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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技术标准doc

SS-00259-1-2002

机密等级

C级

索尼技朮标准

SS-00259-1

在部件和设备中包含的限制使用物质的管理标准

第二版

SONY

SS-00259-1-2002

本技朮标准为SS-00259第二版(双语版)的中文译文。

对于本文内容如有疑义,请参照SS-00259第二版(双语版)。

机密等级:

C级

本技朮标准的管理及应用原则上适用于如下范围:

(1)索尼株式会社(以下称索尼)

(2)进行索尼以及有关索尼品牌商品业务的相关公司

(3)索尼或者相关公司的任何一个部门所指定的公司外的相关人员

就本技朮标准希望实施上述未规定的应用时,必须与索尼技朮标准秘书处联系。

本技朮标准属于索尼(株式会社)的机密情报,请依照索尼(株式会社)的指示加以使用,处理时应特别注意。

此外,有关本技朮标准的著作权等相关权利,完全归索尼(株式会社)所有。

实施目标:

2003年1月1日

修订日期:

2002年10月22日

制定日期:

2002年.3月29日

SS-00259-1-2002

1.目的……………………………………………………………………………………………….1

2.适用范围………………………………………………………………………………………….1

2.1产品的适用范围…..………………………………………………………………………….1

2.2部件和材料的适用范围………………………………..…………………………………….1

3.朮语的定义.……………………………………………………………………………………..2

4.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3

4.1环境管理物质………………………………………………………………………………..…..3

4.2有关包装材料和追加事项……………………………………………………………..……….10

5.与客户之间的规格交换…………………………………………………………..………….…11

附加文檔.…………………………………………………………………………………………….12

附注.………………………………………………………………………………………………….24

SS-00259-1-2002

1.目的

本技朮标准,通过明确索尼产品的部件或设备中所含环境管理物质中的禁止使用物质、计划废除物质以及削减物质,来达到防止向索尼产品混入、遵守法令、保护地球环境以及减轻系统影响的目的。

2.适用范围

2.1产品的适用范围

(1)由索尼集团设计、制造、销售并且发布的索尼产品

(2)索尼集团委托第三者设计、制造、贴有索尼集团的商标进行销售或发布的索尼产品

(3)第三者委托索尼集团进行设计、制造的产品

(但是,由该第三者指定的部件、材料除外)

2.2部件和材料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索尼集团以及索尼集团委托设计、制造的产品所包含的部件、材料及其它物品。

这些必须符合本技朮标准中规定的标准。

适用部件和材料等

半成品(功能单元、模块、板组件等的组装部件等)

部件(电气部件、机构部件、半导体设备、印刷电路板、记录介质、包装材料、包装部件)

螺丝

附件(遥控器、鼠标、AC适配器等为设备使用而配套的附属品等)

产品所使用的附属材料(胶带、焊接材料、粘结剂等)等构成材料

操作说明书

服务部件

部件的交货人发送和挂号信货物保护所使用的包装材料

(木框、托架、导轨、杠杆、袋、缓冲材料、固定器具、薄板、绳索、硬纸箱、胶带、捆绑带、标签、印刷油墨及涂料等)

此外,在本技朮标准中未明确规定物质或者其用途,如果各国或当地法令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必须按照法令执行。

SS-00259-1-2002

3.朮语的定义

本技朮标准,对朮语做如下定义。

(1)环境管理物质

索尼判断在部件、设备等所含有的物质中,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

(2)管理级别

按照以下3种管理级别进行管理。

(a)1级

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立即禁止使用。

(b)2级

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规定一定时期予以禁止。

超过表中规定的日期之后,不能在部件及材料中使用,到达期限时指定为“1级”。

(c)3级

目前虽然没有规定日期以及削减目标,但指定了计划削减在部件、材料中含量的物质及其用途。

(3)含有

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部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4)杂质

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作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朮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naturalimpurity),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朮上不能完全去的物质。

此外,为了与主原料加以区别,在为了改变材料的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也按“含有”处理。

但是,在制造半导体设备等设备等使用的掺杂剂(Dopant),虽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实质上在半导体设备中仅有极微量残存,这种情况不作为“含有”处理。

