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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评议总结

自2009年我消防大队行评工作取得全区行政单位第二名,被区政府评为“行风政风工作先进单位”,列入2010年免评单位和通过区人大“人民满意消防大队”复评后,大队本着“免评不是免检”的原则,坚决杜绝因免评而产生的放松队伍管理和执法服务标准等问题,全体官兵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高昂的战斗热情,以“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为宗旨,继续全面深入和扎实有效开展201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大队根据《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消防支队《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201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和《涵江区公安消防大队201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今年以来,始终将行评工作贯穿于大队各项工作的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切实在提高人民满意度上下功夫,确保了各项消防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创建“平安涵江”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截止11月10日,大队共成功扑救火灾、参与各类社会抢险救援、社会救助及协助政府、公安机关处理各类社会事件217起,出动消防官兵2274人次,出动消防车辆389台次,抢救被困人员35人,疏散人员676人,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521.9万元。

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不断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以学习促规范。

为确保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法规和各类技术规范,大队制定了“周学习、月讲课、季考评”制度,即:

每周组织一次业务理论学习;每月开展一次讲课活动,由监督干部根据岗位轮流备课、授课;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二是以制度促规范。

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以及支队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34项消防监督执法制度和《规范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建立完善了单位执法档案和个人执法档案,制定出台了《服务社会经济、加强火灾预防、深化便民措施九项新举措》、《涵江区消防服务措施25条》和《涵江公安消防大队行政许可服务指南》,从建立全面的执法制度入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以程序促规范。

依法在消防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平台公开办事项目和执法依据、程序、时限、结果等信息,落实执法告知、公开听证制度。

严格实施主责承办制,明确各个环节的审批时限、主责承办人。

全面推行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政府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消防行政(刑事)执法笔录制作系统、福建省公安档案管理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服务管理数字化系统等五大系统,严格落实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开业前检查、行政处罚等消防执法业务的受理、上报、审批、出文网上流程,坚决杜绝监督执法“体外运作”。

特别是新的消防监督管理业务系统开始投入使用后,大队立即组织全体监督员学习录入。

截止目前,大队所有的277个监督执法项目全部实现政府网上审批并录入福建省公安档案管理系统,100余家单位安装并使用消防安全服务管理数字化系统。

四是以考评促规范。

大队从加强个人执法质量考评入手,每月组织监督业务骨干对大队的执法档案和个人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执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法予以改进。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0月27日,大队共审核项目31个(1个不合格),验收项目27个;设计备案抽中检查60个(2个不合格);验收备案抽中检查59个(2个不合格);办理公聚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100个(一个不合格),网上办理业务率达100%。

二、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大队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提高行风政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同时主动强化社会监督力量,通过主动向区人大汇报,并通过区人大推荐邀请了6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作为大队廉政监督员,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新要求。

大队始终把加强廉政理论学习,筑牢官兵思想防线做为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官兵认真学习了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省厅党委《实施意见》、总队党委《关于大力加强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定》、《福建省公安消防部队十三个严禁》以及全省消防部队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内容。

在学习教育中,我们坚持军政主官带头学,通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组织学习讨论、组织知识竞赛、制作板报专栏、设置廉政文化长廊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加深官兵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自觉性。

在今年8月20日支队组织的全市消防部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理论知识竞赛中,大队一举取得团体总分第一,个人总分第一、第二,并代表支队参加总队知识竞赛,取得了总分第三名的好成绩。

(二)深入开展“问廉制”,狠抓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

大队通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狠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贯彻落实消防执法监督“问廉制”工作,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大队建立健全5项消防执法工作机制34项执法制度,全面完善落实执法制度,规划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网上执法、审批和服务,提高消防执法信息化水平,同时落实消防执法责任制,强化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建设,进一步提高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行政服务建设,所有法律文书全部进入消防监督执法系统进行流转,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发生。

贯彻落实全省消防部队纪委书记会议和执法监督“问廉制”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成立了以大队军政主官为组长的“问廉制”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每周一队务会通报讲评“问廉制”工作情况,强化督促“问廉制”工作落实。

截止至10月25日,大队累计发放“问廉表”91份、收回91份,收回率达到100%。

根据支队每月进行的“问廉表”发放情况分析,截至11月14日,大队共发放并回收问廉表82份,群众满意率达到95%.

