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物资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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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维修物资管理制度
检维修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检维修物资的管理,保证设备检维修工作正常进行,提高检维修效率和质量,确保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设备管理制度,以及公司有关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程序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检维修物资是指设备检维修使用的物资,其费用摊入修理费成本。
第三条检维修物资管理的目标是用最少的资金,合理的库存储备,保证设备维修的需要,提高设备使用的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检维修物资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设备检维修工作的物质基础,并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加强检维修物资计划管理工作,在公司生产总监的领导下,依据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检维修物资管理网络和管理责任制,全面履行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公司检维修物资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司有关检维修物资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检维修物资管理制度。
(二)负责对各需求单位上报的检维修物资需求计划进行审核,报主管审批,并对所报计划的准确性进行统计考核。
(三)负责公司检维修物资的消耗统计分析。
(四)参照行业标准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检维修物资储备定额、消耗定额和设备备品配件手册。
(五)负责组织和推进各单位进口备件国产化,组织重要备品配件的修旧利废工作。
(六)参与A类设备主要备件采购的技术谈判;参与备件供应商的管理。
(七)协调处理各单位检维修物资管理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第六条使用单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备件资料、图纸的收集、核对、整理、归档和修改工作。
保存至少一套完整的图纸及相关资料,要及时掌握备件的变更情况,严格执行图纸及相关资料的修改、审查制度。
(二)根据检修项目计划编制本单位的检维修物资需求计划;按月进行检维修物资消耗统计和分析。
(三)负责编制和修订本单位储备定额、消耗定额和备件手册。
(四)参与新增、新建装置的主要设备的随机配件质量验收工作。
(五)设备更新和设备改造后一个月内,将变动的设备配件目录整理存档,并送物资装备部驻厂站备案,对原有的备件提出处理意见。
(六)参加关键设备重要备件的技术谈判,负责技术要求的准备工作,根据情况参加主要备件采购的商务谈判。
(七)参加备件供应商的管理,按照采购部提供的本部门供应商明细和服务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作为采购部考核供应商的重要依据。
(八)负责本单位检维修物资修旧利废与国产化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公司采购部职责
(一)负责检维修物资的集中采购、统一储备,负责执行公司下达的检维修物资需求计划,按照要求保障物资供应。
(二)负责对所采购检维修物资的质量检验、出入库、仓储运输管理工作。
(三)负责检维修物资采购的有关技术谈判、招投标和商务谈判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备件采购的合同管理。
(四)协助设备管理部门编制和修订备件储备定额,负责备件储备定额的执行和落实,对储备定额的物资实行专项管理。
(五)负责库存物资的平库利库工作,及对长期无动态检维修物资的处置工作。
需要处置时,应经技术鉴定,按相关程序审批。
(六)负责向管理使用单位提供设备、备品配件质量合格证、材质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图纸等相关文件资料。
(七)负责积压、报废备品配件的清理、分类、处理工作。
(八)负责每年提供各使用单位检维修物资供应商清单和服务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管理。
第八条其它单位有关职责以及本章节未尽事宜以公司企业管理部制定的各部门职责及公司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章基础资料管理
第九条具备完整、准确的基础资料和图纸
(一)设备一览表和备件手册。
(二)备件的消耗定额。
(三)备件零部件图和有关装配图。
(四)备件的各项技术资料。
第十条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更新或改造情况,在现有资料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上述基础资料。
一般要求在更新或改造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上述资料的修订工作。
第四章检维修物资需求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需求计划管理是检维修物资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安排加工和采购的依据,各单位必须按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和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程序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检维修计划项目编制检维修物资需求计划,以不增加物装部库存为原则,特别要对设备事故备件订货计划从严控制,对易损备件的订货数量要力求准确,努力提高备件计划的准确率。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每月制定检维修物资需求计划,按照公司ERP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中PM模块要求进行填报,公司设备管理部进行审核,公司生产总监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要建立检维修物资需求计划的逐级审批制度,需求计划必须经主管经理审批签字,设备管理部门留档备查。
第十五条制造周期较长的检维修物资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申报需求计划。
进口检维修物资一般要提前六个月申报需求计划。
第十六条大修用检维修物资应申报大修检维修物资需求计划。
一般检维修物资在大修前三个月申报需求计划。
制造周期较长的物资及进口件物资,至少提前六至十二个月申报需求计划。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的紧急检维修物资需求计划,属于ERP系统线上操作的,可执行ERP系统PM模块TL01紧急采购程序,并随同下月物资需求计划报设备管理部补办审批手续;属于线下操作的,可电话通知公司设备管理部,经设备管理部同意后,再通知采购部进行紧急采购,但要求使用单位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将紧急计划(含电子版)报设备管理部备案,并随同下月物资需求计划报设备管理部补办采购手续。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每月按要求做好检维修物资月度消耗统计表,并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九条为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好维修费的使用,使用单位在设备正常计划检修前,对已经启动的储备定额项还须报需求计划。
采购部将根据储备定额最低储备量(每种备件物资的一个采购周期内的消耗数量)及时补充储备库存。