此外,在本技朮标准中,在指定允许浓度的情况下,当在部件、设备中该环境管理物质作为杂质混入或者粘附时,其浓度不应超过该允许浓度。

(5)禁止供货时期

部件和材料禁止向索尼供货的时期

SS-00259-1-2002

4.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

4.1环境管理物质

本技朮标准中作为对象的环境管理物质名称

表4.1环境物质名称一览表

物质名称

重金属

镉以及镉化合物

铅以及铅化合物

汞以及汞化合物

六价铬化合物

有机氯化合物

多氯联苯(PCB)

多氯化萘(PCN)

氯代烷烃(CP)

灭蚁灵(Mirex)

其它有机氯化合物

有机溴化合物

多溴联苯(PBB)

多溴二苯醚(PBDE)

四溴双酚-A-双-(2,3-二溴丙醚)

(TBBP-A-bis)

其它有机溴化合物

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

石棉

偶氮化合物

甲醛

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SS-00259-1-2002

4.2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和禁止供货时期

物质名称:

镉以及镉化合物

说明:

金属、合金、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无机盐、有机盐等含有镉元素的所有物质为对象范围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包装部件(参照P.10)

(把手、塑料袋、胶垫、绳索、箔、托架、导轨、杠杆、胶卷盒等)。

塑料(包括橡胶)材料中使用的稳定剂、颜料、染料

(电气联机的绝缘体、遥控器键、捆绑带、电子部件的外装树脂、外框、标签、唱片等)

涂料、墨水

表面处理(电镀等)、涂层

照片胶卷

日光灯(小型日光灯、直管日光灯)

立即执行

2级

在镍、镉电池中作为新型部件而供货的材料,但所有的镍、镉电池从2005年1月开始禁供货

从2003年4月1日开始

3级以外的所有用途。

例如,

直流电动机、开关、继电器、断路器等电接点

温度保险丝的可溶体

玻璃以及玻璃涂料的颜料、染料(用于玻璃的颜料、染料以及玻璃用涂料)

焊锡(镉含量为20PPM以上的焊锡)

荧光显示将置中含有的荧光体、CdS光导电池

电阻(玻璃料)等

(注)锌压铸件等金属部件中的镉,除了有意添加以外,将作为杂质不予理会。

从2005年1月1日开始

3级

要求使用可靠性高的电接点电镀而没有代替材料的产品

允许浓度:

不到5PPM;塑料(包括橡胶)

测定标准:

(1)预处理

有关预处理方法,采用硫酸、硝酸以及过氧化氢存在下的湿式分解法(例如BSEN1122;2001“Plastics-Determinationofcadmium-Wetdecompositionmethod”中记载的分解方法等),硫酸存在下的灰化法或者在密闭溶器中的加压酸分解法(微波分解法)等。

(2)测定装置

标准装置为感应等离子体发光分析装置(ICP-AES,ICP-OES)、原子吸收装置(AAS)、感应等离子体质量分析装置(ICP-MS)。

除以上之外,通过预处理和测定装置的组合,如果可以保证镉的定量下限为5PPM以下时测作为正品。

此外,镉和铅也可以采用上述AAS以外的方法同时进行分析。

SS-00259-1-2002

物质名称:

铅以及铅化合物

说明:

金属、合金、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无机盐、有机盐等含有铅元素的所有物质为对象范围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包装材料(参照P.10)

用于印刷电路板而使用铅的涂料、颜料、墨水

立即执行

2级

在小型密封铅电池中作为新型部件而供货的产品,但是所有的小型密封铅电池从2005年1月开始禁止供货

从2003年4月1日开始

部件的外部电极、引导端子的焊锡处理

(电气部件/半导体设备/散热片等)

AC适配器、电源电缆、连接电缆、遥控器、鼠标、设备外露部分中使用的塑料包括橡胶)材料中的稳定剂、颜料、染料,以及涂料、墨水

从2004年4月1日开始

3级以久的所有用途。

例如,

铅在85wt%以下的有铅焊锡中,所含有的铅的含量在1000ppm以上的产品。

光学玻璃所含有的铅

含有允许浓度*1以上的各种合金(包括焊锡材料)

AC适配器、电源电缆、连接电缆、遥控器、鼠标、设备外露部分中使用的塑料包括橡胶)材料中的稳定剂、颜料、染料,以及涂料、墨水等

从2005年1月1日开始

3级

部件、设备的内部连接用高熔点焊锡(铅为85wt%以上的有铅焊锡)

电子陶瓷部件(压电组件,陶瓷感应材料等)