(三)严格廉洁自律规章制度,构筑敏感时期廉洁自律工作防线。

大队严格落实公安消防部队“六个严禁”、“五个不准”以及《福建省公安消防部队十三个严禁》等廉政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委议廉制度,每季度组织对大队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突出元旦、春节、元宵、八一等重大节日管理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学习《关于严禁强拉赞助的通知》和总、支队纪委《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有关通知精神,积极倡导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

同时,大队利用春节、“八一”等节日向干部家属邮寄反腐倡廉公开信,倡导廉洁家庭文化,筑牢干部生活“内防线”。

坚决贯彻总队“决不以任何名义、形式向社会单位或个人拉赞助”要求,“八一”期间,大队除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外,未组织邀请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召开相关座谈会或联欢会。

(四)贯彻“两个规范性文件”要求,深入推进警务公开制度。

大队成立了由大队军政主官任组长,大队党委委员为成员的警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福建省公安机关办事窗口服务规范》(闽公综[2009]521号)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规范》(闽公综[2009]52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内部审批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警务工作制度和纪律。

同时,大队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公布警务公开内容,及时组织人员对消防法赋予大队的执法权限进行归纳分类,从便民服务的角度出发,制定出台了《涵江区消防服务25条措施》和《涵江区公安消防大队行政许可办理服务指南》,并通过在收理窗口制作警务公开栏,在互联网公开大队的灭火救援、行政许可办理、火灾原因调查、消防行政处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部队管理等工作情况,推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主动到地方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大走访”,不断完善窗口服务,积极推进警务公开,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质优、高效、热情的服务,2010年5月以来,大队消防行政服务窗口连续四个月被行政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

同时,大队进一步强化对警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消防监督月例会、季度自查制度,将警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工作考评内容,做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警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在实处。

三、全力构筑“防火墙”工程,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水平。

一是加快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5月13日,区消防大队召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动员部署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培训会,全区281家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7月底至9月底,消防大队相继召集全区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医院等不同行业的281个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四个能力”培训。

在培训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社会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专题片,学习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防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大队还向各单位分发了由大队制作的“四个能力”档案模板,进一步规范相关档案资料的制作规定和消防设施标志的统一。

通过全面培训,培养了310多个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有力地提高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自防自救能力。

目前,全区273家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已有255家通过“四个能力”建设验收,剩下的18家也已申报验收

为全面夯实全区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大队主动与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联系,自8月底至10月上旬,深入全区12个乡镇、街道、管委会,共开展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培训会12次,指导各地“防火墙”工作开展和台帐资料的归档整理。

目前,全区14个乡镇、街道、管委会及所辖的村居委会的基层消防工作机构均已建立,建立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均成立了专、兼职消防队伍,商城管委会义务消防队的车辆器材已配备到位并投入执勤,全区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是大力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

今年以来,全区相继组织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开展“海西平安”1到4号行动、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沿街店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和“三合一”(生产)场所、中小学校舍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建筑设施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等专项整治,并提请政府对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今年以来,大队累计检查各类场所共检查单位1261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6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4份,进行行政处罚34起,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4份,依法责令12家单位停产停业,对单位和个人共处罚款17.18万元,警告17人次。

查封“三合一”场所31家;4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整改销案3家,另一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通过严格执法,有效遏制了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了辖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三是开展广泛宣传,强化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根据区第一次消防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定的《涵江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意见》(涵联办[2010]2号),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采取“现场参观、案例分析”等生动直观的培训方法,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三级大培训活动。

消防、安监、公安、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协同配合,依托“涵江消防志愿者大队”组织,结合消防宣传“五进”、“110”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悬挂消防横幅标语、组织灭火疏散演练、举办消防知识讲座、举办消防文艺晚会、发送消防短信,并利用区广电中心每半月开办一期《消防进万家安全你我他》栏目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声势浩大的防火工作氛围。

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各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60余次,悬挂消防宣传标语110多条(包括液晶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11000多份,发送消防短信7000多条,受教育人员达13000多人。

