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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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WHNYLM/ZD-072-2015)
第一章 目标及宗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司基本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依据《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神乌发〔2015〕155号相关标准,充分保证施工安全,顺利完成年度计划投资及年度施工计划,特制定本工程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宗旨在加强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加大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考核的执行力及奖惩力度,同时做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各施工单位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各项目单位需成立工程管理项目部。
第四条 工程管理项目部职责如下:
(一)负责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方面负总责,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负责协调项目的外部关系,监督合同履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对工程的管理、协调和监督,使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得到有效控制,最终使工程承包合同全面履行;
(三)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会同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要求其按设计图纸和设计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工程质量自检体系;
(五)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六)制定工程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担负项目建设与生产相互衔接的职责。
第三章工程安全管理
第五条 严格按照《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神乌发〔2015〕155号)内容执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等相关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神华乌海能源公司、利民公司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文明施工等履行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施工单位负责人是该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制定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
第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一)健全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负责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文明施工的监管;
(二)根据神华集团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三)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职情况;
(四)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行业安全规程及操作规范施工;禁止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工人上岗;认真检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施工作业机具检验合格情况;
(六)认真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对于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七)根据合同要求,监督施工单位缴纳足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未缴纳或不能及时缴纳,工程不予开工建设;
(八)履行安全管理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神华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文明施工履行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
第九条 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按照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制定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必须详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所属母公司,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条 进场的物资材料必须符合工程建设要求,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复检合格报告,并由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严禁先用后检。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的每个环节、工序、步骤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和图纸设计的要求严格进行检查、监督、施工,并实行签证制度,施工单位必须有自检记录。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检验检查记录以及设备、材料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整理存档,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全部移交建设单位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不定期的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资料情况。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对每个施工环节、工序、步骤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以及图纸设计的要求进行检查和监督施工,施工作业重点环节必须实行跟班旁站作业制度。
