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028073 上传时间:2022-10-15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3.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docx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离职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docx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办法办理。

若有特殊,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总经理负责对人员离职的行为进行审批,确定离职行为的性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第五条离职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员工离职过程的工作交接。

第六条设备管理、后勤、档案管理、库房管理等部门负责验证并收回离职人员账面设备、工具及其它公司财务。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验证并确定离职员工财务款项的核算、收缴与支付。

第三章离职种类

第八条合同离职。

指《劳动合同书》到期后,公司和员工单方面不再续签,即构成合同离职。

第九条员工辞职。

指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即构成员工辞职。

员工辞职均视为员工违约。

第十条自动离职。

指员工长期(3个月)无理由不在岗或经过验证已经在其他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经劝导仍不能返岗的,即构成自动离职。

第十一条辞退解聘。

指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列情形下,公司单方面辞退或解聘员工的行为。

第十二条开除。

指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列情形下,公司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四章离职手续

第十三条离职申请和辞退通知。

1、合同离职情况下。

人力资源部门在《劳动合同书》到期前2个月,应与公司领导沟通该员工合同续签情况,确认同意续签后与该员工沟通留用意愿。

若任何一方没有劳动合同的续签意愿,应通知该员工准备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辞职情况下。

试用期内员工应提前3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及业务骨干应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自动离职和开除情况下。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该员工或家属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4、辞退解聘情况下。

人力资源部门提前30天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或额外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后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离职程序。

1、员工的离职申请应向部门经理提交,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交总经理批准。

2、公司的解聘通知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决策层决策后填写,报总经理批准后,转给相关人员。

3、离职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向离职人员发放《离职通知书》。

4、离职人员本人或代理人持《离职通知书》到各部门办理交接和结算等离职手续后交回人力资源部门。

5、人力资源部门打印《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登记表》。

6、人力资源部门为离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结算手续。

7、离职员工持《商调函》提取个人人事档案。

第十五条工作交接。

1、离职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应安排人员对离职员工的工作进行交接。

2、部门经理全程参与交接过程,并保证工作交接的完整性。

3、交接完成后应形成工作交接清单,部门经理、离职员工和被交接人分别签字,复印后由三方分别保存。

4、部门负责人在《离职通知书》的“2、3、5、6”项签章。

第十六条物品交接

1、离职人员应交回挂在自己账面的设备、工具及其它公司财务。

2、后勤部门在验证离职人员交回钥匙、工作服等后,在《离职通知书》的“4”项签章。

3、档案管理部门在验证离职人员交回借用的资料文件等档案后,在《离职通知书》的“7”项签章。

4、库房管理部门在验证离职人员交回借用物资后,在《离职通知书》的“8”项签章。

5、设备管理部门在验证离职人员交回领用的工具和设备后,在《离职通知书》的“9”项签章。

第十七条财务结算。

1、结算项目

1)违约金。

因开除、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计算。

违约金主要包括:

劳动合同期未满违约金(按照1000元/月,最高不能超过20000元的标准计算)、保密协议违约金(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违约金(按竞业限制协议)。

2)培训赔偿金。

试用期间,因员工辞职,员工应缴纳的培训赔偿金按照500元/半天的标准计算,由人力资源部与培训部门共同确定;正式员工辞职,培训赔偿金总额按10000元计算,实际缴纳按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逐年按比例递减,工作年限满5年,不缴纳培训赔偿金。

3)物品损失赔偿金。

公司为员工配置的物品,不能完好归还的,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损失。

4)工资性项目。

合同离职、员工辞职和开除人员,正常发放离职前工资;辞退解聘人员,提前30天通知或加付1个月工资;自动离职人员,应向公司返还离职前不在岗期间公司支付的工资。

5)借款性项目。

如差旅费借款、备用金借款等,离职人员必须与公司依法合规进行核算。

2、财务部门在验证财务结算的准确性,并完成账目确认和资金收支后,在《离职通知书》的“10”项签章。

第十八条关系转移。

1、转移条件。

交接工作全部完成,违约金、赔偿金等结算事项全部完成(以完成《离职通知书》全部签章为准)后可办理关系转移。

2、转移内容。

关系转移包括个人档案关系和社保关系的转移。

3、公司内部建立的个人档案资料自存2年以上,不需要转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异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当地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十条本办法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附件二《离职通知书》(电子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附加说明:

本制度起草部门:

人力资源部

编制:

审核:

批准:

附件一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财务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