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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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合肥市城市绿化施工技术规范(试行)
1总则
1.1为提高合肥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水平,规范绿化施工管理,强化绿化施工监督,确保绿化质量,提高绿化栽植成活率,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合肥市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3引用标准:
CJ/T34-91《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1.4为绿化工程配套的各种建筑、构筑物、市政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强制性标准。
1.5城市绿化工程中园林植物的栽植及验收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1.6所有绿化工程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
2术语
2.1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栽植工程。
2.2种植土
理化性能良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3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栽植穴中不适合栽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栽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
2.4栽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2.5栽植穴(槽)
栽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栽植穴,长条形的称为栽植槽。
2.6规则式栽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栽植方式。
2.7自然式栽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2.8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9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10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栽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2.11修剪
在栽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2.12疏剪
保持原有树形,适当去除侧枝、分枝、过密枝、徒长枝,使植株内部通风透光。
2.13短截
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2.14分枝点高度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2.15树池透气护栅
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箅子”等构筑物。
2.16浸穴
栽植前的树穴灌水。
2.17定根水
植物栽植后第一次浇水。
2.18成活率
苗木栽植后发芽、长叶至少在一个生长季节以上的成活株数(m2、丛)占总栽株数(m2、丛)的百分数。
2.19保存率
苗木栽植后成活两年以上的株数(m2、丛)占总栽植株数(m2、丛)的百分数。
2.20留存率
绿化工程验收前,经对枯死苗木补植更换后,绿化苗木现存数量占设计要求栽植数量的百分数。
2.21非栽植季节植树
乔灌木在春、秋季休眠期进行栽植以外的时间植树。
2.22缩根法
在大树移植前1~2年,将根系按预定移植时的大小,环树挖60~80cm宽的沟,将根切断,再还回松散的营养土,使其在根的断口处愈合生新根,利于移植时成活。
2.23容器苗
直接栽植于容器内或由地栽移植到容器内,在容器内生长一定时期,已形成完整根系的各种花卉和苗木。
2.24干径
苗木自地面至1.20米处树干的直径。
2.25地径
苗木贴近地面处树干的直径。
2.26屋顶绿化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实施的绿化。
2.27垂直绿化
在建筑物外墙和各种围墙上用攀援植物实施的绿化。
2.28完工验收
绿化工程所有苗木栽植及附属设施施工结束后的验收。
2.29竣工验收
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期结束后的验收。
3施工前准备
3.1熟悉设计
绿化工程应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绿化工程设计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人员应熟悉并理解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意图,进行工程准备。
3.2现场勘察