第十五条 工程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施工单位工程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反馈的的内容全面监督施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第五章 工程进度管理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及时掌握各项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合理调整、安排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防止因某项工程的施工滞后影响总工程进度,确保项目按总工程进度顺利完成。
第十七条 工程年度建设计划由工程管理办公室制定;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合理分解季度、月度任务,每月召开建设工程计划会议确定月度建设任务。
施工单位每月10日前申报月度施工计划(月度计划为本月15日到次月14日),详细分解至周施工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确保如期完成签订合同内的所有工程量。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要认真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设备完好、机具配置、人员组织、物资准备等情况,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
第十八条 每周一、四下午召开工程监理例会,会议对各施工单位上周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未能完成任务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赶工措施,确保完成单月生产任务。
第十九条 工程进度验收
(一)每月13号由监理单位组织,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月度工程预验收,参加人员针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工程资料等内容进行逐项验收,并形成初步验收意见;针对预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落实,如施工单位在正式验收前未整改完毕,则不予申报能源公司验收。
(二)每月15日由建设单位组织能源公司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本月预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参加验收部门有能源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监督站、规划发展部、业务主管部门、监理单位、项目部成员等单位。
(三)所验收的工程必须达到相关规范合格的要求,不合格以及不成巷的工程一概不予验收。
第二十条 为了使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按期建设完毕,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进行考核,考核的计划由各施工单位申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执行,考核完成情况依据以工程进度验收结果为准,考核原则如下:
(一)施工过程中因特殊地质条件(指断层、褶曲等)或建设单位临时性工作安排而影响月度计划的,按扣除影响天数后进行考核。
(二)如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如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生产、设备影响等)造成的停工,则不计生产影响,按正常月度计划考核。
(三)如因政府监管部门、集团公司政策性停工或计划调整,则当月不组织考核;在政府监管部门、集团公司安全检查中,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整改,按正常月度计划考核,不予增加施工工期。
(四)其它类生产影响考核按照施工签订合同执行。
第二十一条 根据每月验收情况,以月度进行考核、次月兑现的原则,考核标准如下:
(一)完成计划欠(超)10%以内(含10%),罚(奖)款2000元;
(二)完成计划欠(超)10%以上,罚(奖)款5000元;
(三)以上奖励措施必须结合月度的工程验收结果,以工程结算单为准,被奖励的单位必须内业资料齐全、规范,与工程实体同步,否则不予奖励。
(四)实行奖罚对等、同步进行原则。
第二十二条 其它部门考核
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对施工单位的服务与支持工作,因对施工单位支持和服务不到位导致月度计划不能完成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工程节点管理
(一)工程管理办公室每年年初制定建设工程施工计划,并经公司基本建设项目部审定后实施;
(二)工程管理办公室、监理单位根据审定的建设工程施工计划做好工程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同时做好已开工工程的施工管理;
(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已审定的建设工程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四)工程管理办公室加大建设工程节点工期的考核力度,凡是未能按照节点工期完工的,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处罚;
(五)节点工期的考核与进度考核同时进行,凡是月度出现按节点工期需完成的考核严格按照上述条款进行。
第六章工程造价管理
第二十四条 工程建设必须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项目投资,单位工程投资严格控制在批复的初步设计单位工程概算之内。
第二十五条 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根据合同总价对工程进行分部、分项分解,严格控制好进度价款的审批,不得超出施工进度合同价款。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控制,因设计变更和签证造成的工程造价增加以及工期延长。
第二十七条 初步设计以外的措施工程,经乌海能源公司组织审核技术方案及预算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八条 工程造价材料价格执行乌海能源公司价格委员会价格管理办公室确认的价格。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情况,重点把控涉及增减造价的变更和签证工程的验收,对符合程序、具备手续且符合合同要求的变更设计、签证等预算予以审核、签批。
第七章工程监理管理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监理单位的工作和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监理过程和监理手段,要求监理单位按时提交《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会议纪要和监理工程总结等监理文件。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理机构设置、总监和委派的其他监理人员资格进行确认、检查,对不称职人员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及时更换。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由于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更换总监或监理机构中主要监理人员时,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征得同意后,方可更换。
第三十三条 当监理单位的行为有损监理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廉洁性或监理单位工作不力、不到位、不在岗、不履行职责时,
