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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发展演变及其启示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发展演变及其启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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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方志

一、引言

2006年12月15日(周五)下午两点,美国联邦储备体系主席本·伯南克(BenBernanke)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科会堂作了四十五分钟的专题演讲,同行的还有美国财政部部长等,本·伯南克主席在演讲中指出:

中国人民银行要提高独立性,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

本文试图通过对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发展演变及其现状作一个比较全面的梳理,从而希望对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中央银行体制改革以某种启示。

二、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发展历程

就全世界所有中央银行的情况而论,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发展也许是最不寻常的。

20世纪以前,美国政治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对中央集权的恐惧,使美国人对建立中央银行抱有敌意。

此外,传统的美国人对于金融业一向持怀疑态度,而中央银行又正是金融业的最突出代表,美国公众对中央银行的公开敌视使得早先旨在建立一个中央银行以管辖银行体系的尝试先后两次归于失败:

1791年,美国建立第一国民银行,资本金1000万美元,其中20%由政府出资,营业期限为20年,并开设了八家分行,主要业务内容是发行货币、接受政府存款和向政府机构提供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和接受私人存款;同时,通过拒收过度发行银行券的州立银行券或要求发行银行兑换黄金,达到管理州立银行、整顿货币发行纪律的目的,引起州立银行和反对加强联邦权力的农业州的普遍不满和反对,认为:

银行代表的是大城市有钱人的利益。

1811年,美国第一国民银行的经营许可期满,美国国会以一票之差否决了第一国民银行的展期申请,第一国民银行被迫解散。

从此,州立银行承担发行货币和代理国库的业务,州立银行的数量迅速增加。

1812年,美国宣布与英国开战,各州银行给财政提供贷款,货币泛滥,金融秩序大乱。

有鉴于此,1816年,国会给美国第二国民银行颁发了经营许可证。

该银行的资本金为3500万美元,联邦政府拥有20%,其它内容与第一国民银行基本相同。

但是,由于主张建立强大中央银行的支持者(联邦制拥护者)和主张进一步分权的反集权主义者(反联邦制者)之间的摩擦始终不断,因此,1836年,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又否决了美国第二国民银行要求延长经营期限许可

证的请求。

1836年,美国第二国民银行停业后,由于不再有能够向银行体系提供准备金并使之避免银行业恐慌的最后贷款人,1837年、1857年、1873年、1884年、1893年和1907年,先后爆发银行恐慌。

特别是1907年银行恐慌所造成的如此广泛的银行倒闭和存款人的大量损失终于使美国公众相信需要有一个中央银行来防止悲剧重演。

但是,美国公众一方面担心华尔街的金融业(包括最大的公司和银行)可能操纵这样的一个机构从而能对整个经济加以控制;另一方面,也担心联邦政府利用中央银行过多干预私人银行的事务。

于是,国会便把一套精心设计的带有制约和平衡特点的制度写入了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从而创立了拥有12家地区联邦储备银行的美国联邦储备体系。

1908年5月,国会建立了国家货币委员会,用以专门调查研究各国银行制度,1912年决定建立兼顾各州利益、又能满足银行业集中管理需要的联邦储备制度。

1913年12月23日,国会通过了《联邦储备条例》,这是银行制度史上划时代的创举,为中央管理和地方管理、自愿参加和强迫参加、政府所有和私人所有、政府管理和私人管理的相互平衡和折中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联邦储备法创立了中央银行——银行的银行,其目标单一:

仅为了在出现突发事件时可以给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必要资金来避免由于无力偿还储户存款而最终导致银行破产。

1913年的立法进一步赋予美联储提供“弹性货币”的职能,也就是今天常说的“最后贷款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联储的职能不断扩大。

大萧条期间,有接近8000家银行在1930~1933年期间倒闭,显而易见,那时美联储有限的活动范围和权力不足以应对危机。

于是,在1933年和1935年的银行改革法案中,国会为美联储提供了它所需的许多其他的政策工具和规章。

[①]

