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重机械安装第九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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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重机械安装第九篇
第九篇起重机械安装
第一章起重机轨道安装
第一节主要设备和材料
第1.1.1条主要设备和材料
1、起重机钢轨2、钢轨用鱼尾板3、钢轨有垫板4、槽钢5、工字钢6、热轧圆钢和方钢
第二节常用机具
第1.2.1条机具
1、手锤2、扳手3、台虎钳4、锉刀5、钢丝绳6、冲击电钻7、电焊钳8、交流弧焊机9、乙炔瓶10、氧气瓶11、乙炔减压器12、氧气减压器
第1.2.2条量具
1、千分表2、钢板尺3、塞尺4、水产仪5、游标卡6、角尺7、百分表8、水准仪9、经纬仪
第三节作业条件
第1.3.1条起重机地面轨道基础、吊车梁和安装预埋件等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基础平面的平面度均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要求。
第1.3.2条工程施工前,对临时建筑、运输道路、水源、电、气、照明、消防设施、主要材料、机具及劳动力等应有充分的准备。
第1.3.3条工程施工前,有关的基础地坪,其混凝土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5%,安装施工地点及附近的杂物等应清除干净。
起重机地面轨道基础、吊车梁和安装预埋件等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平面的平平面度均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要求。
第四节操作工艺
第1.4.1条起重机轨道和车档安装。
1、起重机轨道有轻轨、重轨、工字钢轨、方钢轨和起重机轨道。
2、轨道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度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3、吊装轨道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4、轨道安装。
轨道安装应调整轨道的直线度和水平度。
5、起重轨道跨距调整。
两轨道安装好后,应检查两轨间的距离,每6m测量一次,用拉紧的钢盘尺测量,用弹簧秤来控制钢盘尺张紧程度。
6、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宜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7、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接头采用接焊时,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接头顶面及侧面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光滑。
(2)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侧向错位不应大于1mm,间隙不应大于2mm;
(3)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1mm。
(4)用垫板支承的方钢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应比其它处增加一倍。
第1.4.2条钢轨下用弹性垫板做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应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拧紧螺栓前,钢轨应与弹性垫板贴紧,当有间隙时,应在强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垫板大10~20mm。
第1.4.3条在钢吊车梁上铺轨时,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时,且其长度超过200mm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宜小于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10-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3层,垫好后与钢梁焊接固定。
第1.4.4条轨道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应无松动现象。
第1.4.5条轨道上的车档宜在吊装起重机前装好,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的缓冲器均应接触。
第五节质量标准
起重机轨道安装表1.5.1
项别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基
本
项
目
1
钢桁车梁上安装轨道
(1)每组垫铁不应超过2块,长度不应小于100mm,宽度应比轨道底宽10~20mm。
两组垫铁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垫铁应与钢桁车梁焊接牢固
用钢卷尺和观察检查
(2)斜垫铁、平垫铁与轨道和桁车梁应接触紧密
2
采用矩形或桥形垫板在混凝土梁上安装轨道