第五章备件领用和退库
第二十条使用单位和采购部按照公司检维修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检维修物资的领用,所有检维修物资的领用必须经过设备管理部门认可(加盖设备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十一条使用单位在领用过程中做好统计工作,对领出的检维修物资要登记造册,使用备件要在设备技术档案中做好更换记录,将检维修物资需求计划、储备定额与出库单进行对比分析,以便不断提高需求计划的准确性和为储备定额的下次修订提供依据。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根据使用单位上报的《检维修物资消耗情况统计表》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公司月度检维修物资消耗分析。
第二十三条使用单位将检修替换或拆除的没有修复价值的检维修物资(含备台)登记造册,定期交由采购部统一处理,对含有贵重金属、特殊材质的应特别说明。
采购部对回收的检维修物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置。
第二十四条在设备检维修工作中,应执行领新退旧和多领退库制度,领出但未使用的新备件应及时退库(包括打开包装的备件和整批使用的余量),并注明情况和原因。
具体执行步骤按物装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备件储备与消耗定额管理
第二十五条备件的储备定额是指根据生产状况,保证设备检维修正常进行的备品配件库存数量。
备件储备定额由公司储备定额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同意后实施。
储备定额实施后,储备项消耗后将由采购部及时采购补充,在很大程度上会满足设备检维修需求,实现及时检修。
第二十六条消耗定额是指设备在一年内运行中实际消耗的备件数量,要以最近三年的实际消耗统计为依据进行核定。
消耗定额是储备定额编制、核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储备定额的编制是根据近几年备品配件实际消耗、实际库存和库存资金占用情况,以不过多增加库存为前提,在储备定额资金占用限额内实现合理储备。
既保证生产不间断运行,又要厉行节约,尽可能地减少储备量,减少流动资金占用。
第二十八条储备定额所涵盖的范围主要是关键机组和其它机泵等转动设备的备品配件及电器、仪表应急备件。
其中关键机组和重要机泵的易损件必须储备,一般机泵和电器、仪表类备件依据其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实际消耗情况和采购周期等因素确定是否储备。
储备定额不包括超过60万的事故件、整台设备、器具、三材、管件、通用垫片、通用阀门、通用轴承、通用紧固件、润滑油脂等。
储备定额中所包括的备件类别为易损件和一般件,数量为每种备件物资的单件采购成本最低的批量,且不高于一年实际消耗量;专用备件定额要按照装置、设备顺序编制。
第二十九条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做好备件储备定额的编制、修订工作,根据各装置新、改、扩建和工艺调整情况,对在用设备、新增设备和报废设备的储备定额依据实际情况每年调整一次,使之更加趋于合理,适应各装置设备生产运行需求。
使用单位在设备更新和设备改造后一个月内,及时将变动的设备配件目录整理归档,并送物资装备部备案,对原有的储备备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条超过60万的事故件的储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由设备管理部组织论证,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章加工订货、验收管理
第三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对备件的加工订货要向采购部提出明确的采购技术条件。
属于专用备件的,可向采购部推荐制造厂家,物装部如更换制造厂家需和使用单位共同确定,由使用单位按《进口设备国产化和国产专用设备改型管理细则》的要求填写《进口设备国产化和国产专用设备改型计划表》,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物装部负责所采购检维修物资的质量检验,并按要求和标准向使用单位提供完整、合格的技术资料。
使用单位领到所需备件后,需进行确认,结合实际情况应采取适当的复检方法,合格后方可使用,以确保备件质量。
对不能保证备件供货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的供应商,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对重要设备的备件订货要实行驻厂监造,在签订技术协议的基础上,设备部可以派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验,也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经验丰富的第三方实施监造。
要同时签订监造合同,并附监检大纲。
监检大纲包括监造内容、检验标准、监造程序、监造控制点、停检点,监检大纲要经使用单位、供应商或制造厂商、采购部一致认可;监造合同要列明监造内容及责任,包括经济责任、监造过程的通报制度以及要交付的文件。
第八章进口备件国产化和国产专用备件改型管理
第三十四条进口备件立足国内制造供应是降低采购成本,缩短供货周期的有效途径,树立“积极、稳妥、可靠、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引入竞争机制,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成套引进装置、进口单机的备件国内测绘、试制、试用均要遵守本规定。
第三十五条进口备件国产化和国产专用备件改型工作由设备主管负责,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进口备件国产化工作,并有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三十六条使用单位对价值高、采购周期长、消耗量大的进口备件物资提出国产化计划。
国产专用备件改型应本着不断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制定国产专用备件改型计划。
每年年底使用单位根据对供应商的考评结果和现场管理需要,与采购部共同确定所更换的供应商后,编制和填报下一年度的《进口备件国产化和国产专用备件改型计划表》,设备管理部对上报的计划进行审批,交与采购部实施。
第三十七条进口备件国产化和国产专用备件该型的测绘工作一般应在设备大(中)修时进行。
每年年底使用单位负责编制和填报下一年度的《进口备件国产化和国产专用备件改型计划表》,设备管理部对上报的计划进行审批,交与采购部实施。
第三十八条采购部对设备管理部审批后的进口备件国产化和国产备件改型计划组织实施。
组织技术交流工作;组织专业制造厂家进行测绘、取代工作;组织技术谈判、商务谈判;制定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第三十九条使用单位参加技术交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配合专业制造厂家进行测绘、取代工作,对使用的国产化备件和改型备件在设备管理部门要分别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
第四十条测绘、试制原则见《进口备件国产化和国产专用备件改型管理细则》。
第四十一条选定点加工厂和备件验收见《进口备件国产化和国产专用备件改型管理细则》。
第四十二条使用单位在控制领用备件物资时,优先考虑使用国产化的备件、备台。
第四十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A类设备主要备件国产化的实施,负责组织对国产化的备件进行鉴定。
试用鉴定按《进口备件国产化和国产专用备件改型管理细则》执行。
第四十四条需要更换备件时,凡有国产化备件的,采购部一般应先供应国产化备件。
国产化备件试用鉴定合格后,一般不再进口。
第九章修旧利废
第四十五条各单位要重视检维修物资的修旧利废工作,严格执行《检维修物资修旧利废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好检维修物资,节约资金,组织检维修单位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修旧利废工作。
物资修复要按照公司检维修管理办法执行,做到经济合算、保证质量。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