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法规必须掌握的几个日期必背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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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法规必须掌握的几个日期必背重点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法规必须掌握的几个日期

24小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

2天开户人资料变更开户银行办理变更后2日办向人民银行报告、

3天银行账户开设后三天后方可办理业务、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等的应在开户后3日内书面通知基本账户银行、托收承付中验单付款的期限、

5天开户后资料变更的变更后5日内提出变更、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等的应在开户后5日内向人民银行备案、

6天月度财务报告在月度终了6天后对外提供,

10天对于财务人员反映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收支单位领导人作出书面处理意见的期限、从业资格证的限期办理期限、支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托收承付中验货付款的期限、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期满后10日缴销、商业汇票到期后的提示付款期

15天季度财务报告在季度终了后对外提供,遗失税务登记证件15日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期限、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15日内将财务制度报送税务部门、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20天从业资格证的办理期限

30天开户一年内未发生业务的30日办理销户、办理税务登记的期限、税务机关受理后30日内发证、税务登记证的变更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的一般期限为3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

1个月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

60天半年度财务报告在半年度度终了后对外提供、

2个月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汇总2个月内无法交付应退汇

90天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90天内进行上岗注册登记

3个月延期交纳税款的最长期限、纳税人被纳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宣布税务登记证件无效、

4个月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度终了后对外提供,

180天外出经营累计超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

6个月持证人员离岗6个月应进行离岗备案、商业汇票的最长期限、

1年纳税人停业的最长期限、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由会计室保管1年

2年财会类中专以上毕业生在2年内可免试会计基础、电算化、临时存款账户的最长期限、

3年年度财务报告保管期限、总会计师应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不少于3年、会计主管人员的一个条件是从事财务工作不少于3年

5年固定资卡片账在固定资报废后保管期限、被依法吊销会计证的人员5年内不得重新参加从资格考试、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的期限

10年纳税资料的保存期限、

15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保管,总账明细账(除辅助账、日记账)

25年日记账保管期限、会计档案定期中的最长期限

永久年度财务报告保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永久不得参加从业考试

《财经法规与职业职业道德》必背重点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2.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4.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凭证、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5.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

  6.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7.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各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8.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境内单位的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地方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或民族汉字。

使用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软件应当使用中文提示。

  9.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10.原始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11.根据会计法律规定,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12.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

  13.根据《会计法》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14.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因此,单位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15.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

  16.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由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17.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18.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19.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

所以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

  20.财政部门监督范围: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的进行轮换。

  2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23.国有的和国有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行政领导成员中,不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国有企事业的总会计师应由单位负责人提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任免,单位负责人不能直接任免。

  24.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5.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6.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27.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卸责任。

  28.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29.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每日结出余额,而不能只在月底结出余额。

  30.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3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有权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底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支付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32.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规定,不相容岗位职责分工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销售与货款回笼属于不相容岗位,货款回笼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

  33.根据会计法律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以不懂会计借口推卸责任。

  34.根据《票据法》规定,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纳税人采用少记收入,多记成本,费用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金额在1万元以下,占应缴税额在10%以下的,属于偷税行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0.5~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造偷税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35.根据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得从经营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即坐支。

  36.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7.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对不合法原始凭证有权不予以接受,并应当报告单位负责人。

  38.按《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超过汇票金额的,银行不予以受理。

  39.《票据法》规定,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40.《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不予以付款。

  41.按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存款帐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42.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对代开发票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所在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如违反,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少缴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考试大为你加油

  43.《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4.《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税法规定的期限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逾期未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责令其期限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可处2000~10000元罚款。

  45.《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不得借用他人专用发票,也不得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对纳税人发生以上情况的,应当首先责令限期改正。

如限期内未改正的,则给予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缴结存专用发票的处罚。

  4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有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47.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自遗失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号码、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48.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间:

7个当天。

书130页

  49.《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0.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1.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当或不实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从客观、公正、保持独立性原则出发,对委托人要求其出具不当或不实的审计报告,应当予以拒绝。

  52.单位的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单位重大事项应当经特殊授权审批控制。

  53.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提出的书面意见,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收到后10天内及时处理。

  54.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后面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为报名会计,却没复习的人准备

选择。

判断

1.      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2.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债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

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或现收现付制,它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一种方法。

3.      我国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4.      收入是企业的日常活动中形成,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他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或两者兼儿有之,最终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5.      “资产=负债+资本”这一会计等式就成了西方国家借贷复式簿记的理论基础。

6.      按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综费类科目一般由财政不统一制定。

7.      如果所有账户在一定期间内借贷方发生额合计不平横,借、袋方余额合计不平等,则可以肯定本期内记账和结账有错误;而如果两者都平衡,则可以肯定本期内记账和结账有误;而如果两者都平横,则说明记账和结账可能正确。

8.      不同类型的经济业务不能简单的合并反映,发生的不同类型经济业务必须逐项加以反应和记录。

9.      明细分类账户又称明细账户,简称明细账户,它是根据明细分类科目设置的,明细账提供明细核算资料和指标,是对其总账资料的具体化和充分说明,是从属于总账的,即是总账的从属账户。