(1)垫板应平整,与轨道底面接触紧密,面积不应大于60%,局部间隙不应大于1mm
(2)垫板与混凝土行车梁的间隙大于25mm,应用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填实;小于25mm,应用开口型垫铁垫实,垫铁不应超过3块,宽度应与桥形垫板相同,长度应使其一边伸出桥形垫板外约10mm并焊牢固
用塞尺插试和观察检查钢卷尺和观察检查
(3)固定轨道、矩形或桥形垫铁的螺栓,其螺母下应加弹簧垫圈或双螺母,螺栓应拧紧
用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
续表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允
许
偏
差
项
目
1
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水平位置的偏差(JBJ31-96)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装卸桥
≤5mm
拉钢丝线、吊线垂用钢板尺检查
梁式悬挂起重机
≤3mm
2
轨道跨度
(JBJ31-96)
≤10mm
±3mm
用弹簧秤拉钢盘尺检查
>10m
△S=±[3+0.25(S-10)]
但≤15mm
3
轨道纵向倾斜度
(JBJ31-96)
通用桥式起重机
1/1000
用水平仪和塔尺
通用门式起重机全行程内高低差
3/1000
≤10mm
4
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标高相对差
(JBJ31-96)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装卸桥
≤10mm
用水准仪和塔尺检查
梁式悬挂起重机
≤5mm
用水准仪和塔尺在每个固定点处检查
5
轨道接头处上、左、右三面偏移
1mm
用钢板尺和塞尺检查
6
伸缩缝间隙
±1mm
用钢板尺检查
7
龙门起重机同一侧两根轨道(JBJ31-96)道
轨道
±2mm
相对标高
1mm
用铁水平和钢板尺检查
第六节成品保护
第1.6.1条设备及其零件和专用工具,均应妥善保管,不得使其变形、损坏、腐蚀或丢失。
第1.6.2条当气像条件不适宜设备安装的要求时应采取措施方可进行相应的工序施工。
第1.6.3条利用建筑结构作为起吊、搬运设备的承担点时,应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
第1.6.4条施工中按规范要求做好自检、互检,专业检查。
第七节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第1.7.1条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需要检查或复查设备的几何精度,充分考虑到起重设备的出厂情况和运输,保管可能引起的变形因素。
第1.7.2条制动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制动器的应开闭灵活,制动应平稳可靠。
2、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1.25倍,有特殊要求的为1.4倍,在静载情况下应无打滑现象。
3、运行机构的制动器调整不应过紧或过松,以免发生溜车现象和冲击现象。
第二章电动桥式起重机安装
第一节主要设备
第2.1.1条通用桥式起重机
第二节常用机具
第2.1.2条机具
1、手锤2、扳手3、台虎钳4、锉刀5、钢丝绳6、冲击电钻7、电焊钳8、交流弧焊机9、乙炔瓶10、氧气瓶11、乙炔减压器12、氧气减压器
第2.2.3条量具
1、千分表2、钢板尺3、塞尺4、水平仪5、游标卡尺6、角尺7、百分表8、水准仪9、经纬仪
第三节作业条件
第2.3.1条对大型、特殊、复杂的起重设备的吊装,应制定完善的吊装方案,当利用建筑结构柱、梁等作为吊装的重要承力点时,必须经结构计算,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2.3.2条起重设备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设备技术文件齐备;
2、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数量,且应符合设计及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3、机电设备应无变形、损伤、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现象。
第2.3.3条工程施工前,对临时建筑、运输道路、水源、电、气、照明、消防设施、主要材料、机具及劳动力等应有充分的准备。
第2.3.4条工程施工前,有关的基础地坪,其混凝土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5%,安装施工地点及附近的杂物等应清除干净。
第四节操作工艺
第2.4.1条通用桥式起重机安装
本条适用于普通用途的桥式起重机安装,其它类型桥式起重机亦可参照本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2.4.2条桥架组装。
1.主梁上拱度最大值应处在主梁跨度中部5/10的范围内。
(1)室内起重机应水平放置,并无强辐射和热源影响;室外起重机应水平放置,无风,日照影响。
(2)悬臂上翘度应在全长处及最大有效悬臂处分别测量;
(3)测量时,宜消除小车自重影响;
(4)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主梁跨中上拱度的测量应采用15kg的重锤用直径为0.49mm、0.52mm的钢丝拉好,测出上拱度的测量值;测量时,应除掉钢丝下垂修正值。
(5)通用桥式起重机主梁跨中上拱度的测量,应用15kg重锤将0.49~0.52mm钢丝配合两根长度为h的等高棒进行测量。
