部经济责任双承包的形式委托给乙方承包,乙方自愿接受。

由乙方负责组建该工程的项目部并对项目部负所有责任。

为明确双方责任,维护双方利益,经协商现特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总包单位:

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

      

4、建筑面积:

    (平方米)

5、中标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

同总承包施工合同(日历天)

6、中标工程总承包合同造价:

    (万元)

7、中标工程总承包合同质量等级按照合同约定

二、承包范围、期限、形式

1、本内部承包合同承包范围:

为甲方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包括补充协议、投标书、询标纪要、承诺书等规定的所有工程施工承包范围。

2、本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期限: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保修金返还以及材料款和管理人员、民工工资拖欠等彻底结算了清,并与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和上交所有工程资料后自动解除。

3、本内部承包合同承包形式:

采用管理费定额上缴,实行甲方先提存后分配的原则,给乙方单独立帐、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形式。

本工程由乙方实行风险承包,乙方对所承包项目的全部债务以个人财产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担保。

乙方在上缴甲方提存的管理成本费用、上缴税金、开支工程项目成本和各种费用后,如发生亏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乙方家庭和个人财产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与乙方结算后(缴纳税金、管理费后)盈余部分归乙方支配。

三、内部承包指标:

总则:

乙方自愿承诺全部接受并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建合同条款、补充协议条款、承诺书及投标书、询标纪要规定的各项条款,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财务等方面的管理,享受并承担有关质量、工期、安全等奖罚。

乙方自愿承诺接受并完成以下内部承包指标:

1、乙方上缴甲方提取的管理成本费用为:

乙方上缴甲方的税管费为:

以本工程决算总造价为基数的 %,包含的范围为公司管理费、营业税。

其他的如个人所得、额管理费、中标服务费、工程交易费、工程保险费及其他有关国家、省市规定的行业费用、合同印花税、报监报建费和社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工程款中代扣代缴。

甲供材料、非建设单位单独分包的专业项目列入提取公司管理成本费用的决算总造价基数内。

2、工程质量:

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达到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总承包合同中的工程质量奖罚按总承包合同规定全部由乙方享有和承担,若工程未能达到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量等级,则所有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承担总承包合同中的相应的违约金和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

若工程未能达到合格标准,除乙方承担上述费用外,乙方同时承担所有的工程返工经济损失。

如发生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各级主管部门的罚款,对公司荣誉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视情节在工程款中扣罚5~50万元作为质量违约金(扣罚)。

3、工程工期:

按总承包合同规定要求,总承包合同中的工期奖罚按总承包合同规定全部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4、环境、安全、文明标化:

乙方承包的工程竣工安全考核必须达到优良等级标准。

同时必须达到总承包合同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如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有目标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要求创出目标。

总承包合同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的关于环境、安全、文明标化的奖罚全部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乙方必须保证项目部安全、文明、规范施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因文明施工等其他任何原因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

5、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视乙方处理事件的态度和结果将该部分保证金作为安全违约金扣罚。

四、项目承包人一般责任条款:

1、工程由乙方承包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准转包或分包他人,如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且乙方完成的产值不得结算,同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在承包期间,未经甲方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业务洽谈、购买物品等经济活动,如确实需要,一定要得到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并开具授权委托书,一事一委托。

未经委托,对外的一切经济活动均应认定为乙方的个人行为,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本工程实行风险承包,乙方对所承包项目的全部债务以个人承担无限责任。

乙方在上缴甲方提存的管理成本费用、上缴税金、开支生产成本和各种费用后,如发生亏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乙方家庭和个人财产及原交工程保证金承担赔偿责任,如盈余在与甲方结算后盈余部分归乙方支配。

4、本工程未经结算,工程实物权属均属甲方,全部工程款均属甲方所有,用于工程施工之用,该工程款项应全额汇入甲方的指定银行账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用任何手段向建设单位提取现金,不得将款汇入其它银行账户或叫甲方代付和用支票向购货单位套取现金,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向乙方收取双倍管理费。

5、乙方在承包工程项目后,应当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所有条款、补充协议条款、承诺书及投标书、询标纪要规定等所有的条款,乙方签订本协议意味着对上述文件的全部理解和执行。

6、乙方在承包工程项目后,应负责组建工程项目部,投标书中所报项目经理和班组无法正常到位时,由乙方自行组织符合甲方和建设单位要求的持证上岗人员组成项目部报甲方备案,保证新组成的管理人员全部到位。

7、乙方在承包工程项目后,该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工程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带垫资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对打出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工程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带垫资款负所有责任,并负责向建设单位或代理公司催讨并收回。

五、项目承包人财务管理责任条款

l、乙方对于工程款的使用必须遵守甲方关于工程成本监控审核制度,必须根据预算计划和工程进度同步的原则及时将项目部完成工程量报表送甲方财务部备案审核,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乙方应配有专业的财务人员,并由乙方向公司财务部出具财务结算人员委托书,建立项目部财务账册,按月向甲方核对账目和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及人工明细账单,对批付的工程款应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按挪用公款处理。