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察,了解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道路交通、堆料场地、生活设施位置等。
应对栽植地土质、地下水位、地下管线、建筑与树木、架空线与树木、共生树木相邻空间作详细调查,并制订相应保障树木成活技术措施。
3.3设计交底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施工单位应到现场核对,及时反馈施工图意见。
如有不符之处,提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3.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特点、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包括水源、电源、道路交通、料场、库房、生活设施等具体位置。
3.施工组织:
指挥系统、部门分工、职责范围、施工队伍的建立和任务的分工等。
4.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
5.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6.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
3.5现场准备
与市政、电讯、公用、交通等有关部门联系,对应配合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3.6植物材料
1.根据设计要求,选定和准备植物材料,植物材料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CJ/T34-91《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2.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植物材料,应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常绿和落叶、速生和慢生树种”搭配的原则,尽量满足市树、市花的要求。
4栽植前土壤处理
4.1栽植和播种前,首先应观察栽植土壤的外观和物理性状,质地良好的栽植土壤,外观和物理性状表现为土粒细碎、疏松、湿润,无板结,无沥青、混凝土、石块、玻璃、塑料袋、泡沫块等混杂物,土层有效厚度满足植物根系生长分布深度要求。
4.2栽植土所必需的最小栽植土层厚度应大于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见表1)。
表1园林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
植物类型
草本花卉
地被植物
小灌木
大灌木
浅根乔木
深根乔木
土层厚度(cm)
30
35
45
60
90
200
4.3通过土壤外观不能判断土壤质地的情况时,栽植和播种前应对土层有效厚度、土壤质地、酸碱度和含盐量等理化性质进行取样测定和分析。
根据分析结果和栽植土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除杂、施肥和客土等措施。
4.4对含有建筑垃圾的碴土、粘土、重粘土、粉砂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份的土壤,均应采取客土或采取改良措施,根据规定用种植土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
覆土深度2.0m内的沥青、混凝土、有毒有机垃圾,1.0m以内的“三灰”和粒径为1cm以上的渣砾必须彻底清除,更换种植土。
4.5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的要求,栽植土可分为花坛土、树穴土、草坪土、盆栽土、保护地土,其质量要求需符合表2要求。
表2园林植物种植土质量要求
种植土分类
PH值
EC值
(mmho/cm)
有机质(%)
容重(g/cm3)
有效土层
(cm)
石砾
备注
粒径(cm)
含量(%)
花坛土
6.0-7.5
0.50-1.00
≥2.5
≤1.20
≥30
≤1
<8
石砾含量应现场测定
乔灌木树穴土
6.0-7.5
0.35-0.75
≥2.0
≤1.30
乔木>100
灌木≥60
<5
<5
<10
<10
同上
草坪土
6.0-7.5
0.35-0.75
≥2.0
≤1.30
≥30
<1
<8
同上
盆栽土
6.0-7.5
0.35-1.00
≥3.0
≤1.00
>8
无
无
保护地土
6.0-7.5
0.50-1.00
≥1.5
≤1.20
≥30
无
无
4.6对栽植土壤pH值<6.0或>7.5的酸性或碱性土壤应采用石灰、草木灰或酸性介质进行土壤改良,使土壤种植层内的pH值达到表1要求。
4.7对栽植土壤有机质含量低于最低标准的,应施腐熟的有机肥或含丰富有机质的介质如泥炭土等,调整到有机质含量满足表1要求。
施肥时,应将充分腐熟的有机肥或其他介质与土壤搅拌均匀,在穴底铺平再复素土—层,以防根部直接与肥料接触,烧伤根系
4.8乔灌木树穴土层厚度应符合表1规定,树穴挖掘深度应符合栽植穴(槽)规格要求。
挖出的树穴土块应进行粉碎(土块粒径应在1cm左右,粒径为2-4cm的土块不得超过30%),清除杂草根、碎砖、石块、玻璃、塑料袋、泡沫块等混杂物。
4.9草坪及花坛的翻土深度不得小于30cm,在初平的基础上进行精细整地。
有杂草的地方应人工除草或提前进行化学除草,提前时间必须超过所用除草剂的残效期,并在翻地平整同时净除土壤中的杂草根、石块、玻璃、塑料袋、泡沫块等混杂物。
播种时或栽植时,土块粒径应小于1cm。
4.10新填土方地段应夯实后再整地。
4.11绿地应按设计要求构筑地形。