作为中央银行的一种形式,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是比较晚的。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标志着中央银行制度在世界范围的基本确立。

三、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责

联邦储备体系的正式结构由12家地区联邦储备银行、约4000家成员商业银行[②]、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和联邦咨询委员会所组成[③]。

联邦储备系统的最高机构是设在首都华盛顿的联邦储备理事会(有时称为“联邦储备委员会”)。

它的7名理事由美国总统征求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

除非遇到“诉讼”,他们才能被罢免,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生过这类事情。

理事会的完全任期为14年,任期满不得连任,这是为了避免他们邀宠于总统或受胁于总统。

在理想的情况下,所有的理事都将任满14年,但又要互相错开任期。

如果这样,该理事会在每4年内只有2个名额,每2年更换1个理事,以致总统在一届任期内不能控制理事会。

联邦储备理事会主席的任期只有4年,这就使得每一位总统可以任命自己的主席。

总统提名(每个被提名者必须任期已满4年),经参议院同意后从7位成员中选出美联储主席和副主席。

美联储主席人选的确定至关重要,过去的经验表明,他是美联储的主要发言人,是制定经济政策的重要决策者(至今仍没有女性担任过联储主席)。

1935年法案将财政部长和通货监理暑长清除出联储理事会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从而使其更具独立性。

但是,理事们常常在他们的14年任期届满之前退职,有时是因为年龄的缘故,有时则是由于金融方面的原因。

在1960——1982年期间,被任命的22名理事中,仅有6名理事(略高于四分之一)任职达7年之久。

因此,在任何一届总统任期内,理事会出现的空额通常都多于2名[④]。

此外,如果某名理事中途辞职,一名新理事将被任命,但他只能做完剩余的任期(但他能够连任)。

理事(许多是职业经济学家)须来自不同的联邦储备区,以防止过分突出某一个地区的利益。

每周一早上,联储的7名委员都将在位于华盛顿的联储大楼办公室里开会,听取高级职员对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的汇报,准备这些报告的高级职员都是经过职业训练的经济学家。

联邦储备理事会制定货币政策,控制贴现率,并可以在规定范围内改变银行的法定准备金率。

它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一起控制了最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买卖业务。

此外,联邦储备理事会主席是总统和国会的主要经济顾问之一,而理事们有时可以充任美国代表与外国的中央银行和政府谈判。

另外,理事会主席还经常在对国会和社会公众的报告中发表他们对财政政策及其他经济问题的看法。

理事会拥有大量胜任的经济学家来协助它的这项工作。

尽管决定货币政策是联邦储备理事会最重要的工作,但它的许多时间却是花在银行管理问题上。

例如,审批许多银行的合并申请,并决定银行控股公司的非银行活动的许可范围。

此外,还监督对禁止贷款歧视和不真实报表的法律的实施。

在这些活动中,理事会控制超出一般的银行信贷业务。

在住宅贷款方面,它对联邦储备银行实行相当宽松的一些管制,而联邦储备银行必须提交预算以获得理事会的批准[⑤]。

理事会主席有时被认为是在美国权力仅次于总统的第二号人物。

理事会主席的权力来自5个方面:

1.其观点和演讲对社会公众有极大的影响;2.若干决策甚至不是经过理事会,而是由主席本人代表理事会做出。

例如,和总统会谈的只是理事会主席而不是理事会全体理事;3.理事会主席安排议事日程并在理事会议上起领导作用;4.理事会主席对下属职员拥有监督权,从而他们更乐意迎合理事会主席而不是其他理事的意图;5.理事会主席的上述权力造成他的一种权威性,以致其他理事必须按照他的意志进行表决[⑥];6.理事会主席就经济政策向总统提供咨询,在国会作证,并作为联邦储备体系的发言人同新闻媒介打交道。