同时,大队结合当前工作积极做好信息报道工作,专门聘请了1名专职宣传报道员,今年一至十月份大队在消防局内网刊登信息报道0.5篇,消防局外网10篇,总队内网47篇,福建消防信息网54篇,福建消防政工网16篇,国家级报刊1,省级报刊3篇,市级报刊28篇,省级网站2篇,市级网站13篇,省级广播电视台1.5篇,市区级电视台:

52篇,涵江区开设消防专栏专题20篇。

四、不断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大队不断积极开展具有代表性的火灾案例战评工作,建立健全重特大灾害事故社会救援联动保障机制,开展对辖区内重点单位的熟悉和演练,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不断提高“灭大火、抢大险、救大灾”的应急救援能力。

目前,大队两个中队均已完成消防应急指挥系统终端建设,已实现与市消防支队应急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

进一步推动科学化和程序化指挥在灭火抢险救援中的运用,完成了对辖区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和九大类灾害事故抢险救援预案的制订和修改,并在灭火救援第一出动车辆上配备了灭火救援指挥箱。

今年6月,南平地区遭受洪水灾害,大队积极响应总队和支队的号召,派出一辆执勤车辆、5名官兵赶赴南平支援兄弟支队的抗灾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要求,得到了地方政府和群众的高度好评。

6月30日,莆田市华侨医院废水消毒房氯气泄漏,严重危及到医院及周边居民人身安全,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经过5个多小时的紧张奋战,成功排除了险情。

期间,涵江区区长沈伯麟专程赶往现场慰问官兵,并高度赞扬大队处置果断、迅速,官兵表现英勇、顽强。

五、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尚未形成,政府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消防责任制落实不够全面,有的部门和单位在思想上还不够重视,心存侥幸和松懈思想,没有依法落实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整治,工作力度不够大,措施还不够到位,该关停的没有关停,该处罚的没有实施处罚。

二是全区“防火墙”工程构筑工作开展还有待继续加强。

个别乡镇对“防火墙”工作停留在文件上,未根据各地情况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个别社会单位对“四个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清,对工作开展不够有力,单位员工的“四个能力”水平参差不齐。

三是火灾隐患整改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截止目前,全区的“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仍未整治到位,其他场所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

白塘镇陈桥家具村的整治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存在的“六大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四是消防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

消防知识的宣传尚未完全纳入社会宣传教育的范畴,国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懂消防规章、有章不循的现象时有发生。

六、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按照区政府《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涵江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指导意见的通知》(涵政办〔2010〕62号)要求,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作,同时对全区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所属村(居)委会“四个基础”工作和全区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全面验收,不断改善全区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是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及“三合一”场所、沿街店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等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对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仍未整改到位的1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

同时,继续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加大“三合一”场所和沿街店铺的督查力度,确保发现的“三合一”场所整改率达到100%,并不断健全“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长效监管机制。

针对白塘镇陈桥、江尾、东墩等家具专业村的“三合一”现象严重、整治工作难度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的现状,加大对白塘镇督促指导力度,力争年内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为全区的消防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公安部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查火灾隐患,狠抓整改工作落实,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是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首先按照区第二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已制定下发《涵江区二○一○年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计划》(涵联办[2010]02号),组织区“三合一”整治办继续开展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执法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继续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进行“四个基础”现场培训会,指导各单位“四个基础”工作开展,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三是督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进行培训,提高单位“四个能力”水平;四是针对商场、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等四类场所的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疏散情况,组织大型消防演练;五是继续办好与区电视台联合开办的《消防进万家安全你我他》专栏,提高社会民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其次是组织落实“119”消防宣传周等消防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和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知识。

第三是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落实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特别要加强对电焊、气焊等特种岗位、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

201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和《太原市公安局2010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太原消防支队紧密结合消防部队实际,以学习实践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委、政府的要求作为我们的工作方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以解决我支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现就活动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委重视,周密部署。

支队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

一是认真学习,统筹全局。

支队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制定了《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太原支队2010年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李继明政委为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组,多次召开政风行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0年政风行风工作重点,宣读了政风行风公开承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向全市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

