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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施工合同注意

桩基施工合同注意

  篇一:

压桩施工合同

  静压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压桩务工合同

  建设(总包)方:

福建省泉州市万安鞋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打桩务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福建省泉州市万安鞋服有限公司5#厂房

  静压PHC管桩项目委托给乙方压桩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镇前洋村天骄妇幼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

福建省泉州市万安鞋服有限公司5#厂房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

按及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所增补的桩数,其桩数为本工程压桩完工后按实结算。

  2、承包内容:

桩机进退场,桩位放样,压桩过程中管桩起吊,施工电

  焊接桩,空孔送桩,自然地面以上砍桩。

  3、承包方式:

压桩人工机械。

  四、工程量计算及单价:

  1、工程量:

①压桩人工机械费按自然地面至桩底(尖)记录的入土深度累

  加计算,以业主(甲方)指派代表或监理签证的施工记录为准计量。

②水电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2、承包单价:

压桩人工机械费(不含税费)工程量按本合

  同单价不含办理相关开工手续等费用;本合同单价不含管桩、桩尖及防腐等材料费用;本合同单价不含土方开挖及土方开挖后用钢筋砼接桩,基坑抽水、锚接填充砼及锚入承台的钢筋笼等费用;本合同单价不含验桩检测(静载、动测等)费用。

  3、因地质原因造成异常桩(如地下障碍物)的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补桩补强

  费用由甲方承担,补桩数压桩单价按本合同单价。

  五、施工工期:

  1、从试打桩次日起个日历天完成现有图纸上

  2、非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因地质原因或雨天及雨天过后场地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的,停电或电压及现场地耐力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的,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产生的延误工期,工期应相应给予顺延。

  3、因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甲方预付管桩款不及时造成桩厂供桩不及时、设计变更及桩承载力测试的等延误工期,工期应相应给予顺延。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压桩费支付:

乙方在压桩完成合同工程量后付工程款的%,预留%工程款等静载、动测桩基验收合格并移交内业资料后7天内现金全部付清(工程量在打桩完成后一个星期内,报甲方审核)。

未按以上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向甲方每天累计收取5‰违约金。

  七、工程施工质量:

乙方应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XX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等规范进行施工,达到桩基子分部验收合格。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

  

(2)甲方应提供进桩临时道路(可以倒车)及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清理施工中的障碍物及填盖桩孔;施工现场地耐力(15吨每平方米)强度必须满足桩机施工要求;负责提供给乙方每台桩机用电量150千瓦,提供完整的地质勘察报告、全套的施工图纸并将建筑物定位角点、水准点引测到施工现场;

  (3)负责协同乙方做好压桩预配桩长度工作;

  (4)按合同约定付款,负责对外联系、协调工作并组织验收;

  (5)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工程结算书》天内进行核对签字确认,逾期视为甲方对乙方《工程结算书》认可。

  (6)因基坑开挖产生土体塌方等引起挤推工程桩及开挖机械碰撞工程桩

  而影响到桩质量,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须保持节俭,用水、用电方案布置须先行沟通。

  (8)因打桩引起的对周围建筑物等造成的破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甲方负责,并负责处理协调好周围的关系。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指派同志为代表,负责施工中工作;

  

(2)负责现场施工放样、标高控制、施工管理、自备临时设施、配桩工作由乙方负责,根据打桩情况及地质报告调整配桩长度;

  (3)负责编制桩基施工方案,严格按监理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4)负责拟定执行施工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5)负责桩基工程内业资料的整理并向甲方提交内业资料三套;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桩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条款:

  1、施工中若出现不具备桩机施工条件,如遇地下障碍物、地耐力不足引起沉机等由甲方进行处理并承担有关费用,乙方有义务履行注意事项及通知甲方;

  2、桩机施工中对周边的影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理顺各方面关系,保证桩机正常施工;

  3、非乙方原因导致人工机械停工天以上,超过从停工第天起开始计算甲方应补偿乙方机械停置费元/天;因甲方原因,连续停工超10天且确认短时间内不能继续施工的,乙方有权将桩机搬至其它工地,桩机退场前甲方按实支付给乙方桩机退场费用。

  4、压桩人工机械费以现金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

  5、合同适用的标准: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XX)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XX)及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6、桩位偏差超规范造成的补强费用由乙方负责,若桩位偏差不超过规范,发生的承台加大,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7、桩基施工完成后,由甲方及时组织验收。

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开挖土方,造成桩基工程不能验收,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实际施工结算,甲方无权拒绝结算。

  8、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履行时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9、未详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

  10、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条款内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定日期:

XX年月日

  篇二:

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广东浚丰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三期工程办公楼管桩基础工程