10.  (判断)在金额前要填写人名币符号“¥”人名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

11.  支票分为正联和存根联两部分。

支票由出纳签发

12.  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有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在办理正是会计手续。

对于真实性、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13.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14.  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证明。

15.  会计账簿的分类(考):

账簿按用途分类:

序时账簿、分类账簿、备查账簿(是对某些在序时账簿和分类账簿等主要账簿中都不予登记或登记不够详细的经纪业务事项进行补充登记时使用的账簿)。

  账簿按帐页格式分类。

两栏式账簿、三栏式账簿、多栏式账簿、数量金额式账簿    按外形特征分类:

订本账、活页账、卡片账

16.  帐页内容应当包括:

账户的名称、登记账簿的日期栏、记账凭证的种类和号数栏、摘要栏、金额栏、总页次和分户页次栏。

17.  库存商品、原材料、产成品收发明细账以及收入、费用明细账可以逐笔登记,也可定期汇总登记。

18.  账簿登记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下列方法更好。

19.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按规定结算起点为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的,应实行银行账户结算。

20.  库存现金限额,最高数额,最高不超过15天的开支需要量,按规定期限及时送存银行。

21.  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的出租、出结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开立存款和货款账户。

22.  托收承付是根据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23.  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采用汇兑结算方式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业户的款项。

采购资金存款不计利息,采购员差旅费可以支取少量库存现金外,一路转账,采购专户只付不收,付完结束账户。

24.  在物价持续上升时,采用先进先出法会使发出存货成本偏低,利润偏高。

25.  应付职工薪酬:

生产部门人员的薪酬。

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管理部门、福利部门。

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销售人员。

借记“销售费用”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

借记“在建工程”“开发支出”

26.  企业转销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27.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短期借款一般是补充企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

多选、简单

1.      资产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

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

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指资产直接或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2.      会计要素、会计等式与基本财务报表的关系: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即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进行的基础分类,财务报表是综合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

会计要素既是会计核算内容的基本分类,也是财务报表的基本构成要素。

财务报表的基本构成要素可以相应分为资产负债表要素、利润表要素和现金流量表要素。

会计要素又分别构成了会计的第一等式和第二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3.      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1合法性、相关性、实用性。

4.      账户与会计科目的联系和区别:

会计科目与账户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科学分类,两者设置口径一致、性质相同。

 名称 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

会计科目的性质决定了账户的性质,账户的分类和会计科目的分类内容一致,账户除了具有与会计科目的相同方面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即账户有自己的格式或结构,可用来连续、系统、全面。

而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

5.      会计的书写格式:

上借下贷,左右错开。

1先借后贷,2贷方的文字和数字都要比借方后退两格书写;3在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和多借多贷的情况下,借方或贷方的文字要对其,金额也应对齐。

6.      会计分录的分类:

按照所涉及账户得多少,会计分录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简单接待。

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的指有两个以上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多借多贷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7.      总账和明细账的关系:

总账和其所属的明细账的核算内容相同,只不过反映内容的详细程度上有所不同。

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驭控制作用;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

8.      平行登记使总账与其所属明细账之间在数量上存在着如下的勾稽关系:

总账账户的期初余额=所属明细账户期余额合计。

总账账户的本期发生额=所属明细账户本期发生额合计

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所属明细账户期末余额合计

9.      会计凭证的意义:

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记录经纪业务,提供记账依据。

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

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10.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经纪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填制单位签章、有关人员签章、凭证附件。

11.  原始凭证填制要求:

记录要真是、内容要完整、手续要完备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书写要清楚、规范,编号要连续、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填制要及时

12.  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

13.  记账凭证的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14.  会计账簿的记账规则:

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帐页中,登记减少数,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15.  现金保管制度: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存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策应放入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单位的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入村的纸币和铸造,应实行分类保管。

16.  常见的库存现金支出原始凭证包括:

借据、工资结算单、报销单、差路费报销单、领款收据

17.  固定资产的概念及特征:

1.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不知直接用于出售。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18.  固定资产处置的基本程序,1将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2核算发生的清理费用。

3核算出售收入和残料。

4核算保险赔偿。

5核算清理净损益。

19.  其他应收款的内容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偿2应收的各种罚款3存出保险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付的备用金)5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的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垫付的医药费、房租等。

6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0.  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区别:

1企业的所有者可以凭借对企业的所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而债权人无权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2企业的所有者根据出资额的比例,可以以股利或利润形式参与企业的分配利润,而债权人只能按规定的条件得到偿付并获得利息收入。

3对于所有者来说,在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除按法律程序减资外,一般不能提前撤回投资。

而负债一般都有规定偿还期限,因此债权人可以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

4企业破产、资产清算要先偿还债务,因此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优先于所有者权益

 

一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有价证券的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股票企业债券等)2购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1各项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制记账、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财务报表(核算的具体方法)2.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3.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4.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5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6.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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