二是加强教育,深入贯彻。

支队组织全体官兵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山西省公安现役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基本知识320题》,以及《谢模乾政委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深刻汲取案件事故教训严格部队教育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等党纪法规和反腐倡廉理论;组织观看《明察暗访》、《天职》、《远山的红叶》、《小官大贪》、《溃坝》、《廉政中国》等廉政教育警示片。

通过学习活动,加强了官兵党性修养和从警道德修养、增强了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

支队始终坚持从教育入手,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消防执法水平,通过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在部队中涌现出了一批以赵培仁、秦显同同志为代表的勤政廉政、执法为民模范,为顺利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是着力整顿、突出重点。

仅今年以来,支队及时召开了四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专项整治重点突出问题。

2月,支队开展了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4月,召开了以加强部队思想政治教育严格部队管理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8月,以改进队伍作风建设为主题和“查思想查执法查纪律查作风查工作”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在整顿活动中,全体官兵系统学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预防犯罪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军委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补充规定》、《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省厅六条警规、《山西公安消防部队消防监督执法十个严禁》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近年来通报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广大公安消防干警知法懂法、执法守法,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夯实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和违法违纪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同时,对照各项禁令要求进行自我剖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层层签订《纪律作风整顿保证书》,切实提高了全体官兵对在新形势任务下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宣传,扎实推进

按照市政风行风办及市局工作要求,我支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支队领导率先垂范。

李继明政委在太原电视第一套节目《聚焦行风》栏目中,代表支队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公布了支队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同时政委亲自带队,参加2次《行风热线》栏目,通过电台,接听群众热线,解答群众问题。

参加1次《聚焦行风》访谈节目,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举报,为全体官兵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各单位积极参与。

我支队各消防大队在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在广场、工厂、学校、街道、车站、商场、公共汽车等场所,共开展了政风行风宣传咨询活动16场次,共制作宣传展板32块、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6130份。

支队还在报纸上刊登了“信访接待日”的时间、地点(截止目前无群众来访)。

通过开展各项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的各类咨询137条。

(三)落实措施,加强建设

一是开展摸底调查。

我支队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144名、聘请政风行风服务对象1045名。

为更好地收集意见和建议,支队及各大队共召开意见反馈会16场次。

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收集了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消防部队存在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通过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彻底解决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二是进行明查暗访。

支队成立了督察组,以明察暗访、专项督察、随机督察等形式对部队日常管理、各项作风整顿活动的贯彻情况、“四个严禁”、“五条禁令”的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促检查。

支队督查组对各大(中)队窗口、办公室及营区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督导检查15次,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

通过暗访各大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政风行风建设的好典型、好经验。

(四)多项举措,树立形象

一是文明灭火,文明执勤。

太原支队承担着全市的消防安全保卫及抢险救援任务,任务异常繁重,但支队仍把“为民服务不扰民”放在灭火救援工作的首要位置,要求官兵在执行任务时坚决做到“五个第一”,即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展开、第一时间救人、第一时间控火,并在出警过程中坚持“在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时不鸣警报、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在晚12点后出警不鸣警报”等“文明灭火八不准”制度,保证做到为民服务不扰民。

二是简化程序,方便群众。

为了能实现优化消防政务环境,简化政务程序,支队按照“依法行政、高效优质、公正透明、清正廉洁、便民利民”的要求,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政务环境、简化政务程序,缩短了消防行政许可的审批时间。

同时,为了能使群众就近办事,支队将部分消防行政许可权限下放各区(县、市)大队,大大减轻了群众跑手续的繁琐。

在执法过程中,支队还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通过公开办事流程图、发放办事指南、网上公开等形式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等,推行一站式消防服务,对办事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

三是“阳光”服务,树立正气。

今年以来,我支队继续以“执法为民,热情服务”为宗旨,推行阳光执法,实践向全社会作出的“七条郑重承诺”。

从建筑审核到消防监督检督检查,从消防监督再到火灾事故调查,切实提高消防执法服务意识,真正从人民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带着深厚感情、诚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事解难。

我们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活动公开、透明,对于大型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审核验收工作,我们专门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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