测量时,应除掉钢丝下垂修正值。
第2.4.3条组装大车运行机构。
起重机跨度及跨度相对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2.4.4条现场组装小车运行机构,小车轨距和轨距相对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第2.4.5条起吊上位。
第2.4.6条试运转。
1、试运转前的检查。
(1)电气系统,安全联锁装置,制动器,控制器,照明和信号系统等安装应符合要求,动作灵敏,可靠。
(2)钢丝绳端的固定及其在吊钩,取物装置,滑轮组和滚筒上的绕应正确。
(3)各润滑点和减速器所加的油脂的性能,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盘动各运动机构的制动轮,均应使系流中最后一根轴旋转一周无阻滞现象。
2、空负荷试运转
(1)操作机构的操作方向应与起重各机构运转方向相符。
(2)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其运输应正常,大车和小车运行时不应卡轨,各制动器的能准确,及时动作,各限位开关及安全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
(3)当吊钢下放到最低位时,卷筒上钢丝绳的周数下应少于2周。
(4)用电缆导电时,放缆和收缆速度应与相应机构速度协调;
(5)通用门式起重机夹轨器、制动器,防风抗滑的锚定装置和大车防偏斜运行装置的运作应准确、可靠,起重机防碰撞装置,缓冲器等装置应动作可靠。
3、起重机静负荷试验。
(1)起重机应停放在厂房柱子处
(2)有多个起升起构的起重机,应先对各起升起构分别进行静负荷试验,对有要求的,再做起升机构联合起吊静负荷试验,其起升重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起重机动负荷试验。
(1)各机构的动负荷试验应分别进行。
当有关联合动作试运转要求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2)各机构的动负荷试验应在全行程上进行,起重量为额定起重量的1.1倍。
各机构的动作应灵敏、准确、可靠。
5、抓斗应作张开,下降,抓取和倒空动作的试验,并应在连续两次空负荷和5次负荷试验中均无异常现象。
第五节质量标准
通用桥式起重机
项别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保
证
项
目
1
端梁接头焊缝
机械强度必须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查抽样试验记录
2
无负荷试运转(JBJ31-96)
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操纵机构的操作方向应与起重机的各机构运转方向相符
(2)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其运转应正常,大车和小车运行时不应卡轨;各制动器能准确及时动作,各限位开关及安全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
(3)当吊钩下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的圈数不应少于2圈(固定圈除外)
(4)用电缆导电时,放缆和收缆的速度应与相应的机构速度相协调,并应能满足工作极限位置的要求
(5)各项试验均应不少于5次
检查试运转记录或试车检查
3
静负荷试验(JBJ31-96)
(1)先开动起升机构,进行空负荷升降操作,并使小车在全行程上往返运行,此次空载试运转不应少于3次应无异常现象
(2)将小车停在桥式类型起重机的跨中,逐渐加负荷作起升试运转,直到加到额定负荷后,使小车在桥架全行程上往返运行数次,各部分应无异常现象,卸去负荷后桥架结构应无异常现象
(3)将小车停在跨中,无冲击地起升额定起重量的1.25倍的负荷,在离地面高度100mm~200mm处,悬吊停留应不少于10min,并应无失稳现象。
然后卸去负荷,将小车开到跨端或支腿处,检查起重机桥架金属结构,且应无裂缝、焊缝开裂、油体脱落及其他影响安全的损坏或松动等缺陷
(4)上项(3)试验不得超过3次,第三次应无永久变形。
测量主梁的实际上拱度应大于0.758/1000mm
(5)检查起重机的静刚度(主梁)时,应将小车开至桥架中,起升额定起重量的负荷离地面200mm,待起重机及负荷静止后,测出其上拱度值、此值与上项(4)结果之差,即为起重机的静刚度。
4
动负荷试运转(JBJ31-96)
(1)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转应分别进行。
当有联合动作试运转要求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2)各机构动负荷试运转应在全行程上进行,起重量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1倍,累计启动及运行时间,对电动起重机不少于1h,各机构的动作应灵敏、平稳、可靠、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和限位开关的动作准确、可靠
续表
项别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基
本
项
目
1
端梁连接
铆钉与螺栓连接
端接头的铆钉孔、螺钉孔应对准;铆钉连接与螺栓连接应紧固
观察和用小锤锤击检查
2
焊接
端梁接头的焊缝应牢固,表面不应有裂纹、夹渣、气孔和尾坑,加强层的高度和宽度应均匀
用小锤轻击和用放大镜观察检查
项目
允许偏差(mm)
允
许
偏
差
项
目
1
组
装
桥
架
J
B
J
31-96
主梁上拱度
+0.4F
-0.1F
拉钢丝,钢板尺检查
2
对角线L1、L2的相对差|L1-L2|