主席和其他理事也可以代表美国同外国政府就经济事务进行谈判。

理事会拥有一批职业经济学家(数量上大大多于各家联邦储备银行),他们为理事会的决策提供经济分析。

理事会主席也通过监督指导理事会的工作人员——职业经济学家和顾问——而行使权力[⑦]。

由于这个工作人员班子为理事会收集信息并提供理事会决策所需的分析,所以,也能对货币政策具有某种影响。

此外,最近几年任命的一些理事来源于理事会本身的专业工作人员,这也使得理事会主席的影响要较其四年任期更为深远和持久。

[⑧]

最初的《联邦储备法》将全国划分为12个联储区,联邦储备银行分别位于12个联储区内的大城市:

波士顿、纽约、费城、里士满、克利夫兰、亚特兰大、芝加哥、达拉斯、堪萨斯市、圣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和旧金山。

12个联储银行有26个分支机构,均位于各自联储区内的主要城市。

以拥有资产的多少为标准,纽约、芝加哥和旧金山联邦储银行是最大的——它们的资产合计占到整个联邦储备体系资产额(贴现贷款、证券和其他)的50%以上,其中,拥有整个联邦储备体系资产额30%以上之多的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是所有联邦储备银行中最重要的一家,这不仅是因为美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大都设在它所在的储备区内,也因为它同那些纽约市以外的主要金融市场有直接的联系。

各家联邦储备银行都是属于私营公用事业的股份机构,其股东便是该储备区内作为联邦储备体系成员的私人商业银行。

根据成员义务的要求,这些银行购买自己所在储备区联邦储备银行的股票,但股息的支付不得超过年率6%的水平。

每个联邦储备银行有9名董事,其中6名由该储备区内的成员银行推选,另外3名董事由联邦储备理事会任命。

由9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任命该行行长(需经理事会同意)。

各储备区的联邦储备银行董事可分成A、B、C三类:

A类董事3位(由会员银行推选)由职业银行家担任:

B类董事3位(亦由会员银行推选)由工业界、商业界和农业界的著名企业家担任;C类董事3位,由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任命,代表公众利益,不能由银行官员、雇员或股东担任。

联邦储备法之所以这样安排董事的人选,其目的是保证每家联邦储备银行的董事们都能充分反映美国公众各界的意见。

C类董事中的两人将被委员会任命为该董事会的主席和副主席,并提出对其薪资水平的建议。

联储银行的每家分支机构也有自己的董事会,约有3到5名董事。

虽然成员银行拥有联邦储备银行的股票,但是他们并不享有所有权通常具有的任何好处:

1.它们对联邦储备银行的收益没有要求权,不论联邦储备银行收益如何,只能得到年率6%的股息;2.它们对联邦储备体系如何使用它们的“财产”没有发言权;3.会员银行对于A、B类共6位董事中的每一个职位,通常只能“推选”一位候选人,这位候选人还常常是由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提名的(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又通常由理事会提名,虽然在条文上是由联邦储备银行的董事们选举产生)。

其结果,成员银行实质被排除在联储的决策过程之外,没有任何实际的权力。

创立至今,美联储经过了90多年的发展,联储的权力和职责范围也逐渐扩大。

联储在执行现有职责时,会很自然地承担额外的责任。

在一些情况下,美联储认为要完成其目前的责任需要更多的权力,或者认为承担额外的责任是其目前所履行责任的自然延伸。

对于美联储的意见,国会总是顺利通过,甚至有时,如果国会认为美联储是处理某些特殊问题的最好机构,就会让美联储自己做主。

现在美联储的职责相当多,超出了1913年最有远见的立法者的想象。

美联储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项:

1.银行的银行,2.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3.美国政府和联邦机构的银行,4.外国中央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外国机构的银行,5.成员银行的监管者(保证金融机构和整个经济的健康),6.数据收集者和研究者。

表1美联储内部职责分工

(一)理事会(7名被任命的成员):

1.制定法定准备金率并批准改变贴现率;2.监管成员银行、银行控股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3.建立并管理海外联邦储备银行中有关消费者金融的保护性条款。

(二)联邦储银行(储备银行)(12个储备区):

1.提议改变贴现率;2.对银行发放贷款(贴现政策);

提供通货;3.汇总并清算银行票据、转移银行资金;4.管理政府负债和现金余额。

(三)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理事会成员加上5个联储银行行长):

指挥公开市场操作(买卖美国政府债券)。

资料来源:

MaureenBurton,ReynoldNesiba,RayLombra.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导论[M].北京:

惠超,刘丹,李晓蕾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71.

