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 国企干部工人身份界定.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358479 上传时间:2023-02-10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96.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 国企干部工人身份界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 国企干部工人身份界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 国企干部工人身份界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 国企干部工人身份界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 国企干部工人身份界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 国企干部工人身份界定.docx

《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 国企干部工人身份界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 国企干部工人身份界定.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 国企干部工人身份界定.docx

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国企干部工人身份界定

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国企干部工人身份界定

当前,我国国企混改已进入全面实施及攻坚阶段,以前成功的国企改革案例给现在的混改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供大家参考选择。

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

【摘要本文分析了职工身份界定对国企混改的阻碍产生的缘由,笔者就当前国企混改对职工身份的影响、化解这一障碍应该从何入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本文着重表述了笔者的观点:

国企混改后原国企职工身份没有改变,原国有企业职工和对应原国有资产没有变,原国有企业职工仍是国有资产的主人。

本文还对混改后如何最大程度激励职工发挥自身潜力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混改;职工身份;劳动合同

一、引言

当前,我国国企混改已进入全面实施及攻坚阶段,以前成功的国企改革案例给现在的混改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现在无论从央企还是地方国企,都拿出了较为完善的混改方案。

但不得不承认,拦在国企混改前面的障碍也不在少数。

这其中包括体制机制弊端、历史负债、资金短缺、人才匮乏以及缺乏现代管理知识等。

但笔者认为这些都不是主要的障碍,这些充其量只是外部阻力而已,既然是外因就一定不是最重要的障碍。

那么,什么是国企混改的内部阻力呢?

笔者认为,当然是思维方式及理念的僵化,包括改革担当者和普通职工的思维方式及理念的僵化。

僵化的思维方式及理念包括方方面面,其中有一条较为重要的就是混改后职工身份的界定。

广大职工对形成于长期计划体制下的国有职工身份有着根深蒂固的依恋,对非国有身份抱有观望、狐疑甚至抵触情绪。

改革的担当者有时也会由于固有思维而不知不觉陷入这种纠结,把心思放在去为职工寻找身份转换的合理解释,寻找合法渠道、寻找合情补偿上去,最终困于一隅。

二、现有法律法规涉及混改职工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

企业混改(以前常用的提法为改革改制)后,原职工与混改后企业的劳动关系处理,在国家及地方层面的法律法规可以找到相关规定。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2002年11月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鼓励有国有企业进行结构调整、重组改制和主辅分离,利用闲置资产、非主业资产和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创办融入市场竞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多渠道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减轻社会就业压力。

该《办法》在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处理中规定:

1.依法规范劳动关系

对从改制前企业分流进入改制后企业的富余员工,应由改制前主体企业与其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并由改制后主体企业与其重新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新合同期限须在3年以上。

2.对分流进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员工

改制前主体企业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金。

被分流的原富裕职工个人所得补偿金,可自愿转为改制后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

3.对分流进入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员工

改制前企业和改制后企业可按国家规定与其变更劳动合同,用工主体由改制前企业变更为改制后企业,企业改制前后职工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4.改制后企业要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2004年4月某北方省会城市出台过《关于市属国有改革改制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和社會保险关系接续的意见(暂行)》。

该《意见》提出:

1.改制为国有资本全部退出的企业

在改制时原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全体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对经协商继续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的职工,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此后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自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2.改制为国有参股的企业

在改制时原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对与改制企业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可按职工改制前的工龄和规定的标准核定经济补偿金额,职工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离开企业时,再根据所核定的金额从国有股收益中或通过出让国有股予以支付,作为职工改制前的经济补偿或生活补助;改制后记发的经济补偿金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

3.改制为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的企业

应与职工协商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支付补偿金。

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3年,职工在改制前后单位工作的年限连续计算。

企业与职工未能就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企业应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4.实行重组(联合、兼并或分立)的企业

必须妥善安置原企业职工,并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与职工协商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比原合同尚未履行的期限短。

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在重组前后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企业与职工未能就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企业应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三、过去十几年中国企改革的惯例做法

过去我国国企改革过程中,多数企业是根据上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的,即:

对于由原国有企业即将划拨到非国有资本控股企业的职工,无论在改制后企业是否留用,一律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通常称为买断工龄,即买断国有职工身份。

具体的补偿额度因企业不同存在些许差异,但基本上都是以职工过去基本工资为基数,再乘以工龄得出补偿金额。

当然,这样做无疑对改革平稳过度有好处,但巨额的补偿金也成了改制企业及政府无力承担的负担,原本效益不好,希望通过改制来获得重生的企业往往因为支付补偿金后元气再伤,陷入经营困境。

四、企业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

企业混改后,原职工与混改后企业的劳动关系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

其中,《劳动合同法》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中的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

