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借支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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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XX有限公司
文件编码:
CWWI-07-A
版本:
A
员工借支管理办法
第4页,共4页
文件名称:
员工借支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CWWI-07-A
版本版次:
A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文件发放部门(需要发放部门请把“□”涂黑)
董事办
■董事长办公室■市场监察部
总裁办
■总裁办公室■法务监察部■核价组■品牌营销部■儿童品牌营销部
■家纺营销部■酒店工程部■电子商务部■采购部■质量管理部■信息部
■战略流程管理部■财务部■审计部■海外营销中心■投资部■大型基建部
■市场中心
■营销中心
■销售中心
■产品供应中心
■人资行政中心
■研发中心
文件会签部门
NO
会签部门
会签栏
NO
会签部门
会签栏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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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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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修订记录
序号
修订日期
修订章号
修订内容描述
备注
1.0目的
规范员工借支的标准要求,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减少资金流失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艾慕及其控股分、子公司所有部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各类借支。
3.0定义
员工借支是指公司借支给公司员工个人的用于支付与公司经济业务相关事项的款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3.1日常周转频繁业务和固定业务借用的资金,即备用金,如:
现金采购人员等;
3.2特定临时业务需要借用的资金,如差旅费、应急事项等;
4.0职责
4.1财务部:
审核借款单审批的完整性合理性,在收到借款单后1个工作日(8个工作小时)内打款、并跟进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做好账务处理;
4.2各业务部门:
按本规定要求履行借款、还款流程,各部门长对业务事项的真实性、借款金额的合理性负责,并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期足额还清借款。
5.0管理内容
5.1备用金的借款人在农历年初时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
备用金),在农历年底归还备用金,如借款人在中途离职或调岗时,应将已发生的业务报销冲账并归还备用金,凡未归还备用金的员工,公司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新接手人员按备用金借款流程重新借款。
5.2特定临时业务的借款:
5.2.1借支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借款,专款专用,不准以任何名义挪用或长期占用公司资金;
5.2.2借支人借款必须填写书面借据,包括应如实、规范填写OA借款单(借款日期、借款类型、借款用途、借款金额、预计还款时间)。
财务部对有关借款有疑问的,借款人员需配合解释说明。
5.2.3员工借款原则:
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员工工伤应急方面借款除外。
5.2.4员工不得代上司借款和报销(不含代提单)。
5.2.5员工离职时,财务部需确认员工已清偿名下所有借款后方可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5.2.6财务部需及时对借款单进行入账,且每月报借款明细表给财务总监审阅,每半年清理一次借款。
5.3还款
5.3.1备用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按期报账冲销,正常需在业务完成后一个星期内报账,以保证备用金的合理利用;
5.3.2特定临时业务的借款应在特定临时业务终结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冲账。
5.4员工借款需在约定还款时间内归还,如未按期归还,将在当月发放的工资中扣押同等金额,待借款人还清借款后发放。
员工还款后,工资会计收到总账会计交来的还款收据(复印件)的4个工作日内发放工资。
因扣押工资导致以后月份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借款人本人承担。
5.5其他
5.5.1员工不得因私向公司借款,如有特别需要,需经董事长审批方可借款。
5.5.2员工借款未清,自离时,未发工资不足以抵扣借款金额造成公司损失的,借款单各上级审批人各承担损失金额的10%。
5.5.3财务部因审核有误(如:
未审批完整的),对借款单进行付款造成损失的,各级审核人各承担损失金额的10%。
6.0本管理办法自总裁、董事长签核之日起生效,其他有与本流程相冲突的制度规范文件失效,均以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为财务部。
7.0相关文件
无
8.0记录
无
本文件归XX公司所有,未经允许不得扩散。