四、美国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通过三种方式制定货币政策:

公开市场操作、制定贴现率、制定法定准备金率。

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是美国日常的货币政策工具,在经济和金融运行中最常用、作用最大。

美国联邦储备公开市场委员会作为货币政策的决策机构,实际上担负着制定货币政策、指导和监督公开市场操作的重要职责。

美国的货币政策由联储体系的两个机构执行:

公开市场委员会(根据《1935年银行法》建立)和管理委员会本身。

管理委员会单独制定法定准备金率,并在联储银行的协助下制定贴现率和贴现窗口政策。

但最重要的工具(公开市场操作)在公开市场委员会的管辖之下,FOMC通过买卖政府证券影响货币供应量(从20世纪30年代末期起,公开市场操作成为了第一位的货币政策工具)。

(一)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构成。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ederalOpenMarketCommittee,FOMC)由管理委员会的7名成员和5名联储银行总裁(行长)组成,其中,理事及纽约储备银行行长共8人为常任委员,剩下的4个席位每年在其余的11位行长中轮换。

[⑨]美联储理事会主席是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主席,纽约储备银行行长习惯上是委员会的副主席。

[⑩]

(二)公开市场委员会的会议及审议。

公开市场委员会对未来公开市场操作的决策依赖于管理委员会和联储银行职员准备的一些文件。

在每次会议之前,美国联邦储备公开市场委员会要准备有关文件并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及为这些参加者服务的行内工作人员。

文件按其封皮的颜色分为绿皮书、蓝皮书和棕皮书。

绿皮书主要是向联储理事会成员提供主要经济部门以及金融市场发展趋向的详细评估材料,并概要地展望一下经济增长、物价以及国际部门的情况。

附表提供了对当前和下年度一些主要经济金融变量的定量预测。

通常情况下,预测要考虑较长期的货币增长区间,同时还使用一些结构性的计量模型,最终结果依赖于一些高级成员的判断。

蓝皮书主要是为董事会成员提供货币、银行储备和利率的最新发展和展望方面的材料。

2月份会议的蓝皮书向成员们提供一年伊始货币增长的蓝图。

7月份,蓝皮书对当年的货币等方面的情况以回顾和展望,并初步讨论下一年的形势。

2月和7月的蓝皮书还确定听证会所需的有关数据,如货币总量的增长范围。

此外,也对货币金融的发展进行分析,以利于委员会重新考虑年初所制定的各项目标。

委员会通常提出3种备选方案,这些方案包括储备、水平和货币目标总量3个月内的增长率,贴现窗口的贷出数量和短期利率的预期值,并说明各种可能的金融状况及其经济活动的可能影响。

过去,委员会拟定M1、M2、M3的目标,但由于80年代M1的需求变化很大,不再把M1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为有助于判断,委员会职员们建立了季度和月度的经济计量模型,对货币需求进行模拟,并对影响货币需求的一些因素进行了专门研究,特别是机构变动、通货膨胀率波动改变了以前的变量关系时,尤为如此。

棕皮书在每次会议即将开始之前公布于众,主要提供12个储备区的区域经济状况。

棕皮书的内容包括与当地商业巨头的谈话以及该地区的统计报告分析。

11个联邦储备银行的综述报告放在开头。

公开市场委员会每年都要决定该年召开会议的次数和日期。

美国联邦储备公开市场委员会每年召开8次例会(大约每6个星期一次),一般在2月份和7月份的会议上,重点分析货币信贷总量的增长情况,预测实际国民生产总值、通货膨胀率、就业率等指标的变化区间。