建设单位通知监理单位整改,并有权暂停支付或扣减监理酬金,扣减酬金额从2000元至200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并进行通报。
当情节严重时,可终止合同同时上报乌海能源公司。
第三十四条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进场后,建设单位即建立工程例会制度,工程例会由项目总监主持召开,安排周施工计划、通报计划完成、安全、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工程例会纪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写。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随时组织工程协调会,统一协调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供货单位之间的配合关系,随时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
第三十六条 为了加大监理人员的监督职责,全面落实签订的监理合同,实行监理费与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相挂钩,月度考核、次月兑现的原则,考核细则如下:
(一)完成进度欠(超)10%以内(含10%),罚(奖)款1000元;
(二)月完成计划欠(超)10%以上,罚(奖)款2000元;
(三)如建设单位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但监理单位未能发现。
履职不到位,对监理单位以施工单位罚款总额的10%予以处罚。
(四)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合同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不同罚款。
第八章 工程结(决)算管理
第三十七条 工程结(决)算应遵循依据充分、资料齐全、客观真实、审批及时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 工程进度结算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金预算已批准;
(二)施工合同已签定,开工报告已办理;
(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能源公司相关部门审批的工程结算单;
(四)提供其他需要的资料。
第三十九条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结算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体工程进度结算已办理;
(二)设计或工程变更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变更工程已实施;
(三)变更预算经能源公司工程管理部审定,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
(四)提供其他需要的资料。
第四十条 工程竣工结算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签定的施工合同;
(二)经能源公司工程管理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及变更预算;
(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能源公司相关部门审签的工程量盘点表;
(四)工程及设计变更按能源公司相关规定审批完毕;
(五)完善的单位工程竣工图及相关工程资料;
(六)单位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验收资料齐全;
(七)提供其他需要的资料。
第四十一条 资料不全、依据不充分的,不予办理结算。
第四十二条 施工单位月度工程进度款批转流程为:
(一)施工单位月工程进度验收表→监理单位审核签批→建设单位审核签批→工程管理预算人员审核签批→工程管理工程审核签批→规划发展部负责人签字→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签批→质量监督站审核签批→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签字→能源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
(二)工程结算单必须在每月25日前办理完审批手续,并将月度工程进度款结算单(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提交至工程管理办公室,工程管理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资金计划的申报,手续不全和逾期均不予办理月度资金计划申报,后果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根据审批的月度工程款于次月进行结算,结算付款流程如下:
(一)能源公司财务部批准的资金数额→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能源公司财务部人员审核→能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签字→能源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能源财务部按合同及审批情况付款。
(二)施工单位必须将月度付款签字凭证复印件提交工程管理办公室,否则不予申报下月工程资金计划。
第四十四条 设计、工程(签证工程)变更严格按照能源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签证,经能源公司工程管理部审定变更预算,并报相关部门、领导逐级审签后办理结算,变更结算与工程进度结算同期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第四十五条 竣工(结)决算
(一)竣工决算时需施工单位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经建设单位、勘查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能源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并移交工程资料。
(二)竣工决算时施工单位需向建设单位报送所有的工程进度结算资料,由建设单位上报请能源公司进行决算。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一)未列入本年度投资计划的工程;
(二)结算依据不齐全的工程;
(三)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或设备;
(四)未按规定程序签证的变更设计、工程变更;
(五)其他不符合结算办理条件的工程。
第四十七条 项目进度款支付,遵循保证资金安全、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的原则,且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执行财务相关制度规定。
第四十八条 保修期内工程保修费由能源公司留置,保修期届满时,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工程保修签证手续后,向乌海能源公司财务部办理工程保修费支付手续。
第九章 工程合同管理
第四十九条 由能源公司组织招标谈判的工程合同严格按照能源公司合同管理标准签订,流程如下:
根据中标通知书(能源公司会议纪要)由施工方起草合同,首先由能源公司法律事务部及利民公司经营管理部共同审核通过后,签订能源公司合同审批表和利民公司合同审批表,最后到利民公司经营管理部审计部门签订合同并盖章(携带完整的签订合同手续)。
第五十一条 由利民公司组织的招标谈判的工程合同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签订,流程如下:
由产业升级改造项目部经理指定合同谈判部门商谈,签订利民公司合同审批表,之后到利民公司经营管理部审计部门签订合同(携带完整的签订合同手续)。
第五十二条 严格按照能源公司及利民公司的相关要求,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凡逾期未签订合同的施工单位,所造成的任何责任和后果由该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十三条 凡施工签订的工程合同必须将合同原件提交至合同主管实施部门以及工程管理办公室,否则合同款项资金不予列入资金计划。
第五十四条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章工程管理奖罚
第五十五条 因项目总监理师及有关监理人员对设计变更和工程质量、变更签证把关不严出现的问题,追究其主要责任,视情节依据合同内容及本管理规定处罚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第五十六条 施工单位因自身因素造成的施工安全隐患、施工质量不达标、施工进度缓慢等问题,视情节依据合同内容及本管理规定处罚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第五十七条 工程管理办公室为工程管理的主管部门,其它相关部门进行配合同时执行本部门的管理职责,否则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经济处罚。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和人员所造成的经济惩罚,由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以及建设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财务部门依此作为凭证进行结算,针对外委单位的经济惩罚要设立专用账户对外委单位进行奖罚。
第十一章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第五十九条 产业升级项目管理的各类资料,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移交工程管理办公室存档管理(附电子版)。
第六十条 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产业升级项目各类图纸资料(项目前期资料、各种设计文件、合同资料、程序审批文件、工程资料、设备资料、各类竣工验收资料等)的接收、存档,工程管理办公室根据类别分发给相关部门存档;负责产业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料的发放、存档工作。
第六十一条 按产业升级项目分类,做好图纸、资料、文件的接收、发放、管理等工作。
第六十二条 临时借阅图纸资料的,无论本公司或外单位,都要履行借阅手续,工程档案资料应与工程施工同步整理,与工程同步验收,随工程竣工同时归档,档案资料不合格的工程不能通过验收。
第六十三条 涉及公司机密的图纸资料,要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与国家、行业的规定相抵触之处,以国家、行业的规定为准。
第六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六十六条 各类记录表格附件均以《矿建单位工程新标准资料表》内记录表为准。
附件:
1.工程质量检查通知单
2.工程进度款结算表
3.会议签到表
4.井巷工程形象进度报验单
5.工程竣工验收盘点表
6.竣工验收交接证书
7.竣工验收签到表
8.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分表
9.施工单位评价打分表
10.监理单位评价打分表
其他附件未尽事项以《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标注》内记录表为准。
附件一:
工程质量检查通知单
编号: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事由:
关于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的问题
内容:
年月日上下午,由到进行检查,施工单位由陪同,发现以下问题: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结论:
检查人员:
监理单位接收:
施工单位确认:
附件二:
月工程进度款结算表
工程名称:
填写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
工程进度造价:
¥元大写:
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审核:
业务主管部门:
编制人:
预算审核:
质量监督站:
负责人:
工程管理部:
规划发展部:
公司分管领导:
报批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三:
会议签到表
会议主题
会议时间
年月日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主持
公司
领导
机关
部室
基层
单位
附件四:
井巷工程形象进度报验单
项目名称:
填写合同的名称报验时间:
年月日
序号
巷道名称
围岩
类别
断面尺寸(m)
断面积
(m2)
合同
工程量
累计已验
收进度
工程进度验收内容
本月验收
工程量
验收
结论
备注
1
填写巷道名称
岩
5.6×4.8
15.89
10000
800
掘进、喷浆、支护、铺底
2
煤
5.6×4.8
15.89
掘进、喷浆、支护
3
半煤
5.6×4.8
4
5.6×4.8
5
5.6×4.8
6
5.6×4.8
7
5.6×4.8
8
合计
施工单位:
(签字或盖章)
监理单位:
(签字或盖章)
建设单位
(项目所属单位):
(签字或盖章)
规划发展部:
(签字或盖章)
生产技术部:
(签字或盖章)
质量监督站:
(签字或盖章)
安全监察局:
(签字或盖章)
工程管理部:
(签字或盖章)
附件五:
工程竣工验收盘点表
项目名称:
填写合同的名称
序号
巷道名称
围岩
类别
断面尺寸(m)
断面积
(m2)
合同工程量
工程验收内容
验收工程量
验收
结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施工单位:
(签字或盖章)
监理单位:
(签字或盖章)
建设单位
(项目所属单位):
(签字或盖章)
规划发展部:
(签字或盖章)
生产技术部:
(签字或盖章)
质量监督站:
(签字或盖章)
安全监察局:
(签字或盖章)
工程管理部:
(签字或盖章)
附件六:
竣工验收交接证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计划价(万元)
工程结构
工程性质
工程量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工程简要内容
施工单位(公章):
工程负责人:
建设单位(公章):
财产负责人:
工程管理部(公章)
工程管理部
附件七:
竣工验收签到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验收时间
年月日
验收人员签字
序号
单位
职务
签名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附件八:
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名称:
考核时间:
序号
考核要素
(或项目)
标准
分值
检查考核内容与评分办法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一
标准化工地制度建设及考核
50
设立项目单位(项目部)、施工单位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办公室,各方职责明确,与公司形成有效三级管理体系。
项目部未设立管理办公室,职责未明确,扣12分;施工单位未设立管理办公室,职责未明确,每发现一家施工单位扣6分;
项目单位(项目部)标准化工地管理制度、考核细则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