显像管、电子部件、荧光显示管所使用的玻璃材料

电子部件中使用的玻璃材料和密封材料,包括电阻体、导电糊剂、粘结剂、玻璃料等

含有的如下合金(*1)

合金的种类含铅允许浓度

钢材0.35wt%以下

铝合金0.4wt%以下

铜合金4wt%以下

焊锡1000ppm以下

允许浓度:

100PPM以下;塑料(包括橡胶)

测定标准:

(1)预处理

有关预处理方法,采用硫酸、硝酸以及过氧化氢存在下的湿式分解法),硫酸存在下的灰化法,或者在密闭溶器中的加压酸分解法(微波分解法)等。

在发生沉淀物时使用某种方法进行分解。

(3)测定装置

标准装置为感应等离子体发光分析装置(ICP-AES,ICP-OES)、原子吸收装置(AAS)、感应等离子体质量分析装置(ICP-MS)。

通过以上预处理和测定装置的组合,如果可以保证镉的定量下限为30PPM以下时则作为正品。

此外,镉和铅也可以采用上述AAS以外的方法同时进行分析。

SS-00259-1-2002

物质名称:

汞以及汞化合物

说明:

金属、合金、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无机盐、有机盐等含有汞元素的所有物质为对象范围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包装材料(参照P.10)

颜料、涂料、墨水

汞电池、定时器

小型日光灯(液晶背光灯等)

每一支的含量超过10mg

直管日光灯:

每一支的含量超过20mg

使用汞作为接点的继电器、开关、传感器

塑料中的添加剂

立即执行

2级

小型日光灯:

每一支的含量为5mg以上10mg以下

直管日光灯:

每一支的含量为10mg以上20mg以下

氧化银电池、碱性锰纽扣电池、空气电池

1级和3级外的所有用途

从2005年1月1日开始

3级

小型日光灯,直管荧光灯以外的灯(高压汞灯等)

小型日光灯:

每一支的含量为5mg以下

直管日光灯:

每一支的含量为10mg以下

物质名称:

铬以及铬化合物

说明:

金属、合金、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无机盐、有机盐等含有六价铬的所有物质为其对象范围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包装材料(参照P.10)

电池、催化剂

立即执行

2级

电镀防锈处理(螺丝、钢板等)、含有作为墨水/涂料的颜料等成分的产品等所有的用途

从2005年1月1日开始

物质名称:

多氯联苯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油浸变压器、电容器、绝缘油、润滑油、塑料阻燃剂等所有用途

立即执行

物质名称:

多氯化奈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润滑油、涂料等所有用途

将氯原子数为3以上的产品作为对象

立即执行

物质名称:

多氯化奈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用作含有附件产品的外框(外壳)、印刷电路板

立即执行

3级

1级以外的所有用途

SS-00259-1-2002

物质名称:

灭蚁灵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用于树脂、橡胶、涂料、纸张、纺织物、电气产品等的阻燃剂、杀虫剂、防锈剂等所有用途

立即执行

物质名称:

其它有机氯化合物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用于塑料的阻燃剂、增塑剂、印刷电路板等上的阻燃剂等用途

立即执行

物质名称:

有机溴化合物多溴联苯(PBB)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用于塑料的阻燃剂等所有用途

立即执行

物质名称:

有机溴化合物多溴二苯醚(PBDE)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用于2级以外的所有用途

塑料的阻燃剂等用途

立即执行

2级

使用2002年12月以前的模具制造的部件(限定于TV、显示器的框体)

2003年1月以后的新型模具制造的部件将禁止采用

从2005年1月1日开始

物质名称:

有机溴化合物

四溴双酚-A-双-(2,3-二溴丙醚)(TBBP-A-BIS)

说明:

商品名FR-720等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2级

用于塑料的阻燃剂等所有用途

从2003年10月1日开始

物质名称:

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涂料、墨水、防腐剂、防锈剂等所有用途

立即执行

SS-00259-1-2002

物质名称:

石棉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绝缘材、填料等所有用途

立即执行

物质名称:

偶氮化合物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按照德国日用品规则的试验将偶氮化合物进行分解,有可能产生表4.2A中的胺

适用于与人体持续接触产品的人体接触部分(耳机、微型耳机、肩包的肩垫、此带、绳索等)

立即执行

3级

用于不与人体持续接触的部位(遥控器、胶垫、载运框。

鼠标等)

试验法(参考)

分解偶氮化合物、萃取胺的方法有:

LMVG82.02.2:

“Analysisofcommodities-Detectionofparticularazodyesusedintextilecommodities”,:

LMVG82.02.3:

“Analysisofcommodities-Detectionofparticularazodyesusedinleather”,LMVG82.02.3:

“Analysisofcommodities-Detectionofparticularazodyesusedinpolyesterfibres(LMBG:

德国日用品规则)

表4.2a偶氮化合物分解不得产生的胺一览

CASNO.