正轨箱形梁
5
用弹簧秤拉钢盘尺检查
偏轨箱形梁单腹板桁架梁
10
3
小
车
轨
距
K
正轨箱形梁
跨端
±2
用钢盘尺检查
跨中
S≤19.5m
+5+1
S>19.5m
+7+1
偏轨箱形梁、单腹板梁、半偏轨箱形梁、桁架梁
±3
4
同一截面上小车轨道高低差
K≤2.0m
3
5
2m0.0015K
K>6.6m
10
立单旁弯度
f
正轨箱形梁
S2/2000
偏轨箱形梁、单腹板梁和桁架梁
S≤19.5m
5
S>19.5m
8
第六节成品保护
第2.6.1条设备及其零件和专用工具,均应妥善保管,不得使其变形、损坏、腐蚀或丢失。
第2.6.2条当气像条件不适宜设备安装的要求时应采取措施方可进行相应的工序施工。
第2.6.3条利用建筑结构作为起吊,搬运设备的承担点时,应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
第2.6.4条施工中按规范要求做好自检、互检,专业检查。
第七节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第2.7.1条设备及其零件和专用工具,均应妥善保管,不得使其变形、损坏、腐蚀或丢失。
第2.7.2条当气像条件不适宜设备安装的要求时应采取措施方可进行相应的工序施工。
第2.7.3条利用建筑结构作为起吊,搬运设备的承担点时,应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
第2.7.4条施工中按规范要求做好自检、互检,专业检查。
第2.7.5条连续运输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负荷试转合格办理工程验收手续,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2.7.6条制动器的调整不应过松和过紧,以免发生溜车和冲击现象,制动应开闭灵活,制动应平稳可靠。
第2.7.7条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需要检查,或复查设备的几何精度,充分考虑到起重设备的出厂情况和运输,保管可能引起的变形因素。
(1)制动器应开闭灵活,制动应平稳可靠。
(2)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1.25倍,有特殊要求的为1.4倍,在静载情况下应无打滑现象。
(3)运行机构的制动器调整不应过紧或过松,以免发生溜车现象和冲击现象。
第三章通用门式起重机安装
第一节主要设备
第3.1.1条本条适用于单主梁和双梁通用门式起重机安装。
第二节主要机具
第3.2.1条机具
1、手锤2、扳手3、台虎钳4、锉刀5、钢丝绳6、冲击电钻7、电焊钳8、交流弧焊机9、乙炔瓶10、氧气瓶11、乙炔减压器12、氧气减压器
第3.2.2条量具
1、千分表2、钢板尺3、塞尺4、水产仪5、游标卡6、角尺7、百分表8、水准仪9、经纬仪
第三节作业条件
第3.3.1条工程施工前,对临时建筑、运输道路、水源、电、气、照明、消防设施、主要材料、机具及劳动力等应有充分的准备。
第3.3.2条工程施工前,有关的基础地坪,其混凝土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5%,安装施工地点及附近的杂物等应清除干净。
第四节操作工艺
第3.4.1条当双梁通用门式起重机的门架安装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和出厂标记装配进行;
1、梁上拱度最大值应处在主梁跨度中部S/10的范围内,主梁上拱度F=S/10;
2、悬臂端上翘度F0=L0/1000;
3、当在现场组装桥甲时,检查对角线相对差。
4、主梁旁弯度应向外侧凸曲,并在上翼板距离100mm的腹板处测量。
5、由于双梁通用门式起重机是现场组装的大型起重机,所以检查起重机跨度、起重机跨度相对差、主梁上拱度、对角线相对差、悬臂端相对差、主梁旁弯度、同一截面上小车轨道高低差、和小车轨距差8项内容,装配时必须按设备技术文件和出厂标记进行。
第3.4.2条单主梁门式起重机安装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和出厂装配标记进行。
第3.4.3条组装小车运行机构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组装双梁通用门式起重机的小车运行机构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2)小车运行时,防止脱轨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与轨道发生摩擦现象。
(3)通用门式起重机安装后,应立即装上夹轨器,并进行实验,实验时,夹轨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4)夹轨器各节点应转动灵活,夹杆、连杆、弹簧和螺杆、闸瓦不应有裂纹和变形。
(5)夹轨器工作时,闸瓦应在轨道的两侧夹紧,钳口的开口应符合设备技术的规定,张开时不应与轨道相碰。
第3.4.4条试运转。
1、运转前的检查。
2、电气系统,安全联锁装置,制动器,控制器,照明和信号系统等安装应符合要求,动作灵敏,可靠。
3、钢丝绳端的固定及其在吊钩,取物装置,滑轮组和滚筒上的绕应正确。
4、各润滑点和减速器所加的油脂的性能,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5、盘动各运动机构的制动轮,均应使系流中最后一根轴旋转一周无阻滞现象。
6、空负荷试运转
1)操作机构的操作方向应与起重各机构运转方向相符。
2)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其运输应正常,大车和小车运行时不应卡轨,各制动器的能准确,及时动作,各限位开关及安全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