造形和坡度应自然顺畅,回填的栽植土应达到自然沉降状态。
如设计无要求者,草坪地的铺栽面应平整略有坡度,其坡度宜0.3~0.5%。
坡度较大、土质松散的地段,应采取夯实、护坡等水土保持措施。
5栽植穴(槽)的挖掘
5.1栽植穴(槽)挖掘前,应了解地上和地下管线、交通及隐蔽物埋设情况,挖穴(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380伏输电线路,树枝至电线水平距离与垂直距离均不小于100cm。
6300伏到10000伏输电线路,树枝至电线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均不小于300cm。
10000伏以上输电线路下不宜栽高大乔木。
2.乔木中心与热力管道边缘水平距离不小于200cm,与其它各种地下管线边缘的水平距离均应不小于150cm。
3.灌木丛边缘与各种地下管线边缘的水平距离均不小于50cm。
4.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距离宜符合表3规定。
表3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距离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距乔木中心不小于
(cm)
距灌木丛边缘
不小于(cm)
道路侧石线(人行道外缘)
50-100
——
高2米以上围墙
200
50
建筑物外墙上有门、窗
500
50
电线杆中心(人行道上近侧石一侧不宜种灌木)
200
75
路旁变压器边缘、交通灯柱
500
——
5、交通道口进行绿化栽植应保持良好的安全视距,保证行人车辆安全。
在45度安全视角内原则上不栽树(表4)。
表4绿化树木与交通道口安全视距
项次
道口名称
安全视距(m)
1
道路急转弯,弯内侧空档
50
2
交叉路口各边
30
3
公路与铁路交叉口内
50
4
道路与高压垂直交叉
15
5
桥梁两侧
8
6
距铁路中心线
8
7
交通标志出入口涵洞、探井、电线杆、车站、消防栓、下水口等
留适当距离便于操作,不影响视线,注重左右对称
5.2栽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栽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施工图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志明显。
2.栽植穴定点放线时应标明中心位置,栽植槽应标明边线。
栽植中心线、边线应用经纬仪定位,保持在同一直线(弧线)上。
3.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4.行道树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株行距时,偏离距离较大时,可视现场情况适当调整株数,以满足景观的要求。
5.3挖栽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规格、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
乔木、常绿树、花灌木栽植穴的规格应符合表5、6、7、8、9的规定。
表5常绿乔木类栽植穴规格(cm)
土球直径
栽植穴深度
栽植穴直径
40~50
50~60
70~80
70~80
80~90
100~110
>80
>90
>120
>140
>120
>180
表6落叶乔木栽植穴规格(cm)
干径
栽植穴深度
栽植穴直径
<5
50~60
70~80
6~10
70~80
90~100
11~15
>80
>120
16~20
>100
>140
表7花灌木栽植穴规格(cm)
冠径
树高
栽植穴深度
栽植穴直径
100
150~180
50~60
50~70
150
180~200
60~70
70~90
200
200~250
70~90
90~110
注:
栽植穴深度、直径参照冠径或树高
表8绿篱栽植槽规格(宽x深cm)
单行
双行
多行
40x40
60x40
30nx40
注:
n表示绿篱的行数
表9竹类栽植穴规格(cm)
栽植穴深度
栽植穴直径
比盘根或土球深20~40
比盘根或土球大40~60
5.4挖栽植穴(槽)应垂直下挖,表土与底土分别置放。
栽植穴(槽)严禁有不透水层。
5.5栽植穴(槽)施肥必须施用腐熟的有机肥,与栽植土拌匀,再覆素土10cm。
5.6土壤坚实度大时,应采取扩大树穴、疏松土壤等措施。
5.7土层干燥地段应于栽植前2~3天浸穴。
6植物材料和种子
6.1植物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株型端正,冠形丰满,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符合设计要求。
外埠购入植物材料必须有检疫证书,并加强现场验苗。
6.2苗木出圃前应按干径大小,分级号苗。
6.3栽植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裸根苗应保持根系完整,切口平滑,不劈不裂,保留护心土,不得损伤树皮和顶芽。
落叶乔木应按胸径的8~10倍保留根系。
2.常绿树和花灌木必须土球完整,土球规格应符合表10、11的要求:
表10常绿树土球规格
苗木高度(cm)
土球直径(cm)
包装
小于150
带土球
宜有包装
150~200
30~40
土球应有包装
200~250
40~50
土球应有包装
250~300
60以上
土球应打络(双层络加腰箍)
300~350
70以上
土球应打络(双层络加腰箍)
350以上
80以上
土球必须打络(双层络加腰箍)
表11花灌木土球规格
冠径(cm)
树高(cm)
土球直径(cm)
包装
50~100
150~180
40~50
宜有包装
100~150
180~200
50~60
应打络
