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责任制方案.docx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责任制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责任制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责任制方案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责任制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法定行政执法部门(写执法机关全称)执法依据
1、法律(2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行政法规(9部)
(1)《劳动保险条例》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4)《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5)《失业保险条例》
(6)《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7)《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8)《工商保险条例》
(9)《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3、地方性法规(2部)
(1)《甘肃省劳动卫生安全监察条例》
(2)《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
4、省政府规章(0部)
5、国务院部门规章(1部)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二、行政执法行为及其依据
(一)行政许可(8项)
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执法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第80项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执法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第81项
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性质认定
执法依据: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八条
4、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执法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第78项
5、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
执法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第82项
6、职工退休(职)审批
执法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7、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
执法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第76项。
8、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执法依据:
《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条
(二)行政处罚(48项)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保障制度违反法律、法律规定的
处罚种类:
警告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3、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4、职业中介机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职业的
处罚种类:
罚款、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
执法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
5、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记录或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八条
6、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劳动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7、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8、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9、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0、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11、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
处罚依据:
罚款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12、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
13、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14、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一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15、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16、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17、拒绝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单位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的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执法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18、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查询问书的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执法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19、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一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20、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21、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22、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23、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24、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25、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26、未按期办理备案手续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27、未经批准设立职业介绍机构或未经批准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28、职业介绍机构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
处罚种类:
罚款、吊销许可证
执法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29、职业介绍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
处罚种类:
罚款、吊销许可证
执法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3)《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30、职业介绍机构超标准收费的
处罚种类:
罚款、吊销许可证
执法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3)《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31、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的
处罚种类:
罚款、吊销许可证
执法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3)《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32、职业介绍机构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或者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的
处罚种类:
罚款、吊销许可证
执法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3)《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33、职业介绍机构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介绍活动的
处罚种类:
罚款、吊销许可证
执法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3)《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34、职业介绍机构伪造、涂改、转让批准文件的
处罚种类:
罚款、吊销许可证
执法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3)《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35、未明示合法证照、批准证书、监督电话的
处罚种类:
罚款、吊销许可证
执法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36、招用为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十一条
37、骗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事业保险待遇,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38、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
39、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二条
40、未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理登记或者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二条
41、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二条
42、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处罚种类:
罚款
执法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三条
43、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执法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
44、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执法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
45、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执法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
46、用人单位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执法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
47、违反人才中介机构管理的
处罚种类: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执法依据:
《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第三十六条
48、未经批准举办人才交流会的
处罚种类:
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执法依据:
《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
(三)行政强制(0项)
(四)行政征收(5项)
1、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
2、生育保险费的征收;
3、工伤保险费的征收;
4、医疗保险费的征收;
5、失业保险费的征收
执法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失业保险条例》
(3)《工商保险条例》
(五)其他具体行政行为(1项)
1、招聘用工备案
执法依据: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三、行政执法责任分解
分解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