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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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技术规范书
江西宁升进贤前坊10MWp光伏发电工程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技术规范书
招标人:
设计单位:
2015年09月
附件1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江西宁升进贤前坊10MWp光伏发电工程采用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它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招标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招标方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如有异议,无论偏差多少,投标方都应在报价书中清楚地表示在“差异表”中。
1.4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投标方对整套设备和配套辅助系统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分包(或采购)产品制造商的选择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6在合同签订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1.7规范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8本技术规范书中,以下空白部分由投标方填写。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述
本项目采用农光互补的设计理念,将太阳能发电与农业种植有机结合,利用进贤县前坊镇焦家村的荒丘及部分林地等259亩地种植喜阴的经济作物,并在作物上方架设支架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为植物提供遮蔽的同时利用太阳能发电。
本项目建成后既可以提供新的电源,又不增加环境压力,还可为当地增加新旅游景点,对进贤县的地方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提供新的电源,带动光伏产业在南昌市迅猛发展,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2.2运行条件
管理站区生活污水现采用1套1t/h组合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前污水BOD5:
100~200mg/l,SS:
200~250mg/l。
3技术要求
3.1技术条件
3.1.1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应主要包括:
鼓风机2台,电控柜1台,1台格栅(格栅井深暂按2.5m考虑,普通格栅,格栅人工清理),系统内的阀门、管道和附件,控制系统的设备等。
3.1.2供方应在投标书中说明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系统配置情况,对主要设备及零部件的规范和技术参数作详细的描述。
为方便检修,污水提升泵需采用自控自吸泵。
3.1.3污水提升泵电机防护等级为IP55。
3.1.4污水提升泵流量1m3/h,扬程15m,共两台。
3.1.5主要设备规范/技术参数
1)设备正常运行时不应有明显的噪音和异味,要求出水水质:
BOD5<10mg/l;SS<10mg/l
2)设备本体为Q235-A钢结构,钢板厚度为8mm,设备顶部地面载荷不小于3t/m2。
3)接触氧化池停留时间应不小于8小时;填料比表面积不小于220m2/m3,气水比不小于12:
1。
供方应在投标书中说明所供设备的以上参数。
4)处理后出水在消毒池内停留时间不低于30分钟。
5)供方应说明初沉池、二沉池的污泥处置方式,设备污泥池清理周期应为一年以上。
6)风机可交替使用、互相备用和间隔启动,交替时间在12小时内任选,间隔启动周期为2小时内任选,启动时间为30分钟任选。
7)供方应提供设备内所选用填料及其性能说明。
8)供方应在投标书中说明设备制造、验收和材料选择所遵循的所有标准。
3.1.6设备防腐
1)设备本体内外表面采用喷砂除锈后,内表面采用环氧煤沥青6道防腐,外表面采用玻璃纤维布5层。
设备间的连接管道亦应作相应的防腐。
2)加氯消毒装置采用PVC复合玻璃钢材料。
3.1.7电气及控制要求
1)供方负责全部配电、控制设备及安装材料总成套。
供方所供全部配电、控制设备及安装材料应在2个及以上同类型火电机组上有成功应用经验。
供方所供的配电、控制设备的选型和供应商须经需方确认。
需方提供380/220VAC电源送至电气控制柜。
电气控制柜至其他部分的用电由供方负责(含生活污水处理站通风、空调、照明及检修电源),并留有30%的备用回路。
电气元件分别采用ABB、施耐德、西门子产品,电气控制柜及其内部的电气元件均能满足在额定电压下切断40kA对称短路电流周期分量有效值的要求,承受相应的动热稳定历时3秒钟,由于柜体为封闭式,选择柜内设备时应按0.8系数降容使用。
所有电气元件均能在环境温度范围内,潮湿、尘大的环境中正常运行、绝缘良好。
所有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的电气设备应防盐雾腐蚀。
2)控制柜布置于附近控制室,PLC分别控制提升泵、风机的启停、设备状态和工艺参数的监视、异常工况的报警、事故工况的联锁保护等功能。
同时应设有对主要设备进行就地手动控制的控制按钮和信号灯。
3)污水调节池设液位控制装置,当调节池的水位到达“中位”设定值时,提升泵自动启动,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当水位低于“低位”设定值时,自动关闭提升泵;当水位高于“高位”设定值时,应进行报警。
4)控制设备应采用标准信号制:
AI/AO信号为4~20mA。
5)控制柜内强电信号与弱电信号应分开布置,柜内应设有屏蔽端子,具有可靠接地的措施,并留有一定的备用端子。
柜内应具有照明设备,并配有检修电源插座。
6)供方提供的控制设备以及控制柜、接线盒的防护等级应为IP56。
控制系统所采用的中间继电器为欧姆龙公司的具有4常开、4常闭接点的中间继电器。
7)供方应提供除电控柜进线电源电缆外的其它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并负责安装接线。
3.1.8水泵材质
水泵各部分材料
污水提升泵
1
泵壳
HT250
泵体
HT250
2
叶轮
不锈钢1Cr18Ni9Ti
3
轴
2Cr13
4
轴套
1Cr18Ni9Ti
5
托架或轴承座
HT250
3.2质量保证
3.2.1投标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产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2.2在正常运行情况下,设备应能长时间无故障运行。
除易损件外,提供的设备整机使用寿命为不小于30年。
3.2.3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质保期自投运起为一年,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投标方派人赴现场指导,投标方负责招标方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3.3资质及业绩
投标方提供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必须是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并且应在相应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2台以上运行并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
投标方应随投标文件提供所投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业绩清单。
3.4安装调试要求
3.4.1投标方要负责整个污水处理站安装,生活污水从污水管网接入调节池,污水管道已接至调节池外1m;处理合格的水需从处理设备就近引入雨水检查井。
投标方报价应包括上述施工费用及施工所用的材料费用。
3.4.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自负。
3.4.3设备安装后,投标方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4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附件4: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5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5.1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5.3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5.4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5.5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5.6提供招标方要求的技术资料清单。
6清洁,油漆,包装,装卸
6.1清洁与油漆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
油漆应选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涂三层底漆二层面漆。
轴承和油系统的辅助设备,如容器及管道的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之后应涂上合适的油溶性防锈剂。
设备油漆颜色由招标方确定。
6.2包装与装卸
6.2.1设备标志
1)设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
2)铭牌应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3)铭牌上应该有耐磨损的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a、制造厂国别;
b、制造厂名称;
c、设备型号;
d、设备名称;
e、出厂日期编码;
f、出厂检验编码;
g、主要技术参数。
附件2供货范围(表中空白部分由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投标方补充。
1)供方应提供生活污水提升泵进口至设备出口法兰之间的所有设备、材料、配套装置和控制设备。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和控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格栅、生活污水提升泵、清水提升泵、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本体(含鼓风机)、控制柜以及配套管道、阀门、法兰、电缆,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及现场安装用材料和紧固件、地脚螺栓等材料及专用工具等。