92-67-1

4-氨基苯基苯

92-86-5

对二氨基联苯

95-69-2

四氯甲苯胺

91-59-8

2-萘胺

97-56-3

邻氨偶氮甲苯

99-55-8

二氨基四硝基甲苯

106-47-8

氯苯胺

615-05-4

2,4-二氨基甲氧基苯甲醚

101-77-9

4,4’-二氨基苯化甲烷

91-94-4

3,3’-二氯联苯胺

119-90-4

3,3’-二甲氧基联苯胺

119-93-7

3,3’-二甲基联苯胺

838-88-0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

120-71-8

氨基对甲苯醚

101-14-4

4,4’-亚甲基-双(二氯苯胺)

101-80-4

4,4’-氧代苯胺

139-65-1

4,4’-硫双苯胺

95-53-4

邻甲苯胺

95-80-7

2,4-甲代苯二胺

137-17-7

2,4,5-均三甲苯胺

90-04-0

邻氨基苯甲醚

60-09-3

4-氨基偶氮苯

SS-00259-1-2002

物质名称:

甲醛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出口欧洲产品中的刨花板、胶合板所使用的木工产品(扬声器、油漆等)

立即执行

2级

非出口欧洲产品中的刨花板、胶合板所使用的木工产品(扬声器、油漆等)

从2005年1月1日开始

标准值:

(排放浓度)

空气中浓度10M3以上以上的气密试验室中0.1ppm以下(室内法)

或者

未经表面处理的刨花板100g平均6.5mg以下(穿孔法)

未经表面处理的胶合板100g平均7.0mg以下(穿孔法)

测定法:

室内法EN717-1(Woodbasedpanels;determinationofformaldehyderelease;formaldehydeemissionbythechambermethod)

穿孔法EN120(Woodbasedpanels;determinationofformaldehydecontent;extractionmethodcalledperforatormethod;GermanversionEN120:

1992)

物质名称:

聚氯乙烯(PVC)以及:

聚氯乙烯混合物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2级

电源电缆(出口EU除外)、连接电缆、薄板、绝缘板、设备内联机用塑料电线、其它有电缆类的单元。

从2005年1月1日开始

3级

粘合剂

高压塑料电线

退磁线圈的包覆、绝缘胶带

扬声器托架

出口EU电线电缆(在没有满足产品安全要求的代替技朮时继续使用)

为2及以外的对象,使用聚氯乙烯共聚氯乙烯与其它聚合物的共混物的部件

SS-00259-1-2002

物质名称:

重金属

(汞、镉、六价铬、铅)

说明:

加上第4.1项(表4.2)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对象

禁止供货时期

1级

产品包装纸盒、产品箱、用于搬运部件包装上的产品

(把手、木框、箔以及托架、导轨、杠杆、胶卷盒、袋、缓冲材料、固定器具、薄板、绳索、硬纸箱、涂料、墨水、胶带、捆绑带、标签、胶垫等)

立即执行

允许浓度

汞、镉、六价铬、铅等重金属允许浓度,按包装的各部件材料、墨水、涂料等,重金属合计为100ppm以下。

但是塑料(包括橡胶)部位,镉的允许浓度定为5ppm、以下。

主要塑料部位:

把手、塑料袋、胶垫绳索、箔以及托架、导轨、胶带、杠杆、胶卷盒等)

测定标准

(1)预处理

预处理方法,除汞以外,采用硫酸、硝酸以及过氧化氢存在下的湿式分解法

(例如BSEN1122;2001“Plastics-Determinationofcadmium-Wetdecompositionmethod”中记载的分解方法等),硫酸存在下的灰化法或者在密闭溶器中的加压酸分解法(微波分解法)等。

