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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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桂政发〔2009〕1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机遇
近年来,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持续较快发展,对区域经济的贡献稳步提高。
2008年,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克服了能源、原材料等价格快速上涨及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实现了快速增长。
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在全国排第19位,制造业信息化技术集成推广走在全国前列。
全区4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总产值、总收入、总利税和出口创汇分别达到891.49亿元、1035.84亿元、106.44亿元、8.8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0.7%、16.3%、17.94%、27.47%,已初步形成了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虽然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势头良好,但仍然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薄弱,产业链过短,产业运作能力较弱;产业总体规模小,缺乏大型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工程源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率低;高新技术企业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缺乏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环境。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崛起,深刻地改变着传统的经济结构、生产组织和经营模式。
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是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形成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性出路,也是推进创新型广西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目前,我区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机遇期。
充分利用我区现有的高新技术产业基础,紧紧抓住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契机,全面加快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重大决策,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为主线,以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等八大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实现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高效增长,为建设创新型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主体;发挥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规划指导、宏观调控、组织协调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效机制。
发挥科研院所及高校的技术创新、平台支撑作用,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良好互动。
2.坚持突出特色与错位发展相结合。
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和区域比较优势,优化空间结构,突出区域特色,强化各市、各园区的联合与协作,促进错位发展、互补发展、共赢发展,增强整体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
3.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
集中优势资源,优先支持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骨干企业,促进产业集聚和规模扩张,增强特色、优势产业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带动作用;不断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构建产业孵化平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积蓄产业发展后劲,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整体推进。
4.坚持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现代化相结合。
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新的增长点,延伸高新技术产业链;积极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
(三)发展目标。
围绕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总体目标,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实现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在国内排名明显提高;形成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
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把我区建设成为我国西部地区乃至泛北部湾地区重要的并具有特色的高新技术聚集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1.近期目标。
在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建立起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体系。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高新技术产业关联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做强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四大高新技术产业优势领域。
到2012年,培育和发展250家高新技术企业。
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900亿元以上。
2.中期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使产业带成为我区高新技术研发、孵化、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辐射源。
形成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一批高新技术龙头骨干企业,培育3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培育和发展广西3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全区高技术产业产值达1400亿元。
3.远期目标。
到2020年,建成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等八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形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使产业带成为服务广西、辐射带动周边省、面向东盟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聚集区。
全区建立3~5个在全国有影响的研发中心,高新技术重点领域的研究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优势领域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发展和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完善,投资环境优化,国际间的技术与经济合作进一步加强,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2800亿元。
三、重点领域
(一)电子信息产业。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数字化产品、集成电路与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材料、计算机及显示器件、信息设备软件等产业。
加快开发基于下一代网络环境的电子信息产品、节能环保型电子元器件、现代新型家电产品及电子应用产品、服务广西重大产业的电子信息产品和工业应用软件;加快开发面向主要行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面向制造业信息化、教育信息化、交通、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的应用软件和基于网络、事务管理和智能信息处理的中间件。
(二)生物与新医药产业。
重点发展中药现代化,开展中药提取及深加工技术研究,提高中药的现代化与创新药物研发能力,开展中药材种植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研究;利用基因工程等技术大力发展生物能源、生物基材料和微生物制造等产业;加快开发生物酶制剂、生物保健品、基因工程药物、疫苗、重大疾病和重大生物污染等的快速诊断试剂、药物新剂型、药用辅料、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和生物饲料等生物制品。
