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小程序设计开发服务合同规范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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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小程序设计开发服务合同规范完整
小程序设计开发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小程序设计开发服务工作之事宜达成以下一致: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1.中国法律:
任何中国现行颁布的法律及法规。
2.商业秘密:
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3)具有实用性;
(4)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3.生效日:
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
4.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暴动、电信部、技术管制。
5.合同期限:
合同第四条述及的本合同之期限。
第二条解释
1.本合同所指之日为公历日,本合同所指之工作日系指中国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工作日;
2.本合同中之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影响本合同任何部分之涵义及解释;
3.凡述及条款、段落时,均指本合同的条款、段落。
第三条声明及保证
1.法律地位
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
(1)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2)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合同(授权书正本交另一方存查);
(4)就其所知,其已向另一方披露经注册地或营业地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响的所有文件;
2.法律效力
(1)自生效日起,本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每一方均保证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合同所计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第三条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小程序设计开发服务工作。
1.具体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1:
《小程序设计开发报价单》
2.费用:
人民币含税元(大写:
元整)
第四条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暂定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天,(具体项目启动时间由甲方告知并提供相关素材为准,乙方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双方确认时间进度表进行)。
服务内容及收费以附件报价单内项目为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当乙方与甲方签订小程序设计开发服务合同后,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80%金额为¥(大写元整)预付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快递给甲方。
甲方收到发票之后(按快递签收日期)在30个自然日内支付发票金额费用。
2.在小程序设计开发交付上线后,乙方开具合同金额20%金额¥(大写元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快递给甲方。
甲方收到发票之后(按快递签收日期)在30个自然日内支付发票金额费用。
3.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支付款项。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款,乙方有权终止相关服务工作,并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前述乙方违反约定未先行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有误的,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分期款项且不承担延缓支付的违约责任。
4.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相应的付款文件及发票后合同约定时间内,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帐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地址: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是指定的网站制作客户的合法代理者或经营者;
2.甲方若需在制作过程中更换创意,需在产生该要求日起,至少壹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网络创意素材文件不包含下述内容:
(1)中国法律认为是反动、诽谤、色情、淫秽或诬蔑等违法性内容;
(2)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的内容;
(3)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4)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链接图片文件符合广告法的规定;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包含的内容;
4.甲方对乙方按时完成的各项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乙方各项工作通过甲方验收,甲方出具验收同意书并作为乙方工作通过甲方验收的唯一依据。
乙方各项工作未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可采用书面、电子邮件形式。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为甲方按小程序设计开发进行开发建设服务;
2.乙方负责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内容进行制作,为甲方在规定制作期间进行项目管理;如因计划中的技术问题造成计划执行困难,乙方应当自确认无法执行技术要求的当日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应的调整计划供甲方重新确认;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创意设计文件不包含下述内容:
(1)中国法律认为是反动、诽谤、色情、淫秽或诬蔑等违法性内容;
(2)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和技术
秘密等)的内容;
(3)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4)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链接图片文件符合广告法的规定;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包含的内容。
第八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1.双方使用的所有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等皆归各方所有权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另一方及第三方对于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2.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3.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该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4.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1)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双方同意:
(2)对保密信息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XX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合同确定的应用范围外,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双方不负责保护以下信息:
已公开的信息;或由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或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或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
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6.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合同由甲、乙方提供给对方的其它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7.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双方不得就此要求经济补偿。
8.合同确定业务的双方员工。
如果参与本合同确定业务的双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该方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9.以上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消而失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责任限制
1.一般性违约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继续履行其义务,并在十(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如违约方继续违约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1)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在网站制作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网站制作项目的完成程度支付进度款;具体款项参照附件报价单。
(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在网站制作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
)
(3)甲方如果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和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迟延付款利息;
2.凡因天灾、政府单位措施、网络问题、电子故障等,或与媒体网站有关的可行性、可靠性或有效性所导致的网站延迟上线或未上线,乙方得免负责任。
乙方不对任何因为或有关本合约所致之特殊、间接、偶发或衍生之损害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或利润之丧失,(但乙方已事先被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的除外)。
若甲方对网站制作结果有任何之异议,应当于发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壹个工作日内对甲方提出的异议予以书面回复。
第十条税务
合同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独立承担因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
第十一条终止
1.终止之情形本合同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守约方依据第六章的相关条款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3)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可根据约定发出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况。
2.若甲方对于工作成果不满意时或不满足事先预期效果,甲方得以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约。
3.终止后之事项
本合同之终止并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已履行部分的结算付款义务。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
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
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不履行上述义务的责任;
2.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
在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双方应依照协商的延长履行期限及解决问题方案继续履行合同或履行方案;
3.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协商与调解
(1)对于因本合同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
(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或协商未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院解决
在法院解决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提交法院解决之部分。
第十四条通知和送达
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以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之形式发送;
2.除非事先以书面通知更改,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下列恰当之通讯地址: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件: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件:
3.通知及函件之送达为电子邮件形式,则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若为专人派送时(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发送时,以邮戳为准,自寄发日起计五(5)个营业日为准。
第十五条附则
1.弃权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
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2.修改
一方或双方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需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或重新签定合同的方式修改或补充。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继任者
本合同乃为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具有同等约束力。
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解散均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即行生效。
5.附件
本合同包括如下附件:
附件1:
《小程序设计开发报价单》,是合同的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未尽事宜
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双方之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以昭信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月日
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