混改背后涉及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是国企混改的核心。

过去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资监管方式,被普遍认为效率低下,捆住了国企的手脚,甚至形成了中国式的内部人控制。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开端可追溯至1993年。

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股份制。

当时,国企改革已刻不容缓。

1994年初,国家经贸委等9个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上海、天津、沈阳等16个重要工业城市的国企财务状况做调查,结果显示亏损面已达52.2%。

尽管产权改革始终在收与放、进与退的两难之间苦苦摸索,但大部分优质国有企业后续均按照公司法进行改制,许多还登陆资本市场。

总体上看,中央企业在产权层面已与社会资本实现了较大范围的混合。

国资委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底,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包含98家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基本上完成了公司制改制。

其中,超过三分之二的企业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实现了混合所有制。

在混改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国企也通过资本市场获得了大量融资。

据国资委初步统计,20XX年,中央企业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超过700户,其中通过资本市场引入社会资本超过3386亿元。

前两批共19家国企混改试点中,目前7户已经完成引入战略投资者、重组上市等工作,引入各类投资者40多家、资本超过900亿元。

其中最受瞩目的莫过于联通混改。

20XX年8月,中国联通(600050.SH)通过定向增发,引入9大战略投资者,腾讯、XX、京东、阿里巴巴以及苏宁等民营巨头悉数在列,共为联通募资近780亿元。

严格来说,联通在上市的时候已经完成混改。

但因在4G上的失利,联通后来成为三家电信运营商中经营状况最不理想的企业。

20XX年其税前利润5.8亿元,同比减少40.4亿元,仅相当于中国移动两天的利润。

充实荷包后,联通董事长王晓初直言,中国联通在5G时代不能再犯4G的失误,要从开始就为5G的发展准备充足的资金。

中国移动早已开始布局,并在5G标准的研究上处于领跑位置。

以同样的方式,东航物流20XX年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融资22.5亿元,吸引了德邦、普洛斯等行业龙头企业成为战略投资者,绿地等民营资本成为财务投资者。

紧接着,刘绍勇在两会期间确认,东航集团层面加入混改。

要加强集团层面上的混改。

全国政协委员、中化集团董事长宁高宁在两会期间说,目前国企在集团层面改革的少,形不成很强的国企改革文化和氛围,不利于国企改革的整体推进。

国企混改后职工身份界定的探究

国企有很多问题,实质上是由外在导致,最重要的是国资监管模式。

混改背后涉及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才是国企混改的核心。

过去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资监管方式,被普遍认为效率低下,捆住了国企的手脚,甚至形成了中国式的内部人控制。

中国式内部人控制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金字塔式控股结构会形成长长的委托代理链条,这就导致了所谓的所有者缺位。

第二点是,国有企业与生俱来的政治关联一定程度造就了中国式内部人控制。

比如,虽然形式上董事长的产生要经过董事会提名和股东会议表决,但按照中国现行的国资管理体制,董事长是由上级部门任命的。

国企改革改的应该是内部人控制,混合所有制是个制,是个公私混合的制度,不能把企业只理解为一堆财产。

只有完善公司治理后,才不会出现几大央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一夜之间对调,或者国资委要求所有央企都应该有个主业,非主业投资比重不能超过10%等等。

所以混合所有的前提是良好的公司治理。

BATJ作为国企混改的战略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形成重大影响,有望成为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资本力量。

比如联通混改最大的亮点在于,联通集团的国有股权从63.7%下降为36.67%,也就是从绝对控股变成了相对控股,而相比非国有股东持股的35.19%,两者股比之间的差距是1.48%,连2%都不到。

此外,从联通董事会的构成来看,国企董事与民企董事,首次分庭抗礼。

13名新董事会成员中,8人为非独立董事。

其中,3人来自联通,另外5人均为混改引入的战略投资者,除了中国人寿仍是国企董事,其他4位分别来自BATJ。

应该说,这个结构还真是有可能一家说了不算。

曾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司司长的管维立说。

管维立曾在14家上市公司担任过独立董事,联通目前的董事会格局让他想起当年的深发展(现为平安银行)。

深发展彼时的第一大股东是一只美国基金,持股17%左右,但是控制了大部分董事席位。

即便如此,由于股权分散,董事会保持了相当的独立性,(大股东)要花很大的精力说服董事会支持他的方案。

过去许多没到位的都要(做)到位。

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由管人管事管资产转变为管资本。

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本质上是要代表出资人发挥股东的作用,使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出资者的意图,真正的管理者属于董事会和经营层。

不过,诸如联通等国企混改的效果仍有待观察。

因为与许多国家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相比,中国现实倾向于股东权利至上。

联通混改后,国有股毕竟还是占联通股权的53%,正是这53%,有可能使国有股的绝对控股地位造成行政化管控,行政决策代替市场决策的风险依然存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