3)当吊钩下放到最低位时,卷筒上钢丝绳的周数下应少于2周。
4)用电缆导电时,放缆和收缆速度应与相应机构速度协调;
5)通用门式起重机夹轨器、制动器,防风抗滑的锚定装置和大车防偏斜运行装置的运作应准确、可靠,起重机防碰撞装置,缓冲器等装置应动作可靠。
6)起重机静负荷试验。
1、起重机应停放在厂房柱子处
2、有多个起升起构的起重机,应先对各起升起构分别进行静负荷试验,对有要求的,再做起升机构联合起吊静负荷试验,其起升重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7)起重机动负荷试验。
3、各机构的动负荷试验应分别进行。
当有关联合动作试运转要求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各机构的动负荷试验应在全行程上进行,起重量为额定起重量的1.1倍。
各机构的动作应灵敏、准确、可靠。
8)抓斗应作张开,下降,抓取和倒空动作的试验,并应在连续两次空负荷和5次负荷试验中均无异常现象。
第五节质量标准
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
项别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保
证
项
目
1
空负荷运转(JBJ31-96)
(1)操纵机构的操作方向应与起重机的各机构运转方向相符
(2)分别开门,各机构的电动机,其运转应正常,大车和小车运行时不应卡轨;各制动器能准确及时的动作,各限位开关及安全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
(3)当吊钩下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的圈数不应少于2圈(固定圈除外)
(4)用电缆导电时,放缆和收缆速度应与相应机构速度协调,并能满足工作极限位置的要求
(5)夹轨器、制动器、防风抗滑的锚定装置和大车防偏斜运行装置的动作应准确可靠;起重机防碰撞装置、缓冲器等装置应能可靠的工作
(6)除(5)项可作1至2次试验外,其余各项试验均应不少于2次,且动作应准确无误
检查试运转记录或试车检查
2
静负荷试验(JBJ31-96)
(1)先开动起升机构,进行空负荷升降操作,并使小车在全行程上往返运行,此项空载试运转不应少于3次,应无异常现象
(2)将小车停在桥式类起重机的跨中,逐渐加负荷作起升试运转,直至加到预定负荷后,使小车在桥架上往返运行数次,名部分应无异常现象,卸去负荷后桥架结构应无异常现象
(3)将小车停在桥式类起重机的跨中,无冲击地起升额定起重量的1.25倍负荷,在离地面高度100~200mm处,悬吊停留时间应不少于10min,并应无失稳现象。
然后卸去负荷将小车开到支腿处,检查起重机桥架金属结构,且应无裂纹、焊缝开裂、油漆脱落及其他影响安全的损坏或松动等缺陷
(4)上项(3)试验不得超过3次,第三次应无永久变形。
测量主梁上拱度应大于0.7S/1000mm
(5)检查静刚度时,应将小车开至桥架中央,起升额定重量的负荷离地面200,待起重机负荷静止后,测出其上拱值;此值与上项(4)结果之差即为起重机的静刚度。
起重机的静钢度允许值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
3
动负荷试运转(JBJ31-96)
(1)各机构的动负荷运转应分别进行。
当有联合动作做试运转要求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2)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转应在全行程上进行,起重量应为额定重量的1.1倍;累计启动运行时间不应少于1h,各机构应动作灵活、平稳、可靠;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和限位开关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3)大车运行时,载荷应在跨中;动负荷试验合格后,应做夹轨器试验,动作应安全,可靠
续表
项别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基
本
项
目
1
台车装配
台车装配后,车轮应无卡阻现象
用手盘动车轮检查
2
夹轨钳与制动器安装
(1)当风压为250Pa时,夹轨钳应发出制动讯号;当风压为400Pa时,夹轨钳应产生制动动作。
夹轨钳钳口的开口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张开时,不应与轨道相碰
(2)台车传动机构的制动器,应能同时动作
观察检查
项别
项目允许偏差(mm)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允
许
偏
差
项
目
1
双
梁JBJ
31
|
96
起重机跨度S
±8
±10
用钢盘尺检查
2
起重机跨度S1、S2的相对差|S1-S2|
S≤26m
8
S>26m
10
3
主梁上拱度F
+0.4F-0.1F
用水准仪拉钢丝用钢板尺检查
4
悬臂端上翘度F0
+0.4F0-0.1F0
5
对角线L1、L2的相对差|L1-L2|
S≤26m
5
用钢盘尺检查
S>26m
10
6
主梁旁弯度f
正轨箱形梁
S2/2000且≤20
拉线用钢板尺检查
偏轨箱形梁、桁架梁、单腹板梁
S2/2000且≤15
7
同一横截面上小车轨道高低差c
3
用经纬仪式水准仪检查
8
小车
轨距
正轨箱
形梁
端部
±2
拉钢丝用钢盘尺检查
跨中
+7+1
偏轨箱形梁
±3
9
单
主
梁JBJ
31
|
96
起重机跨度S
S≤26m
±8
S>26m
±10
10
起重机跨度S1、S2的相对差|S1-S2|
S≤26m
8
S>26m
10
11
主梁上拱度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