圩丰小学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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圩丰小学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学校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县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评价对象、原则

第二条考核评价对象

(一)学校班子集体;

(二)现任校级领导(含工会主席);

(三)学校中层干部(含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四)学校实改非领导干部。

第三条考核评价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对全县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评价统一标准、规范程序、统一组织实施、公开考核评价。

(二)注重实绩原则

遵循学校管理规律,突出班子合力、常规管理、教育质量和干部素质等考核重点,坚持以德能勤绩廉作为评价考核干部的主要标准。

(三)客观公正原则

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简化考核指标和程序,不搞面面俱到,力求简便易行,客观公正。

第三章考核评价指标及权重

第四条领导班子集体考核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学校管理39分

1.常规管理24分;

2.学习培训3分;

3.党建工作3分;

4.民主管理3分;

5.坚守岗位3分;

6.一线任课3分。

(二)办学绩效41分

1.教学质量20分;

2.突击任务及阶段性工作完成9分;

3.投诉举报6分;

4.安全稳定6分。

(三)民主测评20分

1.教职工评价10分;

2.委领导评价5分;

3.机关各科室评价5分。

第五条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履职24分

1.学习提高3分。

2.分管或主管工作9分。

3.引领示范、业务指导:

(1)听评课3分;

(2)教育科研3分;

(3)兼课6分。

(二)个人特长和能力6分。

(三)民主测评20分。

1.教职工评价10分;

2.领导评价5分;

3.部门评价5分。

(四)集体效应50分。

第四章考核评价内容

第六条领导班子集体的考核评价

(一)学校管理

1.常规管理

采用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对学校教育教学常规考核数据。

常规管理分=常规考核得分×20%(此数据适用两年)。

2.学习培训

建设学习型班子,制定有班子成员学习制度,学习形成常规。

班子成员有学习资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

积极完成县委教育工委分配的各级各类干部培训任务且培训合格。

评分标准:

学习制度、学习资料、学习形成常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完成培训任务等每项各0.5分。

提供的资料不全,不能反映出学习的经常性,按比例给分。

3.党建工作

党组织机构、制度健全,有专人抓党建工作,工作计划总结齐全,“三会一课”形成常规,党的集中教育活动开展好。

评分标准:

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党建人员、计划总结、三会一课、教育活动等每项各0.5分。

提供的资料不全、不能反映出党建工作的经常性,酌情扣分。

4.民主管理

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有相关监督管理机构且工作落实,校务公开规范化。

评分标准:

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相关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制度职责、履行监督管理印证材料、校务公开规范化等每项各0.6分。

提供的资料不全、不能真实客观全面反映出民主管理工作,酌情扣分。

5.坚守岗位

(1)本项基础分为100分。

(2)本项的考核采取扣分制。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领导或相关科室随机抽查,或根据教职工的举报核实不坚守岗位的,每次扣10分。

(3)本项计入考核总分为:

坚守岗位分=(100分-扣分总和)×3%。

6.一线任课

一线任课分=达到兼课要求人数÷班子成员总人数×100×3%。

(二)办学绩效

1.教学质量

采用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每年期末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考核数据。

小学教学质量分=教学质量监测得分(满分60分)×33%;

2.突击任务及阶段性工作的完成

(1)本项基础分100分。

(2)本项考核采取扣分制。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布置的阶段性中心工作、突击性工作等(以工作布置的通知为准),按时按要求完成不扣分。

经督促能及时完成的扣4分/次,经多次督促完成的扣8分/次。

经多次督促仍不完成的,扣16分/次,并实行通报批评,责成限期整改。

(3)本项由各科室负责日常登记、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年终统计。

(4)本项计入考核总分的计算:

任务完成分=(100分-扣分总和)×9%。

3.投诉举报

(1)本项基础分100分。

(2)本项考核采取扣分制。

对学校班子成员、教职工的违纪违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情节轻重扣5-20分/次。

(3)本项由县教委党风廉政建设科负责考核、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配合。

(4)本项计入考核总分的计算:

投诉举报分=(100分-扣分总和)×6%。

4.安全稳定工作

(1)本项基础分100分。

(2)本项的考核采取扣分制。

学校出现安全稳定事故,根据责任大小扣5-20分/次。

(3)本项由县教委安全稳定科考核。

(4)本项计入考核总分的计算:

安全工作分=(100分-扣分总和)×6%。

(三)民主测评

1.教职工对班子集体的评价

(1)本项考核实行100分制。

(2)本项考核采用民主测评的办法进行。

从下列五个方面进行调查评价,每个方面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评价等级,每项评优秀20分,评良好16分,评一般12分,评差6分。

①班子成员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谋划发展、推进改革、勇于创新的能力和科学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

②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认真研究和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工作措施符合实际、符合师生意愿,干群关系密切,学校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③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头发挥表率作用,求真务实,坚守岗位,坚持一线任课并有效指导校本教科研工作,能静下心来办学校、办教育,得到教职工的拥护。

④班子成员有较高的领导艺术,尊重、爱护师生,诚心诚意为师生办实事。

⑤班子集体团结,号召力、战斗力、凝聚力强,清正廉洁,决策民主,工作实绩让师生满意。

(3)本项计入考核总分的计算:

教工评价分=(评“优秀”数×20+评“良好”数×16+评“一般”数×12+评“差”数×6)÷参评人数×10%。

2.委领导对班子集体的评价

(1)按“教职工对班子集体的评价”项目由委领导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2)本项计入考核总分的计算:

委领导评价分=(“优秀”票数×90+“良好”票数×80+“一般”票数×70+“差”票数×50)÷参加测评人数×5%。

3.机关各科室对班子集体的评价

(1)按“教职工对班子集体的评价”项目由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2)本项计入考核总分的计算:

科室评价分=(“优秀”票数×90+“良好”票数×80+“一般”票数×70+“差”票数×50)÷参加测评人数×5%。

班子集体考核总分=各单项考核分总和。

第七条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评价

(一)履职情况

1.学习提高

制定学习计划,系统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与业务能力。

评分标准:

学习计划、学习资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各0.5分;参与各级各类干部培训,培训合格1分(对县委教育工委没指定培训的同志该项不扣分)。

提供的资料不全,酌情扣分。

2.分管或主管工作

分管或主管工作(含阶段性工作、突击性工作)有计划,措施具体,制度职责齐全,落实好。

评分标准:

工作计划(方案、实施细则)1分,工作纪实资料5分,工作总结1分,工作制度1分、工作职责1分。

提供的资料不全,根据工作项目按比例扣分。

3.引领示范、业务指导

(1)听评课。

班子成员深入课堂,经常听课,指导课堂教学。

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听评课每周不少于2节,其他班子成员听评课每周不少于1节。

听评课少于规定节数,按比例扣分。

(2)教育科研。

带头参与教育科研工作,有效指导校本教科研工作,能静下心来办学校、办教育。

评分标准:

教育科研工作笔记、教育科研实验项目、教育科研经验交流材料或获奖论文(县级以上)各1分。

(3)兼课。

按100分制考核。

实际任课时数达到规定任课时数按标准给分,达不到规定任课时数按比例给分,超过规定任课时数按所超比例适当加分。

计算公式为:

①任课等于或小于规定时数,其兼课情况分=实际任课时数÷应任课时数×100×6%

②任课大于规定时数,其兼课情况分=6+(实际任课时数-应任课时数)÷应任课时数×100×3%。

本项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

(4)坚守岗位

学校正职领导按第六条第

(一)项第5款的办法进行考核;对学校其他班子成员由学校制定考核办法并实行考核。

(二)个人特长和能力

本人分管或主管的工作,本人或团体获得奖励实行加分。

县级二、三等奖加0.5分;县级一等奖,市级二、三等奖加1分;市级一等奖、国家级二、三等奖加2分;国家级一等奖加3分。

同类型奖励按奖励最高级别加一次分,不同类别获奖可以累计加分,所加总分最多不超过6分。

先进指标分配到校获得的表彰不加分。

(三)民主测评

1.教职工评价

(1)本项评价实施100分制,采取正向民主测评和反向调查的办法进行。

(2)正向测评项目及评分办法

①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

办事坚持原则,不搞自由主义,执行政策法规态度坚决果断。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锐意进取,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对工作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完成本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较高。

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情趣健康。

②社会公德与家庭美德:

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遵守公共纪律,维护公共秩序,热心公益事业,尽其所能献爱心,保持良好邻里关系、同事关系,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尊敬长辈,爱护子女,男女平等,家庭和睦。

③业务水平与职责履行:

业务理论水平高,能正确指导教师开展业务工作。

业务基础工作扎实,工作推进井井有条。

工作失误少,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业务工作。

业务工作效果好、亮点多,并能在各级获得荣誉。

工作精益求精,能够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复杂的事情做实。

④重点工作和突击性工作的参与完成:

大局意识强,能对学校的发展与改革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服从工作安排,不推诿敷衍,积极主动参与本单位阶段性重点工作和突击性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和突击性工作不拖后腿,不摆遗留,任务完成好。

⑤综合能力与创新精神:

综合协调能力强,上下协调,内外沟通到位,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促进良性互动。

开展工作具有创造性、前瞻性,没有被动应付的情况。

工作思路清晰,没有出现手忙脚乱,经常丢三落四、忘这忘那的问题。

执行教育政策、法规坚持原则,但不生搬硬套,能在政策范围内灵活处理具体事务。

不优柔寡断、犹豫不决,面对困难和挑战,能够果断做出决定,妥善处理一些急事难事。

计分办法:

按百分制计算,每项测评内容满分为20分。

每项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打分,“优秀”计20分,“良好”计16分,“一般”计12分,“差”计6分。

具体计算公式为:

正向测评得分=(“优秀”票数×20+“良好”票数×16+“一般”票数×12+“差”票数×6)÷参加测评人数。

(3)反向调查内容及计分办法

①贯彻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和学校的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措施不落实,怪话气话牢骚话多,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②政治理论和工作业务学习不主动、不认真,不反思、不进取。

③听信、散布和传播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有损干部形象的言论;把消极不满情绪带到工作中,带到课堂中,带到同志中。

④工作不负责任,懈怠懒散、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粗枝大叶,当好好先生。

⑤宗旨意识淡薄,变动职务、调整岗位、承担任务时挑肥拣瘦、斤斤计较,追名逐利、争功诿过,不服从组织安排。

⑥服务意识差、对师生口大气粗、态度生硬,不团结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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