  2、建设地点:

  3、工程内容:

三期工程办公楼建设项目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工程施工

  4、工程数量:

约米,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二、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变更通知、施工合同要求范围内的静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工程。

  三、工程承包形式:

  甲方提供管桩,乙方施工。

  四、工程工期:

  

(一)、工程施工阶段总工期为10日历天,开工预计日期:

XX年8月18日(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二)工期顺延条件:

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并经甲方项目部签章认可后,工期方可顺延。

其余任何理由均不能作为工期顺延的条件。

  1、非乙方原因造成工地停水、停电连续达6小时以上(含6小时)。

  2、不可抗力(如台风、特大暴雨风雪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工期延误。

  3、因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大大增加或需要停工且有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要求停工的。

  4、在施工期间由于政府指令而暂停施工的。

  5、在工程施工中非乙方原因遭到周边居民阻挠施工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6、施工期间遇到地下障碍物进行处理所影响的工期。

  五、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现行国家及广东省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等级必须全部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1、本项目使用顶压式750的压桩机,接头部分应采用酸性焊条焊接,必须采取吊桩方式施工。

  2、本工程除按国家法律规定通过下相关部门监督外,采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制度,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复检,建设单位审核,均应落实到具体负责人,杜绝工程质量隐患。

工程量收方时,必须由建设方及监理方三人以上在场时方可进行,并做好施工现场记录。

  3、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工程,若甲方及监理公司发现乙方有将本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等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乙方应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全部责任。

  4、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桩头进入持力层,达到设计要求,必须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公司指定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确认,每桩均应办理签证手续,并做完整的施工技术记录。

  5、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或有可能导致质量问题的施工行为,在通知整改的情况下,甲方及监理公司有权对乙方做出违约经济处罚或由监理公司提请甲方予以处罚,每次处罚金额500-1000元。

  七、文明、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操作规程和省市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做好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工作。

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财产、工程安全事故必须在十二小时内书面报告给甲方,并积极主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对甲方和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质量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因文明安全事故问题产生的责任及费

  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承担。

  八、工程造价:

  全部工程内容含税包干总值人民币63,元(大写陆万叁千柒百玖拾贰元)。

  九、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总工程量100%时,甲方支付至核实工程量的90%工程款给乙

  方。

  2、余款在工程桩检验合格后支付。

  十一、材料供应:

  1、管桩由甲方自行购买并运输至施工现场。

  十二、桩基工程验收:

  1、工程初验收:

工程初验收由乙方会同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初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标准的,乙方应在质量隐患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4、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初验收达到合同要求时,由乙方提交验收时间及有关单位工程内业资料给甲方,甲方在一周内会同乙方及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以甲方组织通过的验收为准。

  5、工程竣工资料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十天内,乙方应提供竣工资料、竣工图纸一式陆份给甲方。

竣工验收资料经过审核后移交甲方,同时以市城建档案馆验收为准。

  十三、工程保修:

  乙方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十四、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

  ⑴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确保表层地耐力满足桩机停滞行走的要求,现场提供总电源和水源接驳点各一处,即到现场的任何地方即可,场地

  内的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

  ⑵负责提供建筑物的水准点、座标控制点,并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的定位和标桩。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

  (4)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5).若甲方的现场代表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6).施工时如遇地下障碍物,排除障碍物的损失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工程款支付办法按时支付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乙方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配桩,其配桩方案必须由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

  2、乙方责任:

  ⑴工程必须配备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施工管理班子,负责对所承担工程内容及所属人员的生产管理、劳力调配、技术、质量、安全及生活安排等事项的具体管理工作。

执行本地区有关防火、治保等规定,并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⑵如在施工进度和质量等方面达不到要求,必须按设计及国家施工规范要求及协议约定整改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3)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的要求施工,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4)做好施工现场的产品保护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现场文明施工,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如期竣工。

运输材料不污染路面,建筑垃圾指定位置堆放,夜间施工注意控制施工噪音,做到施工不扰民。

  ⑺保证工程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安全生产。

  (8)由乙方确定的现场配桩长度,必须经过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确认后方可施

  工

  (10).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桩偏位、断桩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所增加补桩

  以及后期主体部分的设计变更等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配合甲方协调和处理城建、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关系,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12).桩机上的仪表、仪器,乙方必须提供由质量监督部门提供有效的鉴定证明;桩机进场后若被发现是不合格的或达不到使用要求的,除不合格的桩机需退场外,还将按XX0元/台进行罚款。

  十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付款,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约:

  

(1)工期违约:

乙方所承担的桩基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工,工期每延误壹天,按人民币10000元罚款,累计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给甲方。

  