在其他6次会议中,要对长期的货币信贷目标进行回顾。

在这些会议上主要讨论是否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向存款机构提供或收回准备金。

对每次会议,委员会职员们还准备了外汇市场和外国经济状况的报告。

最后,由联储银行准备美国各地区经济状况的报告。

公开市场委员会会议结束2个月之后,公开市场委员会对外发表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包括上次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和问题以及结论,还包括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以及有表决权人员对一些问题的赞成与否。

尽管只有5家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在该委员会中拥有表决权,另外7位地区储备银行行长和美联储高级顾问也列席会议并参加讨论,所以,他们对委员会的决定也会有一些影响。

由于理事会拥有12张投票权中的7票,所以,不难理解为什么政策制定权属于华盛顿的理事会了。

(三)政策指令。

每次公开市场委员会会议结束时都将确定直至下次会议召开前这段期间内的公开市场操作形式。

但如果有必要的话,公开市场委员会成员可能会在中途进行电话磋商,公开市场委员会还同时决定外汇市场操作的形式。

这些决定被分为两个方向——一个是国内公开市场操作,另一个是外币市场操作——这由纽约联储银行执行,它在这方面是权威,并专门进行这个领域内的操作指导。

会议记录中包括了一份政策导读,一般是一份两到三段的陈述文件。

该陈述文件是表明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对政策的多数派意见的报告,并就货币政策的执行提出操作性(或指导性)指令,由纽约联储银行具体实施。

为什么是纽约联储银行?

因为纽约是美国的金融中心。

另外,美联储通过货币政策影响金融体系进而作用于整个国民经济,那么,纽约联储银行就顺理成章地代表整个联储体系来执行货币政策。

由于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影响目前和将来的经济形势,所有经济学家、金融投资者和专业投资经理自然都会阅读委员会的政策导读和会议记录,并密切关注纽约联储银行的日常运作。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会在下一次会后很快发表,但是感兴趣的各方并不需要等那么久就能获知美联储的意图。

在1994年初,美联储决定在委员会会后立刻发表有关政策变动的公告。

这一举措减小了先前对会议具体内容所具有的神秘性。

尽管立即发表,由于措词方面的原因,仍然会存在混淆的情怳。

在2000年2月,委员会对公告采取了新的措词,公告将传达当前经济政策、陈述委员会对可预见的未来经济前景的预期。

[11]

传统上,FOMC的会议是高度保密的。

但是,1994年2月,为了回应国会听证会关于联邦缺少信息披露的指责,联储采取了一项在执行当天公开宣布其货币政策行动的政策。

由于公开市场操作是联邦储备体系用以控制货币供给的最重要政策工具,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必然成为联邦储备体系内决策的焦点。

虽然法定准备金比率和贴现率并非由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直接决定,但同这些政策工具有关的决策实际上还是在这里做出的。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也不直接从事证券买卖。

它只是向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交易部发出指令,在那里,负责国内公开市场操作的经理则指挥人数众多的下属人员,实际操作政府或机构证券的买卖活动。

该经理每天向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成员及其参谋人员通报交易部活动的情况。

由于公开市场操作集中于政府和机构证券,特别是短期国库券,因而联储银行的高收益并不表明其资产选择的高明,这就只能归因于另一个因素即财富的数量。

联储在使用财富方面是没有限制的,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它能购买任何它决定创造准备金数量的证券。

联储的高净收益来自于它能用自己发行的无息证券来购买带息的美国财政部初级证券。

因此,联储的利息收入主要是政府证券的利息收入。

每个联储银行都从联储持有资产的收益中获得一块,它们同时也从持有的外国证券、对存款机构的贴现贷款利息和金融机构的服务收费中获取收入,对服务收费是近来才出现的现象。

在1980年法案之前,联储对成员银行的服务是免费的。

目前,服务收费收益只占联储收益的一小部分,因为收费和成本很接近。

每个成员都被要求购买所属储备区联储银行的股份,但法律又限定了每家成员银行对其所持有的联储银行股票只能获得最高6%的红利。

并且,联储的扣除开支后的净收益要归还给财政部。

[12]

