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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规范工程实施行动计划

集贸市场规范工程实施行动计划

  

  依据《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工程”实施总体方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和各有关部门职责,结合市区实际,特制定《集贸市场规范工程行动计划》。

  一、工作任务

  推进市场改造升级,提升市场硬件标准。

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加强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给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按照年度计划,推进标准化农贸市场新改建工作。

  设立卫生管理机构,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督促指导各类集贸市场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实施规范管理。

其中农副产品市场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垃圾、禽粪、污水、屠宰等卫生管理制度。

  加强市场综合整治,促进日常经营规范。

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开展突击执法整治行动,落实市场主办单位责任,使创卫集贸市场达到商品划行归市、标志明显、摊位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的要求;食品经营摊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肉、禽等行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契约式”管理等“四项”制度落实到位;无未经检验检疫、注水肉、禽和病畜禽肉上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督促市场做好环境卫生管理,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实现清扫、保洁达标。

  健全食品检测机构,规范市场日常检测。

大力推进创卫农贸市场食品检测机构建设,室内市场“十合一”检测室建成率达100%,可提供检测场所的棚顶市场“十合一”检测室建成率达100%,其他棚顶市场全部建立蔬菜农药现场检测室。

认真督促农贸市场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公布检测信息,对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进行处理。

  开展场外环境整治,改善市容环境卫生。

大力整治取缔和疏导分流马路市场,短期计划设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马路市场清理、规范率达100%。

  二、现状分析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创卫目标任务,当前市区建成区范围内集贸市场中的农贸市场在规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差距较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不高。

据商务部门测算,市区农贸市场标准化达标率仅为44%,与70%的标准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集贸市场卫生管理机构不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缺失。

集贸市场设立专门卫生管理部门的约占总数6%,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约占总数的8%。

即使有的市场虽有卫生管理制度,也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集贸市场规范管理达标率较低。

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综合评定达标的不足四成。

主要问题和差距:

农贸市场企业法人化登记率约70%;70%的市场有无照经营户;市场经营户规范亮照率不足80%,食品经营户的健康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持有率不足30%;肉、禽等行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契约式”管理等“四项”制度推进落实力度不大,有半数市场肉、禽等商品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不到位;大多数市场有未经检验检疫肉、禽上市,少数市场有青蛙等野生保护动物销售;出摊经营、占道经营、划行归市标志不明显、卫生保洁不到位的现象较为普遍。

  集贸市场食品检测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

全部室内农贸市场以及个别棚顶市场已建成“十合一”食品检测室,个数累计达22个,占农贸市场总数的60%,正常开展检测的共19个,占已建成检测室总数的86%。

由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滞后,市场硬件不达标,“十合一”检测室建设工作向前推进的难度很大。

  马路市场长期存在。

市区创卫范围内有马路市场26个。

  三、行动安排

  突击整治阶段

  按照部门管理职能,开展调查摸底,系统掌握总体情况,明确整治类型和对应整治标准,划定整治范围,并制定具体行动计划。

开展集贸市场周边环境百日整治宣传周活动,主动做好管理责任人和社会各界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经营户和市民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根据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分解落实整治目标和任务,督促责任单位开展分类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农贸市场硬件建设行动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推进创卫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改造。

加快37个创卫农贸市场硬件改造步伐,改造活禽独立宰杀区、二类标准公厕,改建给排水设施,修缮棚顶、钢结构等设施,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各类市场环卫设施齐全。

同时培育样板市场,确保各项具体指标按期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顺利通过省级创卫暗访考核。

  

(2)推进新建农贸市场建设。

亭湖区大星农贸市场、亭湖新区农贸市场、长坝菜市场、XX新阜菜市场、盐都区源缘小区菜市场、东升菜市场、盐塘家园农贸市场、城南新区鹿鸣路菜市场、紫薇国际广场菜市场、市开发区中舍花园一期便民服务中心菜市场、中舍二期菜市场等年底完成竣工验收。

  2、集贸市场规范管理行动

  责任单位:

XX工商局

  开展集贸市场规范管理突击整治月活动

  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采取召开经营户会议、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集贸市场创卫宣传,使市场经营从业人员知晓创卫的标准要求。

止6月中旬,指导督促各类市场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机构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在人民路市场、解放北路亭湖市场、大洋市场、兆泉市场开展创卫试点,完善集贸市场创卫指标体系。

  6月底,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突击整治,落实市场巡查监管制度,使农贸市场规范管理综合达标率提升至80%,其他市场规范管理综合达标率达到100%。

具体指标:

市场企业法人化登记率达到90%;市场经营户证、照持有率达100%,规范亮照率达100%,食品经营户的健康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持有率达到100%;食品经营摊位规范达标率达80%,肉、禽等行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契约式”管理等“四项”制度到位率达80%,市场无野生保护动物销售,无未经检验检疫、注水肉、禽和病畜禽肉上市;已建成的食品检测室全部规范运行;出摊经营、占道经营、划行归市标志不明显、卫生保洁不到位、环境脏乱差等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市区暂设3个活禽集中屠宰检疫点,实行活禽凭证进场屠宰,光禽凭证出场。

  开展集贸市场规范管理升级行动

  7月份,对规范管理未达标的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整治,限期达标,同时培育规范管理的样板市场,组织观摩学习活动,推广规范管理经验。

  8至9月份,对照创卫标准,认真排查集贸市场规范管理的差距和不足,并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落实整改,限期规范达标。

  10月份,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集贸市场规范管理的要求,抓巩固,抓提高,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具体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顺利通过省级创卫暗访考核。

  3、农贸市场食品检测推进行动

  责任单位:

XX工商局

  亭湖、盐都、开发区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辖区农贸市场食品检测室建设推进计划,确定新建检测机构的市场名单、建设类型和标准。

  6月份,制定市区第四批农贸市场食品检测机构建设方案,上报市政府和市创卫指挥部,落实建设资金,完善建设实施方案。

  7月份,纳入第三批检测体系建设计划的集贸市场,凡已建成竣工的市场均要建成检测室,凡开业的市场均要正常开展检测工作。

期间举办检测业务专门培训。

  7至9月份,推进落实市区第四批集贸市场食品检测室建设方案,按时序要求完成检测场所建设、检测人员配备、检测设备采购安装、检测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任务。

  10月底前,指导督促市场食品检测室正常开展检测工作,规范运行。

  4、集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省住建厅《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管理标准》要求,开展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百日整治行动。

围绕“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总体目标,对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实施环境提升工程,解决管理责任不落实、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实现周边市容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对非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周边实施集中整治,清除“脏、乱、差”现象,营造良好的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并推动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对未经批准的26个马路菜场,应该取缔的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制订安置疏导计划,合理设立便民疏导安置点,全面安置流动摊点入场经营,从源头上解决市场周边和马路流动摊点的乱象。

通过全面整治和疏导,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巩固提高阶段3月)

  对各集贸市场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巩固整治成果。

对不足的地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具体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顺利通过省级创卫暗访考核。

  长效管理阶段4-12月)

  建立集贸市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针对薄弱环节认真组织整改,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国家级评审。

  四、职责分工

  根据《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工程”实施总体方案》、《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部署,依据各责任部门创卫目标任务,对各责任单位的职责明确如下:

  XX工商局负责汇总集贸市场规范工程行动计划,牵头组织集贸市场规范工程实施工作;具体负责实施集贸市场规范管理行动和农贸市场食品检测推进行动,配合市商务局开展农贸市场硬件改造工作,配合市城管局做好马路市场整治与入室工作,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实施农贸市场硬件建设行动,确保各项硬件改造达标,整治范围内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的集贸市场≥70%;配合XX工商局开展集贸市场规范管理和农贸市场食品检测推进工作,配合市城管局做好农马路市场整治与入室工作,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市农委具体负责活禽产地检疫和市区活禽集中屠宰点的检疫工作,为活禽和光禽凭证进入农贸市场销售做好前期检疫工作。

配合XX工商局开展集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协助市商务局做好农贸市场硬件改造工作,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水禽旱禽及其产品分区,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市林业局具体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以外非法经营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配合XX工商局整治农贸市场内非法经营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集贸市场的周边环境整治;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市卫生局负责配合工商部门做好集贸市场内食品经营户的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及时发放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做好集贸市场内外小餐饮、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XX质监局依据各自职责,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集贸市场规范工程的各项工作,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亭湖区政府、盐都区政府、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分别负责各自辖区集贸市场规范工程的实施,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五、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把实施集贸市场规范工程,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创卫工作的一项重点攻关任务,摆上突出位置,迅速制定落实具体计划,进一步围绕标准,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每一项目标任务细化到具体市场,工作安排细化到每一天,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形成守土有责、上下联动、合力创建、攻坚克难的工作格局,确保顺利完成创卫任务。

  造浓创建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督促市场主办单位采取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集贸市场创卫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激发市场主办者、经营户主动参与创卫的热情,形成创建合力。

  加强工作协同。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作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加大整治力度,形成整治声势,确保整治成效。

要明确专人于每周四下午17:

00前,向XX工商局集贸市场规范工作组报送一周工作情况。

遇有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XX工商局联系人:

刘根喜,电话:

89029321,邮箱:

yclugenxin@。

  严格督查考评。

各责任单位要对重点事项、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督查,迅速落实整改。

要对照创卫标准,先行自查,主动整改。

要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会、会办会,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相关矛盾和问题。

凡未能按时序进度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要依照问责办法,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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