(三)新材料产业。
以有色金属新材料开发为重点,开发新型铝基复合材料、高性能铝合金材料、高性能锌合金材料、锰系铁合金、高活性纳M氧化锌材料等新材料产品。
支持生物材料、新型陶瓷材料、铝塑复合材料、绝缘材料、光电子通信材料以及超硬材料等产品开发;加快广西优势和特色资源深加工技术在终端产业上的应用,开展新材料制备技术研究;加强以锰系材料、铝及铝合金精深加工、高性能低成本钢铁材料等方面关键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和集成创新。
(四)新能源产业。
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浅层地能、风能、LED(发光二极管)产业,以建筑、交通、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新能源应用为重点,加快非粮生物液体燃料生产技术、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风电场配套技术等的研究与推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五)先进制造业。
大力推动先进装备、先进工艺、先进管理、协同制造、节能降耗减排、清洁生产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推广,推进信息技术在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和营销系统及管理系统中的应用,开发一批技术附加值高、性能优异、市场容量大的新产品、新品种。
(六)现代农业。
重点发展特色农业、高效生态农业、循环型农业和标准化农业,加快种质创新与新品种培育,发展高效种植技术、畜禽健康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支持重大农林植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研究和农情(含资源和生态)监测与决策支持系统平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技术,建立多元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现代农业生产的大发展。
(七)高技术服务业。
重点发展基于GPS、GIS、移动通信等先进技术的信息平台;以网络为核心,结合电影、电视、手机等媒体于一体的互动信息平台;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物流管理系统或平台技术;网上交易信用评估技术;数据挖掘等商业智能技术;海量信息存储与管理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适应多种终端、多种格式需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信息服务的技术;会展过程与内容历史资料的数字化转换和保存相关技术;为生物、医药的研究提供符合国家新药研究规范的高水平的安全、有效、可控性评价服务。
(八)海洋产业。
重点开发和推广海水养殖的名贵品种大规模人工繁育技术、海洋生物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技术、海洋生物产品质量安全和精深加工技术、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与筛选技术、海洋环境预防技术等;加快形成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业等支柱产业。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同推进的组织保障工作机制。
成立由自治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自治区相关部门和相关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各部门资源,加强各部门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工作。
(二)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
1.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创新能力。
着力推进桂林、南宁、柳州、北海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园区的建设,围绕创新链、创业链和产业链的建设,集中发挥科技研发、创业孵化、高新产业示范和机制创新等功能,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创新能力。
2.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选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中基础较好、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培育发展产业集群,通过工程实施带动战略,加快做大做强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辐射作用,支持发展上下游产业,不断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形成更加明显的集群效应。
3.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环境。
加快包括基础设施在内的软硬环境配套建设,进一步增强孵化和辐射功能。
(三)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1.构建高新技术产业及特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在广西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中积极开展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参与的产业及特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2.建立产学研合作工程示范基地。
通过工程资金形式,引导和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创新合作,建立若干个产学研合作工程示范基地。
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
(四)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完善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各级财政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果产业化和高科技重大工程研发及攻关。
2.建立科技金融合作机制。
发挥财政科技的杠杆作用,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的信贷支持;鼓励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拓宽担保渠道,支持知识产权质押等适合高新技术企业特点的贷款融资;根据我区创业投资发展的需要和财力可能,适时建立创业引导基金,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及其他民间资本参与科技创业投资。
3.支持企业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有关政策宣传力度,支持企业用好《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2008〕116号)等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加强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化服务平台建设。
1.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组建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中心,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服务平台建设,具体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工程受理、技术服务、配套对接、绩效评估等工作。
2.加快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
加快建设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等服务平台,形成开放、共享、综合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从研发支撑到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各个环节的专业服务。
(六)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战略。
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流动和激励机制,构筑创新型人才集聚高地。
通过高薪聘请、技术入股、产学研合作、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创办留学生创业园和孵化器、优化创业和生活环境等多种措施,千方百计地培养引进国内外各类高素质、高层次人才,为创新创业企业和人员提供配套服务。
对在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受益单位除兑现服务合同报酬外,可给予一次性的奖励。
(七)开展技术招商活动,加快对外开放和国际化步伐。
在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搭建技术招商平台,开展集群式招商,通过龙头企业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形成关联度高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实现由引进工程向引进产业的转变。
同时,鼓励外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与广西企业建立技术联盟,形成战略关系,促进新兴技术的研发,推动广西企业融入跨国公司全球技术创新网络,逐步提升自主技术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