3、乙方需用材料款必须提前提供资金使用计划和材料购销合同,其报销发票、支票领用、工地费用报销等,一律按甲方财务制度条款执行。

并将本工程项目总价的75%的材料发票提供给甲方记账,其余人工工资表也一并提供给甲方进行记账。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财务现金管理制度,乙方项目部职工工资和民工工资由乙方出具工资单报甲方审核后职工签字,按月发放,不得有伪造等现象。

(按国家有关规定上缴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

工地职工的各类保险金、福利等由乙方承担。

5、乙方外购材料款项原则上必须经公司账户支票支付,外购材料欠款因法律诉讼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按照合同总价的10%作为对乙方的处罚,甲方保留进一步处罚乙方的权利。

6、若建设单位资金周转困难,需暂带、垫资及各类保证金的,原则由乙方自行解决,上述款项必须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须向甲方借款的,必需经甲方相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办好各类手续和担保,所发生的利息等一切费用按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及时支付人工工资。

若一旦发现乙方未能及时支付人工工资,并可能发生不安定因素时,甲方有权冻结乙方工程所有资金,并有权安排资金进行支付,但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并按照甲方已支付的资金双倍支付给甲方。

8、工程款必须先全部汇入甲方账户,税管费部份必须在每次工程款中首先扣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9、现场临时设施和文明工地、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标准统一布置工地形象,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项目承包人合同和印章管理责任条款

1、乙方组建的工程项目管理部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乙方不得以项目管理部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如需签订合同须报公司批准同意后,由公司出面签订合同,乙方必须在对外经济合同上签字确认,无乙方签字,公司不予盖章。

乙方或其项目部人员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对外签订的任何合同,甲方均不予承认,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项目部合同管理按甲方合同管理办法实施,项目部对合同应做好合同台帐,对本工程经手的各类合同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递交存档。

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不得洽谈明显不利于公司或违约责任过高的采购条件。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项目部印章的管理规定,项目部章仅用于工程资料、工程例会、工程签证以及项目部与建设单位或代理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的普通文书往来之用,乙方不得以项目部章向任何单位签署承诺书和签订任何经济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项目部章并以每事项不少于五万元进行处罚,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项目承包人工程管理责任条款:

甲方按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全面执行IS09001:

2000版质量体系标准和IS014001/0HSAS28001环境与安全管理体系,本工程乙方应严格按上述“三系合一”管理体系进行施工和目标管理:

质量目标按照合同约定,安全文明标化目标按照合同约定。

1、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并受甲方、建设单位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工程各项验收均按建筑工程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

2、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按建设部有关规定及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约定执行,结构部分实行终身保修,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乙方在开工前应根据项目规模特点,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每缺一位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的,按抽查次数,每人/次将处罚1000元。

乙方必须加强一线人员的进场管理,严禁招用老、弱、病、残和社会闲散劳动力,必须按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规范劳务用工并办理保险。

4、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质量必须执行GB50300-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质量标准,认真组织施工。

工程质量必须确保施工合同等级。

对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及受各级通报批评的,均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5、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不准违章指挥和操作,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当地城建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

八、项目承包人的权利条款

l、乙方在承包工程项目后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全面负责承包项目的施工建设和内部管理,可以自主安排人员负责生产,可以自主选择合格材料、设备、劳务供应商和专业分包单位,但必须事前报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

2、乙方在受甲方法人代表委托后可以处理委托事项的有关外部事宜,但以授权内容和权限为限。

3、乙方在完成本内部承包合同指标,完全履约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及附属合同并结清所有应付款项后,经工程决算全部工程款项汇入甲方账户并与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手续后盈余部分归乙方所有。

4、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协助配合乙方向建设单位催讨各类款项。

九、甲方的权利责任条款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项目有全面的监督、审计、检查、处罚等权力,如乙方有严重违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项目进行接管、清查或将乙方移交司法机关,乙方对甲方行使上述权力时应无条件接受。

2、甲方负责对乙方项目部进行工程指导生产建设,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专项方案。

3、甲方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项目工程质量、环境、安全、文明标化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工作。

4、甲方对已到帐的建设单位给付的工程款,根据乙方上报的工程进度付款计划在审核后应及时支付。

5、当甲方发现乙方在年终人工工资的兑付上可能存在无能力或者未能及时支付的迹象时,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留部份资金,到年终人工工资结算时返回。

十、本内部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内部承包合同协议即违约。

2、乙方不履行本内部承包合同协议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

3、本内部承包合同实行风险承包,如乙方承包项目发生亏损,由乙方家庭和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赔偿责任。

4、双方在履行本内部承包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3、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元建设集团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在此声明:

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合同条款内容,并确认与甲方协商一致。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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