150~200
200~250
60~70
应打络
注:
土球直径参照冠径或树高
3.栽植苗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规格,设计中无明确规格的乔灌木应符合表12、13的规定。
表12乔木的质量要求
栽植种类
要求
树干
树冠
根系
重点地点栽植材料(主要干道、广场、重点游园及绿地中主景)
树干挺直,干径大于10cm。
树冠茂盛,针叶树应苍翠,层次清晰。
根系必须发育良好,不得有损伤,土球符合规定。
一般绿地栽植材料
主干挺拔,干径大于6cm。
同上
同上
行道树
主干通直、无明显弯曲,分枝点在3.0m~3.8m以上;落叶树干径在10cm以上,常绿树干径在12cm以上。
落叶树必须有3~5根一级主枝,分布均匀;常绿树树冠圆满茂盛。
同上
防护林带和大面积绿地
具有防护林所需的抗有害气体、烟尘、抗风等特性,树冠紧密。
同上
表13灌木的质量要求
栽植种类
要求
地上部分
根系
重要地点栽植
冠形丰满无偏冠、脱脚现象,骨干枝粗壮有力。
根系发达,土球符合本规定要求
一般绿地栽植
枝条要有分枝交叉回折,盘曲之势。
同上
防护林和大面积绿地
枝条宜多,树冠浑厚。
同上
绿篱、球类
枝密叶茂,按设计要求造型。
根系发育正常
6.4容器苗木应经过正常的栽培达到绿化栽植要求,容器要结实牢靠,便于运输,并利于拆除或降解。
6.5露地栽培花卉苗应茁壮,无机械损伤和病、虫、鼠害及腐烂、变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年生花卉,必须是经过移植壮苗,株高宜10cm~40cm、冠径宜15cm~35cm,分枝不少于3条~4条,植株健壮、色泽明亮。
2.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根,一般应有3~4个芽。
3.球根花卉,球根应茁壮、无损伤,上部一般应有2个以上幼芽且饱满。
4.观叶植物,叶片应分布均匀、排列整齐、形状完好、色泽正常。
6.6水生植物,根、茎应发育良好,植株健壮。
6.7铺栽草坪的草块及草卷应生长均匀,无空秃,根系密布成网,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无杂草、无病虫害。
草块、草卷带土厚度宜2~3cm。
6.8草坪植生带,厚度应适宜,种子分布应均匀稳定,种粒饱满,发芽率应大于85%。
6.9播种用的草种、花种、地被植物的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
外购种子、种苗应有检疫合格证,种子发芽率达85%以上。
7苗木运输和假植
7.1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种植量确定。
苗木运到施工现场后应及时栽植。
7.2苗木装卸应轻吊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7.3带土球苗木装车,应将树冠向后、码放整齐。
7.4裸根乔木长途运输,应妥善覆盖。
珍贵苗木应采用保水措施。
7.5裸根苗木应当天栽植。
当天确不能栽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
7.6苗木假植应建立假植区,不同树种、不同规格苗木分类分层假植,采取保水措施,防止苗木失水。
7.7运输过程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如检疫证),确保安全。
8苗木修剪
8.1栽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适当修剪,保持树体地上地下平衡。
8.2乔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道绿化带内行道树分枝点定干高度为3.0m~3.2m,分车岛绿化带内行道树分枝点定干高度为3.8m~4.0m,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
2.具有明显主干的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侧枝应短截。
3.常绿针叶树不应强剪。
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弱枝、过密枝、下垂枝。
4.珍贵树种树冠宜作少量疏剪。
8.3灌木及藤蔓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土球或带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花灌木不宜修剪,但应剪除枯枝、病虫枝。
2.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
3.分枝明显、新枝着生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强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4.对嫁接灌木,应剪除砧木萌生条。
5.绿篱灌木,可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6.藤蔓类植物只剪除过长枝、枯死枝、病虫枝。
8.4苗木修剪的剪口距留芽位置1cm,不得劈裂,不留毛茬,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截口削平,应涂防腐剂。
枝条短截应保留外向芽。
8.5生长季节移植的落叶树木,根据不同树种在保持树形前提下应重剪,保留1~2级主枝,确保树形骨架,以保成活。
9树木栽植
9.1树木栽植应根据其习性及物候期选择最适宜栽植时期进行,树木栽植期原则上应符合下列要求:
1.春季植树应在土壤解冻后树木发芽以前进行。