2)供方应按下表格式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名称、型号、规范和技术参数、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规范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供货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范和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污水处理设备
套
1
设备与电控柜电缆由厂家供,控制柜厂家供
2
污水提升泵
Q=1m3/h,H=15m
台
2
注:
厂家要负责整个污水处理站安装,生活污水从污水管网接入调节池,污水管道已接至调节池外1m;处理合格的水需从处理设备就近引入雨水检查井,管长约20m。
厂家报价应包括上述施工费用及施工所用的材料费用。
3)专用工具清单。
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4)供方应按下表格式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三年运行备品备件清单。
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图纸资料除提供书面文件外还应提供移动盘。
图纸应为AutoCAD(电子文本格式为:
AutoCAD2004),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格式。
(招标方和设计院各一份电子文件)。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在技术协议签订后7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由招标方确认)及满足工程设计图纸资料。
资料以快件方式邮寄。
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阶段。
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各阶段的具体要求。
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6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12套。
(其中2套电子版光盘)
1.8投标方提交2套设计资料给设计院。
投标方提供所有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光盘1套给设计院。
1.9投标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投标方在投标阶段应提供的资料(投标文件12套,电子文件2套):
1)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系统图
2)主要设备的外形尺寸、平面布置图、剖面图
3)格栅、控制柜等的详细安装图
4)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出口法兰之间所有设备、材料、配套装置和控制设备连接布置图(平面及剖面图)
5)各设备的荷重资料和基础预埋件资料
6)用电设备电负荷
7)电气控制接线图和原理图
8)电控箱内部安装接线及端子排接线图
9)电缆联系图及电缆清册
10)供货材料清单和外购件分包商清单
11)其它需供方提供的资料
2.2在技术协议草签后7天内,投标方应提供以下资料和图纸给设计院:
1)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系统图
2)主要设备的外形尺寸、平面布置图、剖面图
3)隔栅、控制柜等的详细安装图
4)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出口法兰之间所有设备、材料、配套装置和控制设备连接布置图(平面及剖面图)
5)各设备的荷重资料和基础预埋件资料
6)用电设备电负荷
7)电气控制接线图和原理图
8)电控箱内部安装接线及端子排接线图
9)电缆联系图及电缆清册
10)供货材料清单和外购件分包商清单
11)其它需供方提供的资料
2.3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料如有修改,投标方在新版中明确标示并相应提供文字说明。
2.4原则上投标方如有修改相应部分的图纸应在合同签定后10日内修改完。
2.5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深度应满足招标方进行阶段设计的要求。
这些资料应准确,不能任意修改。
2.6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应包括本附件中所要求的。
如招标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本附件以外的有关资料,投标方应及无时偿地提供。
2.7投标方提交给招标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资料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2.8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2.9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10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附件4设备监造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符合附件1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监造内容
具体监造内容﹑监造方式由业主确定。
监造项目及方式表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H
W
R
数量
1
2
3
4
5
6
注:
H-停工待检
W-现场见证
R-文件见证
3.4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2)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3)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
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附件5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性能验收试验
2.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2.3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
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4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参加方配合。
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2.5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
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
具体试验由供需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
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按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2.6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供需双方均应承认。
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附件6性能保证违约金
1在调试运行阶段,投标方保证所供设备运转平稳,投用正常,满足出力要求。
若由于投标方原因发生设备故障或出力达不到要求,则投标方需维修设备更换使之达到要求,并对每次发生的事故支付违约金为2万元。
2设备质保期为机组运行后两年,凡属于设计、制造质量问题,制造厂应负责修复或更换,若在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工作时,投标方免费更换后的部件质保期顺延一年。
3所有外购件必须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厂商的原装产品,否则由投标方免费更换,并处以2万元/件的罚款。
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如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必须支付违约金。
投标方保证设备的运行正常,如不能达到要求,投标方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并处以2000元/台的罚款。
附件7技术服务和联络
1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1.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
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2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人要向招标人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
投标人须更换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和专业
职务
职称
(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的现场服务)
工
作
简
历
(按资质4条逐条评价)
单
位
评
价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每人一表)
1.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3.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
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1.4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为投标人提供方便。
2培训
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