对于汞

a)上述微波分解法或者

b)采用加流冷却器分解烧瓶、用硫酸、硝酸分解,使其成为溶液。

在产生沉淀物时采用某种方法进行溶解。

作为总铬量进行分析.4种元素合计为100ppm以下。

但是,4种元素合计为100ppm以上时,将分析总铬量中的六价铬,确认汞、镉、六价铬、铅的合计是否为100ppm以下。

(2)测定装置

对于镉、总铬、铅,标准装置采用感应等离子体发光分析装置(ICP-AES,ICP-OES)、原子吸收装置(AAS)、感应等离子体质量分析装置(ICP-MS)。

通过以上预处理和测定装置的组合,如果可以保证定量下限各自为汞5PPM以下、镉5PPM以下、总铬2PPM以下、铅30PPM以下时则作为正品。

此外,镉和铅也可以采用上述AAS以外的方法同时进行分析。

SS-00259-1-2002

5.与客户之间的规格交换

在从索尼借给供货商的部件、材料等规格书或者图纸中,必须明确记载“此部件中不能使用含有SS-00259-1指定物质的材料”。

关于本技朮标准中规定的允许含量,供货商必须采取适当的方法掌握含量,进行管理。

对于为遵守法规等而被指定为严格管理的对象,必须根据索尼所要求的方法,提出已经符合允许含量的证明。

对于这一具体的运用,索尼资材部门必须遵照另行制定的运用规定以及“环境质量保证指导方针”等进行管理。

SS-00259-1-2002-附加文檔

附加文檔

1.世界各国和地区就物质使用实施的法律法规

2.所属物质的详细信息(典型实例)

●镉及镉化合物

●铅以及铅化合物

●汞以及汞化合物

●六价铬化合物

●多氯联苯(PCB)

●多氯化萘(PCN)

●氯代烷烃(CP)

●灭蚁灵(Mirex)

●多溴联苯(PBB)

●多溴二苯醚(PBDE)

●四溴双酚-A-双(2,3-二溴丙醚)(TBBP-A-bis)

●有机锡化合物

●石棉

●甲醛

●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注意事项:

此表为一个例子,索尼不保证是否已汇总全部内容。

SS-00259-1-2002-附加文檔

1.世界各国和地区就物质使用实施的法律法规

注)这是记载的至2002年月所确认的内容。

由于法律规定的内容会有变动,详细确认请参照各国法律规定的最新版。

物质名称

法律法规

镉以及镉化合物

欧盟规程建议

欧盟各国管制规定

欧盟、欧洲危险物质使用限制规程建议等

欧盟、电池规程建议

铅以及铅化合物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第65号提案)

欧盟、欧洲危险物质使用限制规程建议

汞以及汞化合物

荷兰管制规定

欧盟、欧洲危险物质使用限制规程建议等

丹麦管制规定

瑞典管制规定

六价铬化合物

欧盟规程建议

欧盟、欧洲危险物质使用限制规程建议等

多氯联苯(PCB)

日本有关化学物质(1级)等的检验和制造规定等法律

多氯化萘(PCN)

日本有关化学物质(1级)等的检验和制造规定等法律

短链型氯代烷烃(CP)

炭链长度10-13

氯的含量50wt%以上

虽然没有在任何法律法规中加以规定,但在环保标签中有规定(蓝色天使/TC095等)

灭蚁灵(mircx)

日本有关化学物质(1级)等的检验和制造规定等法律

多溴联苯(PBB)

欧盟规程建议

欧盟、欧洲危险物质使用限制规程建议等

四溴双酚-A-双(2,3-二溴丙醚)(TBBP-A-bis)

荷兰TBBP-A-bis规定

有机锡(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

日本有关化学物质(1级/2级)等的检验和制造规定等法律

石棉

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等

甲醛

德国甲醛管制规定等

偶氮化合物

德国日用品规则

欧盟规程建议

重金属(铅、镉、汞、六价铬)

欧盟有关包装以及包装废弃物的命令(94/62/EC)等

美国纽约与其它16州包装材重金属规定

SS-00259-1-2002-附加文檔

2.所属物质的详细信息(典型实例)

●镉以及镉化合物

1.所属物质的例子

所属物质是指包含镉元素的全部物质。

中文名称(通称、简称、化学名称等)

英文名称

CAS号码

化学分子式

主要指定用途

Cadmium

7440-43-9

Cd

连接材料、表面处理

镉合金

Cadmiumalloys

低熔点焊接、保险丝等

氧化镉

Cadmiumox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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