(2)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报工程量等严重违约行为的,一经甲方及监理方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发现,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10000元的违约经济处罚。

凡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经甲方或监理方两次对同一行为通知整改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7日内退出场地,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乙方应对此产生一切后果负全部责任。

乙方拒不退出场地的,应按日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场地占用费,直至其机械、设备及材料退出场地为止。

  在乙方施工中,如经甲方、监理公司、专业检测单位检测发现不合格管桩的,同一车次的管桩全部退场。

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质量违约:

桩机工程经检验不合格或竣工验收不符合合同质量等级要求的,乙方除将工程返修整改至合格,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定后,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协议规定的所有条款。

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若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15%赔偿给损失方。

  十六、其他条款

  1、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单位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

  篇三:

桩基础工程合同范本

  桩基础工程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

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米,共约条,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

Ф500桩按元/米,此单价含桩管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元/个),含税金。

如使用标准桩尖,价格另议。

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

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

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年月日前进场施工。

并于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

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XX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

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

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

  力,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

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

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3、水电费负责:

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监理公司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签证。

  2、交施工图纸两份和地质资料一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进桩现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桩基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

由甲方负责清理好场地地面,地下一切障碍物,如场地下陷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回填到乙方可以施工为止,费用由甲方负责,确保材料送到指定施工区域。

  4、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提供细线基点、±标高及送桩深度;待乙方将轴线及桩位放好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如乙方所放轴线及桩位复核无误后作书面的确认。

  5、施工报建手续和报建费由甲方办理和承担,乙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6、甲方提供桩基础施工图2份,工程地质勘查报告1份,组织有关部分进行图纸会审,乙方整理后各方盖章后,自存留底。

  7、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进桩计划,及时提供合格管桩。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代表及项目指挥。

  2、组织各种机械进退场,开工前向甲方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图、络图及负责人名单),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乙方负责压桩工人住宿及饭堂费用。

  3、进场时须向甲方提交桩机证及机长、桩机手证。

  4、如实做好单桩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

  5、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责任。

  6、听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及现场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及要求。

  7、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时按阶段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以便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8、乙方应将驻现场施工人员名单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现场应设置安全员。

  10、乙方应做好现场保安工作及教育,做好四防,加强防范措施,设置专人负责。

  11、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城市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竣工验收文件移交甲方(一式四份)。

  第九条、注意事项;

  1、乙方按桩基础施工图及设计更改通知施工,如质量不合格属乙

  方造成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断桩问题,如属施工技术问题,则由乙方负责;如属地质和桩自身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

  4、打桩过程引起的桩偏位超出桩基础规范允许范围而导致承台或基础梁加大,相应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因地质原因所致压桩机房地产E不能施工,甲方可改用其他方法施工如冲孔灌注桩,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列入本合同工期内。

  第十条、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协商变更、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本工程甲方已全权委托中山市火炬建设监理公司进行质量和工程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

双方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

如遇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仲裁,或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篇四: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书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1、

  2、

  3、

  4、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项目:

冲(钻)孔桩工程工程造价:

  本工程计6根桩,一次性包干总造价为5XX元。

  二、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三、承包单价及工程量计取:

  1、承包金额:

本工程一次性包干金额为。

(以上单价不含施工用水电、施工管理费、资质挂靠费及一切税费。

  四、工程质量和工期:

  1、

  2、工程质量:

以设计、监理及有关部门质量验收达合格为准。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桩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工程质

  量事故,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更改或经批准的质量事故补救措施方案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返工,补强费用。

  3、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施工第一根桩算起。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雨天、停水、停电或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原材料无法施工、未能按本合同预付工程进度款造成停工的,经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在施工期间无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五、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三通一平,即施工道路、水、电通至施工场地边缘及场地平整,提供临设搭建场地及工人生活用电、用水。

提供工程大样控制点、高程水准点,并作移交,商品混凝土送至孔口。

  2、甲方提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份、正式施工图二套,以及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

  3、甲方应及时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

负责原材料检测、砼试块送检、桩质量检测(动测、静载)及验收等相关费用。

  4、甲方负责办理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手续,开工前召集设计人员及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交底,施工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协调周边四邻关系。

  5、为避免施工过程中,由于停电、停水造成桩质量事故,甲方应与供电供水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在停电前一天及时通知乙方采取必要避峰措施。

  6、甲方必须提供地上及地下管线有关资料并负责确迁移工作。

  7、桩基础施工完成后,若非因乙方原因,产生桩基未开挖或没有进

  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则应把该桩基按合同约定价格总工程款的余额,在机械撤场后30天内付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桩定位、桩成孔、钢筋笼制定安装,桩身砼成形、配合泥浆抽排至甲方指定位置。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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