五、美联储的独立性

美国经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繁荣与稳定是与美联储高度的独立性和自主决定货币政策的作用分不开的。

美联储享有作为一个政府机构来说非同寻常的独立性,是世界上独立性最高的中央银行。

美联储的独立性在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通过时就被初步确定了下来,而1935年银行法的实施则在建立、健全美国独立的中央银行体系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它改变了联邦储备委员会权力松散、独立决策机制不健全的局面,为美联储独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联邦储备委员会直接对国会负责,除了国会在个别时期授权美国总统可以对联邦储备委员会发出指令以外,一般情况下,任何人和部门都无权介入或干涉联邦储备委员会货币政策的决策和执行。

联邦储备委员会可以根据调节经济的需要,独立掌握和控制货币供应量,独立决定存款准备率、贴现率以及在公开市场上买进和卖出证券的数量、种类和价格,并对货币政策的执行结果负责。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资本所有权,既不属于国会和参议院,也不属于政府机构,其所有的资本金均以股份的形式为联邦储备区内的会员银行所认购。

为保证美联储的独立性,防止其他政府部门或公司集团以控股的形式控制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储备法对于会员银行认购联邦储备银行的股份有严格的规定,禁止转让或抵押联邦储备银行的股票,股票所有者仅以固定股息取得固定收入。

美联储总裁委员会各位理事的法定任期为14年,美联储主席及副主席的法定任期为4年,12位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的任期为3年。

美国联邦储备法之所以对美联储总裁委员会的成员规定的长达14年的任期,其主要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减少因政府更迭或议会选举对美联储货币政策决策机构的影响,从而避免行政及立法当局操纵或左右货币政策运营现象的发生。

虽然美联储主席的任期仅为4年,但由于他与政府的任期并不一致,所以,当选总统亦不能完全控制自己任期内美联储主席的人选。

另外,虽然12名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的任期只有3年,但对于他们的任命不仅行政当局无权干预,甚至立法当局也无权过问此事,并且他们当中谁有表决权不是某个人的决策,而是完全按照固定程序进行轮流。

这样的任期设计自然有利于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美国《联邦储备法》规定,总裁委员会成员不得连任。

如果允许这些中央银行官员连任,就有可能促使这些人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更倾向于迎合政府或立法机构的要求,而不愿意坚持自己的主张。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在财务上完全独立。

所有经费自行解决,不依靠财政拨款,美联储的运作资金来源于对银行的贴现收入和自身持有政府债券所获得的收入,并不依靠国会拨款,这就从预算开支上保证了联储不受财政的约束。

因为控制钱包的权力通常就是控制权的同义词。

所以,联邦储备体系的这一特点较任何其他因素都有助于它的独立性。

当然,作为政府的银行,代理国库和国债的发行是其重要的职责,并负有支持财政的义务,但联储没有长期支持财政融资的责任。

1979年通过的《联邦储备法修正案》完全禁止联储直接购入财政债券,而只能在公开市场上间接地买进或卖出财政债券。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向财政部提供短期借款,并且在数量上要受到限制,还需以特别债券作抵押,并受国会监督。

所以,美联储与财政在资金上是相互独立的。

最后,美联储不必遵守1966年的《信息自由法》和“政府阳光法案”条款的约束,这两个法案要求在政府会议审批的政策要向公众公开。

因此,美联储的政策制定者们通常秘密开会制定政策。

但是,尽管如此,它并不能摆脱政治压力。

事实上,要理解联邦储备体系的行为,我们必须承认,政治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实际上,总统和国会都对联邦储备系统有相当大的影响。

总统影响的一种方式是道义上的劝告;而理事们也不愿意反对由全国人民选举的这个人的观点,如果他们认为不致违背自己的职责,一般都会照办;其次,为了制定某种法律或阻止其他法律,联邦储备系统不断地在国会进行活动。

它在这些立法斗争中希望得到总统的支持,因而具有与总统保持良好关系的动机;第三,理事会主席希望获得总统的好感,以便当总统任命一名新理事时可以得到自己满意的人选。

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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