2.雨季栽植常绿树应在春梢停止生长,秋梢未开始生长前进行。
3.秋季植树应在秋稍停止生长后,进入休眠期进行。
9.2树木栽植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无特殊要求的,各类树木禁止截干栽植。
2.栽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栽植位置。
3.植入栽植穴前,应检查栽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应修整栽植穴。
4.规则式栽植应保持平衡对称,行道树或行列栽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似,栽植树木应保持直立,树型丰满面迎着主要方向。
5.自然式栽植要充分体现设计意图,树木规格、株距大小搭配合理。
6.栽植深度一般乔灌木应与原根茎土痕线持平,个别快长、易生不定根的树种可较原根茎土痕线栽深5cm至10cm,常绿树栽植时土球应略高于地面5cm;竹类可比原根茎土痕线深5cm;树木栽植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
7.因景观需要,业主要求常绿树不许堆土栽植(土球高于地面)时,应采取深挖栽植穴(槽),下铺垫层、排水层、设置排气导管等技术措施,促进树木成活。
8.栽植裸根树木时,应将栽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1/2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
9.带土球树木入穴前必须踏实穴底松土,土球放稳,树干直立,随后拆除并取出包装物。
10.栽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株型丰满面应向外,高度一致。
群植应由中心向外顺序栽植并留出养护通道。
不同色彩植物群植,宜分区分块栽植。
11.高大、易倒的乔灌木、常绿树栽植后应进行支撑。
支撑形式、支撑高度应保持一致,支撑物牢固,基部应埋入地下30cm以下,绑扎树木处应加垫物,不得磨损树干。
攀缘植物根据生长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
12.高温干燥季节,树木栽植后应搭制荫棚遮荫,荫棚上方及四周与树冠保持50厘米左右距离,以保证棚内有一定的空气流动空间,以后视树木生长情况和季节变化,逐步去掉遮荫物。
13.树木栽植原则上采用种植土栽植。
9.3树木浇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栽植后应在种植穴周围,围堰踏实。
坡地应筑鱼鳞坑式水堰。
(2)浇水水质必须符合标准,水质标准pH值5.5~8.0,矿化度不得大于2500mg/L。
(3)栽后当日应浇透第一遍水,三天内浇第二遍水,10~15天浇第三遍水,然后及时封穴。
以后根据天气情况及墒情及时补水。
(4)浇水水流不得过急,防止跑冒。
穴土沉陷、树木倾斜,应及时扶正培土。
9.4落叶乔木非栽植季节植树,应选用容器苗或提前疏枝、断根、多次移植过的苗木。
应用强刨苗要选择适宜树种,可采取根部喷布生根激素、保水剂、抗蒸腾剂等技术措施。
10大树移植(不包含古树)
10.1移植干径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高度6m(或干径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冠幅3m(或高度4m)以上的灌木,属大树移植。
10.2城市绿化不提倡大树移植,确需移植大树的,移植前应对移植大树的生长状况、立地条件、周围环境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移植技术方案和安全预案。
10.3移植的大树应无病虫害、无明显机械损伤、具有较好观赏性、植株健壮、生长正常,移植大树现场应具备起重及运输机械到达的条件。
10.4移植大树时,宜在移植前1年~2年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10.5移植大树上岗人员必须是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或园林部门培训合格的高级工。
10.6对需要移植的大树,应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施工前与交通、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等部门配合,排除施工障碍,并办理必要手续。
10.7大树移植前的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和树冠直径及移植季节进行疏剪或强剪。
修剪2cm以上枝条时,应及时涂抹防腐剂。
10.8大树移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常绿树、珍贵树种、生长季节移植的落叶乔木必须带土台(土球)移植。
干径为20cm~25cm,采用土球移植,土球直径1.2m~1.5m;干径为26cm~40cm应采用土台移植,土台边长1.5m~2.7m。
一般土球、大木箱规格为干径的8倍~10倍,土球高度一般为土球直径的3/5左右。
大型灌木一般采用土球移植。
2.非生长季移植落叶树,裸根移植应带护心土。
根系直径为干径的8倍~10倍。
3.带土球(土台)移植的大树,定植后剪去移植过程中的折断枝;裸根移植应采取重修剪,剪去枝条的1/2~2/3。
4.常绿树修剪时应留下1cm~2cm木橛,不得贴干剪去。
修剪时剪口须平滑,截面尽量缩小,修剪2cm以上的枝条,剪后及时涂防腐剂。
5.珍贵树种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